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总结报告3篇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总结报告3篇【篇一】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总结报告为了有的放矢地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4月27日下午生产会后召集相关车间、班组召开了一次职业病防治座谈会并对宣传、培训工作做了安排。
在各领导、各基层负责人的协同配合之下,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都圆满完成,通过宣传,培训学习等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自身的基本权益,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性。
有针对性地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教育培训,并进行了考试,经培训合格率100%。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又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劳动者对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各基层要严格要求建立职业卫生“四案”的现时,真正做到把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到“打造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企业”活动中去,对职业卫生工作要像安全工作一样,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岗必责,有责必须加强考核,做到车间、班组、作业场所层层有人抓,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为近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基层监督检查。
紧紧抓住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如:每次作业前,严格按照要求监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并要求各基层,在工业动火施工现场作业区域拉警戒线、工作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时刻告知和提醒员工。
对新入厂工人和在岗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样单位才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和及早发现危害场所、危险物质等对健康的损害,通过调换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治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避免发生职业病发生。
2023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15篇

2023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15篇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1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我处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维护员工的健康权益,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油田公司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从4月25日至5月1日,我队围绕今年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
现将宣传活动情况简要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本队领导对本次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高度重视,把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爱护职工,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
由我队队部成立了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振亮;副组长:徐龙朝;成员由我队其他人组成。
并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做到各种准备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机构到位,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采取多种形势开展宣传活动在宣传周期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我们对本队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检查督导,在本队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深入的宣传活动。
本队于4月25日起,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岗位展开讨论;在本队院内挂起宣传条幅;办宣传职业病防治有关的科普知识的.板报及宣传栏;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用语,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达到了良好效果。
在活动最后,我们组织职业开展了健康劳动保护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我队领导小组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30份,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培训2次,接受培训人员15人。
三、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性,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尽管本次宣传周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求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总结7篇

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总结7篇篇1一、引言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有幸参加了职业卫生培训,这次培训对于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经历。
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掌握了职业卫生的基本知识,还深刻认识到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本文将对我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习过程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培训内容及方法本次职业卫生培训涵盖了职业卫生的基本概念、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采用了讲座、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多种形式,使得学员能够全面、深入地理解职业卫生的相关知识。
在培训过程中,我还积极参与了讨论和互动环节,不仅巩固了所学知识,还锻炼了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思维逻辑。
三、学习体会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职业卫生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需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健康。
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在职业卫生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
虽然掌握了职业卫生的基本知识,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四、建议和展望针对本次培训的经验和体会,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建议企业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知识水平;其次,建议企业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和操作流程;最后,建议企业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展望未来,我认为职业卫生工作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健康和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职业卫生工作也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和研究,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推动职业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结论总之,通过这次职业卫生培训的学习过程回顾与总结,我不仅掌握了职业卫生的相关知识,还深刻认识到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范文7篇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范文7篇第1篇示例:【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职业病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提高职工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理解和遵守,公司组织了一场职业病防治法培训。
以下是本次培训的总结及反思。
一、培训内容本次培训主要围绕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情况、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以及企业应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展开。
在培训过程中,讲师结合实际案例,生动形象地向我们介绍了职业病的危害、预防和防治措施,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职业病对身体和社会的危害性,以及企业应该如何履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定义务。
二、培训收获通过本次培训,我对职业病防治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我清晰地认识到了职业病对身体的伤害是潜移默化的,是一种长期积累的结果。
只有将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位,才能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在日常工作中,我将更加重视职业病防治,积极参与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员工的健康权益。
三、培训反思在培训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对职业病防治法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文和要求还存在一定的模糊和不清晰。
我决定在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了解,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自己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培训对我个人和企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将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病防治法知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健康保驾护航,共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类似的培训活动,让职工们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法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2篇示例: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和意识,我单位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培训工作。
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总结和反思。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全面。
培训内容涵盖了职业病的定义、分类、危害因素、预防方法、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等方面的知识。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_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_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预防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权益。
通过本次培训,我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内容有了更深入的
了解和认识,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1. 学习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条款。
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我对职业病的定义和分类、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措施等方面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明确
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 学习了职业病防控技术与措施。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不仅教会了我们职业病的早期
预警和监测方法,还介绍了一些常见职业病的防控技术和方法,如化学物质防护、物理因
素控制等。
这些知识对我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具有非常实际的指导意义。
3. 学习了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方法。
职业卫生监测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而职业卫生评价则是对工作环境和职业病防控措施的定量评估。
通过本次培训,我学习了
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对如何开展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工作有了初步认识。
4. 学习了职业健康监护与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是对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定
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
通过本次培训,我了解了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
范围和程序,以及职业病诊断和报告的要求。
这对提高我对职业病早期识别和处理的能力
有着非常大的帮助。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总结范文(三篇)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总结范文引言: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是在我国新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后的第一次全国性宣传活动。
通过本次活动, 我们旨在增强职工对职业病预防的认识, 提高职工对职业健康的重视, 促进职业病防治法的落实与执行。
本文将对本次宣传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以期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一、宣传活动准备工作在本次活动前, 我们充分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活动筹备工作, 制定了详细的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
同时, 我们还邀请了专业的法律、医疗和宣传人员, 形成了一个高效的宣传团队。
二、宣传形式和方式本次宣传活动采用了多种形式和方式, 以确保信息传达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1.宣传物资发放: 我们准备了大量的宣传手册、海报和宣传单张, 通过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宣传媒体进行发放。
这些宣传物资以简明易懂的语言介绍了职业病的危害、预防方法和职工权益保护等内容, 激发了职工对职业病预防的重视。
2.宣传讲座和培训班: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讲座和培训班,邀请了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为职工进行讲解和指导。
这些讲座和培训班涵盖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知识、职业危害评价方法、工作场所安全规范等内容,使职工对职业病防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3.网络宣传推广:我们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推广。
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不断引导公众的关注和参与度。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官方网站,为职工提供在线咨询和交流的平台。
三、宣传活动的成效本次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的宣传, 我们成功地增强了职工对职业病预防的认识, 提高了职工对职业健康的重视。
1.意识提升: 通过宣传活动, 我们让大多数职工了解到职业病的危害性和预防方法, 增强了他们的防范意识。
他们开始重视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 积极主动地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2023年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活动总结(通用7篇)

2023年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活动总结(通用7篇)2023年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活动总结篇1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公司于4月25日—5月1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公司扎实组织开展“五项”活动。
一是组织一次现场咨询。
通过设置展板、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一次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是实施一次通风防尘专项检查。
强化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确保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
三是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及警示教育等活动,并将“培训资料、参加人员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培训活动记录”等四项内容存档备查。
四是设置一批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公司网站、微信群、QQ群、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在公司大门两边及单位的厂区门口、职业健康公开栏等醒目位置设置一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标语。
五是组织一次全员职业病防治知识的考试。
2023年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活动总结篇2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据国家卫生和_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油田公司开展20__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精神,贯彻落实井下公司《关于开展20__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我队特制订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我队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由队站主管任组长,副队长、技术员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以“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活动的主题,把宣传活动中职业要健康放在首位。
紧密部署并组织了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做到各种准备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_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_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是为了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职业病预防和治疗方面的相关知识,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健康,也更好地保障工作时的安全。
本文将对本次培训进行总结。
此次培训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职业病的基本概念和病害特征介绍,第二部分是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解读,第三部分是案例分析和诊断标准。
在第一部分中,讲解人员主要介绍了职业病的基本概念,详细解释了职业病的病害特征和严重性。
其中,讲解人员强调了职业病的预防意义,认为只有进行预防才能真正地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在第二部分中,讲解人员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宣传和解读,对该法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介绍,并且强调了职业病防治法在产业界和政府机构中的适用性。
此外,讲解人员还给我们提供了一些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方法和有效的预防措施。
在第三部分中,讲解人员向我们介绍了几个职业病的案例,并且向我们展示了如何正确地判断职业病,如何有效地治疗职业病。
通过分析这些案例,我们发现职业病发生的原因不止是因为工作环境恶劣,更多的是因为个人的不注意防范。
综上所述,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是一次关于职业病预防和治疗的重要知识的学习,帮助我们了解了职业病的基本概念和病害特征,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和实施方法,学习了如何正确地判断和治疗职业病。
通过这次培训,我们相信我们的职业卫生意识会更加深入地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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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
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
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
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
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
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
我区企业普遍对《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较差:所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皆未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多数企业未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努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行为,检查发现共有32家企业存在着违法行为,对其中12家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7家进行了罚款处罚,共处罚金19500元,现已全部结案。
2、职业卫生监测工作本年度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选择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业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测。
至本年度6月19日止,共对36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监测有害因素种类有: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氨、氟化氢、磷化氢、高温等。
共监测有害作业点326个、合格点176个、合格率%。
监测后及时向厂方出了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通过监测发现我区企业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其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急需加强。
、xx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情况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把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当作工作的重点,对不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限期整改,愈期不改正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至xx年6月19日止,共有28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数800余人。
二、主要经验和教训1、坚持原则,和谐执法由于《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较短,法律责任较重,行政处罚起点较高,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又非常普遍,同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尚未形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其具体实施处罚存在着一定难度。
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和谐执法,即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及现状,酌情处罚,既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又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改变执法模式,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即具体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事实证明该工作方法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其执法工作应循序渐进,因此加大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尚待时日,同时不能片面听取企业为其违法行为寻找托词所强调的客观困难,如企业经济困难、工人流动性大等等,即不能因此而迁就、松懈执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全区从事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仅有3人,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400家,事实上每年仅有半年时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使绝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能监管到位,使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率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而未能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和氛围,且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而该部分工人流动性较大,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仅靠现有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难以做好该项工作。
同时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政府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实行保护政策、片面强调维护发展环境,客观上阻碍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二: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一、“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新修订的职业病定义包含的用人单位更全面,涉及的职业危害因素更广泛。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方针的解析包含了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内容更丰富和具体。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也由卫生1个变成了卫生、安监、劳动保障3个部门。
三、“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增加了这一条款更加强调了用人单位的主体法律责任,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四、“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新修订的第八条,在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和提高职业病科学防治水平的同时,提出了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有利于职业病患者的医疗和康复。
五、“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新修订的这一条款明确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范围,更加强调了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权力。
六、“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新修订的这一条款扩大了劳动者选择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范围,给劳动者带来便利。
但要避免出现重复诊断问题。
七、“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新修订的这一条款强调没有证据否定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更加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八、“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
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新修订的这一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者和有关机构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的义务,特别强调了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现场调查的权力,有利于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新修订的这三条款解决了长期困扰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劳动关系即职业史问题,特别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明确有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十、“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