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金融事件,保障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相关金融活动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金融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金融机构流动性危机;2. 金融市场异常波动;3. 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4. 金融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 其他可能对金融市场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金融事件。
三、组织体系1. 成立突发金融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突发金融事件应对工作。
指挥部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
3. 各金融机构和单位应成立相应应急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1. 信息报告:突发金融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和当地金融管理部门报告,并按指挥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稳定金融市场:指挥部根据突发金融事件的性质和影响,采取以下措施稳定金融市场:(1)加强金融市场监管,防止市场异常波动;(2)协调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管理,确保金融市场稳定;(3)引导市场预期,稳定投资者信心;(4)加强对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3. 保障金融服务:确保金融机构正常运营,保障金融服务不受影响。
4.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社会稳定。
5. 事故调查与处理:对突发金融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应急响应1. 一级响应:突发金融事件达到一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一级响应。
2. 二级响应:突发金融事件达到二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二级响应。
3. 三级响应:突发金融事件达到三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三级响应。
六、后期处置1. 事件调查:对突发金融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银行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银行正常运营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银行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因业务经营、金融服务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
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监测和预警,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将突发事件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快速反应。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3、协同应对。
银行内部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同时,要积极与外部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帮助。
4、依法处置。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银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由行长担任总指挥,副行长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银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1、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风险管理部: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
3、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展。
4、安全保卫部:负责维护银行的安全秩序,防范和处置暴力事件,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5、信息技术部:负责保障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处理因信息系统故障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与外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防范突发事件。
(二)预警机制1、建立完善的预警监测体系,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因素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银行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银行正常经营管理和社会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银行内部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舆情事件、挤兑事件、业务系统故障等。
(三)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银行总行的统一领导下,各分支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
4、依法处置,科学应对。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置措施,确保处置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银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作为银行应对突发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
指挥中心主任由银行行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行长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
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1、研究制定银行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策略和方针;2、统一指挥和协调银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程序;4、协调与外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5、发布有关应急处置的重要信息。
(二)应急工作小组指挥中心下设若干应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
1、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应对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对银行造成的影响,包括组织人员疏散、抢险救灾、恢复营业等工作。
2、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应对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等事故灾难对银行造成的影响,包括组织救援、事故调查、设施修复等工作。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提高银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银行员工和客户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维护银行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银行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1. 成立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3. 明确各部门职责:(1)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应急演练、安全检查、事故调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2)运营管理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业务正常运营。
(3)财务部:负责应急处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4)客户服务部:负责安抚客户情绪,提供必要的服务。
四、预防和预警1. 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各类突发事件信息。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等沟通,获取预警信息。
4. 对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应急响应1. Ⅰ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影响银行正常经营秩序,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Ⅱ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影响银行部分业务,需启动应急预案。
3. Ⅲ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影响银行局部业务,需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响应流程:(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安抚客户情绪,提供必要的服务。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5)根据事件发展情况,调整应急处置措施。
六、后期处置1. 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2. 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3. 对受损资产进行评估,制定修复方案。
4. 对突发事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附则1. 本预案由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完整版)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完整版)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现代社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突发事件时不时地会给银行带来诸多挑战。
为了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营,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针对银行突发事件的完整版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部分:应急准备1. 应急组织与职责银行应当设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分支机构,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与权限。
同时,应指定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和应急处置成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2. 应急预案编制银行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大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日常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应急预案应定期检查、修订,并配备一份完善的人员手册。
3. 应急设备和物资准备银行应当储备一批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如应急通信设备、安全设备、急救箱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部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1. 事件发现和报告银行员工应及时发现并妥善报告突发事件。
接到报告后,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形成事态评估。
2. 事件分类与级别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与评估,确定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处置级别。
根据级别,确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和预案执行人。
3. 应急处置方案执行根据事态评估和事件分类,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应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各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事件威胁,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安全。
4. 信息通报和发布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应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通报和发布,确保信息畅通,避免谣言传播和恐慌。
5. 协调与配合对于大型、复杂的突发事件,银行应积极与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部分:应急演练与评估1. 应急演练银行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演练内容可以包括模拟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各类应急处置措施的执行。
2. 演练总结与改进每次应急演练结束后,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应及时总结,并列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市场的稳定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然而,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金融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金融突发事件,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应对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稳定、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挤兑、证券市场大幅波动、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危机、大规模非法集资、金融机构倒闭破产等。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2、快速反应一旦发生金融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应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件蔓延和扩大。
3、协同应对各部门、各地区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金融突发事件。
同时,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4、依法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务院分管金融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二)相关部门职责1、人民银行负责监测和评估金融市场运行情况,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提供流动性支持,保障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协调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融通。
2、银保监会负责监管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防范和处置银行和保险机构的风险;组织实施对问题银行和保险机构的接管、重组等处置工作。
3、证监会负责监管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处置证券期货市场风险。
4、财政部负责安排财政资金,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需求;参与制定和实施金融救助政策。
金融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金融行业突发事件,确保金融系统稳定运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金融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金融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体系2.1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金融行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等工作。
2.2 各级金融机构应急机构各级金融机构应成立应急机构,负责本机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应急响应3.1 信息报告发生突发事件时,事发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金融机构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3.2 紧急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2.1 一般突发事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由事发机构负责应急处置,必要时可请求上级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支持。
3.2.2 重大突发事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事发机构、上级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应急处置。
3.3 应急措施3.3.1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3.3.2 客户保障:确保客户资金安全,保障金融服务正常开展,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3.3.3 应急救援:组织力量开展救援,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损失。
3.3.4 金融市场稳定: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止金融风险蔓延。
3.4 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影响消除后,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四、后期处置4.1 调查评估应急结束后,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4.2 责任追究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金融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金融突发事件,保障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客户利益,降低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金融突发事件:1. 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发生的重大业务中断、系统故障、数据泄露等事件;2. 金融欺诈、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3. 金融市场波动、恐慌性交易等市场异常情况;4.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或客户突发疾病、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5. 其他可能影响金融稳定的事件。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金融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处置。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修订、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
3. 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类型,设立相应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具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1. 预警与报告(1)各金融机构应建立金融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评估金融风险,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2)一旦发生金融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明确职责分工;(2)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如:隔离风险、恢复业务、追查违法犯罪线索等;(3)加强与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3. 恢复与重建(1)根据事件情况,制定恢复与重建方案,明确恢复时间表;(2)加强对受影响客户的服务,保障客户权益;(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小组等机构应配备充足的人员,确保应急工作高效运转。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等。
3.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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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银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我行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金融突发事件是指我行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因各机构经营管理不善、违法违规经营和其他重大事件等引发的挤兑等金融突发事件。
(二)因重大或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的、危及地区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第四条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
建立健全预警和监测机制,强化应急处置的人、财、物储备,提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和水平,发现苗头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在金融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置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有序、稳妥缜密的原则,确保各项防范与处置措施的落实。
(二)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一旦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总部各部门、各支行分支机构应快速预警,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准确处置,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避免金融突发事件对我行和区域金融稳定、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统一指挥,协调配合。
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行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行长担任,成员由风险中心、调查中心、营业部、财务中心、综合部、科技安保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风险中心。
各部门在处置过程中,既要强调统一指挥,又要注重条块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第二章营业期间应急处置预案第五条营业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时,营业人员应当引起注意,提高警惕,及时提醒网点其他人员,进入戒备状态。
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警:(一)有戴口罩、墨镜,戴封闭头盔、披风衣,不露面目,手持铁锤、刀具、枪支等破坏器具的人员在柜台前徘徊。
(二)有人进入营业厅后试图关闭大门。
(三)有人在柜台上方放置可疑物品。
(四)有人无故摆动、敲击防弹玻璃、门窗,试探坚固程度。
(五)有人借口打电话、找人,企图强行闯入营业柜台内。
(六)数人结伙以各种借口在柜台前纠缠,趁机探视内部虚实。
(七)有人以冒充客户预约提款或要求兑换钞币的方式来试探网点库存虚实。
(八)有人偷窥客户密码,监视客户信息。
(九)有人两次以上要求调换大额钱币。
(十)发现其他不正常现象的。
第六条营业场所外或周边地区发生异常情况,一般采用电话求助或报警的办法解决,临柜人员不得擅自外出处理,以防有诈。
第七条对诈骗冒领的处置。
对冒领已挂失存折(单)、持假币、假有价证券兑换人民币、持涂改存折(单)的,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一)全体营业人员熟记已挂失存折(单)的账号,熟记真假人民币、有价证券的暗记及特征,认真检查存折(单)有无涂改现象;(二)发现持已挂失的存折(单)冒领者和持假币、假卷兑换人民币者、持涂改存折(单)者等异常情况的,可用事先规定的暗语通知其他营业人员,佯作若无其事地尽量找借口拖延时间;(三)营业人员中应有一人避开现场,迅速用电话向当地公安机关、本单位领导、联防单位报告;(四)在通勤门已锁牢的情况下,如有后门,可由一人从后门绕至前门把门锁住,将已挂失的存折(单)冒领者或持假币、假券、持涂改存折(单)者困在营业厅门内,然后配合公安机关、本单位、联防单位将其擒获。
第八条对发生火灾的处置。
营业室发生火灾或营业室邻近的房屋失火的,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一)营业室内发生火灾时,应沉着冷静、分工明确。
如火势较小可使用配发的灭火器将火扑灭;如火势较大,本单位人员无法将火扑灭时,应迅速用电话拨打“119”报警,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同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账、卡等放入保险柜或款箱(包),转移至安全处,严加管理。
(二)一旦通信工具失灵,首先应打开报警器向“110”指挥中心报警以及应打开报警器向联防单位报警,必要时派人到联防单位求援。
其余人员保护好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然后设法尽快将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三)如一开始火势较猛,消防人员尚未赶到,应迅速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账、卡等装进保险柜或款箱(包),转移至安全处,并保护好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账、卡。
(四)营业室邻近的房屋发生火灾,有可能危及到营业室安全时,应迅速用电话拨打“119”报警,并迅速向监察保卫部和本单位领导报告。
此时应暂停营业,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账、卡等放入保险柜或款箱(包)锁好,随时准备转移。
所有人员要坚守岗位,注意观察火情,不准撤离岗位,以防犯罪分子乘机抢劫。
(五)火情消除后,要封锁现场,协助公安、消防、保险勘查现场、查找原因、清点损失。
第九条对诈骗抢劫作案的处置。
若有熟人带陌生人要求到营业室内喝水、打电话或以采访、摄像等进行诈骗;以送物品、推销产品为由麻醉营业人员等进行诈骗,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一)严格规章制度和柜台纪律,必须将通勤门关闭锁好,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营业室内,严防犯罪分子诈骗犯罪;(二)对以送物品、推销产品为由的人不予接待,严防犯罪分子实施智能犯罪。
第十条对持刀、斧等凶器抢劫的处置。
若出现利用营业人员进出通勤门持刀威逼或尾随营业人员闯进营业室内抢劫;持刀斧砍柜台防弹玻璃或通勤门进行抢劫或团伙持凶器进行抢劫的,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一)营业人员进出通勤门时要提高警惕,仔细观察,有外人在营业室外时不要从通勤门出入;(二)一旦犯罪分子挟持、威逼营业员打开通勤门或用斧头砍砸通勤门、防弹玻璃进行抢劫,应立即按动“110”联动报警器开关,利用报警器响声震慑犯罪分子,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或联防单位报警,以及向单位领导及时报告。
(三)营业人员应迅速将现金及有价证券放入保险柜内锁好,打乱密码,将钥匙藏在隐蔽之处。
向犯罪分子开展政治攻势,分化瓦解,使其停止犯罪行为。
(四)其他人员迅速取出狼牙棒等自卫器材做好准备。
待公安人员或联防人员到达后,配合其抓获作案分子。
作案分子作案未能得逞逃窜后,应记住作案分子的面部特征、身高、穿着衣服的式样、颜色,保护好现场,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线索。
第十一条对持枪抢劫作案的处置。
若犯罪分子持枪威逼营业人员交出现金,否则开枪;或团伙作案,一人拿枪威逼营业人员,一人撬锁的,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一)全体营业人员应沉着冷静,临危不惧。
按事先的分工首先隐蔽后按报警器开关,利用“110”报警器响声震慑犯罪分子,并向公安机关和联防单位报警。
(二)营业人员应迅速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放入保险柜内锁好,打乱密码,并将钥匙藏在隐蔽处。
迅速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犯罪分子开展政治攻势,分化瓦解,使其停止犯罪行为。
(三)犯罪分子开枪射击时,应迅速利用室内障碍物进行隐蔽。
如果营业人员被打伤,其他营业人员应将受伤者拉至隐蔽处,尽量减少伤亡。
(四)犯罪分子强行破门而入时,可用灭火器喷射其面部,先迷其眼睛,破坏其视力,降低其攻击力,然后使用狼牙棒等自卫器材同犯罪分子进行搏斗。
(五)犯罪分子被我强力打击,作案未能得逞逃窜后,应记住犯罪分子的面部特征、身高、穿着衣服的式样、颜色,保护好现场,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线索。
第十二条对携带爆炸物作案的处置。
犯罪分子携带假爆炸物威逼营业人员交出现金,或携带真爆炸物并引燃导火索妄图炸开柜台及通勤门进行抢劫的,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一)先按“110”报警器震慑犯罪分子,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并迅速向单位领导报告,其余人员手持自卫器材准备与歹徒进行搏斗。
(二)营业人员应迅速将现金及有价证券放入保险柜内锁好,打乱密码,将钥匙藏在隐蔽处。
(三)如犯罪分子使用真爆炸物时,一名营业人员应迅速将犯罪分子放在柜台或挂在通勤门上的爆炸物导火索拔掉,使其不能引爆。
如导火索短来不及拔,可用棍棒将爆炸物捅开使其远离柜台或通勤门,降低其破坏力。
所有人员应在爆炸物即将爆炸之前迅速远离爆炸点进行隐蔽,以减少伤亡。
(四)爆炸物起爆后,歹徒从炸毁处进入柜台抢劫,营业人员要团结一致,沉着冷静,在等待救援的同时,利用手中自卫器材伺机还击;也可利用灭火器喷射歹徒面部,破坏其视力,降低其攻击力,以保护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
(五)犯罪分子逃跑的,营业人员应记清犯罪分子的面部特征,身高,穿着衣服的式样、颜色,使用的作案工具,乘坐的交通工具式样、型号、号牌及逃窜方向等情况,及时提供给救援人员,以便抓获歹徒,保护好现场,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线索。
第十三条歹徒劫款后逃跑的,营业人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分工,分别保护现场和协助公安机关追捕。
第十四条歹徒抢劫未遂逃跑的,不要冒险追捕,以防歹徒施计。
第十五条发生犯罪分子抢劫客户钱财时,营业人员要立即报警,保卫人员持自卫武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制服罪犯。
第三章款箱交接应急处置预案第十六条当运钞车在营业网点交接款箱(袋)遭到歹徒抢夺时,营业人员和驾驶员应立即按动“110”防抢报警按钮,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武装押运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果断使用武器予以反击,出纳交接员迅速锁定运钞舱舱门、关闭运钞车后尾门。
护送款箱人员和出纳交接员及时参加护款行动。
第十八条犯罪分子抢劫未遂逃跑的,押运人员不要冒然追击,记清歹徒面部特征、交通工具、车牌号码及逃跑方向,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利线索,以利及早破案。
第十九条当犯罪分子抢劫成功逃跑的,除记清歹徒面部特征及交通工具和车牌号码外,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驾驶运钞车协助跟踪追捕,并随时与公安等部门保持通讯联系,尽早缉拿罪犯。
第二十条当遇到持枪抢劫的,押运人员首先要尽力保护自身安全。
武装押运人员应立即鸣枪示警,如鸣枪示警仍不能制止犯罪的,可以开枪射击。
第二十一条当歹徒停止侵犯时,武装押运人员应停止射击。
当歹徒被击退或制服后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待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第二十二条火灾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情况,立即拨打“119”报警,说明起火单位、地址、部位、周围环境及火灾性质,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扑救,最大限度控制火灾事故,减少或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
第二十三条报警方式:(一)向单位和周围人群报警;(二)使用手动报警设备报警。
如电话、警铃、敲盆等平时约定的报警手段报警;(三)派人到相邻单位报警;(四)使用有线广播报警;(五)大声呼喊报警;(六)向公安消防队报警(119);(七)其他方式报警。
第二十四条所有在场人员立即投入灭火战斗,利用灭火器、室内消防栓、沙子、水、防火锨等全力扑救初期阶段的火灾。
第二十五条火灾扑救方式(一)初起火灾的扑救方式:1.冷却灭火法,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燃物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自然点以下,从而使燃烧停止;2.隔离灭火法,将燃烧物与可燃物质隔离或者疏散开,从而使燃烧停止;3.窒息灭火法,采取适当的措施,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含氧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4.抑制灭火法,将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使燃烧反应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