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任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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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一换制度是任期制

三年一换制度是任期制

三年一换制度是指一个人在同一职位上最多只能连续任职三年,之后需要进行换岗或者调任的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旨在保持组织的活力和竞争力,避免出现长期官僚化和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

下面将详细讨论三年一换制度的优点和缺点以及如何有效实施。

首先,三年一换制度的优点之一是可以促进组织的变革和创新。

通过持续性的岗位轮换,员工可以接触到不同的职责和工作环境,从而增加他们的经验和技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

同时,这种制度也可以避免员工过度依赖其中一职位和工作方式而产生的僵化思维,鼓励他们积极寻求新的工作方法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从而推动组织的创新发展。

其次,三年一换制度还可以增加组织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市场的竞争,组织需要不断调整和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通过员工的岗位轮换,组织可以更加快速地适应变化,并且能够从内部的人才库中快速调配适合岗位的人员,提高组织的敏捷性。

第三,三年一换制度可以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长期在同一职位上连任可能会让人产生依赖感和权力觊觎,这种情况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

通过定期的岗位轮换,可以有效避免一个人权力过于集中,增加监督和制约的机会,从而减少权力滥用和腐败的风险。

然而,三年一换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和挑战。

首先,短期岗位轮换可能会导致员工不断适应新环境和新工作,较长的适应期可能会浪费员工的潜力和精力。

对那些在一些职位上表现出色并深入研究的人来说,岗位轮换可能会使他们失去继续发展和突破的机会,降低他们的积极性。

其次,岗位轮换也存在组织运作风险。

如果换岗的人员没有足够的准备和了解,可能会导致工作中断和效率下降。

此外,岗位轮换也可能导致组织内部团队的破裂和凝聚力的削弱,员工之间的配合和信任需要重新建立,从而影响组织的整体运作。

为了有效实施三年一换制度,需要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制度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不能以死板的形式来执行。

对于一些岗位来说,三年时间可能还不足以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因此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管理人员任期制度管理办法

管理人员任期制度管理办法

管理人员任期制度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深化总公司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机制,并通过轮岗锻炼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使总公司各级管理队伍始终保持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从组织上确保总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级管理岗位的任职期限1、正、副三总师(三峡企业三、四级)一届任期四年。

2、职能部门正、副职(三峡企业三、四、五级)一届任期三年。

3、职能部门内设机构正、副职(三峡企业六、七级)一届任期三年。

4、项目经理正、副职任期应有利于工程顺利进行,一般与工程项目建设期或阶段目标相一致,也可明确为一届任期三年。

5、无内设机构的职能部门和工程项目部的正、副主任专业师,任期分别与职能部门正、副职和项目经理相一致。

6、凡实行选举制的党群部门管理岗位,其任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内设机构管理人员任期与选举产生的管理人员任期一致。

7、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副经理一届任期三年。

控股子公司由总公司推荐(委派)的董事、监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任期执行;总公司推荐的正、副经理按照董事会确定的任期执行。

8、专业性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三总师、主任专业师)暂不设定连续任期最长届数;其他管理人员在同一岗位的连续任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因工作特殊需要,确需超过任期时限的,应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9、各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年限及截止时间在聘任文件中予以明确,上半年任职的管理人员,任期截止时间均为到期年份的6月30日;下半年任职的管理人员,任期截止时间均为到期年份的12月31日。

10、同一部门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同步。

凡在中途任职的管理人员,任期截止时间与部门其他管理人员一致,即个人岗位任期服从部门多数管理人员任期。

二、加强任期管理1、明确任期目标。

各级管理人员每一届任期都尽可能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具体任期目标。

任期目标书由被聘管理人员的直接上级与其签订。

2、做好年度考核。

管理人员按年度分解的任期目标并结合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医院中层干部聘期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聘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的聘任、管理、考核和任期。

第三条中层干部聘期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任期管理、动态调整原则;(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聘任第四条中层干部的聘任应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和编制要求,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聘任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二)熟悉医院业务,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中层干部聘任程序:(一)公布岗位需求及任职条件;(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三)进行竞聘演讲、答辩;(四)组织考察、测评;(五)党委研究决定;(六)公示、聘任。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七条医院党委对中层干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中层干部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由医院党委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第九条中层干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年度考核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任期考核由医院党委组织实施。

第十条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十一条任期考核主要考核中层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领导能力、团队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任期第十三条中层干部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十四条任期届满前,医院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干部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第十五条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医院党委有权解除聘任。

第五章保障与激励第十六条医院为中层干部提供必要的培训、学习和交流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

聘用期管理规定

聘用期管理规定

聘用期的管理规定
一、基本安排
1.公司核心管理岗位在聘用时,设置聘用期,一期为3年;
2.干部聘任期内实行任期考核,分解到每年度,以年度考核指标体现;
3.聘用期到期后由人事部组织评估,决定原岗续聘、晋升、降职、转岗或同岗位调整工作区域等任用决
定;
4.原则上岗位任期已满2期的,应安排轮岗或同岗位调整工作区域;
二、到期后再任用的几种情形
(一)原岗续聘
1.任期内,每年度业绩、能力、态度综合考评合格及以上;
2.下属人员对公司规章制度、理念要求执行到位;组织氛围好、人员梯队结构合理、核心骨干流失率低;
3.下属员工满意度和跨部门评价良好及以上;
(二)晋升
1.公司有空缺、可晋升的岗位需求;
2.任期内,所在业务每年度考核良好及以上;
3.下属人员对公司规章制度、理念要求执行到位;组织氛围好、人员梯队结构合理、核心骨干流失率低;
4.员工满意度和跨部门评价良好及以上;
(三)降职
1.本人违反公司规章或损害公司利益,即时降职或解聘,严重的移交司法;
2.任期内的年度综合评估,累计2次不达标;
3.个人日常工作表现中,屡次出现与公司理念、文化要求不一致的情形;
4.团队领导能力弱,核心骨干流失、团队涣散;
(四)转岗或调区域
1.公司基于业务发展或团队建设的考虑,有调整任职者的需要;
2.公司基于培养综合性人才的角度,需要多岗位、跨区域锻炼;。

任期制度

任期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任期制度篇一:岗位任期制度管理人员岗位任用、任期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建立规范的企业领导职务任期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使公司朝着持续、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目的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范围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公司外聘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本方案只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不作为公司外聘管理者依据。

第四条:原则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民主集中原则4、依法办事原则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2、公司正式员工,具有正式合同档案手续,合同末期时间超过一年以上;3、具有公司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4、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5、必须为公司的技术或业务骨干,有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6、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业务能力;7、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任期届满、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2、干部选拔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监、部门领导等)3、人力资源部针对确定人选建立干部个人档案。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一、前言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这个话题可是关系到咱们公司的发展大计,所以大家都要认真听哦!话说回来,这个话题其实也挺有趣的,咱们就把它当作一次“谈情说爱”的过程吧,哈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任期制。

任期制就是把中层管理人员的任期和合同期限挂钩,让他们在一定的时间内为公司创造价值。

这样一来,公司就可以确保中层管理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熟悉公司的业务,提高自己的能力,为公司创造更多的财富。

当然啦,这个制度也有它的弊端,比如说有些中层管理人员可能会觉得压力太大,或者觉得自己的能力得不到充分的发挥。

但是,总的来说,任期制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契约化管理。

契约化管理就是把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写成合同,让他们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这样一来,公司就可以更好地监督和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确保他们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来完成工作。

当然啦,这个制度也有它的风险,比如说有些中层管理人员可能会觉得合同束缚了他们的手脚,影响了他们的发挥。

但是,总的来说,契约化管理还是有很多优势的。

那么,为什么要把这两个制度结合起来呢?原因很简单,就是要让中层管理人员既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又能够为公司创造足够的价值。

这样一来,公司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当然啦,这个制度也有它的挑战,比如说如何平衡公司的利益和中层管理人员的需求。

但是,总的来说,这个方案还是非常值得尝试的。

二、实施步骤好了,现在我们来说说如何实施这个方案吧。

我们要对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了解他们的能力、经验和潜力。

这样一来,我们才能够为他们制定合适的任期和合同期限。

当然啦,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需要我们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但是,为了公司的未来发展,这点付出还是非常值得的。

接下来,我们要把评估结果作为依据,为每个中层管理人员制定个性化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公司管理者任期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者任期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者任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层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管理者任期制度的实施应确保公司的决策透明、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第二章任期规定第四条管理者的任期原则上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特殊情况下,经董事会特别决议,可适当延长或缩短任期。

第五条管理者在任期内若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董事会有权提前终止其任期。

第六条管理者应在任期结束前三个月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并由董事会评估其绩效,作为是否续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续任与换届第七条管理者的续任由董事会根据其任期内的绩效评估结果决定。

绩效评估应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表现、市场竞争力、团队建设等多方面因素。

第八条管理者换届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新任管理者的能力与公司发展需求相匹配。

第九条董事会应成立专门的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管理者的选举工作,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管理者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对管理者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其薪酬、奖励及是否续任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管理者应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对于管理者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有权提出警告并进行调查。

第十二条鼓励员工、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到管理者的监督中来,建立多元化的监督机制。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对所有管理者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十五条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时的修订和完善。

管理层任期与继任管理制度

管理层任期与继任管理制度

管理层任期与继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1 为了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连续性和职业发展,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管理层任期与继任管理制度的相关事项。

1.2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各类管理规定为依据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部管理层成员。

第二章管理层任期第三条【任期设置与布置】3.1 管理层任期包含三个层次:首席执行官(CEO)、高级副总裁(SVP)和副总裁(VP)。

首席执行官的任期为3年,高级副总裁和副总裁的任期为2年。

3.2 具体任期布置由董事会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订立并公示。

第四条【续任与调整】4.1 管理层成员在任期结束后,可以被续任或调整岗位。

4.2 续任或调整岗位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评比、选拔、职位调整等。

4.3 续任或调整岗位的决议由董事会或特设小组基于绩效评估、本领匹配和岗位需求等综合考量进行。

第五条【任期离职】5.1 管理层成员在任期结束时,若未被续任或调整岗位,视为任期离职。

5.2 任期离职的管理层成员应在离职前依照公司规定履行必需的交接手续。

5.3 任期离职的管理层成员享有合法权益,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规定,予以合理的离职弥补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继任管理第六条【继任计划】6.1 公司应建立健全继任管理制度,以确保管理层成员的平稳过渡。

6.2 继任计划由董事会或特设小组负责订立和推动,明确继任的指标、程序、时间表和责任人。

第七条【继任资格条件】7.1 继任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管理本领;(2)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本领和沟通本领;(3)具备乐观向上的工作态度和创新精神;(4)具备符合公司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德行;(5)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和行业背景。

第八条【继任程序】8.1 继任程序包含以下步骤:(1)继任计划启动:董事会或特设小组依据需要启动继任计划;(2)继任人选筛选:依据继任计划订立的指标和程序,对潜在的继任人选进行筛选和评估;(3)继任人选培养:依据筛选评估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继任人选供应培养和发展机会;(4)继任人选确定:经过评估和培养后,确定最终的继任人选;(5)继任人员上岗:公司依据具体情况,订立上岗计划和培训方案,确保继任人员的顺利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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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岗位任用、任期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建立规范的企业领导职务任期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使公司朝着持续、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公司外聘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本方案只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不作为公司外聘管理者依据。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公司正式员工,具有正式合同档案手续,合同末期时间超过一年以上;
3、具有公司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
4、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5、必须为公司的技术或业务骨干,有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6、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业务能力;
7、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任期届满、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监、部门领导等)
3、人力资源部针对确定人选建立干部个人档案。

4、人力资源部组织不定期的管理人员培训并实施考核,将结果记入档案。

5、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主要包括:
1)与相关领导进行考察谈话,收集意见,
(2)与候选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3)对候选人员的工作进行必要检查及民意调查
(4)对考察谈话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

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公司授予骋书,候选人即时上岗。

8、自任命之日起,任职人员按所在岗位的标准调整其工资待遇,享有所在岗位的各种福
利待遇
9、任命文件在全公司传达,任命文件在全公司传达。

第七条:任期管理
1、高管层岗位领导职务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条件特别优秀的可延长至10年。

2、主管层岗位领导职位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条件特别优秀的可延长至6年。

3、基层管理人员任期每届任期为2年,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4、主管层领导、高管层领导的任期,从任免部门颁布《任职通知》起计算;实行试用期制的,正式任职后,任期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5、任职期满不再连任的,由任免部门下达免职通知,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

6、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任期制度,除紧急性的组织结构调整和人事变动外,任何人申请竞聘和换岗必须在下一个级别的岗位上至少干满一个任期。

任职期内要求辞职的,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按照领导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7、实行管理层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任期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任用的重要依据。

8、管理层领导任职期满后不再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安排。

9、各级管理层领导及其组织,对下一级组织执行领导职务任期制的情况实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10、选拔任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程序。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等。

民主推荐结果是组织考察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八条:民主推荐应经过下列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填写推荐票。

2、进行个别谈话。

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和谈话推荐情况分别统计汇总。

第九条:考察管理人员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方面的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测评等情况。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选拔任用之候选人员
1、组织原则不强,道德水准低下的;
2、个人利益看的过重的;
3、作风武断,群众基础不好的;
4、工作业绩平庸的。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解聘辞职制度
1. 解聘辞职形式:
(1)自愿辞职: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本人可提出辞职,写出书面申请,任免部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2)引咎辞职:由于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是恶劣影
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大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3)责令辞职:任免部门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2.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公司对管理人员解聘:
(1)任期届满,公司不在继续聘用;
(2)调离到其它岗位工作;
(3)岗位绩效未达到考评合格要求;
(4)因离职辞去公司职务,经劝阻无效;
(5)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有渎职行为发生;
(6)产生重大经济问题;
(7)有违法乱纪行为。

3. 解聘流程:
(1)解职属(1)—(3)条情形时,当事人任期结束,人力部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进入人力部人力资源体系重新规划(参见本条第一部分),
(2)解职属4条时,当事人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由主管领导或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对当事人进行规劝工作,经协商无效,由人力部报总经理批示。

总经理批准后人力部发解聘通知,解除职务,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

其余事务依据当事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处理。

(3)经反应发现公司管理人员有5—7中所规定之行为,由人力部协同督察部查实后,报总经理审批解除当事人职务,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视其情节按照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办理。

(4)当有以上第7条情形发生时即时暂停当事人职务及公司工作,暂停当事人享有的公司所有待遇及福利,各部门协助政府机关作好相关调查工作。

经核实后另行处理。

(5)不在规定情形内(如:退休、事故等)的干部解职,由人力资源部视情况办理。

第十条本制度经公司高层领导开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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