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公共文化资金绩效情况汇报

公共文化资金绩效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我很荣幸向大家汇报公共文化资金的绩效情况。
作为文化事业的支持者和参与者,我们始终秉持着对文化事业的热爱和责任感,努力推动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文化服务和资源。
首先,我将从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和社会影响三个方面对公共文化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汇报。
资金使用情况方面,我们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共文化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去年,我们共投入资金50万元用于文化活动的组织和举办,其中包括文艺演出、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
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们坚持公开招标、公开评审,确保每一分资金都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和价值的实现。
在项目成效方面,我们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和社会效益。
去年,我们举办了“书香校园”活动,覆盖了10所学校,共有近2000名学生参与其中。
通过举办读书分享会、文学讲座等活动,激发了学生们对文学和阅读的兴趣,提高了他们的文学素养和阅读能力。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文化进万家”活动,通过走进社区、农村,为居民提供文化惠民活动,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增强了社区凝聚力。
在社会影响方面,我们不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范围,努力让更多的人受益于文化事业的发展。
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惠民项目,我们积极推动了文化资源的下沉,让文化服务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文化产业的扶持和支持,鼓励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促进了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地方经济的增长和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
总的来看,公共文化资金的绩效情况良好,资金使用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和规范,项目成效和社会影响也得到了有效的体现和扩大。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需要更加精准和深入,社会影响需要不断扩大和巩固。
因此,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和支持,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不断创新文化服务模式,推动文化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近年来,**积极响应**号召,启动并实施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全省共同努力下,**文化事业蓬勃,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日益完善,群众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但制约文化的因素仍存在。
为进一步提高文化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以期了解项目建设现状、摸清瓶颈并为今后制定相关文化政策提供依据.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此次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设计指标体系,通过绩效指标打分法、现场调查法、社会调查法收集数据并评分,最终计算出**绩效得分为82.08分,绩效等级为良好(见表1)。
(一)全省整体绩效情况1.项目投入(1)项目立项本项目立项规范,注重专项内容设置、决策过程以及申报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一是项目内容设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划、社会需求等相关内容相符.本项目立项依据是《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十三五"时期文化事业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是对项目资金的安排注意避免与其他项目重复交叉,慎重考量专项资金是否存在可替代性、重复性的问题.三是决策过程规范,注重项目决策的论证过程,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工作.因此,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的5分。
本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十三五”期间,**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设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十三五”时期文化事业规划》明确规定,“十三五”时期,全省“三馆一站”覆盖率达到1.3个以上,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
这一绩效目标既是严格按照相关文化政策而设定的,更是实事**地结合全省情况和群众文化需求而设定的。
因此,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的5分。
(2)资金落实根据实地调研和、开展的专项资金大检查来看,**层级、**部门普遍制定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但由于分配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足,影响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第一篇:《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一、专项支出项目概况(一)文管办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拟定南平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物管理信息、统计工作;2、宣传、贯彻、落实《文物法》等法律、法规;3、负责组织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负责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项目的审批,指导、监督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开发利用等业务工作;4、负责监督、指导文物行政执法,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协助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有关工作;做好文物、博物馆安全监管和安全保卫督察工作;5、负责推动完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和协作;负责文博行业教育培训有关工作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文件精神,保障文物保护工作正常运行及文物保护宣传、培训及专项调查工作。
保障文物保护工作正常运行,安排此项目资金。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组织管理及执行良好,制度管理规范,人员和设施等均保障到位。
(二)项目的财务管理状况2016年度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专项资金总投入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一般预算),实际支出5万元。
在确保满足项目顺利开展工作所需资金的同时,力求将项目投入控制在成本目标范围内。
(三)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环境影响、可持续影响等情况该项目基本完成保障文物保护工作正常运行及文物保护宣传、培训及专项调查工作。
三、专项支出项目绩效分析(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专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项目计划建设实施。
目前,完成了《闽北文物之窗》宣传工作,开展朱子文化和万里茶道文物调,摸清文物资源,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二)项目绩效分析通过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指导辖区博物馆业务工作,抓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基本完成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乡村文明行动)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乡村文明行动)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一)项目立项为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从2013年起,省文明办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了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通过项目化运作,在全省集中建设100个文化特色示范镇和1000个“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
三年来,先后制定印发山东省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建设完成省级文化特色示范镇100个、省级“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居)1885个。
根据前三批项目建设情况,2016年继续实施第四批省级项目建设,拟建设“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居)266个(不含青岛市,青岛市资金自筹)。
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2016年省文明办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了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第四批省级项目。
(二)项目预算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省财政继续设立专项资金4050万元,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确定使用方案如下。
1.“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2660万元2.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96万元3.联合部门开展工作经费40万元4.“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和移风易俗工作经费1000万元5.委托第三方对乡村文明行动进行暗访认定98.6万6.委托第三方对“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进行绩效评价21.3万元7.其他经费134.1万元(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2016年5月9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山东省财政厅发布鲁文明办[2016]13号文,组织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第四批省级项目建设,要求各地根据“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村(居)的建设标准和申报条件,本着广泛发动、自愿申报、择优确定的原则,根据省级项目分配名额,按照1:1.5以上的比例组织上报,省里根据申报单位建设情况,筛选确定省级“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村(居),进行资金奖补。
2016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打分表

附表:说明:1、2、3、4、5、6、7、请在备注栏填写“预算调整率(%)”的完整计算过程,单位万元,如5%=5/100*100%;“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年初预算安排数*100%”分子预算调整数取附表二“2016年度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中“预算调减数”合计额绝对值与“预算调增数”合计额相比的较大者,若两者相等则取“预算调增数”。
请在备注栏填写“预算执行率(%)”的完整计算过程,单位万元,如:若专项年初预算1000万,执行950万,则预算执行率为95%=950/1000*100%;若专项年初预算1000万,后调整为950万,执行950万,则预算执行率为100%=950/950*100%。
“31、专项总目标”、“32、明细项目目标”分别填写单位制定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时上报财政的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和明细项目绩效目标,相应权重在59分内由单位自行分配。
“31、专项总目标”、“32、明细项目目标”对应绩效目标的目标值填写在“年初目标值”一栏中;若2014年、2015年未申报本绩效目标,可不填写这两年的完成值。
“31、专项总目标”、“32、明细项目目标”对应的“指标的解释”可以填写相应绩效目标的涵义说明、目标值来源、计算过程或其他需要解释的内容;“打分标准”按实际值与年初目标值的比率区间评分,100%得满分,95%-100%得90%-满分,85%-95%得80%-90%权重,85%以下得0分。
“年初目标值”填写2016年年初目标值;“2014年完成值”、“2015年完成值”、“2016年完成值”填写本年度相应二级指标的完成值。
“自评分”由单位比较“年初目标值”与“2016年完成值”,对照打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
2016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打分表单位名称:(盖章)无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目标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目标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绩效目标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资金应用于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文化资源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方面,目标是确保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促进文化的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
2. 文化设施建设:资金可用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改善,目标是提升公众参与度和享受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务。
3. 文化活动和项目支持:资金可以用于支持各类文化活动、展览、演出、艺术创作等项目,目标是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
4. 文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资金可用于文化人才培训、文化创意人才引进等方面,目标是培养具有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文化人才,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5. 文化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资金可以用于文化科技创新、文化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目标是提升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产业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
绩效目标的具体设定需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具体规划和衡量。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通用5篇)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通用5篇)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
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1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XX〕159号)的文件要求,中心对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认真开展绩效自评,现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一、自评结论(一)自评得分情况经逐一对照各项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9分(按“云南省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验收评分表”考核打分扣除1分,因县级融媒体中心整体搬迁及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资金缺口仍然较大)。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执行率情况。
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50万元,已全部补助到位,全部用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购置通用设备10类,新增固定资产50万元,预算数、执行数完全一致,执行率达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收到财政下拨的资金后,及时把资金用于县级融媒体中心,项目内容:购置通用设备10大类:编码器、卫星接收机、非编系统等3类通用设备,LED聚光灯、LED平板柔光灯、定制铝合金固定轨道、轴承体电缆滑车、杆控杆、主持人有线桌面话筒、数字调音台等7类通用设备,设备安装已于20XX年12月完成。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
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决算绩效管理的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决算绩效监控工作。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补助的50万元资金已全部用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但是县级融媒体中心整体搬迁及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资金缺口仍然较大,由县级财政保障项目整体投资400.82万元,因县级财政困难,目前项目资金已由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支付40万元,剩余360.82万元未支付,因此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困难。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摘要:一、引言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与意义三、资金使用方案的主要内容四、资金分配与使用原则五、具体措施与实施策略六、预期成效与评估七、结语正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一、引言在我国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资金使用方案。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与意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和文化产业的繁荣。
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三、资金使用方案的主要内容本资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提升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2.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项目,让公共文化服务惠及更多群众。
3.文化创意与产业培育: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企业,促进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融合发展。
4.文化人才培养: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文化人才,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人才保障。
四、资金分配与使用原则1.公平分配:按照各地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和现有设施状况,合理分配资金,确保各地均衡发展。
2.重点突出: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给予特殊支持,加大对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等方面的投入。
3.绩效导向: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4.透明运作: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五、具体措施与实施策略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本资金使用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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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文物是传承历史的重要符号,加强文物保护,对于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民族凝聚力,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山东省出台《山东省文物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山东省文物事业的发展目标、战略布局和工作重点,并统筹安排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14000万元,用于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建设。
其中,各市县项目补助资金12040万元,为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另包含省直项目补助资金1960万元,未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
各市县项目共180个子项目,项目内容涉及规划编制、方案编制、古遗址古墓葬保护展示整治工程、古建筑近现代建筑石刻本体保护工程、人防补助、考古勘察、陈列展示、调查科研和乡村记忆工程九个方面。
项目主管单位为山东省文物局,各市县文物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配合组织项目的申报、初审、上报以及验收等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评价组共抽选其中64个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预算安排593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818万元,到位率97.98%。
64个现场核查项目已支出专项资金2951.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0.73%。
截止2018年5月31日,评价组共收到14个地市104个非现场核查项目资料,其余12个项目未提交相关资料。
104个非现场核查项目预算安排560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608万元,到位率100%,已支出专项资金2951.4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2.63%。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总体目标根据《山东省文物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到“十三五”末,山东文物实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山东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格局更加优化。
“七区三带”片区保护战略全面实施,齐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形成,博物馆体系建设更加优化完善,文物保护科技手段实现突破,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面实现文物大省向文物强省的转变。
(二)年度目标评价组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鲁文发〔2013〕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项目实施和管理的意见》(鲁文〔2016〕10号)等,梳理出本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产出目标:给予全省16个市1144处无专门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员经费补贴;完成11个规划编制类项目建设,3个方案编制类项目建设,17个古遗址古墓葬保护展示整治工程,84个古建筑近现代建筑石刻本体保护工程,8个考古勘探项目,16个陈列展示项目,1个调查科研项目以及24个乡村记忆工程建设;全省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完成质量达标,并能及时完成;全省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实现成本节约。
效益目标:通过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相关实施单位游客数量有所增长,景区门票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通过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文物保存情况得到改善,规划、方案编制成果实现指导作用,提高文物保护员积极性;通过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公众对规划编制的认知度、游客对文物重要意义的知晓度,以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评价基本情况本次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包括前期调查,制定工作方案,调查取数,撰写评价报告。
(一)评价方法评价过程中,评价组运用文献法、社会调查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同时通过文献资料搜索、多因素分析来支撑评价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
本次评价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始终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
(二)评价思路及评价指标体系本次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评价指标、指标解释、评价标准、指标权重、数据来源、证据收集方式等。
其中,项目总体评价指标体系包括4项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7项三级指标和45项四级指标;由于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实施内容不同,且各项目实施期限也不同,故项目评分首先按照具体项目实施内容将规划编制、方案编制等9类项目重新分类为“文保工程类”、“规划编制类”(二)主要绩效2016年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对于山东省文物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基础表和现场核查结果,除个别项目截至评价期末仍未开始实施或未全部编制完成外,其余56个项目按计划完成或进行;33个现场核查验收项目中除4个项目方案编制完成后审批未通过仍在修改中,其余29个项目质量达标;16个涉及接待人数的现场核查完工项目中,除个别处于封山期,接待人数减少、景区门票收入受影响外,其余15个项目完工后接待人数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增长率达33.33%-66.67%,10个项目景区门票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增长率达4.11%-11.54%;20个文保工程类完工项目,文物保存情况均得到有效改善。
此外,根据问卷调研结果,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相关人员满意度较高。
其中,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满意度为87.24%,文物保护员满意度为85.11%,社会公众满意度为89.02%。
上述相关人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满意度分别为89.65%、85%和91.32%。
1.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文物保存情况通过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四门塔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等20个已完工的文保工程类项目,工程基本按原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完成质量较好,已具备展示利用条件或恢复其应用功能;太河镇传统乡镇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等4个已完工的方案编制类项目,方案批复后对整体项目实施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项目实施后,文物保存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对山东省整体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此外,2016年山东省文物保护员补助经费的发放,提高了文物保护员文保工作的积极性,对全省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文物保存情况及时得到改善。
2.通过重点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文物保护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文物保护,能使广大群众了解并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能够更好地继承和弘扬民族的优良传统,发挥历史文物的爱国主义教育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
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实施,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在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各文保单位利用传统工艺,坚持“最小干预”的基本原则,尽可能确保文物的完整性,做到“修旧如旧”,以保护历史信息的完整性。
昌邑市绿博园民间收藏博物馆建设等项目完工后,免费对外开放,吸引了公众对文物的兴趣。
通过参观欣赏馆中藏品,提高了公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增强了民族自信心和民族凝聚力。
3.通过重点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合理利用和管理文物,能够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宝贵的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扩大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山东省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对于当地文物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门塔环境整治提升等文物保护项目完工后,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赏游览,景区游客和门票收入均有所提高,同时也带动周边经济发展,对于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1.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难以衡量现场核查中,评价组查阅了64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仅有17个项目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设置了细化的绩效指标,其中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在上述几个方面设置了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其余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未设置可量化指标。
绩效目标不明确,导致难以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衡量,也无法发挥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控作用。
2.过程管理不规范,项目监管有待加强评价组在现场核查中发现,2016年山东省文物局通过山东省文物保护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对全省文物保护项目进行监控管理,但仍存在个别项目实施过程不规范、资金使用审批与支出内容不规范等问题,项目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3.项目进度延迟,影响预算执行根据基础表及现场核查结果,现场核查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有个别项目实施期限晚于计划实施期限,目前处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或开工进场阶段,尚无支出或仅有零星小额支出,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预算执行率为50.73%。
截至评价期末,仍有个别现场核查项目尚无专项资金支出。
项目进度延迟,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原因:(1)招投标难度大,公开招标不顺利文保项目招标单位资质要求高,本地符合资质的企业数量较少,间接导致有效投标单位少,增大了招投标难度,政府采购较难实现,导致部分项目进度延迟。
评价组在现场核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多次流标、实际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不符等现象,影响项目实际进度。
(2)方案批复时间较长,导致项目开工较晚评价组在现场核查中发现,由于未及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后方案修改时间较长等原因,有些抢修项目从方案完成到方案批复时间长达6个月甚至16个月,导致项目实际开工较晚,影响整体项目进度。
4.项目工程验收不及时,验收流程有待明确项目工程验收不及时,主要是由于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终验申请后,未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直接导致无法进行财务验收,财政结余资金无法统筹安排使用,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5.文保单位相关业务及资金管理制度缺失,后续管理能力不足评价组在现场核查中发现,个别文保项目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缺失,实际实施中参照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相关制度执行,未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相关制度。
制度缺失不易于项目单位进行科学化管理,如项目实施具体审批流程不明确、实施单位内部职责分工不明确等,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及效益无法保证。
此外,现场核查的64个项目中,仅有25个项目相关单位建立了后期运营维护制度,13个项目相关单位制定了文物保护宣传机制,对文保项目实施后的运营管理,包括人员配置、资金投入及持续维护等有明确规划及相关保障措施,其余39个项目均未制定相关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的缺失,不利于文物保护项目的后续运营管理,不利于文物保护项目的传承与利用。
五、意见建议(一)完善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填报质量绩效目标的设定,利于实际与计划相比较,考察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资金与目标的匹配性,从而促进预算资金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评价组建议在将绩效目标纳入项目申报要求的同时,明确绩效目标的填报须细化、可衡量、合理可行等具体要求。
督促相关文保单位设置合理细化的绩效目标,从而指导、监督整个项目的实施,同时为后期项目实施情况评价提供依据。
(二)规范过程管理,充分发挥系统监督管理作用过程管理是项目实施管控最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整个项目的实施效果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因此,评价组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监管,充分利用山东省文物保护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对全省文物保护项目进行监控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在系统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