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合集下载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为了营造技术创新创新型建设建设氛围,贯彻《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加快科普示范势态城区建设步伐,推动我区青少年科技终身教育活动的开展,磨练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思想实践能力,提高中学生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不断涌现。

按照各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通知“为贯彻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的精神,2021年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题为《节约、创新、发展》的要求”,为了把此项活动办成我区的特色和精品项目,经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区教育局、区中小学科普工作者协会研究,拟在2021年11月份,举办庐阳区第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庐阳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庐阳区中小学工作者协会及相关学校。

庐阳区第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主席:黄|副主席:姜鸿杰刘芳王翠英执行主席:殷硕景董召奎谷云岳彩莲大赛执行:闫如成邹磊大赛组织协调:王碧波尹亮鲍妮娜“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人、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庐阳区青少年科普基金会(区电化教育馆408室)。

二、大赛宗旨:建设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三、大赛主题:《节约、创新、发展》,科幻画不单设主题。

四、大赛参加范围:庐阳区范围内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家长小学及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和民办机构辅导的学生。

五、活动内容: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文娱活动展览、优秀论文评比和科学幻想画比赛等。

1)青少年科技创新面向社会大赛面向所有中、小学生。

2)参加发明创造比赛的作品应是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设计、自己制作。

评选委员会依据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评出优秀项目投资。

3)科学论文要求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研究、自己撰写;参加科学讨论会的论文可以活动中小学生在科技是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完成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介绍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介绍
(3)地球与空间科学、微生物学的活动所占的比例相 对较小,特别是微生物学,每年申报的活动数量 更少,这说明青少年的科技实践活动受到活动所 需条件的限制,没有更充分的条件来开展这些类 别的活动。
(4)在其他类别中,青少年开展的科普类、动 手制作类、科学实验、综合类的活动也比 较多,尤其是近几年开展的科学调查体验 活动,这说明青少年的科技实践活动已向 多学科,综合性的方向发展,特别是一些 学校、地区开展的规模较大的活动,更是 内容广泛,形式多样。
• 回归的麇鹿,你好!(动物学) • 牧夫架桥,探索苍穹——青岛嘉峪关学校小学生天文活动
纪实(地球与空间科学) • 南站小学地学科普活动 (地球与空间科学) • 前锋学校“物理照耀世界”系列活动 (其它) • 我们的餐桌还安全吗?——成都市张家巷小学食品卫生调
查与反思(环境科学) • 消除加拿大一枝黄花,保护崇明岛生态家园(环境科学) • 珍爱生命,拒绝毒品——记天津市育红中学科技实践活动
3、科技活动的开展更加重视过程性和教育性
美国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Schiool classroom 1998
黑龙江省青少 年科技教育馆
/programs/view/u6qL-aTDqPQ
第二节 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新理念
一、青少年科技活动是当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必须有的学习经历之一
/xiuxian/2011-06-29/226342.shtml
/u11/v_Mzk3MjYzMDY.html
无线电测向
/u46/v_MTQxNDA0OTE.html
二、进入学校课程,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培养 学生的科学素养
• 澳門古樹考察(植物学) 澳門培道中學地理學會綜合活動小組
• 爱粮惜粮 节粮行动(环境科学) 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

科技创新大赛策划案

科技创新大赛策划案

科技创新大赛策划案一、大赛背景在当今世界,科技日新月异,创新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创业者积极参与科技创新。

为了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创新活力,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我们特举办此次科技创新大赛。

二、大赛目标1.激发创新热情:通过大赛,引导广大青少年关注科技发展,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选拔优秀项目:挖掘具有市场潜力和社会价值的创新项目,为优秀创业者提供展示平台。

3.促进交流合作:搭建创业者与投资机构、企业、科研院所之间的沟通桥梁,促进资源共享。

4.营造良好氛围: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大赛组织架构1.主办单位:某地政府、某科技园区、某高校2.承办单位:某科技创新联盟、某创业基金会3.协办单位:各大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家协会、投资机构等四、大赛赛制及分组1.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2.参赛对象分为青少年组(在校学生)和成年组(社会各界人士)。

3.比赛项目分为科技发明、技术创新、科技创业三个类别。

五、大赛流程1.宣传启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

2.报名参赛:参赛者根据大赛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商业计划书等材料。

3.初赛评审: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复赛。

4.复赛选拔:采用路演、答辩等形式,选拔出决赛入围项目。

5.决赛评选:决赛现场,参赛者进行项目展示、答辩,评委现场打分,决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6.颁奖仪式:举办大赛颁奖典礼,对获奖选手进行表彰。

7.成果转化:为获奖项目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创业指导等,助力项目落地生根。

六、奖励措施1.奖金支持:设立总额数十万元的奖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获得不同额度的奖金。

2.政策扶持:获奖项目可享受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

3.创业指导:提供专业导师团队辅导,助力项目发展。

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章程

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章程

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章程(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福建省创新大赛,英文名称:,缩写:)是一项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综合性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与交流活动。

第二条福建省创新大赛的宗旨是: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强化和培养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素质,培养优秀科技创新型后备人才,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

第三条福建省创新大赛分为省级竞赛和地方竞赛,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省级赛事。

地方竞赛包括设区市及以下的竞赛活动。

省级竞赛和地方竞赛遵循全国大赛的章程和规则。

第四条创新大赛的基本方式:中小学生和科技辅导员根据每年竞赛规则,申报相关项目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优秀项目的展示和交流活动。

第五条福建省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

省级创新大赛复评活动安排在每年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福建省创新大赛由福建省科协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环保厅、关工委和举办地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其职责是:审定福建省创新大赛规则、方案,负责全省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全省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七条福建省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设在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其职责是:负责起草和修订福建省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提出大赛活动方案,起草大赛通知和表彰文件,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织我省项目和选手参加全国创新大赛,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第八条福建省创新大赛由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轮流承办。

各设区市既有参与大赛的权利,也有承办的义务。

创新大赛承办单位为举办设区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关工委等相关机构。

其职责是:组织实施各项筹备工作、联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大赛服务保障等工作。

第九条每届福建省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织委员会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的发展,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创造力和创新意识,增强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具备科技创新精神和创新素养的青少年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青年科技中心联合主办,旨在组织和推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综合性竞赛。

第三条大赛的宗旨是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发现和培养优秀的青少年科技人才,促进科技创新的普及和发展。

第四条大赛设立不同学科领域的竞赛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农业科技、生物医药、环境科学等。

参赛选手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

第五条大赛的组织和管理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细则由组委会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

第二章参赛资格第六条参赛选手必须为中国公民,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件。

初中组选手年龄不超过16周岁,高中组选手年龄不超过19周岁。

第七条参赛选手必须具备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科技创新项目。

第八条参赛选手必须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经过组委会的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参加大赛。

第九条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道德规范,不得进行任何违反学术伦理和社会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竞赛形式第十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一条初赛采取分区选拔的方式进行,各地区设立初赛场。

初赛采用书面报告和展示答辩的形式,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决赛由初赛选拔出的优秀选手参加,采用现场答辩和展示的形式进行。

决赛将选拔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第四章奖励与荣誉第十三条大赛将根据参赛选手的成绩和表现,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金。

第十四条大赛将根据参赛选手的表现,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品。

第五章组织与管理第十五条大赛的组织机构为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青年科技中心等单位组成。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及规则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及规则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及规则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2019年目录1.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3.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规则4.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5.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规则6.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7.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规则— 2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推进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面向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想象力,培养其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和科技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单位为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和团市委,共同设立组织委员会,其职责是:— 3 —负责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五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科协,负责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第六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对评审日程和评审标准等做出规定,根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七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大赛监督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全程监督终评展示活动期间项目评审。

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发展,激发青少年学生对科技的兴趣和创造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创新实践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导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广西省教育厅主办的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第三条大赛以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研究方法与创新精神为宗旨,面向广西中小学生,自愿报名参赛。

第二章比赛项目第四条大赛设置主题项目和开放项目两大类别。

第五条主题项目为年度主题相关的科技创新项目,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当年国家和区域科技发展需求确定。

第六条开放项目为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由选择的科技创新项目,鼓励学生跨学科整合创新。

第七条项目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采取资格审查、论文答辩等形式,决赛实施现场展示评审。

第三章奖励办法第八条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特别贡献奖五个奖项。

第九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照项目质量和创新度进行评选。

第十条优秀奖按照项目创新度进行评选。

第十一条特别贡献奖由专家评委会根据个人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突出贡献进行评选。

第十二条对获奖学生给予表彰、奖金、证书等奖励。

第十三条鼓励优秀项目参加国际、全国、省级等相关科技创新大赛,并提供支持和推荐接力。

第四章组织与管理第十四条大赛设组委会负责具体组织筹备工作。

第十五条组委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广西省教育厅、参赛学校代表等组成,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

第十六条组委会负责制定参赛规则、审核项目、评审结果,并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参赛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并做好项目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大赛评审由专家评委会负责,评委由教育厅、科协、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第五章安全与保障第十九条大赛举办期间,组委会要确保赛事安全,做好赛场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大赛参赛学校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高中生科技创新大赛报名通知

高中生科技创新大赛报名通知尊敬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激发广大高中生对科技创新的兴趣,展现青年学子的创造力和才华,我校计划举办一场高中生科技创新大赛。

现向全校高中生正式发出报名通知。

一、大赛简介本次科技创新大赛旨在鼓励广大高中生深入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现代科技理论与应用技能,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并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科技成果的平台。

通过大赛的举办,我们希望能够培养更多对科技感兴趣并有潜力的优秀学子,引领我校科技创新的发展。

二、参赛要求1. 参赛对象:全校高中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每个班级须推荐不少于两名代表参赛。

2. 参赛项目:可以是科学实验、发明创造、科技应用等各类创新项目,不限于学科领域。

3. 参赛形式:个人或小组(不超过3人)参赛均可,同一人或小组不得重复参赛,每人或小组只能提交一个项目。

三、报名流程1. 各班级班主任负责统筹报名工作,班级代表将参赛意向向班主任报备。

2. 班主任收集整理报名信息,并向学校科技创新指导组提交报名名单。

3. 学校科技创新指导组审核报名名单,确认报名资格,并将参赛规则和科技创新指导手册分发给参赛学生。

四、作品提交1. 参赛作品提交时间为XX月XX日至XX月XX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 作品提交形式为书面报告和实物展示。

书面报告需清晰描述项目的创新点、科学原理、实验过程和成果,并附上相关图片或图表以支撑论证。

实物展示应符合安全规范,能够直观展示项目成果。

3. 参赛作品报告和实物展示均需按要求装订并标明参赛者姓名和班级,递交至各年级教务处。

五、评审和奖项1. 评审标准:评审将综合考察参赛作品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和表达能力等方面。

2. 奖项设置:我校将设立一、二、三等奖,设立特别奖若干。

优秀作品将有机会推荐参加市级科技创新大赛。

3. 评审结果将在公示后及时通知参赛学生,并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注意事项1. 参赛作品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提升青少年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竞争力和综合素质,特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第二条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综合性大赛,由主办方组织筹办,面向广大青少年群体开展。

第三条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宗旨是促进青少年对科技创新的兴趣和参与,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与实践水平,激发他们对未来科技的探索和建设。

第四条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注意保护参赛人员的合法权益,弘扬团结友爱、勤奋好学、创新实践的精神。

第五条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地分省(市、区)级开展,决赛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参赛条件第六条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面向全国中小学、大学的青少年群体开展。

第七条参赛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大赛章程,且须获得所在学校的认可与支持。

第八条参赛者在报名参赛时应具备中小学或大学阶段的学生身份,年龄不超过18周岁。

第九条参赛者可以单人或小组形式参赛,每个小组不超过3人。

第十条除个别特定项目外,参赛者应提交与科学创新相关的项目研究成果。

第三章奖项设置第十一条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不同等级的奖项,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参与奖。

第十二条奖励形式可以是奖金、证书、奖杯、科技相关设备等。

第十三条奖项的设置根据初赛参赛人数和水平,由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四章参赛流程第十四条参赛者通过学校报名参赛,学校作为参赛者的主要责任单位,需对参赛项目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参赛者需准备详细的参赛项目介绍、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主办方。

第十六条主办方对初赛参赛材料进行初次评审,评定出进入决赛的项目,公布决赛名单。

第十七条决赛阶段的参赛作品需要同步进行现场展示和答辩,由专家评委进行评审和打分。

第十八条决赛期间,主办方可以组织各类科技创新论坛、研讨会等活动,提供交流与学习的机会。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doc全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全国创新大赛,英文名称China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缩写CASTIC)是面向全国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国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全国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国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国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全国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为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举办地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

其职责是:负责全国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五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是全国创新大赛的发起者,主办单位授权中国科协以该小组的名义组织竞赛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和修订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确定全国创新大赛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和地点,负责全国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第六条每届全国创新大赛承办单位为举办地所在省(区、市)科学技术协会及其他相关机构。

第七条全国创新大赛领衔赞助单位为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

第八条每届全国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织委员会包括荣誉科学顾问、荣誉顾问、顾问、主任、副主任、委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8:南宁市青青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013年5月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养行动打算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养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进我市青青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全国和自治区大赛章程,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宁市青青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南宁市创新大赛,英文名称Nanning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 novation Contest,缩写NASTIC)是面向全市青青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南宁市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市青青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青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市青青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南宁市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为南宁市科协、南宁市教育局、共青团南宁市委、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南宁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主办单位以南宁市青青年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为发文单位。

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市青青年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宁市科协青青年科技教育部(简称青教部)。

职责是:起草和修订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负责南宁市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负责推举项目参加广西青青年科技创新大赛,并组织项目申报及组队参赛。

第五条每届创新大赛协办单位为举办地所在相关机构。

第六条每届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竞赛组,会务组。

负责当届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第七条每届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章组织治理第八条全市创新大赛和县区级青青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县区竞赛)组织治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依据竞赛章程组织全市创新大赛,定期培训各县区级竞赛组织工作者,指导县区级组织赛事。

第十条县区级竞赛是南宁市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由各县区科协牵头,依照各县区的实际情况参照南宁市创新大赛章程制定本县区竞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县区级竞赛,同意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南宁市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大赛时刻于每年十月下旬举办。

第十二条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每年第三季度下发年度大赛通知,公布分配名额。

县区级组织机构应按照分配名额及有关要求择优推举项目参加南宁市创新大赛。

第十三条南宁市创新大赛和县区级竞赛应规范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各级科协等主办单位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辅导评审项目或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对有异议的创新成果必须通过现场问辩等评审环节;评审组专家研究领域要与评审项目的所属学科大致对应,每个类不评审组必须由三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建立健全评审专家更新机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评审工作,不得泄露评审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公布的消息;不得关心参评单位或个人联系评委。

县区级竞赛结束后,应将大赛总结、活动照片上报南宁市创新大赛组委会。

第十四条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县区级竞赛组织工作进行抽查。

依据县区级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调整下一届大赛的分配名额。

第十五条南宁市创新大赛评比结束后及时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意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各主办单位。

第十六条公示期内,同意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

关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只作备案。

各县区级组织单位接到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核实的实名投诉后,要据实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

第四章活动内容第十七条南宁市创新大赛分为青青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第十八条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及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青年科普剧竞赛,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展示活动包括青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竞赛、青青年科学DV作品竞赛和青青年科技实践活动竞赛等,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竞赛规则第二十条全市青青年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全市创新大赛活动内容,参照全国竞赛规则制订各项竞赛规则,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青青年科学DV作品竞赛规则、青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竞赛规则、青青年科技实践活动竞赛规则、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青青年科普剧竞赛规则、科技教育创新优秀学校评比。

(见附件)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自愿按照本章程参加南宁市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章程的约束。

参赛青青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爱护:1.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爱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公布、播放。

3.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进行公益使用等。

第二十三条免责声明:1. 关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操纵的缘故阻碍到南宁市创新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阻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爱护。

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因参加南宁市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南宁市创新大赛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kx.nanning.gov.cn上公布,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2、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3、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4、青青年科学DV竞赛规则5、青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竞赛规则6、青青年科技实践活动竞赛规则7、青青年科普剧竞赛规则8、科技教育创新优秀学校评比附件8-1-1: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一、项目分类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研究领域分为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与设计,行为与社会科学等5个领域。

二、研究领域分类1. 物质科学(MS)——研究物质差不多结构运动规律、相互作用及其变化,要紧包括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

如:物质的状态及变化,力的作用和运动,能量的不同形式及其相互转换,守恒等。

2.生命科学(LS)——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进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包括生命的起源、进化、构造、发育、功能、行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

如:生物的分类和生物多样性(动物和植物),生命的要紧特征(生命活动和生命周期),人体和健康等。

3. 地球与空间科学(ES)——研究地球系统(包括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 和宇宙空间的物理、天文、化学和生命活动等自然现象与变化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规律。

包括地理学(含土壤学与遥感)、地质学、矿物学、空间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等。

如: 地球与太阳系,自然资源与资源再生,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自然环境爱护等。

4. 技术与设计(TD)——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实践,把打算、规划、设想通过特定的形式和方法(生存和生产工具、设施、装备、语言、数字数据、信息记录等)实现,是科学实践的重要方面。

包括土木、机械、航空、化学、交通运输、环境、电子、电气、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等领域的综合设计与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看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都市问题等。

三、申报者和申报项目1. 小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六年制(或五年制)小学的在校学生。

2. 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 7 月 1 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刻内完成的。

3.对集体项目的要求:(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 3 人,同时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都市或县域)的小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在研究及参赛半途中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

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

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展品卡中填写。

4. 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 不同意申报的项目:(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不接收针对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类病毒、朊病毒、发疹伤寒等的病原体、真菌、寄生虫)、所有的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包括器官、未消毒的牙齿、血液和其他体液进行研究的项目。

(4)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6. 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四、申报材料1. 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的标准申报书,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项目研究报告及附件资料: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假如需要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即可。

3. 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觉的新品种。

(3)国家爱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