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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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医大一附院住院医规培招收简章

重医大一附院住院医规培招收简章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意见》和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2011】13号)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事宜公布如下:一、培训目的经过严格规范的3-5年培训,培养具有高尚医德、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掌握培训学科基本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住院医师。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1.从事或拟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从业基础。

3.自愿进入临床住院医师培训,遵守《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并按相应学科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培训工作。

三、培养模式参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第一阶段(普通专科)3年,第二阶段(亚专科)2年。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时间:2012年5月15日-5月30日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间登录重庆市卫生科技教育网(网址:)填报报名信息及培训学科志愿。

五、招收程序(一)考试1.理论考试:由重庆市卫生局及人力社保局举行统一的入学理论考试。

2.面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卫生局规定时间,参加我院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语面试。

3.考试成绩计算:总分100分=理论考试成绩(40%)+专业面试(50%)+英语口语(10%) - 1 -第1 页共 7 页(二)录取办法按总分和培训学科志愿择优录取。

六、招生计划医院共有16个培训基地,拟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共计285名,单位人仅限我院新进医师和其他医疗单位选送的在编医师。

具体培训学科及招收人员见下表。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学员身份计划招生人基地名称学历要求数单位人社会人内科 100 本科及以上 70 30 外科 45 本科及以上 30 15 妇产科 10 本科及以上 8 2 急诊科 5 本科及以上 3 2 神经内科 14 本科及以上10 4 皮肤科 4 本科及以上 2 2 眼科 6 本科及以上 4 2 耳鼻咽喉科 9 本科及以上 5 4 精神科 5 本科及以上3 2 康复医学科5 本科及以上3 2 麻醉科 10 本科及以上 7 3 医学影像科 12 本科及以上 8 4 医学检验科 20 本科及以上 5 15 临床病理科 5 本科及以上 3 2 口腔科 5 本科及以上 3 2 全科医学科 30 本科及以上 5 25 合计 285 169 116 七、培训学员待遇- 2 -第 2 页共 7 页1.学员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与我院签订培训合同,我院将为“社会人”身份的培训学员提供助学金、奖学金及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障。

住院医师培训住培制度

住院医师培训住培制度

• 2016年6-8月,组织了针对全国31个省份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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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评估结果:撤销与整改
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评估情况的通报
4个专业基地被亮“红 牌”,撤消了基地资
格;
2021/5/21
2个培训基地医院和12个专业 基地被亮“黄牌”, 要求限期整改。
3-7年 住院医师培训
继续教育 终身学习
4-6年专科医师培训
住院医师培训阶段:2年的基础临 床培训(foundation year)以及2-3 年的初级、高级培训(SHO)
医学院校教育(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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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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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建立历程
北京协和医学院: “24小时住院医师 负责制“ 总住院医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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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的政策体系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内容与标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基地认定标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考核实施办法
指导意见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收实施办法
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能力建设项目中 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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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颁布国家培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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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科教司委托函赋予的八项职能
2014年6月6日
1. 专业设置论证;2. 标准和基地标准制订
3. 业务技术指导与认证评估
4. 相关政策研究;5. 国际交流合作 6.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研究
7. 相关业务技术建设
8. 日常管理
2016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正式委托协会,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工作

口腔医学专硕“并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轮转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与实践

口腔医学专硕“并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轮转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与实践

口腔医学专硕“并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轮转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与实践作者:何宜临宋锦璘蒋丹薛慧季平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17年第32期摘要:随着研究生人数日益增多、培养类型多样化,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

重庆医科大学自2012年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轨”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在管理要求日益精细化的同时,传统管理方式的执行难度和人工成本均不断上升。

信息化管理手段为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提供新的思路,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结合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培养实际情况,初步构建了信息化临床轮转带教管理系统并进行实践,提高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轮转的教学质量与管理效率。

关键词: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2-0008-03随着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面推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轨合一”培养模式的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并轨”,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难以适应现在的管理需要。

为统筹培训资源,实现多层级的信息沟通,建立客观、量化评价标准,提高研究生临床培养质量,深化医疗教育体系的改革和“医教协同”的有效衔接,迫切需要科学、高效的管理手段。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院在信息化方面投入的增加,信息化高效、便捷的特点为当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现状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共同发文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2014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启动了“住培”制度建设。

自2012年起,重庆医科大学率先启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轨合一”培养模式改革,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

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一、培养目标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够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掌握各项检查治疗技术,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或高年住院医师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4、具备查阅本专业文献的能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可以是病例分析和综述等)并通过答辩。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见各专业培养方案细则。

三、招生对象己获临床医学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应届、往届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复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

1、课程学习:入学后第一学年周末和晚上学习。

2、临床技能实践:(1)入学后第一学期开始进入临床轮转,临床轮转以二级学科为主,兼顾相关科室。

轮转时间9个月至1年半,其中内科轮转一年半、外科轮转一年、其他专业轮转9个月,轮转考核全部合格后进入本专业学科定向培养。

(2)本专业三级学科训练时间1年半至2年。

科室考核合格后,第六学期进行毕业专业理论和专业外语考试、临床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

3、结合临床工作,完成一篇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水平的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学习过程学分要求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为15.0学分;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

必修课70分及格。

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27学分。

1、公共必修课共8.0学分公共外语(英语) 36学时 5.0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8学时 1.0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 18学时 2.0学分2.专业基础课(6分)临床科研方法 36学时 2.0学分临床诊断学 36学时 2.0学分临床流行病学 36学时 2.0学分3、专业课、专业外语(分别不少于80学时) 8.0学分4、学术讲座(可在三年内修完)至少4.0学分5、教学、临床实践 8.0学分总学分:34学分凡是参加学术讲座或作学术报告,均应将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题目及时间填入《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中,并由主办单位或主讲人签字或盖章证明,在答辩前交各临床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学分后,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方可进行答辩。

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护士规范化培训)要求【模板】

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护士规范化培训)要求【模板】

****大学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护士规范化培训)要求我校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含护士规范化培训)培训完全对接,凡重庆市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护士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须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护士规范化培训)。

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

重庆市未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专业除外。

一、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不适宜继续按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合理分流:1. 第二学年内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学生意愿,可安排其转入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渠道,要求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符合授位要求可按时毕业,授予医学硕士学术学位。

选择继续按照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前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延迟一年毕业,延迟时间由导师安排在本科室继续强化临床能力训练,如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则按肄业处理。

2. 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但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对其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准予毕业。

毕业后三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回我校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注:3年学制以外的学习时间,学生不缴纳学费,也不享受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

二、按照《**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上述专业学位。

2019重庆西南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190人】

2019重庆西南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190人】

【导语】2019重庆西南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190⼈,报名时间:2019年7⽉17⽇18:00截⽌,⽆忧考现将招聘简章原⽂发布如下: 西南医院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任务。

根据重庆市卫⽣健康委员会⼯作安排,现将医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事宜公布如下: ⼀、培训⽬的 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培养具有⾼尚医德、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掌握本学科基本临床技能,能独⽴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住院医师。

⼆、培训时间及内容 (⼀)培训时间。

本科⽣、学术型学位硕⼠研究⽣、学术型学位博⼠研究⽣3年,专业型学位硕⼠研究⽣2年、专业型学位博⼠研究⽣1年。

(⼆)培训内容。

按照原国家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相应专业培训⼤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式,对学员进⾏规范化培训。

注重培养学员职业道德、医学⼈⽂、临床技能、专业外语及科研能⼒,并为学员开设公共平台课等。

三、招考对象和条件 (⼀)拟从事临床医疗⼯作的⾼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腔医学类)全⽇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已从事临床医疗⼯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需要接受培训的⼈员。

四、招考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考路径。

请报考⼈员登录《重庆医药卫⽣⼈才—⼈才培训中⼼—重庆市住院医师、护⼠规范化培训专区》(/webSite/RCPXZX/ZY/) (⼆)路径流程。

注册获取⽤户名及密码,并填写个⼈信息、报考志愿,提交个⼈资料,等待报名资格审核。

(三)报名时间。

7⽉8⽇-7⽉17⽇,报名截⽌时间为7⽉17⽇18:00。

(四)提交照⽚。

请报考⼈员在填报信息时上传个⼈电⼦照⽚、⾝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件照⽚。

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培并轨培养解析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培并轨培养解析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培并轨培养解析我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轨合一”新型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著,国家层面开始探索实施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改革。

重庆地区某医科院校在深入总结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现状、改革背景,探讨实现二者并轨培养的基本路径及具体方案,以对实施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可供借鉴的思路。

1 改革背景自1998年探索建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以来,尤其是2009年加快研究生教育战略性调整步伐,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之后,我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

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培养模式改革,临床医学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不足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造就了大量高层次的应用型医疗卫生人才。

相关培养单位立足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实际,逐渐建立完善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这一培养模式已在广大培养单位中达成共识,得到了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的高度认可。

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六部委于2014年6月联合颁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将并轨培养模式在全国推广实施,可以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已经基本成型,实现了改革的预期效果。

因此,在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取得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改革意见》提出要深化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推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

具备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探索临床医学“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是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5+3+X”一贯化人才培养的终端,属于医学教育的最高层次,对于培养高层次临床人才,有效衔接高等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推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提高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有机对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重大影响。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作如下规定:一、博士研究生(含提前考博)(一)三年毕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2.0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3.0分的学术论著。

(二)四年及以上毕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1.5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2.5分的学术论著。

对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和国内博士研究生相同。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0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6.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不因毕业年限不同而区别。

三、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科研经费资助获得者(一)三年毕业验收合格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相同: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5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二)四年及以上毕业1.验收合格标准: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5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2.学位授予标准: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1.5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2.5分的学术论著。

四、硕士研究生(一)重庆医科大学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自然科学类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2)社会科学类须发表学术论著2篇,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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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护士规范化培训)要求
我校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含护士规范化培训)培训完全对接,凡重庆市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护士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须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护士规范化培训)。

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

重庆市未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专业除外。

一、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不适宜继续按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合理分流:
1. 第二学年内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根据学生意愿,可安排其转入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渠道,要求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符合授位要求可按时毕业,授予医学硕士学术学位。

选择继续按照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前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延迟一年毕业,延迟时间由导师安排在本科室继续强化临床能力训练,如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则按肄业处理。

2. 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但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对其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准予毕业。

毕业后三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回我校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注:3年学制以外的学习时间,学生不缴纳学费,也不享受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

二、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上述专业学位。

如有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以上专业学位者,建议调剂到学术学位或其他专业,否则造成不能录取或无法培养的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如坚持就读上述专业学位,须主动写出承诺书交研招办备案,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我已完全清楚并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考生编号:
考生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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