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刍议4600字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 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以下是关于党的问责条例的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先 后在北京和辽宁召开。
会上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 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
在全国掀起学习问责条例的高潮,通过学习从内心受到很大触动,也 思考了一些问题。
通过问责条例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把问责 条例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不良行为侵蚀自己的头脑。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失责必追究。
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
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 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巩固发展全党动手的局面。
共产党员的权利和责任问题向来都是社会群众热议的话题。
今年 1 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 正式实施, 对党员干部追求的高标准和全面管党治党有了更强的明确。
现今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更是对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全面深化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是对时下正在全党如火如荼开展的"两学 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契合。
党的责任重如泰山。
落实政治责任,一把手是关键,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 己当旁观者,坐在城楼上观山景,唱管党治党的"空城计"不能领"职务"时 都跃跃欲试、当仁不让,而发现干部有问题却不去管、不报告、不批评; 等到干部被审查了还跟没事人儿似的,说"感到很惊讶"难不成这里面就没 有你的监督管理的责任?平日里真的一点反映都没有听到?党内正常的 政治关系都跑到哪里去了?领导干部不担当,就是对党不忠诚!当年革命 先烈前赴后继、不怕牺牲。
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国有企业党务工作存在问题:党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党员参与度低、党建工作脱离实际经营管理。
对策:优化党组织机构设置、提升党员参与度、强化党建与经营管理的结合。
通过加强组织架构调整、开展党员培训和教育、建立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等方式解决问题。
这样可以促进国有企业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党建和企业发展的有机结合。
结论总结: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通过针对性的对策来解决,确保党组织的有效运行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务工作、问题、对策、党组织机构、党员参与度、党建工作、实际经营管理、优化、提升、强化、结论总结、背景介绍、正文1. 引言1.1 背景介绍国有企业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承担着维护国家利益、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
党务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党务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中存在着党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部分企业党组织设置过多、职责重叠、工作效率低下,导致工作执行不到位、目标无法有效实现。
党员参与度不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些党员对于党务工作缺乏兴趣与积极性,参与度低影响了党建工作的开展和效果。
党建工作与企业实际经营管理脱节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些国有企业党务工作停留在表面形式上,缺乏与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的有效模式,导致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相脱离。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进行改进和优化。
优化党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确定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党员参与度,加强教育培训,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与热情;强化党建与经营管理的结合,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实现良性互动。
通过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国有企业党务工作将得到有效提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提供坚实支撑。
2. 正文2.1 国有企业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问题一:党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一些国有企业的党组织机构设置过于庞大,层级繁多,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工作效率不高。
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3篇)

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3篇)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篇)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
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今年1月召开的__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制定问责条例,是继20__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
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为防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脱缰加上了一把锁。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纪律执行的主体是全体党员,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就是要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在用权时多一份敬畏和担当,不能再拿纪律和规矩不当回事,也不能再游离于管党治党责任之外了,切实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80多万名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问责条例作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见效。
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狠抓重抓执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归位到位。
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
问责条例学习心得模板11篇

问责条例学习心得模板11篇问责条例学习心得模板 (1)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
”相信随着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倒逼机制将更加严厉。
问责如同一把杀手锏,给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的作风套上了笼头,不敢再肆意妄为,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触带电的高压线。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一次次扯开了大嗓子,却看不见甩开的膀子,那么久而久之,党员干部就会麻木不仁,难免产生“只要无过,无功也罢”的政治错觉。
找到问题却不能解决问题或及时解决问题,只会让群众更反感。
“真抓”还是“假抓”、“实抓”还是“虚抓”、“常抓不懈”还是“偶尔抓抓”,都体现了转作风是否严实。
所以,深入地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地以“严”和“实”的态度进行整改,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员干部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现“两个百年”伟大实践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凡是对党和人民事业不利的,就当机立断、立马横刀,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彻底越好,切忌拖泥带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变成常态、推向深入,关键要看在解决问题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发现反弹能不能严肃处理,解决深层次问题能不能啃下硬骨头。
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中强调:“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
”转作风不能有“陌上花开缓缓归”的闲情逸志,知道错了的东西,要及时改正,决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要“问”更要“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要
“问”更要“责”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
从去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今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对党员要求进行自我行为规范和对违纪行为划定界限到今年释放出的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都表明着党中央对于当前广大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随着《问责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通过,接下来各级党组织必将组织党员对《问责条例》进行学习理解贯彻,在实施《问责条例》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做到“问”更应做到“责”。
《问责条例》落点在“问”。
要在“问”字上,做到能问、勤问、敢问。
完善监督制度,以制度为基准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问的权利和义务。
在责任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对领导干部要能问工作问题、勤问经济问题、敢问敏感问题,要鼓励党员干部直面询问、善于接受询问。
将“问”在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为常态化机制。
《问责条例》重点在“责”。
“问”能保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但只问不责在实施过程中会导致《问责条例》缺乏足够约束力,较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制度同时在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间也难以形成心理威慑。
因此,《问责条例》要“问”更要“责”。
要完善已有的问责制度,量化问责标准,保证问责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强问责延续性,对已达处理期的同志要加强考核管理,保证达到条例入心,不再触犯的效果。
国企监督执纪问责出现的新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国企监督执纪问责出现的新问题及其对策措施1 国企监督执纪问责出现的新问题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国企的监督执纪问责也日趋激烈。
由于国企经营和管理的自由度大大增加,发现和处理国企监督执纪问责的新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变得更加复杂化。
首先,企业所面临的政策法规不断变化。
企业为了遵守政策法规,不得不加快调整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决策。
当政策变化适应不及时时,企业就会因违反法规而遭受惩罚。
其次,国企监督执纪问责的数字化运行模式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在企业的治理结构改革中,数字化的企业管理已经成为主流。
数字化带来的安全风险,以及在惩罚时缺乏有效性等新问题都逐渐显现。
再者,环保和风险管理也成为国企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内的新问题。
尤其是控制环境污染,确保企业安全运营,以及矛盾崩溃和分子再构等,都是企业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必须要考虑的新问题。
2 对策措施为了解决国企监督执纪问责的新问题,国家和企业都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措施。
首先,国家应该及时完善企业所面对的政策法规。
企业把政策法规的调整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并加强对变化的监督,以确保企业所采用的行动符合相关政策及时高效。
其次,现在国家要加大对企业数字化运行的投入,发展各类信息安全技术和系统,防止企业管理信息泄露和滥用。
再者,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也应得到充分重视。
企业应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企业的安全经营。
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政府和企业也应尽量遵循合理原则,以免造成矛盾。
在企业竞争环境中,企业应以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处理办事,确保公司良性运行。
总之,要有效地解决国企监督执纪问责出现的新问题,政府和企业应当相互协作,充分发挥相互的优势,统筹谋划,有效解决问题。
坚决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坚决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者: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课题组来源:《现代国企研究》 2018年第9期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这个根本目标,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抓牢责任制,抓好责任人,有效发挥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以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须臾不可忘记管党治党这个最根本的政治责任。
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这个根本目标,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抓牢责任制,抓好责任人,有效发挥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以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党建工作始终全面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指导方针,按照全要素、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把“九个从严”贯穿于国有企业管党治党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思想教育从严。
强化理论武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企业党员干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更加自觉地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从严。
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不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干部管理从严。
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党委(党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培养锻炼、监督管理干部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坚决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是作风从严。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弘扬艰苦奋斗、崇尚实干的工作作风,督促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不浮躁、不浮夸,求实绩、务实效。
准确把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科学内涵

政治责任。管党治党本质是一种政治行为,就是 要通过“管”和“治”,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 性,实现党的坚强有力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把 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的党中央权威作为管党治党的首要任务,增强“四个意 识”,强化政治担当,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 党,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 彻到改革发展全过程,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党建工 作各方面,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就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系统阐述了“为什么抓主 体责任,什么是主体责任,怎样抓主体责任”的问题,从源头上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 落地提供了科学方法论。
关于“为什么抓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 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 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 不是危言耸听。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党委能否 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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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刍议4600字摘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面推进。
文章阐述了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性,并就如何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出一些思路。
毕业关键词:国有企业;党支部;问责制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凝聚干部职工、深化国企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向更深层次的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何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党建工作课题。
一、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性(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之路、推动国有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企业党的建设,把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要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根本目的。
因此,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问责制,才能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内容、标准、方法等都服务于这一根本目的,并且进一步丰富党的建设的内涵,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发展。
(二)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新要求当前,国有企业总体上处于一种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态势当中,但同时,国有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矛盾新问题,对党的自身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如何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进性,如何引导党员、党员干部和党员人才队伍有效应对竞争、把握机遇、克服困难、赢得发展等方面,都需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才能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求真务实,不断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使党的工作真正成为企业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
(三)完善党支部工作责任制的新要求随着党建工作制度化的要求,目前党支部工作大多数已经建立责任制,但党支部工作考核许多难以量化,定性偏差也很大,客观因素的限制、主观上精细化意识的不足再加上畏难情绪,造成目前党支部工作责任制考核空泛笼统。
尤其是企业为了减员提效,大部分党支部书记的职位是和行政岗位一起考虑的,结果竞聘成功的大都是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年轻的党支部书记有工作热情,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但党内生活实践锻炼不够,具体开展活动的能力较差。
而兼职的党支部书记行政管理方面都有具体负责的工作,有的还是行政正职,要适应组织工作规范化他们有时就顾此失彼,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基层党支部工作的落实。
因此,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才能切实做到对党支部及其党员工作的全方位动态监管,才能促进国有企业党支部与党员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的几点思考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支部及其党员的作用,不仅要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责任制,还要推行党支部工作问责制。
所谓党支部工作问责,是指对党支部委员会及其成员、党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充分发挥,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当前,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要紧密围绕企业经营管理这一中心,坚持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在紧密结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推动支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推动支部活动正常开展上下功夫。
具体地说,就是要做到“七个明确”。
(一)明确目的要求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积累的一条基本经验。
不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这都是我们应该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
对国有企业而言,不仅要为社会创造财富,还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的贯彻和落实。
因此,在国有企业推行党支部工作问责制,必须明确目标要求。
首先,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坚持用发展凝聚人心,用发展提高党组织的威信,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把促进企业发展,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检验党建成效的标准。
其次,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监督。
通过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促进支部班子、支委成员、全体党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促进党支部活动经常性正常化地开展,杜绝平常没开展、考核之前突击记录的现象。
再次,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民主建设。
增强国有企业党员行使权利的意识,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原则,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积极在国有企业党组织中营造党内民主的良好环境。
(二)明确问责对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只有确定“问谁”,才能有效防止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负等问题的发生。
第一,党支部书记问责对象为支部委员:考查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落实程度、思想作风状况。
第二,支委成员问责对象为书记及其他支委成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委成员的工作等方面进行询问或对问题提出质询。
第三,群众党员和党小组长问责对象为支委成员(含书记):对党支部书记、支部班子、支委成员的工作及思想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质询。
第四,上级(含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门、负责人、检查考核组等)问责对象为支委会成员:对党支部班子、党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通过明确问责对象,才能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党员的公仆意识,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明确问责内容针对国有企业党支部及党员工作执行力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并全面实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进一步明确支部和个人的职责所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应问责的内容有:国有企业党支部的建制情况及运作状况,党支部基本任务的完成情况,党支部工作融入企业中心大局的做法及成效,党支部基本制度的落实及完善情况,党员的发展及教育情况,党支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活动的情况,“党组织书记安全培训第一责任人”制度的执行情况,党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日常工作协调、思想沟通情况,近期支部工作出现的问题。
这些问责内容涉及支部建设、基本任务、工作融入、党员作用、日常协调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问责双方不存在职位或身份等方面的约束,只要谁有工作上的不足和问题,都可以通过问责的方式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四)明确问责方式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的作用,营造一个比较宽松的问责环境,必须进一步拓宽问责方式。
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充分发动广大党员讨论支部的重大问题,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各支委成员定期将工作情况向支部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并且支部书记对委员工作进行点评,指出不足和注意事项。
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委之间、党员之间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查找工作落实不到位之处并加以整改。
四是通过谈心交流,使书记与支委之间、支委成员之间、党员与书记及支委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思想,寻找存在差距,形成共识,进一步明确职责所在,以改进工作。
五是通过工作检查,使上级或本支部负责人及时了解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六是通过个别反映,使支委成员、党员或党员代表,口头或书面向所在支部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
此外,还可以采取日常的自查自纠和互查互纠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补缺补漏。
灵活实用的问责方式,让问者敢讲“真话”,听者爱听“批评”,从而更加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
(五)明确问责措施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能否取得成效,问责推进措施是关键。
一是设立“问责记录”,对每次的问责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记录在册,上级党组织及其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形成检查记录。
二是通报问责整改结果,所有被问责的支部及个人对问责情况及整改情况,通过党政联席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等途径做出说明和通报。
三是推行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
就是把每个季度党支部经常性的工作明确安排,季度初支部自报,并报送总支和上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备案,第二季度初支部把落实情况经总支核实后报送上级党组织职能部门。
(六)要明确问责偏差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能否取得实效,必须防患未然及时纠正偏差。
一是注意避免“问”得多“责”得少的现象。
特别是性质比较严重、损失比较重大的失误不能仅“问”就了事,还要与行政管理的行政手段结合起来,给予必要的“责”,才能起到警醒教育作用。
二是注意避免反向问责不敢进行的现象。
上级对下级的问责比较容易正常化地开展,下级对上级的反向问责较难进行,特别是党员对支部工作的建议、问责较难进行。
因此权利保障教育要同步增强,鼓励党员积极参与支部的民主管理。
三是注意避免问责不均衡的现象。
问责内容容易偏向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因为这些方面的工作时间要求、计量要求明确,容易督促;支部工作落实情况、活动开展情况问责较少,因为党建工作的特殊性造成落实结果不好衡量,问责时容易被问责对象“有落实”、“有开展”堵住,其实问责时追问“数字结果”、“有何成效”、“有何不足”等细节就容易把问责进行下去了。
四是注意避免问责密度不够的现象。
问责工作都有开展但容易存在次数较少,问责不够经常化,因此必须落实推进措施。
(七)明确问责追究问责追究要遵循权责统一,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具体体现在:日常问责开展情况作为半年和年度党组织工作检查考核的参考依据,并对问责制执行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执行不力和落实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和提高。
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还可以和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责任追究相结合,对个别重大失误的除了在党内通报批评以外还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经济处罚。
年终问责要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内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问责后整改不力的要进一步考虑党内纪律处分,行政兼职的可建议行政处分。
总之,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是党支部工作责任制建设的延伸,如何充分发挥其督促推进作用,还须在今后党支部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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