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 11页)

合集下载

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XX〕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XX办发〔XX〕84号)有关规定,结合XX山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

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要求,积极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着重明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扯皮和执法队伍膨胀等问题,探索建立适应我市市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探索,努力改革创新。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既定法律框架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破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努力为推进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改革。

将改革试点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改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等改革相结合,统筹兼顾,周密部署,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坚持因地制宜,体现区域特点。

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适合各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体现不同层级政府功能特点和符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

——坚持问题导向,谋求改革实效。

把明确权责关系、整合执法力量、减少执法扰民、提高执法效率作为改革重点和突破口,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坚持以行政执法工作实效检验和衡量改革试点工作成效。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XX市本级旅游综合行政执法。

鉴于旅游执法的特殊性,实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与联合监管执法相结合的模式,标本兼治,打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推动XX山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

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doc 11页)

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doc 11页)

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doc 11页)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4]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工交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主攻方向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业,我市工交企业改革紧紧围绕简政放权、两权分离、改革经营方式、增强企业活力做了大量工作。

《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落实,促进了政府职能转换,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推动了其它方面的改革。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企业活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显露出来,主要是产权关系不明晰,组织制度不合理,管理制度不科学。

因此,深化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矛盾,必须把企业改革的重心由放权让利转到企业制度的创新上来,必须在产权关系、组织制度、管理制度等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上有重大突破。

探索和建立现代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探索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是解决深层次矛盾的有效办法。

因此,重点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是今后企业改革的主攻方向,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规范和完善的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的新型企业制度。

基本特征是政企职责分开,产权关系明晰,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依法经营,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和增值的责任,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政府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科学规范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有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接受政府监督,适应国家宏观调控。

安徽省工商局等十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统一规范“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工商局等十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统一规范“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工商局等十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统一规范“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6.15•【字号】皖工商办字〔2018〕92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工商局等十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统一规范“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市、省直管县有关部门、机构: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继续巩固和扩大全省“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切实推动改革各项政策举措全面落地见效、有名有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67号)和《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动态调整全省“多证合一”改革证照事项目录在2017年度全省实施“五十六证合一”改革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按照能合即合、应合尽合的原则,统一修订、动态调整《安徽省“多证合一”改革证照事项目录》。

将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部署实施的《粮油仓储企业备案》、《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7个事项,全部纳入全省“多证合一”改革证照事项目录;对于因法律法规和权力清单调整取消的《经营快递业务分支机构备案》、《乙级港口安全评价机构备案》、《安徽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3个事项和属于政府部门为便于事中事后监管而设定、整合后不利于日常监管的《规模单用途预付卡企业备案》、《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省贸促会实施)和《电梯维保单位备案》3个事项,调整移出全省“多证合一”改革证照事项目录。

2023年工商局工作计划3篇

2023年工商局工作计划3篇

2023年工商局工作计划3篇工商局工作计划篇1按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按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二是根据市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试点工作要求,加快探索“多证合一”的登记制度改革。

三是按省和市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严格按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从事非前置审批事项经营的,直接向商事主体依法核发营业执照。

二、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按照《商改后续监管清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将企业信息在共享平台上发布。

二是重点加强网络市场、重点商品市场的监管,重点加强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贩私、坑农害农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安居消费环境。

三是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并加强信息互联共享,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支撑。

四是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三、继续统筹协调做好“两建”工作一是加强对“两建”工作的调研指导,确保我市“两建”工作继续出实效。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确定“两建”重点工作项目并抓好落实。

三是编制《市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并认真贯彻实施。

四是加快市县“两建”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并推动信息平台的应用。

四、继续优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举措一是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培育上档次上规模的电商托管公司,并实行电商集群登记。

二是继续积极推进“个转企”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指导县(市、区)工商部门加强“商标兴市”工作,重点做好品牌强农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的引导工作,并指导地理标志申报省著名商标。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12.22•【字号】京工商发[2008]136号•【施行日期】2008.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京工商发〔2008〕136号)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08〕47号)要求,市局对自建局至2007年12月31日发布的305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一并贯彻执行。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经市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保留572件,废止533件,失效1305件,修改15件,不属于此次清理范围的352件。

此外,由其他委办局主办,联合我局会签的文件282件,正在清理之中。

具体清理情况如下:(一)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72件。

其中:以市局名义制发的267件;以市局名义转发的270件;市局主办,联合其他部门制发的27件;市局主办,联合其他部门转发的8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33件。

其中:以市局名义制发的218件;以市局名义转发的256件;市局主办,联合其他部门制发的39件;市局主办,联合其他部门转发的20件(详见附件2)。

(三)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05件。

其中:以市局名义制发的655件;以市局名义转发的547件;市局主办,联合其他部门制发的86件;市局主办,联合其他部门转发的17件(详见附件3)。

(四)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

其中:以市局名义制发的7件;以市局名义转发的8件(详见附件4)。

二、工作要求(一)市局法制处会同信息中心,将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以及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北京工商”网站和市局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历史沿革情况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历史沿革情况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历史沿革情况1954年11月—1970年6月机构名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时间:1954年依据: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说明:1、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负责掌管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第八办公室,负责掌管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

2、1959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全体会议第九十次会议,决定调整国务院办公机构。

鉴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国务院决定撤销第八办公室,将其掌管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改由国务院财贸办公室掌管。

3、1970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将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入商业部。

1978年9月—1982年8月机构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置时间:1978年依据:《关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主要职能: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国家计划,保护正当的经营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防止资本主义倾向的发展。

说明:1978年,经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务院财贸小组代管。

1982年8月—1988年4月机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关于批准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1982)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令,研究拟定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对工商企业实行经济监督,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生产,活跃流通,保证国家计划的实现。

说明:1982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改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8年4月—1993年3月机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时间:1988年依据:《国务院确定行政机构设置》(1988)主要职能:是国务院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其主要职能为:1、依法确定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合法地位。

2、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市场上的各种经济活动,检查处理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其主要实践表现为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的国家机构改革。
第23页/共63页
第一讲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 涵 义 和 内 容 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每隔五年均开始一场精简机构和裁减人员的改
革。 这一变革可以说构成了最近20多年来中国政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涵。
第24页/共63页
第一讲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 涵 义 和 内 容 尤其是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依据是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其核心内容是: (一)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25页/共63页
第3页/共63页
二、参考书目
• 5、胡鞍钢主编《中国大战略》,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3年版。 6、李图强著《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版。 7、彭宗超、薛澜、阚珂著《听证制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4页/共63页
第一讲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
涵•


和1一.内试、述容思行考题政:体制
化建设的重要条件。
第20页/共63页
第一讲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 涵 义 和 内 容 必须统一认识,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党政机构进行
改革。

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改革方案,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各级政府机构改革,
并使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减少1/4。
第31页/共63页
第一讲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 涵 义 和内 容 政府的执法职能越来越强化,成为政府的重中之重。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25•【字号】〔2015〕160号•【施行日期】2015.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160号市政府有关部门:《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11月19日市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25日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廊坊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5〕12号)精神,设立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1.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1.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除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它均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实行投资主体“零限制”,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落实国家取消的前置审批项目和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

2.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一)依法负责全市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文件;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措施办法;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

(二)按照业务权限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驻廊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
[1998]41号),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
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行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
理,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健康发展。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精简、统一、效能。

通过改革转变职能,强化监
管,精简机构,提高效能。

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逐步建
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执法统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商行政
管理新体制。

二、具体方案
(一)机构管理
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市工商局)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主要
职责是:领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
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2.各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下称区、县级市分局)为市工商局
的直属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 X 分局。

主要职
责是: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
商行政管理业务。

3.工商行政管理所(下称工商所)为区、县级市分局的派出机构,
按经济区域设置。

主要职责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的授权范
围内,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综合职能。

市工商局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由市工商局提出
意见,报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批。

区、县级市分局内设机构和工商所等
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由区、县级市分局提出意见,报市工商局审核
后,由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批。

含有物价管理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将物价职能(含名称)分
离出去。

分离出去的职能和人员,由当地政府另作安排。

(二)编制管理。

市工商局的编制及领导职数,由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和管理;
区、县级市分局的编制及领导职数,由市工商局审核后报市机构编制管理
部门审批。

市工商局和区、县级市分局核编后,不得自行扩大或者改变使
用范围。

市工商局根据核定的编制,制定年度增人计划,报市人事部门审
批。

区分局根据核定的编制,制定年度增人计划,由市工商局审核并报人
事部门审批;县级市分局根据核定的编制,制定年度增人计划,由工商局
审核并征求当地人事部门意见后报市人事部门审批。

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工
商行政管理系统人员的调配。

进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按照国
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严格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并按市有关规
定,由市工商局报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办理调入人员审批手续。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区、县级市分局按目前实有
编制数上划;工商所编制按《关于重新核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所人员编制
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编[1998]152号)所分配的编制数上划。

为严把人员素质关,自1998年7月16日起,至重新统一核定编制之日
止,全市工商行政系统冻结进入。

在此期间,除国家指令性接收的军转干
部和计划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外,调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其他人员一
律不予承认。

(三)党组织及干部管理
市工商局设党委和纪委,党委为市委派出机构。

党委正、副书记、成
员、纪委书记;正、副局长(包括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仍按现行办
法不变。

区、县级市分局设党委和纪委。

党委正、副书记、成员、纪委书记;
正、副局长(包括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经征求当地党委意见后,由市
工商局党委审批任免。

区分局党委为市工商局的直属党委;县级市分局党
的关系,
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财务经费管理
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后,市工商局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全市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

各区、县级市分局的行政性收
费和罚没收入,统一上缴市财政,涉及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部分由市工商
局统一上缴。

市工商局将全系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办案)经
费、装备经费及基础设施经费编制预算,报市财政部门核定,统一纳入市
财政支出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工商部门,做好改制过程中的财务经费核
拨工作,保障工商部门的经费要求。

工商部门编制内人员的基本工资、补
助工资、岗位津贴等政策性经费,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商
部门的行政办公经费要按照高于当地一般行政机关的标准予以安排;工商
部门的业务(办案)经费要予以保障,查处大案要案所需经费,实行专项
报批,专项安排;工商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
一规划和管理,并严格立项审批。

垂直管理后,有关的财务经费划转办法
另行制定。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要深刻理解改革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
法的工作部门,承担着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改
革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改革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是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
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

因此,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
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积极、自觉地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
利实施,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守初同志
负责,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守初同志负责,市委
组织部、市编委办公室、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领导参加,协调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工商局负责承办和落实具体工作事
项;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工作;各区、县级市分局要认真落实改革方案。

(三)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为保证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现行工
商行政管理体制决策的顺利实施,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以大局为
重,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方案,妥善处理好各方
面问题,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圆满完成体制改革
任务。

(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管理体制改革,在与所办市场实
行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的基础上,按照市场投资主体划归
产权,全面完成市场产权、债权债务及经营服务人员的移交工作,彻底解
决市场办管脱钩问题。

(五)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后,市工商局继续加大各区分
局的职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有
关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积极
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六)1999年3年1月1日起,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垂直管理体
制运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