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鉴证报告说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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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鉴证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专项申报

资产损失鉴证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专项申报

资产损失鉴证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一、通用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

2、公司与资产(固定资产)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固定资产报废资料
1、固定资产报废情况说明★(包括报废原因及损失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处置收入、损失金额等情况)
2、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3、报废固定资产盘点表★
4、固定资产报废内部审批资料(金额较大的需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5、固定资产报废记账凭证及附件、明细账★
6、残值情况说明或处置收入凭证(如无处置收入,一般应留5%的残值)★
7、固定资产入账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发票、明细账)★
8、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9、报废固定资产照片★
10、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及保险赔款的入账凭证及附件★
11、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外部鉴定证明(修理厂、质量监督部门等出具的报废证明)
注:1、带★的资料为鉴证报告附件,资料不齐,无法出具鉴证报告。

2、企业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致通振业(天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鉴证报告报告名称: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一、目的和范围本鉴证报告旨在对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行鉴证确认,确保企业符合相关税法法规的要求,同时遵循正确的核算原则和税务政策。

本次鉴证范围涵盖企业的资产损失、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关项目。

二、鉴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3.企业内部财务资料和相关单据。

三、鉴证程序1.对企业资产损失的确认:-根据企业内部财务资料和相关单据,确认资产损失的存在及金额;-检查企业资产损失的记录和处理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采样抽查资产损失的原始单据,核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2.对固定资产折旧的鉴证确认:-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其折旧核算的方法和期限的合理性;-检查企业折旧政策的合规性,符合所得税法规定;-核对企业折旧费用的计算和核算程序,确认其准确性。

3.对无形资产摊销的鉴证确认:-根据企业内部财务资料和相关单据,确认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检查企业无形资产的登记和计算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采样抽查无形资产摊销的原始单据,核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鉴证结论1.对企业资产损失的鉴证结论:-经对企业内部财务资料和相关单据的检查和核对,确认资产损失的存在及金额;-企业资产损失的记录和处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采样抽查的资产损失原始单据真实准确。

2.对固定资产折旧的鉴证结论:-经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核对,确认折旧核算的方法和期限合理;-企业折旧政策符合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折旧费用的计算和核算程序准确。

3.对无形资产摊销的鉴证结论:-根据企业内部财务资料和相关单据的检查和核对,确认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企业无形资产的登记和计算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采样抽查的无形资产摊销原始单据真实准确。

五、鉴证意见本次鉴证确认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存在以下情况:1.资产损失的记录和处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资产损失金额真实准确;2.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方法和期限合理,折旧政策符合所得税法规定,折旧费用计算和核算程序准确;3.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真实准确,登记和计算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资产损失鉴证及报告说明范本

资产损失鉴证及报告说明范本

资产损失鉴证及报告阐明(范本)第一部分公司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范本)公司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业务商定书备案号:事务所鉴证报告号:__________:我们接受委托, 对被鉴证人____年度需进行专项申报旳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进行鉴证, 并出具鉴证报告。

被鉴证人旳责任是, 及时提供与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有关旳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 并保证其真实、精确、完整和合法, 保证被鉴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及其实行条例、《公司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措施》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献旳规定, 如实办理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事项。

我们旳责任是,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及其实行条例、《有关公司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旳告知》、《公司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措施》及其他有关规定, 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措施》、《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公司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引意见(试行)》等执业规范旳规定, 对被鉴证人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旳真实性和合法性实行鉴证, 并刊登鉴证意见。

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考虑了与公司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旳鉴证材料旳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 对被鉴证人提供旳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实行了涉及确认权属、核对会计记录、审核涉税资料、现场勘查等必要旳鉴证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旳鉴证证据是充足旳、客观旳, 合适旳, 为刊登鉴证意见提供了满足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旳证据支持。

现将鉴证成果报告如下:被鉴证人____年度发生需经专项申报方可在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旳资产损失_______元。

经审核, 我们觉得被鉴证人符合税法规定, 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旳资产损失金额为_______元;不符合税法规定, 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旳资产损失金额_______元。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专项鉴证报告参考格式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专项鉴证报告参考格式

关于上海xxx单位国有资产损失申报的专项鉴证报告上海xxx单位: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xxx单位截至20 年月日止拟申报的国有资产损失进行专项鉴证。

提供申报国有资产损失的明细表、相关资产负债表及有关原始资料并确保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上海xxx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所申报的国有资产损失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的专项鉴证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0】76号、《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4号等的有关规定进行的。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上海xxx单位申报国有资产损失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工作。

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上海xxx单位(以下简称“”)于年经批准设立,系全额/差额/自收自支拨款的事业单位,于年月日换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为事证第号,有效期至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为上海市路号,开办资金为人民币万元。

业务范围:。

二、拟申报的国有资产损失概况截至20 年月日,上海xxx单位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资产总额为元;负债合计为元。

本次拟申报的国有资产损失总额为元,占全部资产总额的%,具体申报内容如下:三、鉴证结论经我们鉴证,符合本次损失申报条件的国有资产为元(详见附件),其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元,各占申报损失数的%;不予认定的损失是: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附件:(鉴证明细表后附主要证据)1、资产损失鉴定汇总表;2、现金损失鉴定明细表;3、银行存款损失鉴定明细表;4、应收账款损失鉴定明细表;5、预付账款损失鉴定明细表;6、其他应收款损失鉴定明细表;7、存货损失鉴定明细表;8、对外投资损失鉴定明细表;9、固定资产损失鉴定明细表;10、无形资产损失鉴定明细表。

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资产损失鉴证报告资产损失鉴证报告是一份涵盖资产鉴定与损失计算、鉴证意见以及鉴证人员身份认证等全过程的重要鉴定报告。

它作为一份法律文书,从专业性、权威性以及可信度方面对各方面的损失信息进行综合鉴证。

下面就将围绕着资产损失鉴证报告,从其定义、功能、内容以及编写过程等一系列方面进行深入解析。

一、资产损失鉴证报告的定义资产损失鉴证报告简称为资产鉴证报告,它是由鉴证机构或专业鉴证人员,对涉及资产损失的案件,如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对事项进行司法鉴定、鉴证分析、损失计算、鉴证意见等方面的专业性报告。

该报告在法律、经济、技术等多方面的专业因素的支持下,以科学的方法、严谨的步骤完成。

二、资产损失鉴证报告的功能1. 为司法机关提供重要证据。

一份合格的资产鉴证报告,是受到法庭、仲裁机构、行政机关等各阶层权威机构的认可的重要证据,它能够帮助司法机关能够快速、准确地了解到资产损失对象的损失产生的来源、选取合适的计算方法、损失范围等信息。

2. 保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

在资产损失的事件发生后,资产所有者往往需要及时想法律机关输入索赔,但涉及到的具体损失范围、损失计算等问题,则往往会很复杂。

一份合格的资产鉴证报告,可以为损失对象的损失架起一座坚实的法律桥梁,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让资产所有者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损失赔偿。

3. 促进经济发展。

对于那些涉及到大量资产损失的事件案件,如股市、地产市场、内部员工盗窃等,只有掌握准确的资产损失信息才能做出合理的决策,争取最大的经济收益。

一份合格的资产鉴证报告,不仅能够为资产损失对象提供法律支持,还能够为政府、企业、公司等机构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三、资产损失鉴证报告的内容1. 资产鉴定和计算。

鉴证专业人员通过细致的调查、分析、核实等工作,确定资产损失的级别、时间、地点、来源等,然后利用经验和技能对所有可能的损失进行计算。

对于不同的资产损失对象,一般需要针对其特点提出具体鉴定方法和计算模型。

财产损失见证证明材料

财产损失见证证明材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对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的认定需要哪些证据?来源:本网原创发布时间:2005年02月24日背景:放大字体缩小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对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的认定:第一,存货损失的认定企业存货发生的损失包括有关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发生的盘亏、变质、淘汰、毁损、报废、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

一、对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一)存货盘点表;(二)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三)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四)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五)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二、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其帐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一)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单项占总存货1%及以下,批量占总存货5%及以下)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四)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五)残值情况说明;(六)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对被盗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一)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二)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第二、固定资产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包括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盘亏、淘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

一、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确认损失:(一)固定资产盘点表;(二)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的较大的固定资产(单项占总固定资产1%及以上,批量占总固定资产5%及以上)盘亏,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三)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财产损失鉴定报告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有哪些

财产损失鉴定报告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有哪些

财产损失鉴定报告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有哪些财产损失是指纳税⼈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等的损失,或者由于地震、洪⽔等地质灾害导致的⽆法抗拒的⾮常损失。

财产损失是需要进⾏鉴定的,那财产损失鉴定报告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有哪些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财产损失鉴定报告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的坏账损失1、各种原因形成坏账应提供包括下列相关凭证、⽂件等基础资料的内部证据:(1)与形成有关资产相关的经济⾏为的业务合同或据以进⾏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2)公司对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制度、对有关债务的催收记录;(3)企业内部对资产损失的核批⽂件及有关情况说明;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4)企业对债务⼈情况的有关分析报告,包括实地调查报告、经营情况分析、资产负债状况分析、现⾦流状况分析等;(5)企业法定代表⼈、负责⼈和财务负责⼈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税收法律责任的申明。

2、不同坏账形成原因应提供的资料(1)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商营业执照时,对债务⼈尚未清算的,应提供下列外部证据资料:①、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法院公告;②、债务⼈被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的主管单位决定书或者政府批⽂及公⽂;③、债务⼈被吊销⼯商营业执照的⼯商部门公告或决定书。

(2)、因债务⼈失踪、死亡⽽⽆法回收的应收、预付账款,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债务⼈已失踪、死亡的证明及债务⼈遗产不⾜清偿或⽆法找到承债⼈追偿债务的相关证据,由事务所进⾏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3)、因受⾃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因素影响确实⽆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企业应作出专项说明,就所发⽣的⾃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因素对本企业的影响情况进⾏客观、真实的陈述,并提交有关图⽚、盘点记录、政府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包括境外)的证明等证据资料。

资产损失鉴证报告材料(例范本)

资产损失鉴证报告材料(例范本)

资产损失鉴证报告(范本)(××鉴字[×××× ] ××号)×××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对被鉴证单位20××年度企业资产损失情况进行了鉴证。

我们鉴证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等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参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及指南,对被鉴证单位提供的凭证、账册、有关会计资料和数据,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被鉴证单位对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事项负责。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进行鉴证,出具鉴证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被鉴证单位应当按照鉴证业务委托书的要求使用鉴证报告。

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鉴证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鉴证人及其所在的鉴证机构无关。

经对被鉴证单位××年度资产损失事项进行鉴证,我们确认资产损失总额××元,在本报告所依据的鉴证资料和鉴证标准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年度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事宜。

具体数据(一)货币资产损失××元;(二)非货币资产损失××元;(三)债权性投资损失××元;(四)股权性投资损失××元。

资产损失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盖章)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盖章)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年×月×日一、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二、企业资产损失审核事项说明;三、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表;四、资产损失认定证据及相关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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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说明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行审核鉴证。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申报资料,我们实施了账户审查和相关资料核对等必要的鉴
证程序,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贵公司2011年度申请资产损失核销金额为元,我们经审核后确认,报损资
产数量、金额与账面数据一致无误,按照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应预
留可收回金额元,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金额总计为元。

具体情
况如下:
一、存货损失
贵公司2011年度向税务机关申请报废的存货资产账面原值合计金额为元,申请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金额为元。

(一)具体报废资产损失金额及报损原因
1、贵单位2011年申请报废的存货损失金额为2,780,664.96元。

其中:不含税成本2,376,619.62元,进项税转出404,025.34元。

存货损失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存货损失金额=不含税成本+进项税转出
=2,376,619.62+404,025.34
=2,780,664.96(元)
2、贵单位2011年申请报废的存货共计项,报废的主要原因是油品属易蒸发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在存放、倒灌、卸车、零售等多个环节不可避免会形成损耗。

油罐数量多,油站分布广,计量方法有限、危险性大等因素,一直未能盘点,在转让给中石化的资产交接中,才真正进行了清库(罐),历年损耗有了准确的数量。

报废的存货资产油品属易蒸发品,经营过程中,油品在存放、倒灌、零售、卸车过程中不可避免形成损耗,包括清罐损耗、脱水技术损耗以及日常泄露损耗等。

(二)预留残值收入
贵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对上述报废存货资产仍未进行处置,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文件第八条规定:“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
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
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贵公司存货预计残值率
为 %,因此按此比例预留尚未处置资产的残值收入元。

(三)审核结论
贵公司2011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货资产报废损失元,预留残
值收入元,可于税前扣除的损失金额为元。

我们经审核后认为,贵公司提供的
存货资产损失情况说明、存货资产毁损报废技术鉴定表、结转资产损失的凭证
及相关账簿等资料,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
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等相关政策中关于
存货资产报废损失核销条件的规定,可予以确认,在所得税前申报扣除。

二、固定资产损失
贵公司年度向税务机关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共**类,分别为***类。

报废资
产原值合计金额为元,已计提折旧金额元,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元,账面净值
金额元,企业申请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金额为元。

(一)具体报废资产损失金额及报损原因
1、贵单位2011年度拆除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915,363.59元,累计折旧为276,344.54元,预计残值为145,768.18元,申请税前扣除的净损失为2,493,250.87元。

资产损失净额的计算公式为:
资产损失净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预计残值
=2,915,363.59-276,344.54-145,768.18
=2,493,250.87(元)
2、贵单位2011年申请税前扣除的报废的固定资产共计27小项。

拆除报废的主要原因是该生产线已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工艺复杂、落后且安全隐患大,完全丧失了使用价值。

(二)调整金额说明
1、预留残值调整说明
贵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对上述报废资产仍未进行处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文件
第八条规定:“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贵公司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为 %,因此按此比例预留尚未处置资产的残值收入元。

2、减值准备调整说明
贵公司在以前年度对上述部分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并按计提减值后的资产账面净值计提折旧,且减值准备金额在计提当年未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已计提的资产减值金额**元应在资产实际发生损失年度申报扣除。

因此,调整金额合计为元-元 =元。

(三)审核结论
贵公司2011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元,经审核,调整金额**元,可于税前扣除的损失金额为**元。

经审核,贵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损失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技术鉴定表、结转资产损失的凭证及相关账簿等资料,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等相关政策中关于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核销条件的规定,可予以确认,在所得税前申报扣除。

三、在建工程损失
贵公司2011年度向税务机关申请报废的在建工程资产账面原值合计金额为元,申请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金额为元。

(一)具体报废资产损失金额及报损原因
(二)预留残值收入
贵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对上述报废在建工程资产仍未进行处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贵公司在建工程预计残值率为 %,因此按此比例预留尚未处置资产的残值收入元。

(三)审核结论
贵公司2011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在建工程报废损失元,预留残
值收入元,可于税前扣除的损失金额为元。

经审核,贵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等相关政策中关于在建工程报废损失核销条件的规定,可予以确认,在所得税前申报扣除。

四、工程物资损失
贵公司2011年度向税务机关申请报废的工程物资资产账面原值合计金额为元,申请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金额为元。

(一)具体报废资产损失金额及报损原因
(二)预留残值收入
贵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对上述报废工程物资资产仍未进行处置,根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贵公司工程物资预计残值率为%,因此按此比例预留尚未处置资产的残值收入元。

(三)审核结论
贵公司2011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程物资资产报废损失元,预留残值收入元,可于税前扣除的损失金额为元。

经审核,贵公司提供的工程物资资产损失情况说明、工程物资资产毁损报废技术鉴定表、结转资产损失的凭证及相关账簿等资料,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中关于工程物资资产报废损失核销条件的规定,可予以确认,在所得税前申报扣除。

五、呆(坏)账损失
贵单位2011年度向税务机关申请呆账损失资产账面价值合计金额为元,申请呆账损失税前扣除金额为元。

(一)具体呆账资产损失金额及核销原因
(二)调整金额说明
1、抵债资产预留残值调整说明
贵单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对上述抵债资产仍未进行处置,根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贵单位抵债资产预计残值率为%,因此按此比例预留尚未处置资产的残值收入元。

2、减值准备调整说明
贵单位在以前年度对上述呆账损失资产计提了呆账准备金,并按计提呆账准备后的资产账面净值进行核算,且呆账准备金额在计提当年未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已计提的呆账准备金额**元应在资产实际发生损失年度申报扣除。

因此,调整金额合计为元-元=元。

(三)审核结论
贵公司2011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呆账损失元,调整金额**元,可于税前扣除的呆账损失金额为元。

经审核,贵单位提供的呆账损失情况说明、呆账损失行业鉴定表、结转呆账损失的凭证及相关账簿等资料,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中关于呆账损失核销条件的规定,可予以确认,在所得税前申报扣除。

葫芦岛聚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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