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

合集下载

2019法考必备考点:毒品犯罪

2019法考必备考点:毒品犯罪

2019法考必备考点:毒品犯罪一、毒品犯罪(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为保护公众健康,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毒品犯罪要求数量较大。

多次进行的累计计算。

走私毒品,是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

走私入境型的走私毒品罪,以毒品到达我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贩卖毒品,是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并不要求一定要求营利,即是换钱而不是赚钱。

单纯购买毒品的行为并不成立本罪,但为了出卖而购买的,属于贩卖毒品罪的预备行为,可能同时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吸毒者之间互相交换毒品不成立本罪。

毒贩之间为了调剂各自毒品数量和种类而交换的,成立本罪。

运输毒品,运输行为使毒品离开原处或者转移了存放地的,则为既遂;而不以到达目的地为既遂,但必须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具有关联性。

为了自己吸食,将毒品从甲地带往乙地的,不认为是“运输”。

制造毒品:不仅包括非法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和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也包括以改变毒品成分和效用为目的,用混合等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

为便于隐蔽运输、销售、使用,分装毒品(即量的精制)也属于制造毒品。

以牟利为目的向吸毒的人有偿提供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认定为贩毒。

明知是走私贩卖毒品的人还向其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不论有偿无偿均成立贩毒罪。

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采双罚制。

自然人主体要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可以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体必须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

2.责任形式为故意,不要求营利为目的: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是毒品,但不要求具体认识到毒品的名称、化学成分、效用等具体性质。

行为人对毒品的种类认识发生错误,不影响故意犯罪的成立。

误将假毒品当作毒品贩卖的,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不成立犯罪。

明知不是毒品而欺骗他人说是毒品获取利益的,成立诈骗罪。

毒品犯罪的预防与治理措施

毒品犯罪的预防与治理措施

毒品犯罪的预防与治理措施毒品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预防与减少毒品犯罪的发生,政府和社会各界应采取一系列的预防与治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预防与治理毒品犯罪的措施:1. 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预防毒品犯罪的基础,通过广泛开展毒品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增强拒绝毒品的意识。

2. 建立完善的毒品预防教育体系:政府应加强对学校、社区、家庭等各个层面的毒品预防教育,制定并实施相关教材和课程,增强青少年的抵御毒品的能力。

3. 强化执法力度:通过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和查处力度,打击毒品犯罪分子,摧毁毒品犯罪网络,减少毒品的流通。

4. 加强国际合作:毒品问题是跨国性的,需要国际间的合作与协同。

各国应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组织,遏制毒品的国际流通。

5. 加强康复与戒毒工作:针对已经成为毒品成瘾者的人群,加强戒毒康复工作,为他们提供戒毒辅导、心理疏导、职业培训等综合服务,帮助他们戒除毒瘾,重新融入社会。

6. 加强社区重点人员管控:根据社区人员的犯罪风险及毒品危害程度等要素,将重点人员纳入管控范围,加强对其的监控和帮扶,降低其再次参与毒品犯罪的可能性。

7. 发展代替品经济:通过开发代替品经济,为社会边缘人群提供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降低他们参与毒品犯罪的动机。

8.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对毒品犯罪的立法工作,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提高毒品犯罪的刑事制裁力度,增强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性。

9. 支持科学研究:政府应支持科学研究机构对毒品犯罪进行深入研究,掌握毒品市场的动态和犯罪的变化趋势,为制定有效的预防与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10. 引导社会关注: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毒品犯罪问题的宣传与报道,引导社会关注和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毒品犯罪的合力。

通过综合运用以上预防与治理毒品犯罪的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毒品犯罪的发生,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构建一个无毒、和谐的社会。

论毒品犯罪案件与一般刑事案件的区别

论毒品犯罪案件与一般刑事案件的区别

论毒品犯罪案件与一般刑事案件的区别人类创造了自己灿烂的文明,在追求光明的生活中,人类在用勤劳的双手谱写着生命的幸福。

但是,前进的路上,难免有路障——毒品。

从它出现的那一天起,就没有给人类带来过任何益处,相反地,它对人类的害处却骇人听闻。

如今,毒品犯罪与艾滋病、恐怖活动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困扰着整个人类。

它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害,而且往往诱发抢劫、盗窃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并且对社会的经济增长、和谐稳定和文化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如何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因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一、毒品犯罪案件概述要学习毒品犯罪案件首先必须对毒品有所了解。

(一)毒品的概念及种类1)毒品的概念: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特征:一般来说,毒品具有以下的共同特征:1、依赖性。

是由于长期反复服用毒品使之与机体互相作用引起的心理和生理状态,表现为一种强迫性的或定期的使用该药物的行为。

2、耐受性。

是机体对毒品反应的一种适应状态的结果,连续使用有加大剂量的趋势;3、危害性。

毒品的依赖性导致毒品滥用及由此引起的毒品违法犯罪所产生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仅损害吸毒者个人身心健康,而且危及家庭、社会治安、国家经济、政局稳定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4、违法性。

这是毒品的法律属性,我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以及国际公约等法律法规都对毒品犯罪做出了规定及处罚。

3)毒品的种类:按毒品来源可以分为:1、天然毒品。

指自然界植物体中含有的具有明显生理活性的毒品,如鸦片、吗啡、大麻可卡因等;2合成毒品。

指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学物质,通过一系列化学反应制造出来的毒品,如安非他命类、度冷丁、氯胺酮、摇头丸等。

按药理学的分类原则可以分为:1、麻醉药品。

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鸦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及合成麻醉品类。

毒品犯罪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制

毒品犯罪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制

毒品犯罪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制引言:毒品犯罪是社会中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的危害。

在打击毒品犯罪的过程中,诱惑侦查是一种常用的手段。

在使用诱惑侦查的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制,以确保侦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对毒品犯罪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制进行探讨。

一、毒品犯罪诱惑侦查的定义与目的诱惑侦查是指执法机关为了侦破毒品犯罪案件,采取一定的手段来引诱犯罪嫌疑人实施违法行为从而将其抓获的侦查方式。

其目的在于获取证据,打击毒品犯罪行为,保护社会治安。

二、毒品犯罪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原则在进行毒品犯罪诱惑侦查时,需要遵守以下合法性原则:1. 最低限度法原则:即在进行诱惑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和自由权益进行最低限度的侵犯。

2. 权限原则:即只有经过授权的执法人员才能进行诱惑侦查,确保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公正原则:即执法人员在进行诱惑侦查时必须公正无私,不能滥用职权或进行不当行为。

4. 监督原则:即诱惑侦查过程中,需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执法人员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三、毒品犯罪诱惑侦查的合法手段在进行毒品犯罪诱惑侦查时,可以采取以下合法手段:1. 假扮买家:执法人员可以假装成购买毒品的买家,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和证据。

2. 假扮贩卖者:执法人员可以假装成毒品贩卖者,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易,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行为。

3. 假扮运输人员:执法人员可以假装成毒品的运输人员,通过运送毒品的过程中,掌握更多的犯罪线索。

4. 从业者合作:执法人员可以与毒品相关的从业者进行合作,获取更多的犯罪信息和证据。

四、毒品犯罪诱惑侦查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毒品犯罪诱惑侦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保护诱导者的人身安全:诱导者是指协助执法人员进行诱惑侦查的人员,他们的人身安全需要得到保护,以免暴露身份或引发其他不必要的危险。

2. 确保诱导者的权益:诱导者的权益包括与此行为相关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保护。

执法机关需要确保诱导者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交易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毒品犯罪特点是什么

毒品犯罪特点是什么

毒品犯罪特点是什么⼤家都知道,我国对于毒品犯罪是严厉打击的;对于有毒品犯罪⾏为的,是有严厉的处罚的。

那么,毒品犯罪的特点有哪些呢?今天,店铺⼩编就来给⼤家详细的说⼀说毒品犯罪的特点,希望可以帮助⼤家了解到毒品犯罪的特点,能够及时发现毒品犯罪,并制⽌其发⽣。

毒品犯罪特点是什么1、犯罪的国际化性质。

(1)绝⼤部分毒品来⾃于境外毒源地,我国所出现的毒品,尤其是精制海洛因,绝⼤部分是⼭境外跨国⼊境,并多来⾃于境外的毒源地。

(2)境外毒品犯罪集团将我国作为毒品中转地,境外毒品集团和不法分⼦将我国作为“⾦三⾓"毒品销往欧美等囡的中转地之⼀,短短数年问,毒品在我国境内的泛滥,客观上已成为全球毒品犯罪⼀体化的⼀个组成部分。

(3)过境贩毒引发吸毒蔓延,使我国成为毒品消费地。

2、共同犯罪突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涉毒犯罪,是我困出现的毒品犯罪中最普遍、最典型的形式。

司法实践表明,单个⼈实施毒品犯罪(如⼩量的零包贩卖毒品、⾮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虽然并不少见,但从总体上看,其所占⽐例较⼩,⽽更多的则是共同实施犯罪。

究其原因,主要是毒品贩运⼀般距离较远,将毒品转化为“商品”的环节较多,因⽽承担风险太⼤。

如果没有他⼈协助,仅靠⼀⼈很难进⾏。

从我国的共同涉毒犯罪来看,有⼏种不同的形式。

(1)有组织犯罪,在制贩毒品案件中,有组织犯罪居多。

(2)专门从事⾛私贩毒的犯罪集团,境内的⼀些不法分⼦,尽管还没有形成规模庞⼤的犯罪组织,但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相互勾结,长期经营,组成了专门从事⾛私、贩运毒品的犯罪集团。

毒品犯罪集团⼈数较多,少则三四⼈,多则⼗⼏⼈、数⼗⼈,甚⾄上百⼈;其成员固定,有明显的⾸要分⼦进⾏策划和指挥;其组织较为严密,分⼯明确。

各成员之间既互相配合,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相互牵制。

⼀旦有⼈退出不⼲或泄露了内部秘密,往往遭到残酷的报复,不仅伤害其本⼈,还会累及其家⼈,发现有成员已暴露,则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掐断侦查线索。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名词解释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病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隐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3、毒品犯罪:是指违反禁毒法规,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4、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是指触犯刑法,从事与毒品有关的犯罪活动的案件,包括种植、制造、走私、贩卖、运输、窝藏、非法持有和引诱、教唆、帮助他人消费毒品的行为。

5、案情分析:是对案情进行的综合研究、分析和判断。

6、公开查缉:是指执法部门在毒品运输的主要通道上,依法对特定范围内可能藏匿毒品的人、物、车辆、飞机、轮船等进行公开检查。

以期查获毒品、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专门工作。

7、季度特情:是公安机关的禁毒部门用以发现、控制侦查毒品犯罪案件的一支秘密侦查力量,是公安机关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

8、金融调查:是禁毒部门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助下,从涉毒资金的流通环节中追查其来源与去向,达到追缴毒品贩子的非法收益、发现犯罪线索的目的,以彻底地打击毒品犯罪的一种措施手段。

9、毒品犯罪情报:是指为打击和预防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持的、与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情况和信息及其分析研究结果。

10、毒品犯罪情报的搜集是指禁毒部门通过公开和秘密的途径与方法,积极主动地寻找、发现、获取、吸收有关毒品犯罪情报的过程。

11、毒品犯罪情报分析,是指搜集获取的毒品犯罪的真假、正误、轻重、缓急等方面进行鉴别、分析、判断的过程,即对毒品犯罪情报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加工过程。

12、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常用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在侦破毒品犯罪案件中普遍采用的,并由侦查人员所必须掌握、使用的侦查措施。

包括:调查访问、侦查讯问、搜查扣押、突袭行动、金融调查、查询冻结。

13、调查访问:是侦查部门为查明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发现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线索,获取毒品犯罪的证据,甄别毒品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员了解、核实、查证与毒品犯罪有关的问题的一项常用措施。

毒品犯罪的预防与治理措施

毒品犯罪的预防与治理措施

毒品犯罪的预防与治理措施毒品犯罪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本文将就此作一简要探讨。

一、预防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毒品的危害性是全社会应当认知的事实,应当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如广告、电视、报纸等,向社会大众宣传毒品的危害性,让公众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接触毒品。

家庭教育是预防毒品犯罪的重要环节之一,家长可以通过谈心、交流等方式,让孩子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并告知他们遇到毒品的情况该怎样应对,让孩子自觉远离毒品,从小培养健康的生活态度。

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学校应当通过开设相关教育课程,如毒品预防教育、法制教育等,让学生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培养他们能够正确的面对毒品的意识和态度。

4. 增强警示教育切实加强打击毒品犯罪行动的宣传力度,让嫌疑人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给予公众“铁拳”执法的强烈震慑,从而让毒品犯罪者知道他们的行为必须付出沉重代价。

二、治理措施:1. 建立完善的预防机制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毒品预防机制,包括人员管理、资金投入、信息联网等方面,多渠道获取毒品信息,通过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防范毒品犯罪的发生。

2. 制定法律法规政府应逐步完善毒品犯罪的立法体系,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同时,还应该加强对非政府组织、非法团体等管控力度,防止其滋生毒品犯罪。

3. 提高执法水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使其在打击毒品犯罪中更加从容果敢、科学有效。

4. 整合社会资源政府应整合社会资源,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优势,形成全社会参与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合力,这不仅仅是警方一族,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总的来说,毒品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协同合作来解决,政府、家庭、学校和全社会都应该努力合作,从而构建一个毒品犯罪预防与治理的良好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讲 毒品犯罪概述

第二讲 毒品犯罪概述

第二讲毒品犯罪概述一、毒品犯罪的概念毒品犯罪不仅为各国刑法所规制,同时也为国际公约所禁止,是一类兼具国内和跨国性质的严重刑事犯罪。

因而其概念的外延相当广泛,既是刑法学概念,也是犯罪学概念。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刑法和禁毒立法中,对于毒品犯罪的概念仍未有一个通行的定义。

例如,在美国刑事法律中,毒品犯罪的内容包括非法制造、分发、提供违禁药品或非法持有意欲制造、分发、提供违禁药品的;生产、分发、提供假冒毒品的;在无药方配置情况下使用毒品的。

英国法律规定的毒品犯罪是指制造毒品罪、非法种植大麻植物罪、非法贩卖、提供、持有毒品罪、为制造或吸食毒品提供场所罪。

认为,毒品犯罪是一项国际性的犯罪,而且我国已经加入了国际禁毒公约,也承担有关的公约义务。

因此在界定毒品犯罪概念时,不仅应当体现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法规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国际禁毒公约的精神。

1.国际公约对毒品犯罪的界定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第3条以列举的方式对毒品犯罪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其外延涵盖了所有违反1961年和1971年国际禁毒公约之规定而进行的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制、提供、分销、兜售、出售、交付、发送、经纪、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行为、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以及进行与上述活动有关的行为。

这一规定是全面而详细的,基本上囊括了所有毒品犯罪的行为方式,并对各缔约国制定有关毒品犯罪的国内立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在此意义上也使得毒品犯罪的概念有了国际通行的认识和界定。

2.我国《刑法》中毒品犯罪的界定1979年《刑法》第171条仅规定了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三种毒品犯罪;1990年《关于禁毒的决定》中,全面规定了毒品犯罪的种类和处罚标准,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高了法律依据;1997年《刑法》第347条一第355条详细规定了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以及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12个毒品犯罪的具体罪种,对毒品犯罪的界定更为完善和严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从预谋上看。
(2)几个人的毒品是否同一来源,目的地是否是 同一地,
(3)路上费用是各负担各的,还是共同使用及平 均分摊,
(4)被告人在整个毒品运输过程中是否在一起, 且在一起是否相互照应、配合,
(5)从明知上讲,做为共同犯罪,几个被告人都 应相互知道带有毒品,或者知道对方是为配合自 己所带毒品顺利到达目的地的。 (6)从获取报酬的方式来看,在运输毒品到目的 地后,是各自从“货主”手中只领取个人所带带 毒品数量的多少来领取报酬,还是把几个人共同 所带毒品数量加在一起来领取报酬。
一、毒品犯罪罪名的确定 二、选择性罪名的适用
三、兼有吸毒的毒品犯罪人的定罪
四、居间介绍毒品犯罪行为的认定 五、关于毒品犯罪的诱惑侦查
六、吸毒者之间以购买价转让毒品是否构成 贩卖毒品罪 2004 年7 月26日,刘甲以每克 500元的价格卖 给陈乙1克海洛因被查获。经查刘甲也是吸毒 者,他从王丙处购买了2克海洛因,价格也是 每克500元,本打算自己吸食,但碍于陈乙是 熟人,便卖了1克给陈乙。
七、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 • 非法持有毒品与运输毒品的界限
• 非法持有毒品与窝藏毒品的界限
八、毒品犯罪的共同犯罪认定
钟 XX、杨 XX 走私、运输毒品案,二人共同商量 到境外运送毒品到国内,后二人共同出境从同 一毒贩处拿到毒品后带到国内,二人都带有毒 品,都是往西安运送,且接货人为同一人,但 是领取路费则是各领各的,路上所买车票也是 各买各的,与对方联系的手机也是毒贩给的, 把手机号码给他们共同说的,谁到谁联系。
曾XX、周X运输毒品一案,周、曾二人在云南赌 博输钱后,二人共同帮他人运毒,一起从毒贩 手中接过毒品,各自吞食一部分,在毒贩交给 二人手机与路 2500元,手机由曾XX 掌握,路上 与毒贩进行联系,而钱则由周X掌握,路上费用 均由周勇一人负责,后二人乘坐火车到达洛阳 站,出站时被我公安人员当场查获,但周X所带 毒品在被查获前仅有被告人口供时如何认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