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进行诊疗过程中所下达的指示,包括用药、治疗、饮食、护理等方面的指导。
二、目的和意义1. 规范医疗行为:医院医嘱制度能够明确医生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医生的行为,确保医疗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制定医院医嘱制度,能够提高医生的诊疗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升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3. 保障患者安全:医嘱是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重要依据,规范医嘱制度能够确保患者的用药、治疗等方面的安全性,减少患者的风险和危害。
三、医院医嘱制度的内容1. 医嘱的开立:医嘱应由医生书写,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结果、用药、治疗方案等内容。
医嘱应具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避免模糊和不清晰的表达。
2. 医嘱的执行:医嘱执行应由专业的医疗人员进行,执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执行过程中应仔细核对医嘱的内容,确保正确执行,并及时记录执行情况。
3. 医嘱的审核:医嘱应由专业的医疗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审核过程中应对医嘱的合理性进行评估,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和治疗措施。
4. 医嘱的修改和撤销:医嘱如需修改或撤销,应由医生进行,并及时通知执行人员。
修改和撤销医嘱应有明确的理由和依据,并在医嘱上进行相应的标记和记录。
5. 医嘱的沟通和交流:医生在开立医嘱时应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确保患者理解医嘱的内容和要求。
同时,医生之间也应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确保医嘱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6. 医嘱的记录和归档:医嘱应及时记录和归档,确保医嘱的可追溯性和可查找性。
医嘱的记录应包括医生的签名和日期,以及执行人员的签名和执行日期。
四、医院医嘱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 培训和教育:医院应定期组织医生和相关医疗人员进行医嘱制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医疗知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规范意识。
2. 监督和检查:医院应建立医嘱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医嘱的开立、执行、审核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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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嘱制度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院为了提供更加规范和安全的医疗服务,制定的一套医生给患者开具医嘱的规定和流程。
医嘱是医生向患者提供的治疗、用药等方面的指示,是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必须遵守的指导。
一、医嘱的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医嘱可以分为药物医嘱、检查医嘱、治疗医嘱、饮食医嘱等。
药物医嘱是指医生开具给患者使用的药物的指示,包括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用药频次等信息。
检查医嘱是指医生开具给患者进行各种检查的指示,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时间等。
治疗医嘱是指医生开具给患者进行各种治疗的指示,包括治疗的方法、治疗的频次等。
饮食医嘱是指医生开具给患者关于饮食方面的指示,包括饮食的种类、饮食的限制等。
二、医嘱的开具和执行流程1. 医嘱的开具:医嘱的开具由医生完成,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结合临床经验和医学知识,开具适当的医嘱。
医嘱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生的签名和日期等。
2. 医嘱的执行:医嘱的执行由医护人员完成,医护人员应根据医嘱的内容和要求,准确地执行医嘱。
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核对医嘱的内容: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之前,应核对医嘱的内容,确保没有错误和遗漏。
- 核对患者的身份: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执行医嘱之前,应核对患者的身份,确保赋予医疗服务的对象是正确的。
- 使用正确的药物和剂量:医护人员在给患者使用药物时,应根据医嘱的要求,使用正确的药物和剂量,避免给患者带来不良反应或者药物误用的风险。
- 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包括执行的时间、执行的方式和执行的结果等。
三、医嘱的管理和监控为了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医院需要建立医嘱的管理和监控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1. 医嘱的审核: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嘱审核岗位,对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医嘱的执行监控:医院可以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或者其他信息化系统,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医嘱执行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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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嘱制度一、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在其执业范围内下达,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理人员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
二、手写医嘱:如遇网瘫、停电等特殊情况,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将医嘱记录在医嘱单上,时间具体到分钟,需复写的资料可用黑色的签字笔。
医嘱不得涂改,如需取消医嘱,则应用红色墨水笔标注“取消”字样,签全名并备注时间。
三、开写、执行医嘱必须有医、护人员用楷书签全名(电子Ukey签名),要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核对无误后执行并签名。
护理人员对可疑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五、在抢救和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实无误方可执行,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6小时内由下达口头医嘱的医生补开医嘱,“时间”填写补记医嘱时间,并在首行书写“补录抢救医嘱”,其下再开具抢救医嘱内容,由护士执行并签名。
六、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不允许不见患者就下医嘱。
七、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每周由护士长主持大查对一次,转抄医嘱必须由另一名护理人员查对方可执行。
查对人员要签字,查对的医嘱要打印并存档。
八、转科、手术后和产后患者,医生要停止转科前、术前和产前医嘱,新开医嘱,护士核对无误后执行。
九、一般情况下,护士须按医嘱进行操作。
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非药物治疗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十、医务科、护理部对常规医嘱下达时间与执行时间的一致性、方式、签字情况、病历记录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药剂科对医嘱药物合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医嘱质量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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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制度1.目的对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范围医务人员下达、审核及执行医嘱时。
3.定义无4.内容4.1人员资质:医嘱必须由经医务科批准。
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生在其授权范围内下达,禁止应用他人的权限开具医嘱。
4.2医嘱分类: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头医嘱。
长期医嘱定义:长期医嘱是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生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内容: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危病重、饮食、陪护人员、药物使用、隔离等。
取消长期备用医嘱(PRN)。
4.2.2临时医嘱定义:临时医嘱是只执行一次的医嘱,24小时以内有效。
药物临时医嘱分类:分为Once、ST医嘱、补药、S (术前、术中)医嘱。
4.2.2.2.1Once医嘱指非紧急用药,24小时内执行的医嘱。
4.2.2.2.2ST医嘱指的是患者需要紧急用药,在30分钟内执行的医嘱。
4.2.3头医嘱及电话医嘱4.2.3.1 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师、麻醉师可以下达头医嘱,其他情况不允许使用头医嘱。
任何情况下不准执行电话医嘱。
4.3医嘱下达:下达时限:新入院患者、转入患者:医嘱应在患者到达病房后2小时内下达。
急危重症患者:在半小时内下达。
术后患者:应立即停止术前医嘱,重开术后医嘱。
住院患者:查房医嘱: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11:以前开出,如病情变化时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手术医嘱:择期手术术前1天11:前下达手术医嘱;急诊手术医嘱随时下达。
出院患者:患者出院前一天12:前开具“明日出院”及出院带药医嘱(除自动出院外),17:前停止所有长期药物医嘱。
记录位置:长期医嘱及临时医嘱:均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上,其中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4.3.2.2头医嘱:应临时计入头医嘱记录本,然后补入病例相应的记录单中。
门诊医嘱:门诊患者的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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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嘱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生向患者提供的治疗建议和药物使用指导。
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医院制定了医嘱制度。
二、医嘱的定义和分类1. 医嘱的定义:医嘱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制定的治疗方案和药物使用指导。
医嘱包括治疗方案、药物使用剂量、用药频率、用药途径等内容。
2. 医嘱的分类:a. 治疗性医嘱: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等。
b. 非治疗性医嘱:包括饮食调整、休息安排、病房环境等。
三、医嘱的制定流程1. 医生开具医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制定相应的医嘱。
医嘱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案、药物使用指导等内容。
2. 护士执行医嘱:护士按照医嘱的要求,给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和药物。
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医嘱审核:医嘱审核是指医院的药学部门对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医嘱审核包括对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剂量、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的审核。
4. 医嘱执行结果反馈:护士在执行医嘱后,应及时将执行结果反馈给医生。
医生根据反馈结果,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要求1. 准确性要求:医嘱应准确反映医生的意图,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晰的表述。
医嘱中的药物剂量、用药频率、用药途径等应准确无误。
2. 规范性要求:医嘱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医嘱中的药物使用应符合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和副作用等要求。
五、医嘱的执行监控和评估1. 医嘱执行监控:医院应建立医嘱执行监控系统,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
监控内容包括医嘱执行时间、执行护士、执行结果等。
2. 医嘱执行评估:医院应定期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医嘱执行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等。
六、医嘱的修改和撤销1. 医嘱的修改:医生在医嘱执行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医嘱,应及时与执行护士沟通,并在医嘱上注明修改的内容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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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嘱制度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保障患者权益而建立的一套规范性的医疗行为规定。
医嘱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发出的符合规范的医疗指示。
医嘱制度是医疗机构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临床规范和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下面对医院医嘱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医嘱形式医嘱包括口头医嘱和书面医嘱两种形式:1. 口头医嘱是指医师直接向病人或者其家属等发出医嘱。
2. 书面医嘱是指医师将医疗指示、医嘱等书面形式发出。
为了保证医嘱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医院要求医师书写医嘱采用电子病历系统,不得使用手写医嘱,防止出现医疗差错,确保患者安全。
二、医嘱的构成1. 医嘱的内容应当包括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遵循相关的医疗规范。
医嘱应当包括:用药名称、剂量、途径、次数、疗程、用药时间等。
必要时还应当包括饮食控制、病床护理等方面的医嘱。
2. 医嘱的实施,需要告知相关的医疗护理工作人员(如药剂师、护士、化验师等)实施。
3. 医嘱的签署,医师要在电子病历系统上签署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并且需要有经过审查并通过的病例记录。
4. 医嘱的核对,医师核对本人或他人书写和执行的医学指示和药品清单。
三、医嘱的执行1. 对于患者的治疗,医生需要给出科学的医疗意见、医嘱和用药建议。
2. 患者的用药必须严格按照医嘱执行。
3. 医护人员须确认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疾病史等重要信息是否在电子病历中有明确记录,遵循药品处方、用药、计量和监护规定。
4. 定期复核患者用药记录,及时调整医嘱用药。
5. 科室主任和质控科室定期进行监督和抽查医嘱执行情况。
四、医嘱的审查和审核1. 医嘱的审查,医院要求医师提交电子病历,严格审核医嘱是否符合规范,需要把握自己的学科边界,判断是否需要参考其他学科,确保医嘱的准确度。
2. 医嘱的审核,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和证书的审方师或临床药师负责审核医嘱,并对医师的业务疑问进行解答。
3. 流程规范,审查和审核医嘱录入电子病历,协调业务部门完成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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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嘱制度引言概述: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规范医疗行为和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用药和护理等方面的指示,对于患者的康复和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医嘱的定义、医嘱的分类、医嘱的执行、医嘱的评估以及医嘱的改进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医院医嘱制度。
一、医嘱的定义1.1 医嘱的概念医嘱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经过诊断和判断后,向患者或护士下达的治疗、用药和护理等方面的指示。
医嘱是医生与患者之间进行沟通和协作的重要工具。
1.2 医嘱的要素医嘱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生的姓名、医嘱的内容、医嘱的执行时间、医嘱的执行频次和持续时间等要素。
这些要素的准确填写可以避免医嘱执行中的混乱和错误。
1.3 医嘱的法律责任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的指示,因此医生在下达医嘱时要审慎考虑,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医生应对自己下达的医嘱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患者和护士也要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执行,否则可能会造成医疗事故。
二、医嘱的分类2.1 治疗医嘱治疗医嘱是指医生对患者进行疾病治疗的指示,包括用药、手术、物理治疗等。
治疗医嘱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进行具体的制定,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2.2 护理医嘱护理医嘱是指医生对患者进行护理和照顾的指示,包括饮食、卫生、活动等方面的要求。
护理医嘱应根据患者的生活习惯和身体状况进行个性化的制定,以提供最适合患者的护理服务。
2.3 用药医嘱用药医嘱是指医生对患者进行药物治疗的指示,包括药物的名称、剂量、使用方法和使用频次等。
用药医嘱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特点进行合理的制定,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三、医嘱的执行3.1 医嘱的传达医嘱应由医生书面下达,并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传达给护士。
医嘱的传达应准确、明确,避免信息传递中的误解和错误。
3.2 医嘱的核对护士在接收到医嘱后应及时核对医嘱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核对的重点包括患者的身份、医嘱的执行时间和频次、医嘱的内容等。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生在诊断和治疗病患时所下达的指示,包括用药、治疗、饮食、护理等方面的要求。
医嘱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重要沟通工具,对于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医院医嘱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的1. 确保医疗质量:医嘱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保证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从而提高医疗质量。
2. 保障患者安全:医嘱制度的执行可以减少因医疗操作不规范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和患者病情恶化的风险,保障患者的安全。
3. 提高医疗效率:医嘱制度的规范化可以减少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成本,提高医疗工作效率。
三、制度内容1. 医嘱开具:医生在开具医嘱时应遵循以下原则:a.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合理选择治疗方案。
b. 在开具医嘱时应详细说明用药剂量、频次、疗程等必要信息。
c. 医嘱应明确患者的身份信息、住院号、科室、床位等,以确保医嘱的准确执行。
2. 医嘱审核:医嘱审核是确保医嘱合理性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应包括以下内容:a. 药学审核:药师对医嘱中的药物进行审核,包括剂量、用药途径、禁忌症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b. 护理审核:护士对医嘱中的护理措施进行审核,包括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患者护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医嘱执行:医嘱执行是医院医嘱制度的核心环节,应包括以下要求:a. 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子细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医嘱执行的准确性。
b.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按照医嘱中规定的剂量、频次、途径等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用药和护理的安全性。
c. 护士在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医嘱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执行人员等信息,以便医生随时了解患者的治疗发展。
4. 医嘱评估:医嘱评估是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价的过程,应包括以下内容:a. 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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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医嘱制度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医嘱制度1. 目的对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范围医务人员下达、审核及执行医嘱时。
3. 定义无4. 内容4.1 人员资质:医嘱必须由经医务科批准。
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生在其授权范围内下达,禁止应用他人的权限开具医嘱。
4.2 医嘱分类: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口头医嘱。
4.2.1 长期医嘱4.2.1.1 定义:长期医嘱是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生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4.2.1.2 内容: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危病重、饮食、陪护人员、药物使用、隔离等。
4.2.1.3 取消长期备用医嘱(PRN)。
4.2.2 临时医嘱4.2.2.1 定义:临时医嘱是只执行一次的医嘱,24小时以内有效。
4.2.2.2 药物临时医嘱分类:分为Once、ST医嘱、补药、S(术前、术中)医嘱。
4.2.2.2.1 Once医嘱指非紧急用药,24小时内执行的医嘱。
4.2.2.2.2 ST医嘱指的是患者需要紧急用药,在30分钟内执行的医嘱。
4.2.3 口头医嘱及电话医嘱4.2.3.1 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师、麻醉师可以下达口头医嘱,其他情况不允许使用口头医嘱。
4.2.3.2 任何情况下不准执行电话医嘱。
4.3 医嘱下达:4.3.1 下达时限:4.3.1.1 新入院患者、转入患者:医嘱应在患者到达病房后2小时内下达。
4.3.1.2 急危重症患者:在半小时内下达。
4.3.1.3 术后患者:应立即停止术前医嘱,重开术后医嘱。
4.3.1.4 住院患者:4.3.1.4.1 查房医嘱: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11:00以前开出,如病情变化时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3.1.4.2 手术医嘱:择期手术术前1天11:00前下达手术医嘱;急诊手术医嘱随时下达。
4.3.1.5 出院患者:患者出院前一天12:00前开具“明日出院”及出院带药医嘱(除自动出院外),17:00前停止所有长期药物医嘱。
4.3.2 记录位置:4.3.2.1 长期医嘱及临时医嘱:均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上,其中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4.3.2.2 口头医嘱:应临时计入口头医嘱记录本,然后补入病例相应的记录单中。
4.3.2.3 门诊医嘱:门诊患者的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例中。
4.3.3 书写要求:4.3.3.1 医嘱单是医疗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也是医疗护理过程中进行信息沟通的重要文件,任何人不准私自藏匿、销毁、涂改。
4.3.3.2 医嘱必须书写完整、层次分明,内容清楚、格式规范。
一项医嘱内容较多,在一行内写不完整可以跨行,但同一行内只允许有一条医嘱。
4.3.3.3 医师下达医嘱,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症或理由。
4.3.3.4 书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注明时间,时间使用24小时制,要具体到分钟。
同一时间下达的多项手写医嘱可仅在首尾项签名。
4.3.3.5 新入院患者医嘱顺序:4.3.3.5.1 长期医嘱顺序: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或病重、饮食种类、诊疗项目、药物等。
4.3.3.5.2 临时医嘱顺序:血、尿、大便三大常规、肝功能等诊断性医嘱,然后再写用药、处置等治疗性医嘱。
临时医嘱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4.3.3.6 药物医嘱:4.3.3.6.1 内容:应包括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液体药物应包括剂量及容量)、用法、速度。
4.3.3.6.2 顺序:一组静脉给药包含多种药物时,先写溶剂的药名,后按主次顺序排写药物名称,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
4.3.3.6.3 速度:4.3.3.6.3.1 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默认为70滴/分钟(3.5mL/min),婴幼儿酌减为20-40滴/分。
其他滴速医师要注明每分钟的滴数或mL数。
4.3.3.6.3.2 输液泵、微量泵、营养泵泵入的药物医嘱时,必须注明每分钟或每小时mL数,泵速调整时在医嘱嘱托中注明。
4.3.3.6.3.3 静脉注射用药必须标注每分钟mL数。
4.3.3.6.3.4 输血速度:静脉注射起始速度宜慢。
具体可根据患者年龄、病情和输血耐受程度适当调整输注速度。
4.3.3.6.3.4.1 红细胞输注:前15分钟内每分钟20滴左右,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发生,且患者能耐受,可调整滴速为每分钟60滴左右(儿童为40滴)。
4.3.3.6.3.4.2 血小板、血浆、冷沉淀输注:前15分钟内50滴/分钟左右,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发生,且患者能耐受,则调整为75滴/分钟左右。
如果患者有循环超负荷风险,应调低输注速度至15滴/分钟左右。
4.3.3.6.3.4.3 1个单位的全血或成分血应在4小时内输完。
4.3.3.6.4 应用时限:有时限要求的药物医嘱,如时间依赖性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等药物必须按小时给药,如Q6h、Q8h、Q12h。
4.3.3.7 病危病重医嘱:病危病重患者的医嘱、护理级别应与病情相适应。
4.3.3.7.1 病重医嘱:患者已出现1个脏器功能异常,或者具有多个可能出现脏器功能异常的高危因素的患者(如高龄、3个以上不同器官疾病、多发外伤病情为明确及处理的等情况),需要较严密的生命体征监护和药物治疗时,应下达病重医嘱。
4.3.3.7.2 病危医嘱:患者已出现1个及以上的脏器功能衰竭,需要大力度的脏器支持治疗(如呼吸机辅助呼吸、主动脉球囊反搏、起搏器、大剂量升压药、紧急手术等),或者具有向两个以上脏器功能衰竭趋势发展的患者,随时可能出现心跳呼吸骤停时,应下达病危通知。
4.3.3.8 呼吸机医嘱:应用呼吸机的患者应在长期医嘱单中书写呼吸机辅助通气医嘱,注明呼吸模式、频率、吸呼比、潮气量或气道限压、呼吸末正压等参数。
如上述参数调整时,需停止目前呼吸机医嘱,再次书写详细呼吸机医嘱。
4.3.3.9 血液净化医嘱:血液净化患者需下达血液净化医嘱,包括治疗模式、血管通路、血流量、跨膜压、透析液等内容,记录于血液净化记录单中。
4.3.3.10 约束具医嘱:参见(保护性约束管理制度)。
4.3.3.11 隔离医嘱:对于需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空气传播隔离、飞沫传播隔离、接触传播隔离等)的患者,医师应开具隔离医嘱,符合取消隔离条件时开具停止隔离医嘱。
4.3.3.12 “自理”药品医嘱:自理药品按医院《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4.3.3.13 “自备”药品医嘱:纳入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药品不允许作为患者自备药品,自备药品按医院《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4.3.3.14 临床人体试验药物医嘱:应在医嘱中注明“试验用药”。
4.3.3.15 皮试医嘱:凡需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物,应在临时医嘱单上书写药敏医嘱,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系统中录入结果,用“+”表示过敏,“—”表示不过敏,例如青霉素皮试阳性则表示为:青霉素皮试(+)。
4.3.3.16 紧急医嘱:紧急医嘱包括急诊手术医嘱、检查检验医嘱、ST医嘱。
4.3.3.16.1 医师下达的急诊检查、检验医嘱时,要在医嘱中注明“急查”。
4.3.3.16.2 医师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ST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代。
4.3.3.16.3 紧急医嘱要求在30分钟内执行。
4.3.3.17 按体重或体表面积给药医嘱:对于儿童应按体重给药,对于体弱的老年人以及肝功能、肾功能、心功能不全等特殊患者应结合病情评估及体重决定用药剂量。
对说明书中要求按照体表面积或体重给药的,如细胞毒性药品,应按照患者体表面积或体重给药。
4.4 医嘱审核:4.4.1 医师审核:医师下达医嘱时,先使用合理用药软件筛查,然后要进行审核,确认无错误、遗漏、重复,然后提交。
4.4.2 护士审核:应逐条核对无误后方可保存。
4.4.3 药师审核:医师接到医嘱后,由具备资质的药学人员进行再次审核。
4.4.3.1 资质:由经药剂科、医务科批准、获得本院调剂权且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从事医嘱审核。
4.4.3.2 审核:药师对用药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核,适宜性审核同处方审核。
4.4.4 如药师不能审核或不能及时审核时,适宜性审核,也可以由经过培训并有权限许可的相关人员审查,例如护士、麻醉医师,放疗医师等。
4.4.5 重点审核:对高警讯药品、特殊及限制级别抗生素医嘱实行重点审核,如有违反规定及时向临床医师通知,建议临床医师及时停药。
临床医师在收到通知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考虑停药或者向药学部说明理由。
没有停药又没有合理说明者应由药学部及时报告医务科。
4.4.6 审核结果处理:4.4.6.1 错误医嘱:对于审核中发现的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药学人员、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师进行更改医嘱。
错误要按医院的《异常事件管理制度》上报。
4.4.6.2 疑问医嘱:必须查清确认后方可执行。
4.5 医嘱执行:4.5.1 执行环节:4.5.1.1 执行单打印:医嘱审核、保存完毕,护士打印分类医嘱执行单,按医嘱执行单执行医嘱。
4.5.1.2 医嘱执行顺序:4.5.1.2.1 长期医嘱:按照药物每日使用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使用,对于相同频次的医嘱按下达医嘱的顺序执行。
长期1日1次的医嘱原则上应安排在11:00执行(特殊情况需注明执行时间)。
4.5.1.2.2 口头医嘱: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在《口头医嘱记录本》中记录医嘱者姓名、医嘱内容并复读医嘱内容,经下达医嘱医师确认无误后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签名。
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10分钟内下达口头医嘱的医师应在《口头医嘱记录本》上签名,并记录签名时间,抢救结束6小时内在临时医嘱单上补录医嘱,并注明“补下”及执行医嘱的时间。
在特别紧急缺人手紧张的情况下,护士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患者抢救时,可先口头复述一遍,医师确认后按要求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30分钟内补记医嘱内容。
4.5.1.2.3 摆药:4.5.1.2.3.1 当日下达的长期医嘱在执行区间的当日执行,不在执行区间的次日执行(首次执行的时间为9:00以前)。
4.5.1.2.3.2 医嘱摆药顺序及执行时间应符合医嘱及药物性能要求。
4.5.1.3 医嘱单打印:长期医嘱单及临时医嘱单出院或转科前统一打印。
4.5.1.4 医嘱签名:除口头医嘱记录本需要手写签名外,其他医嘱签名统一为电子签名。
4.5.2 执行要求:4.5.1.2 原则:护士根据医师的医嘱对患者执行医师医嘱,护士不得擅自给患者进行处理。
但在抢救患者生命的情况下,护士有权根据心肺复苏抢救程序等护理规范对患者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医师。
4.5.2.2 无法执行医嘱:因某些特殊原因使一些医嘱无法执行时,如患者拒绝执行、患者离开医院等,护士要及时向主管医师报告,并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必须要向接班护士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