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心城区文化设施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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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心城区文化设施专项规划

(2017-2030 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2015),提出“在新的形势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任务。”提出了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等一系列要求。

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模将快速扩张,带来城市人口快速增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对优质文化设施的需求也将快速增长,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结合发展,对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构成与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省、市两级政府要求,县中心城区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开展。本规划着重于文化相关设施的研究和布局。

第一章总则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总面积约123.8 平方公里。包括老城区、工业新区、贡江新区、跃洲及河田居住组团、木梓岭产业发展组团。

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在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分级分类布置公共文化设施,形成“三级五类”的规划体系。“三级”指的是按服务半径形成县级、片区级和社区级三个级别,“五类”指的是按功能性形成图书与展览类、文化活动类、历史文化类、文化娱乐类和新闻媒体类五个类别。

发展策略

(1)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基础性”和“特色性”双重要求设置

“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是指按照规范要求的必须配置的设施,包括公共图

书馆、文化馆(站)、县级综合博物馆、县级科技馆、县级美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广场等。对于“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的设置应保“质” 保“量”,即各项指标达到配置标准且布局合理。

“特色性”文化设施是指展示城市特色文化的设施,包括特色博物馆、纪念馆、展示馆、文化公园等。“特色性”文化设施与城市的历史人文、民风民俗、自然环境等息息相关,设置时应充分挖掘当地的文化资源,因地制宜,突出个性。

(2)建设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群,强化文化辐射

根据未来公共文化设施发展建设,强调建设 3 处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群:

长征广场文化设施群、四馆一中心文化设施群、东部文化设施群。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群功能齐全、标准遗留,可承办大型的文化艺术活动,打造高端化、特色化的文化服务核心区,强化文化辐射。

(3)构建完善的总分馆体系,打造城镇地区“十分钟文化圈”

建立以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周边地区户籍农村地区倾斜,实现市民文化设施全覆盖,打造城镇地区”十分钟文化圈“。

发展目标

(一)统筹规划和建设城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立覆盖市中心城区的“县-片区-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体系(“十分钟文化圈”)。

(二)保护发展和丰富中心城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着力打造县特色文化

载体和历史文化品牌。

(三)是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带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四)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创新与发展现代文化。

第二章规划布局

规划体系

本次规划在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分级分类布置公共文化设施,形成“三级五类”的规划体系。“三级”指的是按服务半径形成县级、片区级和社区级三个级别,“五类”指的是按功能性形成图书与展览类、文化活动类、历史文化类、文化娱乐类和新闻媒体类五个类别。

空间结构

结合结合县城市工作会议”跨江南拓”战略构想,构建《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空间结构相匹配的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结构,以贡江公共文化滨江带为特色,形成“一带、四心、五片、多点”的中心城区公共文化布局结构。

一带:贡江公共文化带。结合滨江带的建设,以四馆一中心、长征文化广场、

古田文化中心为带动,沿贡江周边构建特色滨江公共文化带;

四心:包括四馆一中心、长征广场文化中心、古田文化中心。

四馆一中心:占地面积约146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000 平方米会展发展中心,包括县展览馆、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档案馆、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长征广场文化中心:占地面积约7120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600 平方米,包括长征广场、文化艺术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古田文化中心:占地面积约3936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00 平方米,包

括县博物馆、县少儿图书馆、县美术馆、县文化馆(北馆);工业新区文化中心:围绕县科技馆、坪欧公园等设置文化中心。

五片:把县中心城区,依据总规划分为5 个片区,即贡江新区、贡江北

区、工业新区、跃洲与河田居住组团、木梓岭产业组团;

多点:即各片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会展中心、工业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

展示点。

第三章文化设施规划

县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

按四处中心、多点分散场馆的结构进行布局。四处县级公共文化活动中心

分别是五馆一中心、长征广场文化中心、古田文化中心、工业新区文化中心。

规划 12 处县级公共文化活动设施,总用地面积 60 公顷,总建筑面积约 55 万平

方米。

县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一览表

片区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各个区域的特点、发展条件及人口的分布情况,以及文化设施发展建设基础条件,按“两馆三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儿

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标准进行配置。规划11 处片区级综合文化中心,总用地面约 6.6 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0 万平方米。

片区公共文化设施规划一览表

社区(村)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

人口规模达到1~3 万人、服务半径在200~500m 的居住小区,或者人口达到3000 人的相对独立的社区应设置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以城市总体规划、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结合各个区域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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