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个税改革亟待“劫富济贫”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问题一:税收负担过重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税收负担过重。
这导致一些高收入人群对个人所得税采取逃税、避税等手段,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税收的稳定性。
另外,相对较低的起征点也限制了中低收入群体的发展空间。
解决这一问题的改革措施如下: - 降低税率: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减轻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
- 提高起征点: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缓解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压力,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
问题二:征收方式不合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按照综合所得征收,导致收入来源不同、税负能力不同的纳税人纳税方式相同,缺乏差别化,不利于公平纳税。
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措施如下: - 分项征收:根据纳税人收入来源的差异,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差别化。
- 扣缴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扣缴制度,提高税收的便捷性和及时性,减少逃税和避税行为。
问题三:税收优惠政策滥用为了鼓励个人创业和发展,我国设置了许多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然而,一些纳税人滥用这些政策,进行虚假申报和避税行为,导致税收损失和税收公平性的问题。
解决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的改革措施如下: -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审核力度,加强对优惠政策的监管,减少滥用现象。
- 完善纳税人信息系统:通过建立完善的纳税人信息系统,实现对纳税人真实收入和申报信息的实时监测和比对,避免虚假申报行为的发生。
结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税收负担过重、征收方式不合理和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和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我们应该降低税率、提高起征点,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加强对优惠政策的监管等措施,以实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简单和有效。
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关键问题及对策分析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能避免偷税、 漏税 、 避税行为。 综合 以上调查结果和我 1 . 税前费用扣除标 准 .2 2
国的现实情况 , 影响个人所得 税改革 的关键 问题可归纳 为 : 一是个人所 标准的确定 ; 三是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管。
1 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关键问题
分类确定纳税人税前费用扣除标准 的模式没有综合考虑纳税人的
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也由 1 %上升到 64 但相 比流转税、 . 4 . %, 企业所得税等 灵活性 是一种事 中和事后机 制 , 是稳定性 的必要补充 , 缺少任何一 方面 主体税种和全面取消的农业税 , 个人所得税收入 的波动对国家财政收入 都不利 于税法的有效实施 。而 目前的税前费用扣除标准过于稳定 , 在灵 的影 响不大。其三 , 个人所得税直接税的性 质决定调节收入分配是其主 活性方面明显不足。 . 3 要功能 。相比消费者缴纳流转税的“ 愿性 ” 自 行为 , 缴纳所得税可 以说是 1 个人所得税 的征管
施对完善我 国的税收征管 、加强依法治税等方 厩起到了重大 的作用, 但
目 前分类的所得税税制模式有其优点 , 缺点也很 明显 , 但 最根本 的 仍存在以下问题 : 一是 , 纳双 方信息不对称 , 征 征税主体处于信息劣势 , 缺点是不能很好体现“ 量能负担 ” 的原则 , 即纳税人 的计税收入和税 前费 导致征管效率低下 。在个人所得税 的征纳主体中 , 纳税人有隐瞒个人实
1在确定税前费用扣除标准时没有考虑纳税人的综合税负能力 。 ) 虽然影
得税的功能定位 ; 二是个人所得税 的税基 , 即计税 收入 和税前 费用扣除 实际税负能力 , 因此要求税 前费用扣除 “ 人性化 ” 改革 的呼声越来越 高:
响税基的主要 因素是计税收入 , 据此就得 出高收入必然高税负的结论 但
最新2020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据2020个税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了解,目前个税改革主要从四方面展开,具体如下:一、关于进一步简并税率及征收率问题自2012年1月1日,我国率先在上海启动了营改增试点。
此后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2020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所有营业税纳税人都改为缴纳增值税,相应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也扩大到所有货物、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营改增试点,有力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成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
据测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年减税规模超过5000亿元。
其中,改征增值税行业适用11%或6%的低税率,且其取得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行业税负总体降低;原增值税行业(主要适用17%的标准税率)由于可抵扣进项税增加,税负也整体降低,相当于降低了增值税标准税率。
二、关于逐步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问题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一定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目前,根据纳税人类型不同,年应税销售额有三个标准,具体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为年销售额500万元,从事批发零售业务的纳税人(主要为商业企业)为年销售额80万元,其他纳税人(主要为工业企业)为年销售额50万元。
三、关于尽快取消地方超税负返还优惠政策的问题营改增试点实施前期,考虑到试点采取逐步推进方式、重复征税问题未完全消除,同时试点企业适应新税制需要一定时间,大部分省财政部门都对试点企业出台了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对因试点增加税负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这种方式对于试点的平稳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四、关于切实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加快个人所得税综合配套改革的问题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自2014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抓紧研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
就国家收入分配战略、税制模式、费用扣除、税率级距、税收征管及配套条件等改革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和反复论证。
2020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分析

2020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分析个税起征点能否“动态调整”?据《重庆晨报》报道,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就个人所得税问题提出建议称:“有关部门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应统筹考虑代表所提意见,适时提出修法建议。
”对此,专家和公众一致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望再次提高。
众所周知,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这是2020年税法修订之后确定的。
如今4年过去了,无论是从物价水平还是从人们的薪酬标准上看,这一起征点都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此次,财经委的建议显然是顺应民心与民意之举。
分析起来不难发现,群众和代表先呼吁,然后征求社会意见,再对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修改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查机制,还稍显被动。
这个过程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延缓了个税起征点调整的速度,难免会出现“刚刚调整完又不适合又需要调整”的情况。
代表委员谈物价,话民生,聊幸福,无不希望政府能够给老百姓以实惠。
而要想老百姓幸福,首先就得让利于民,真金白银,不打折扣。
虽然发展过程中,我们正在或者即将面临无数大大小小的困难,但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始终把人民冷暖幸福装在心间的政府,我们相信,一切困难都是纸老虎。
承续光荣与梦想、肩负责任与使命,我们坚信,心系能源的各界代表委员定能不负重托,为积极推动能源革命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助力能源领域完成坚定而成功的转身,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实现新发展。
楼继伟:我们多次上调过工薪所得税的费用减除标准。
刚才说的起征点,精确地说,是工薪所得减除的费用标准,听起来就比较别扭,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和绝大多数国家不一样,我们实行的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减除标准。
那么应当实行综合所得,而不是说对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是综合的减除标准。
那么带来一个问题,要不要再提高起征点?我记得我去年就回答过,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深化“个税”改革 缩小城镇居民收入贫富差距

深化“个税”改革缩小城镇居民收入贫富差距作者:戴桂荣来源:《商业会计》2015年第03期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5)03-0050-03摘要:近十年来,居民可支配收入远低于GDP和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速,个人所得税逐年上升,个税已沦为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所得税”、高收入者规避纳税的“聚宝盆”。
本文认为,按家庭收入情况全面设计个人所得税,对低收入家庭实施劳动所得退税制度是个税改革的必然结果;改变“工资所得税”,将征税重点转向新兴的金融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等资本所得收入,逐步建立和完善适用于自然人纳税人的征管机制,可以防止税源的流失。
关键词:居民收入个人所得税贫富差距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缩小贫富差距,个人所得税作为对居民收入的调节杠杆,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是当今社会改革的热点。
调查研究表明:1990年,收入最高的10%家庭,是收入最低的10%家庭的2.77倍;到了2007年,收入最高的10%家庭和收入最低的10%家庭的收入差距上升到23倍;截止到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收入最高的10%家庭与收入最低的10%家庭的人均收入相差65倍。
为什么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十几年来,我国居民收入贫富差距不减反而以乘数效应扩大呢?一、我国居民收入贫富差距乘数效应扩大的原因(一)近十年来居民可支配收入远低于GDP和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速。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0-2011年数据: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 703元,农村居民纯收入2 476元,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 81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 977元,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8倍。
相比之下,GDP增速远高于居民收入增速,年均增速达到9.51%,十年间增长3.6倍。
而对比财政收入增长,居民收入也被远远地落在了后面,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4%,十年间财政收入增长4.5倍。
新形势下个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新形势下个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个税改革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2018年,我国个税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对个人所得税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改革。
在新形势下,个税改革依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个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并提出对策,以期为我国个税改革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问题一:税收负担不均衡目前我国的个税制度存在税收负担不均衡的问题。
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存在较大差异,个税负担在不同地区间存在着不均衡的情况。
一方面,发达地区的高薪人群税负较重,而一些欠发达地区高薪人群的税负则偏轻。
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之间的税负差异也相对较大。
这种不均衡的税收负担会导致不同地区人才流动的不稳定,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
对策分析:为解决税收负担不均衡的问题,可以适度提高发达地区的个税率,以缓解高薪人群的税收负担,同时适当降低欠发达地区个税率,促进地区人才的流动和就业机会的均等化。
还可以通过完善跨地区税收调整机制,实现不同地区间税收负担的均衡。
问题二:税收优惠政策存在漏洞我国个税制度中存在着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一些特定行业和领域的发展。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中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和不足,导致了一些问题的产生。
一些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虚假申报,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一些高收入人群也通过各种手段来规避个税,从而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为解决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漏洞,可以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监管力度,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
可以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提高税收的透明度和便捷性,减少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
鼓励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规,加强对税收政策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自觉性。
问题三:纳税人权益保护不足在个税改革中,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足,存在较大的问题。
由于现行税收制度的复杂性和不透明性,一些纳税人难以了解自己的纳税权益,也很难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一、2020年个人所得税改革这次个税新法中添加了6个专项附加的扣除项目:1、子女教育支出。
首先是子女教育支出,个税新法规定,家中有接受学前或学历教育的(包括幼儿园(3岁以上)到博士研究生),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来扣除,夫妻双方共享这个额度。
2、继续教育支出。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培训方面的继续教育支出,在拿到证书的年度里,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扣除。
3、大病医疗支出。
纳税人在一年之内自负的医药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进行税前扣除,每年有8万元的额度。
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夫妻双方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不过注意这里的住房贷款利息是首套房的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支出。
按照纳税人所居住的城市标准,每月拥有800元到1500元不等的额度。
目前的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人口小于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
6、赡养老人支出。
对于家中有60岁以上的老人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共享这2000元的额度。
二、个税政策改革意义1、落实了国家党中央、国务院对公民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举措和要求。
据说在党的大会当中就提出了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今年党的十九大更是提出了强化税收制度的提议,并且今年我国政府在工作报告中也对个人所得税制度作出了有关部署。
这一些列措施体现了国家对于公民个人所得税深化改革要求和举措。
2、是国家现行税制的客观要求的完善。
我国在现行所得税制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不同的所得项目之间存在的税负平衡等等因素,多年来基本扣除费用没有调整,个税的中低档税率级距较窄等,所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是必然的、也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3、公民的经济需求得到了改善。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较大,有完善税收制度,有助于降低居民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能够更好的调节收入再分配,缩减居民收入差距。
个税改革亟待“劫富济贫”-总结报告模板

个税改革亟待“劫富济贫”每个月工资单上的扣税数额,渐渐成为工薪阶层拿到工资后最关注的栏目。
在XX某国营上班的朱小姐每月拿到手的工资3000元左右,平均每月扣税数额在200至300元不等,所扣税额占她实际收入的10%左右。
毫无疑问,朱小姐所在的照章纳税,并没有多克扣她一分钱,但税款的多少,已经让朱小姐十分敏感了。
类似朱小姐这样的中等收入人群,已经成为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然而,他们只是工薪阶层。
国家税务总局4日11日公布,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内、外资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1907亿元,同比增长34%,增收484亿元。
4月2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在未扣除价格变动因素情况下,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2160元,同比增长8.4%。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显示,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长最快的税种,平均增幅高达48%。
目前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已成为第四大税种。
其中,来源于工资、薪金的税收占41%,利息、股利、红利、财产租赁等资本所得为35%。
而在XX、XX、深圳、厦门等城市,工资薪金税收占总额的比例超过60%。
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改革,不由得普通人不关注。
改革焦点:个税起征点根据广东省地税局日前公布的消息,20XX年广东省共征收个人所得税亿元,其中约70%即168亿元,来自代扣代缴方式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纳税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工薪阶层。
这与此前公布的全国情况基本相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曾表示,20XX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
是时,“贫富倒挂”的现状激起了各方的反应,个税因“劫贫济富”而被社会舆论所诟病。
现行的800元个税起征点为1980年所制定,这个数字是当时城市居民人均月收入的20倍,然而,25年过去了,除了XX、XX、广州、深圳等城市将个人起征点调整至1200至1700元的标准,各地其他地区仍旧执行的是800元的“老标准”。
25年之中,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数十倍,却仍沿用过去的标准,这是最为公众所不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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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亟待“劫富济贫”
每个月工资单上的扣税数额,渐渐成为工薪阶层拿到工资后最关注的栏目。
在xx某国营企业上班的朱小姐每月拿到手的工资3000元左右,平均每月扣税数额在200至300元不等,所扣税额占她实际收入的10%左右。
毫无疑问,朱小姐所在的企业照章纳税,并没有多克扣她一分钱,但税款的多少,已经让朱小姐十分敏感了。
类似朱小姐这样的中等收入人群,已经成为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然而,他们只是工薪阶层。
国家税务总局4日11日公布,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1907亿元,同比增长34%,增收484亿元。
4月2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在未扣除价格变动因素情况下,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2160元,同比增长8.4%。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显示,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长最快的税种,平均增幅高达48%。
目前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已成为第四大税种。
其中,来源于工资、薪金的税收占41%,利息、股利、红利、财产租赁等资本所得为35%。
而在xx、xx、深圳、厦门等城市,工资薪金税收占总额的比例超过60%。
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改革,不由得普通人不关注。
改革焦点:个税起征点根据广东省地税局日前公布的消息,XX年广东省共征收个人所得税239.6亿元,其中约70%即168亿元,来自代扣代缴方式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纳税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工薪阶层。
这与此前公布的全国情况基本相同。
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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