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本科网上测试题主观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

(2009年)
(一)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1-93题。
A.甲将玉石交付给丙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丙的买卖合同成立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丙将玉石交给丁时,丁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丁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
本案中,甲将属于乙的玉石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又因丙对甲乙之间的买卖情况知情,说明丙不是善意第三人,不能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玉石的所有权,除非得到乙的追认。因此,AB项错误。
91.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可知,玉石的真正所有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而非是从戊与已的转让行为生效之日起计算两年的期限。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2008年)
(一)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91-93题。
民法学在线测试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在线测试试题与答案《民法学》第01章在线测试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居于(B)的地位A、根本大法B、基本法C、单行法D、中间法2、民法调整(D)A、所有的财产关系B、所有的人身关系C、纵向的财产关系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人类近代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B)A、德国民法典B、法国民法典C、罗马法D、苏俄民法典4、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包括(D)A、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B、单位成员之间的身份关系C、王某作为某省省长的身份关系D、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5、(A)是民法的最基本原则A、诚信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实事求是原则D、自愿原则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民法的构成要素包括(BCD)A、民法条例B、民法原则C、民法概念D、民法规则2、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民法的渊源的是(ABD)A、宪法B、基本法C、行政法D、司法解释3、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功能有(ABC)A、立法准则B、行为准则C、审判准则D、惩罚准则4、罗马法大全包括(ABCD)A、学说汇纂B、法学阶梯C、优士丁尼法典D、新律5、下列属于私法的是(AB)A、民法B、商法C、经济法D、诉讼法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以民法规范表现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可将民法分为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正确2、判例是英美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正确3、民法允许民事主体选择不同的方式解决相互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正确4、《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错误5、人们之间的友情关系可以由民法调整.错误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权利人可依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为(C)A、请求权B、支配权C、形成权D、绝对权2、支配权和请求权的划分依据是(D)A、权利人的不同B、权利的客体C、法律的具体规定D、权利的作用3、李某立下一遗嘱,指定其子继承遗产,此时,其子对李某的财产的继承权为(B)A、原权B、期待权C、既得权D、主权利4、作为民事法律事实的行为(C)A、只能是合法行为B、只能是违法行为C、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D、只能是表意行为5、绝对权是一种(A)的民事权利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B、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C、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不特定D、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特定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财产权的是(AB)A、承包经营权B、债权C、发表权D、修改权2、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人身权的是(AC)A、肖像权B、留置权C、名誉权D、公有权3、财产所有权属于(AC)A、支配权B、人身权C、财产权D、形成权4、基于自然人姓名发生的法律关系属于(AB)A、绝对法律关系B、单一民事法律关系C、相对法律关系D、复合民事法律关系5、李某拥有一套房屋,其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ABCD)A、物权B、财产权C、绝对权D、支配权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在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中,只能有两方主体参加错误2、行政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客体正确3、自卫行为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正确4、民事权利在行使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正确5、自助行为只能为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实施,不能为保护他人的权利而实施正确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其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应(B)A、不予受理B、作出失踪宣告C、作出死亡宣告D、审查后具体决定作何种宣告2、王某16岁零6个月,判断其是否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看他(C)A、是否成年B、是否有劳动能力C、是否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D、是否有生活来源3、李某被法院宣告死亡后,(B)A、他的权利能力消灭B、以他原住所为中心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全部消灭C、他的行为能力消灭D、他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消灭4、张鸣,15岁,为科技大学的大学生,智商高于一般人,且自理能力很强,则他属于(C)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可是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5、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其(D)才是他的法定代理人A、父母B、配偶C、子女D、监护人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下列人员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AB)A、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B、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C、两性人D、聋哑人2、下列人员中,(ABD)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20岁的在校学习的大学生B、20岁的在家待业的高中生C、20岁的精神病人D、20岁的醉酒的人3、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的,(BCD)可以申请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A、法院B、本人C、配偶D、子女4、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有(ABCD)A、宣告死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B、宣告死亡人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消灭C、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D、宣告死亡人的合法财产变为遗产开始继承5、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包括(BC)A、胎儿B、未成年人C、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D、已经死亡的人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正确2、胎儿如同出生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错误3、被宣告失踪的人被确知下落的,经利害关系人的神情,法院应当撤销对其的失踪宣告正确4、自然人失踪的,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失踪宣告正确5、自然人被宣告失踪的,其婚姻关系自然解除错误《民法学》第04章在线测试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企业法人应当在(D)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A、董事会讨论决定B、主管机关批准C、企业章程规定D、核准登记2、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订立的合同(D)A、一律无效B、部分有效C、经追认后有效D、应继续履行3、甲公司驾驶人员乙在运货途中超速驾驶,撞伤在公路上违章骑自行车的丙。
民法学本科自考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本科自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民法调整的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
A. 财产关系B. 人身关系C. 合同关系D. 家庭关系答案:A2. 根据民法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所有权B. 债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3. 下列哪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A. 主体B. 客体C. 内容D. 形式答案:D4. 民法中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其法律效果是()。
A. 取得所有权B. 取得债权C. 取得抵押权D. 取得使用权答案:A5. 以下哪项不是民法中规定的民事责任形式?()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赔偿损失D. 行政拘留答案:D6. 根据民法的规定,以下哪项属于无效民事行为?()A.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B. 欺诈、胁迫的民事行为C.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D.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民事行为答案:D7. 以下哪项不是民法中规定的代理的种类?()A. 委托代理B. 法定代理C. 指定代理D. 自由代理答案:D8. 根据民法的规定,以下哪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情形?()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 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答案:A9. 根据民法的规定,以下哪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A. 行为B. 物C. 智力成果D. 所有选项答案:D10. 以下哪项不是民法中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其他组织D. 国家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民法中规定的民事权利包括()。
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ABC12.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民法中规定的可撤销民事行为?()A. 重大误解B. 欺诈C. 胁迫D. 显失公平答案:ABCD13. 根据民法的规定,以下哪些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赔偿损失D. 赔礼道歉答案:ABCD14. 以下哪些属于民法中规定的代理的终止情形?()A. 代理期限届满B. 代理事务完成C.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D. 被代理人死亡答案:ABCD15. 以下哪些属于民法中规定的无效合同的情形?()A.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合同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D. 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答案:ABC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6. 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自考本科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考本科民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民法调整的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什么?A. 经济关系B. 政治关系C. 财产关系D. 人身关系答案:C2. 根据民法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是多少?A. 16周岁B. 18周岁C. 20周岁D. 22周岁答案:B3.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民法中的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4. 民法中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有重大误解C. 行为违反公序良俗D. 以上都是答案:D5. 根据民法,以下哪个不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赔偿损失D. 行政处罚答案:D6. 民法中,关于代理的法律效果,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B.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行为,被代理人可以追认C. 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D.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有异议,可以撤销代理答案:C7. 民法中,关于时效的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实体权利B. 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起诉权C. 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D. 时效可以中止和中断答案:B8. 根据民法,以下哪个不是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A.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B. 当事人一方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C. 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D. 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同意答案:D9. 民法中,关于继承权的丧失,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B. 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C. 伪造遗嘱的,丧失继承权D. 继承权是不可丧失的答案:D10. 根据民法,以下哪个不是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地役权D. 债权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民法中,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所实施的B. 行为人有欺诈行为的C.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D.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答案:A, C, D12. 根据民法,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权利的客体?A. 物B. 行为C. 智力成果D. 人身利益答案:A, C, D13. 民法中,以下哪些属于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A. 不可抗力B. 正当防卫C. 紧急避险D. 受害人同意答案:A, B, C, D14. 根据民法,以下哪些属于代理的种类?A. 委托代理B. 法定代理C. 指定代理D. 表见代理答案:A, B, C15. 民法中,以下哪些属于合同的解除方式?A. 协议解除B. 法定解除C. 约定解除D. 强制解除答案:A, B, 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6. 民法中的“绿色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00242民法学试题(二)

重庆市万州区成才自考助学中心助学资料课程名称:民法学课程代码:0024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应归( )A.发现人所有B.国家所有C.发现人单位所有D.发现人与国家共有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法中的( )A.自物权B.从物权C.担保物权D.用益物权3.甲和乙两个造纸厂排放污水的行为,致使丙在鱼塘所养的鱼部分死亡,造成经济损失3200元。
确定该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B.公平责任原则C.连带责任原则D.无过错责任原则4.抵押权消灭的原因是( )A.主债权转让B.抵押权实现C.抵押权人死亡D.抵押人死亡5.依据是否以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占有,占有可以分为( )A.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B.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C.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D.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6.甲出差前将家中的一台电脑交由邻居乙保管。
在甲出差期间,乙将电脑以合理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
对此(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电脑B.甲可要求丙返还电脑C.甲可要求乙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7.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A.留置权B.土地承包权C.国有土地使用权D.采矿权8.甲从商场购买某商品,但此商品质量不合格,甲可按商场对商品实行的“三包”制度进行退货、修理或更换。
甲与商场存在的债是( )A.简单之债B.选择之债C.多数人之债D.非合同之债9.以下关于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违约金和定金均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B.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债的担保方式C.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择适用D.定金和违约金的支付都发生在违约之后10.下列不可以...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是( )A.货币B.权利证书C.票据D.劳务11.以下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王某错把赵某的事务当成自己的事务而管理B.孙某的邻居王某家中失火,孙某拿自家的灭火器救火C.甲将跌倒于路旁的乙扶起D.赵某管理自己事务,客观上使李某受益的行为12.王某欠张某5000元,5月底到期。
民法学主观题参考答案

民法学主观题参考答案第一部分简答题1 、答: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
公共秩序是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高的一般道德。
公序良俗原则是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通行的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7 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该条规定的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逻辑内涵基本一致。
2 、答: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以求达到当事人之间利益和当事人利益与杜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其具体含义包括:(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2 ) 在合同解释上。
应依诚实信用原则:(3 )依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一样赋予司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使其在法律规定不足时。
从民法的目的出发,依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3、答: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l )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问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
(2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3 )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4 、答:财产法律关系是与财产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它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流转而形成的、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法律关系不具有直接的物质利益内容。
这是它与财产法律关系的根本区别。
除此之外。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还有以下区别:( l )两类关系中的权利性质不同。
在财产法律关系中。
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是财产权利,通常权利可以依其意志转让,而在人身法律关系中。
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是人格权或身份权。
民法学考试题库及答案

民法学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1.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刑事处罚权答案:D2.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哪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A. 主体B. 客体C. 行为D. 法律效果答案:D3.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
到期后,甲未归还借款,乙可以采取的措施不包括以下哪项?A. 请求甲归还借款B. 向法院提起诉讼C. 强制甲出售财产D. 要求甲支付逾期利息答案:C4.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情形?A. 欺诈B. 胁迫C. 显失公平D. 行为人自愿答案:D5.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
后因市场变化,甲公司决定不履行合同,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不包括以下哪项?A. 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B. 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C. 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D. 强制甲公司履行合同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人以欺诈手段实施D. 行为人以胁迫手段实施答案:ACD2.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些权利属于物权?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地役权D. 债权答案:ABC3.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解除?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一方当事人违约D. 合同期限届满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民法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对)2. 根据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错)3. 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
(对)4. 根据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对)5. 根据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法考主观题历年民法真题及答案

民法主观题2014年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
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
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
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
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
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货款。
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货款资格。
故乙表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
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
乙认为甲违约在先。
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の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
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
5月30 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
7月24 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
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
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
李某便随丙去维修。
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1.01号房屋的物权归属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考虑本案中的哪些因素?3. 3.2月12日,甲、乙之间对原合同修改的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4. 4.乙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为什么?5. 5.针对甲要求乙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乙可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6. 6.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为什么?7.7.丙热水器的毁损,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015年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民法学本科网上测试题(主观题部分)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有哪些?2代理的法定种类有哪些?3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有哪些?二、论述题(共30分)1 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1.韦成海,男,1970年生,1992年与申小娟结婚,婚后同母亲吴玉秀住在一起。
1997年7月,韦成海辞去机关干部的职务,用平时积攒下来的一些钱,开了一家个体小卖部,取名为“利民百货”,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在工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
7月30日,小卖部开张,韦成海以“利民百货”的名义向批发商黄青山赊购了一批价值1万元的货物。
8月2日,小卖部在一场大火中被全部烧毁,韦成海也在大火中丧生。
死亡时,家中所有财产的价值为1.6万元。
当黄青山向申小娟要求还款时,申小娟说,1.6万元家产是他们夫妻共有财产,而她一直不同意丈夫下海,韦成海开店的钱全部出自他自己的工资,因此只能同意以共有财产中属于韦成海的8000元偿还欠款。
吴玉秀说这里面还有自己的财产,应先在财产中留出她的部分。
黄青山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2.甲为一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不善,欠乙50万元,现还款期已到。
为还款,甲将其好友丙因出国而寄放在甲处的一辆摩托车,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
戊知晓甲的处境,遂提出要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一件祖传古玩(估价为50万元),甲因一时无法找到买主,只好答应了戊的要求。
请回答下列问题:(1)甲与丁之间的买卖摩托车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2)甲与戊之间的买卖古玩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一、简答题1.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2.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
3.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有权包括:集体与个人所有权,共有,特别所有权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海域使用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二题、论述题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生理而产生的人。
自然人是相对法人而言的法律概念。
自然人的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都是我国的公民。
《民法通则》在第二章的标题中使用了“公民(自然人)”的表述,给人的感觉是二者相等。
实质上“公民”和“自然人”是两个概念。
在西方国家的民法中,民事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形式。
“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是前苏联的首创,并为我国所沿袭。
从前面二者的定义中可以看出,自然人的范围比公民要大,他不仅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民法通则》之所以使用这两个概念,其原因有二:首先,在我国的民事主体中,不仅仅是我国的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依法也可以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我国的民事主体。
因此,在规定公民是民事主体的同时,需要使用“自然人”的概念,赋予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依法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所以《民法通则》在第8条第2款中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使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这项规定也体现了在国际私法上使用解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冲突规范时所普遍承认的两项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对等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的民事法律赋予外国人和本国人相同的民事主体资格的原则;对等原则,是指两国在处理两国公民在对方国家的民事主体资格问题时,彼此给予相同的待遇的原则。
其次,我国自从继受前苏联在民事上的公民概念后,就一直使用它,而很少使用“自然人”这一概念。
人们已经习惯并能正确理解“公民”在民法中的含义,不但要尊重传统民法的做法,还要与国际社会接轨。
所以就有了“公民(自然人)这样的规定。
关键词: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责任权利法律确定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当事人必须具有通过一定的行为使其变为现实的资格,这种资格就是民事行为能力,它是法律赋予的。
法律确认当事人是否有这种能力标准是其意思能力,即对自己行为性质的认识能力和对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
意思能力是人事实上的能力,它不是法律赋予的,它是确定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
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正常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的,法律既赋予其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就不赋予其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民事行为能力仅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
广义的民事行为能力则不仅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即实施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还包括其能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即对不法的行为负责的责任能力。
所以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应该取其广义。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以下特征:1、民事行为能力是有国家法律确认的。
民事行为能力的具备,并不取决于公民的主观意愿。
而是由法律根据自然人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以及两种利益之间的协调而加以规定的。
2、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年龄与智力状态相联系。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法律活动或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能力,要具备这种能力,首先应具备正确的认识和判断的意思能力。
可以说,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以其意思能力为基础的,而一定的年龄和正常的智力是具有意思能力的标志。
所以说,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有的,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智力状态正常,才能正确理解其行为的意义,才算具备了行为能力。
这也正是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的主要区别。
权利能力是每一位自然人一生下来就有的,他不以意思能力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年龄和智力状态的限制。
3、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他人限制或被取消。
民事行为能力是一种法定资格,是由国家法律赋予的,所以,自然人不得自行处分即放弃或转让自己的民事权利能力;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和依法定程序外,任何个人或组织也不得剥夺和限制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其意义能力为基础,意思能力又与年龄和智力相联系。
所以,确定民事行为也应以年龄和智力为标准。
人的年龄是逐步增长的,智力也是逐渐发育健全的,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的不同阶段及程度,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以下三类:1、完全民事行为完全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所具有的完全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行为的资格。
法律上以年龄和智力状况作为判断行为能力的依据,因此一般认为,以达成年、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及其后果的自然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民法通则》第11条第1款确认:“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自然人虽不满18岁,尚未成年,但已经参加了一定形式的社会劳动,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独立的生活来源。
我国有些部门法规也允许年满16不足18周岁的自然人应聘应征从事一定的职业。
对这部分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又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按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所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指的是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够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的生活水平。
法律的这条规定,有利于保护那些实际上在成年以前,已经具备独立处理自己事物能力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是指,具有部分的行为能力,不完全具有以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一个人从出生到成年,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智力发育也不断提高,因此而具备一定的意思能力。
所以,对于为成年人,不能一概地认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
世界各国立法都规定部分为成年人可以具有部分行为能力,我国也不例外。
《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活动;其他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律代理人的同意。
”三题、案例分析1.答:本案中,韦成海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并以自己的工资积蓄,而非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并且尚未赢利,自然也谈不上收益供家庭成员享用,因此不能由家庭其他成员的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的,债务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韦成海的工资积蓄,在其婚后所取得的部分,尽管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但却为夫妻共有财产,其开设“利民百货”所将取得的利润,亦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利民百货”所负的债务理应由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的份额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承担。
2.(1)有效,甲以自己的名义出售摩托车,丁并不知道车不是甲的,构成表见代理,故有效(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2)属于可撤销合同。
戊明知到甲的处境,而已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购买甲的古玩,乘人之危,显失公平,所以属于可撤销合同(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