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浅谈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有如茁壮成长的幼苗,身心由不成熟向成熟过渡,有着独特的心理和生理特点,非常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给予他们特别的关心和爱护。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
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但是我们知道,青少年正处于懵懂阶段,对很多事物缺乏分析判断能力,一不小心就会误入歧途。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或被罪犯侵犯事件层出不穷。
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就对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粗浅分析:一、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完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感性强,又具有强烈的模仿性,极易受客观外界条件的影响,因此往往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能有效保护自己并普遍认识不到自己的有些行为已经是犯罪行为。
同时,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易于接受教育改造,但另一方面,其犯罪行为也存在较大的反复性,体现在近年来青少年重新犯罪率的不断增加。
有学者研究发现,在成年累犯中,在其未成年时已有违法犯罪行为者较未成年时没有违法犯罪行为者多几倍。
累犯次数越多,早发犯比率越高。
2、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从而使得青少年犯罪多具突发性、暴力性。
一方面体现在犯罪动机简单、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刺激和诱发,或出于一时冲动而突然犯罪;另一方面体现在青少年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具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多实施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性犯罪,而且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
3、青少年抵制诱惑的能力弱,易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价值观的影响, 讲排场、讲吃喝、讲穿戴、好逸恶劳,其犯罪绝大部分为满足物质欲望性犯罪。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社会中日益严重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了解其成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以下是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首先,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的成因。
家庭对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不良的家庭环境中,未成年人可能会缺乏父母的指导和监督,导致他们无法正确理解和遵守法律。
此外,家庭中的暴力、荒唐行为和对违法行为的容忍可能会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供了一个不良的示范。
为了解决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我们需要加强家庭教育。
家长应该承担起引导和教育子女的责任,关注他们的行为和思想发展。
此外,社会应该加强对家庭的支持和帮助,为家庭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帮助家长更好地教育和培养孩子。
其次,教育环境也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的成因。
教育环境不仅指学校教育,还包括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在一些教育环境中,未成年人可能会面临各种压力和诱惑,导致他们选择违法行为。
教育环境的质量和内容将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
为了改善教育环境,我们需要加强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内容。
学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他们正确理解和遵守法律。
此外,社会和家长也应加强对学校的支持,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为学校开展综合教育提供保障。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第三,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也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到了一定的影响。
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对一个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有着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
在一些社会环境中,未成年人可能受到不良的价值观的引导,认为违法行为是一种正当和合理的行为。
为了改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我们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引导媒体传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
此外,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推动社会道德建设,营造正能量的社会氛围。
最后,个体因素也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的成因。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 罪 的原 因多种 多样 , 本文 试结合 心理 学、 社会 学 的有 关知 识对 未成年人 犯 罪的原 因进行 分析 , 并提 出预 防和减 少青少年犯 罪 的相应措 施 。 关键 词 未成年人 犯 罪 刑 事 法律 黑社 会性 质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号 : 0 90 9 (0 0 1 .8 .2 1 0 . 5 22 1 )0 00 2 罪的 原因 , 有必 要运 用多种学 科 作为工 具进 行全方位 、 多角度 的 中图分类号 : 9 05 D 2.
从犯罪 的组织形 式来 说, 团伙犯 罪是未成 年人犯罪 的主要形 式 目前 , 未成 年人犯 罪 中 已有 7 %是 团伙犯 罪。由于未成 年人 0
4 青 少年抵 制诱 惑的能 力弱 , . 易受拜金 主义 、 享乐 主义 等错 误价值 观 的影响 , 犯罪 绝大部 分为 满足物 质欲 望性犯 罪 。 其 因此 有偷窃 、 劫等 侵犯 财产性 犯罪 行为 的未成年 人 , 抢 一般 在初 次作
侥 对物 质享受 产生 了贪得 无厌 缺乏 足够 的体 力、 力 、 量和 经验 , 独作案 往往难 以成 功, 智 胆 单 结 案得手 之后 , 幸心 理便得 到强化 , 成 团伙可 以互相 壮胆 , 减少 作案 I 力 , j 且 使犯罪 易于 得逞 。 当前 , 有 的欲求 , 从而 导致 了犯罪 的连续 性 。 的未成年人犯 罪团伙拥 有严密 的组织 系统 、 案纪律和 防侦破措 作 施, 已经形 成黑社 会组 织的雏 形 。 这种 团伙 如果被 不法人 员掌握
行 犯罪 , 如 网络犯 罪等 例
到某 种因素 刺激 和诱发 , 出于 一时冲 动而 突然犯 罪 ; 或 另一 方面
在进行违 法犯罪 活动 的过 程 中具有 很大 从犯 罪类 型来说 , 暴力犯 罪 、 产犯罪 和性犯 罪是 未成年人 体现在 青少年逞 强好胜 , 财 犯 罪的 主要形 式。 且暴 力犯罪 日益 突 出, 并 不断 向着 严重 化 的方 程度 的疯狂 性 , 多实施 抢劫 、 强奸 、 故意伤 害等暴 力性犯 罪 , 而且 向发展 。 根据 公安部 相关统 汁数 字, 国未成 年人 犯罪类型 比例 犯罪 手段残 忍 、 我 性质 恶劣 。 大致如 下: 劫 占4 . 抢夺 占 2 %: 抢 63 %: 3 盗窃 占 6 %; . 强奸 占 4 %。 6 . 8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对策

参考文献: [1]冯昌燕. 从侦查角度破解渎职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理性思考[J / OL]. 中国
法制新闻网。 [3]朱孝清. 职务犯罪侦查学[M]. 北京: 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4][法]卢梭. 社会契约论[M]. 何兆武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2: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述 (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刑法上的“未成年 人 ”与 生 活 中 我 们 所 说 的 未 成 年 人 有 很 大 的 区 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 当负刑事责任。己满十四周 岁,不 满 十 六 周 岁 的 人,犯 故 意 杀 人、故 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奸、抢 劫、贩 卖 毒 品、放 火、爆 炸、投 毒 罪 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 四 周 岁 不 满 十 八 周 岁 的 人 犯 罪,应 当 从 轻 或 者减轻处罚。”同时结合我国《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之规定,笔者认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己满 14 周岁而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刑 法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在刑法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的不一致主要体现在年龄限 制上。以年龄为标准,我国的未成年人可以划分为三类。[1] 第一是 14 周岁以下。不管触犯什么刑事法律,不承担刑事责任,其违法犯罪行为 只采取刑罚手段之外的其他方式代替; 第二是 14 周岁以上 16 周岁以 下。这个年龄阶段为相对 刑 事 责 任 年 龄,未 成 年 人 只 有 在 故 意 触 犯 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所列举的八项罪名时,才会受刑 事处罚; 第三是 16 周岁以上 18 周岁以下。这个年龄段未成年已经有 一定的是非判断能力,因此其无论触犯何种罪名,均会受到刑事处罚。 ( 二)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 1. 犯罪年龄逐年降低 受网络不良文化等多种 因 素 影 响,现 在 的 未 成 年 人 比 过 去 更 加 早 熟。这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思想不成熟且自控力差,如果不能 给予正确的教育,很容易 误 入 歧 途。 由 于 我 国 未 成 年 人 早 熟 严 重 导 致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有低龄化的趋势。 2. 犯罪团伙化增多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团 伙 作 案 案 件 频 发,主 要 表 现 为 侵 犯 财 产 犯 罪及暴力犯罪,社会危害 性 极 大。 许 多 大 案、恶 性 案 件,往 往 都 是 犯 罪 团伙实施的,其影响相当 恶 劣,这 在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团 伙 中 的 累 犯、惯 犯 身上表现得尤为显著。 3. 暴力性犯罪增长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原因的思考及对策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原因的思考及对策未成年时期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阶段。
由于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极易在社会化过程中接受消极、错误的影响,进而产生形成犯罪心理、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在中国,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据各种媒体调查,在我国备受关注的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并且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正日益突出。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温馨和幸福,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所以,如何使未成年人远离犯罪,避免其对社会造成危害,使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未成年人的社会化主要是在家庭、学校等直接生活的微观社会环境中实现的,以下是笔者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原因及对策所作的浅析:一、未成年犯罪的社会原因(一)家庭的不良影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社会过程的起点。
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
1、家庭结构有缺陷。
家庭的残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
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一些家庭因为种种原因丧失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使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
在这种家庭中,尤其是失去丈夫的家庭,家庭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教育子女的责任就落到了妻子一方再加上家务劳动的压力、时间、精力等的限制,疏于管理和2、家庭教养方式不当。
家庭的教养方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
一些家长因为自身的文化、工作等原因,没有遵循未成年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造成教养方式不当,是导致未成年犯罪的一个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
据广东省少管所反映,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中有80%和家庭教养方式不当有关。
①家庭教养方式不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娇宠溺爱。
现在的家庭独生子女率在逐年升高,就是因为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家长往往对子女采取的是一种宠爱,即使子女犯了错误也对其包庇的态度,使孩子从小养成了自私任性、好逸恶劳、骄横霸道、自我中心的不良性格和行为习惯。
浅谈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浅谈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摘要】本文通过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针对影响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因素和客观因素,提出了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成因;浅谈及对策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事关众多家庭的幸福和国运的兴衰,青少年犯罪数量剧增和罪质日趋严重,给社会治安构成了极大的隐患,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
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而有必要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探析,以找出症结所在。
从而加强防范,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1)自身因素从主观上讲,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
不能正确观察社会、意志品质薄弱,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和坏思想的影响,青少年犯罪多出于贪利性、享乐性、报复性、模仿性、虚荣心、好奇心或哥儿们义气而产生,并具有强烈的冲动性,教育引导的不当,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1、法律意识淡薄由于文化素质低下,有些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法律常识.他们容易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无心向学,把过剩的精力和时间用于打闹,争抢斗勇,由厌学到逃学,以至辍学,交坏朋友,误入歧途。
如:很多的校内抢劫案中作案的青少年经常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使用暴力抢劫小额钱物.案发后,他们往往不以为然,认为公安机关会不了了之,但在受到刑事处罚后才觉醒。
2、对自己行为后果认识模糊青少年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对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认识不清。
如某地发生的一起奸杀案,死者是一位86岁的老太婆,是遭强奸后被杀的,惨不忍睹。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首先体现在青少年心智未成熟、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未成年人的大脑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他们的行为控制与冲动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
同时,由于对法律知识的缺乏,他们常常无法评估一些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从而盲目做出决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分为家庭因素、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
家庭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家庭环境的恶劣将会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
例如,家庭冲突、亲子关系不良、缺乏经济保障等都可能促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因素包括社会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社会风气虚浮等。
这些因素会影响到未成年人对法律的尊重和依从心理。
个人因素包括注意力不集中、学习困难、心理健康问题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心理不稳定,从而产生犯罪行为。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采取以下对策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加强家庭教育,培养良好的家庭氛围和亲子关系。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通过家庭教育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其次,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为贫困家庭提供经济保障和教育资源,减少因贫困而导致的犯罪情况。
再次,加强学校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加强社会监管,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
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要依法惩处,同时也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
在实施对策的过程中,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要提供资源和支持,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价值观。
学校要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帮助学生塑造积极健康的个性。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要加入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中,为他们提供正确的引导和帮助。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并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教育。
总之,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通过加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救助、加强学校教育和加大社会监管,可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到正轨,实现健康成长。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其对策

为 , 辄 杀 人 、 劫 、 架 、 凶 , 案 手 段 残 忍 , 罪 不 计 后 动 抢 绑 行 作 犯
果 。 02年 以 来 , 营 市 已立 未 成 年 人杀 人 案 6起 , 架 案 件 20 东 绑 2 4起 , 伤害 案 件 3 6起 , 罪 的暴 力 化程 度 明显 增 加 。其 中 东 犯 营 、 口等 地 相 继 出 现 了 集 杀 人 、 劫 、 奸 于 一 身 的 未 成 年 河 抢 强 人犯罪案件。
主 体低 龄 化 、 罪性 质 恶 劣 化 、 案 类 型 相 对 集 中 、 罪 目的 模 糊 、 罪 手段 成 人 化 、 罪 方 式 集 团化 、 罪技 术 智 能 化 等 特 犯 涉 犯 犯 犯 犯 点 。针 对这 些特 点 , 预 防 未成 年 人 犯 罪 必须 做 到 : 真 落 实《 要 认 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 强 化 家庭 教 育 , ; 营造 良好 的 家 庭 氛 围 ; 重 收 集 信 息 , 时矫 治 未 成 年 人 不 良心 理 ; 强 对 未成 年 人 的 法律 、 德 教 育 ; 学校 和 社 区 中 建 立 完 善 的 在 的 不 良心 理 及 其 危 害 , “ ” 起 , 从 心 抓
预 防未 成 年 人 犯 罪 , 防患 于 未然 。 因此 分 析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的 特 点 、 因 , 讨 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的 策 略 , 疑 对 减 少 未 成 成 探 无 年 人 犯 罪 、 实 维 护 未 成 年 人 权 益 、 进 未 成 年 人 身 心 健 康 切 促 发 展 、 设 良 好 社 会 环 境 、 极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具 有 重 要 的 现 创 积 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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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摘要】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频发,严重威胁到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本文简要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论述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从而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对策、家庭教育。
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言: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
”未年人代表着一个国家发展的命运和前途,承载着一个民族兴盛的未来和希望。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出现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的现象。
近年来国家为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诸多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仍然呈现上升趋势。
因此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进而提出有效完善的措施,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引导我国未成年犯罪人走向正确的道路,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繁荣稳定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就我国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有如下几项进行分析:案例:一、性犯罪马某、景某和张某均系某中学学生,由于受淫秽色情不良网络信息影响,加之又处于青春萌动期,产生邪念。
三人经过预谋,于2010年暑假的一天下午,将景某在网上认识的女孩陈某约至某小区的平房内,采用打扑克牌输的人喝酒的方式,由张某负责发牌,故意让陈某输,使其喝下掺有白酒的啤酒,致使陈某处于醉酒状态,后又采用玩扑克输的两个人发生性关系的方法,故意让陈某和马某输,后马某在女孩陈某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三人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
案例:二、侵财犯罪[盗窃罪] 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90后”王某成为一名“留守儿童”。
由于缺少父母管教,王某初中未毕业即“逃离”家庭来到京打工。
来到大都市后,他开始沉迷网络游戏,有时为买游戏装备一夜要花近百元,这也让时长间断打工的王某有些承受不住。
2010年6月的一天下午,从网吧出来的王某几乎身无分文,这也让他起了邪念,在某胡同一院门前时,王某趁被害人杨某进院的功夫将杨停放的一辆电动车偷走,后被人赃并获。
法院以盗窃罪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聚众斗殴罪] 陈某(犯罪时17周岁)曾因滋事被劳教。
2009年1月11日晚,陈某在石某家玩时,听到了石某在某职技学校读书的女友曹某打来的请求增援的电话。
原来曹某因琐事与同校女生李某发生口角后,李某扬言要找人与贾“约架”。
在石某提出帮忙为曹某“出气”的请求后,陈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并准备了一把砍刀。
次日下午,陈某等一行四人与李某叫来的曹某、韩某等一行八人在某职技学校门口相遇,双方话不投机即大打出手。
陈某持刀将曹某、韩某均砍成轻伤。
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犯罪学理论认为,个人的生理、心理因素与环境因素都会影响人的行为,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此外,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等几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导致了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一)青少年生理发展迅速,精力旺盛而容易冲动。
一般来说,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变化最迅速的时期,人的身高、体重及身体各系统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发达起来。
他们精力充沛旺盛,活动能力大为增强,极强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使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想探个究竟,都想亲自尝试一下。
课堂教学、校内生活已经难以吸引他们求知和探索的需要,也无法满足他们开展各种活动的需要。
一方面,他们急于通过大量课外书籍获取各方面信息,特别是那些刺激性强的富有传奇色彩的、带有凶杀、格斗、色情、恐怖内容的书刊。
但是,由于缺乏理解和鉴别能力,容易囫囵吞枣,或是片面吸收。
另一方面,他们愿意参与各种校外群体活动,特别是那些富有冒险性、运动量大的活动。
在这些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常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而他们调控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弱,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尤其在被人利用或其他社会因素作用下,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随着性器官的发育成熟、性意识从萌芽到成熟,性要求开始产生,对异性和性行为怀有好奇心和神秘感,与异性交往逐渐频繁,对与性有关的电影、电视、录像、书刊等产生了观看与阅读的兴趣。
但是,未成年人性科学知识缺乏,性道德观念尚未形成,控制性冲动的能力较弱。
因此,容易在淫秽的读物和影视录像的影响下产生性冲动。
育期,其大脑的额前部皮质正处于“修剪”过程,而主管愤怒情绪的“杏仁核”此时却急剧膨胀,同时他们体内分泌的激素也增加了脑和神经系统的兴奋,使之呈现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一旦遇到外界刺激,大脑皮层就会做出激烈反应,运动过程瞬间失去平衡,产生一种“意识狭窄”现象。
此时,未成年人的行为反馈机制受到严重障碍,短时性地失去理智控制,形成偏激、易冲动的心理,表现为好发怒,容易冲动而产生过激行为,这就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点,也是未成年人“逆反心理”形成的基础。
这是正常的,是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身心特点的,不仅如此,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不能真正形成。
心理变化直接影响个体对周围事物的态度,直接影响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目前的研究表明,大量的未成年人最初的不良行为都是来自于心理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矫治和正确的引导。
如案例一的几位中学生正是由于青春期性冲动造成的。
(二)家庭因素在家庭这一特殊的小群体中,个体不仅开始形成其基本的物质和心理需求结构,而且也开始了其社会价值准则和行为模式的内化过程。
而内化过程的顺利进行,有赖于家庭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和不稳定,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不可忽视的原因。
基于我国的国情,当前,我国的传统家庭正在经历两种裂变:一是从传统的复合型的大家庭裂变为一对夫妻加一个独生子女的核心家庭。
这种变化从某一方面削弱了家庭对青少年的监控功能和社会化功能,使不少未成年人的大部分业余时间处于无人管教的状态之中。
二是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变化,破裂家庭越来越多。
破裂家庭包括结构破裂和心理破裂两类,结构破裂的家庭即父母离异,心理破裂的家庭即家庭结构虽然完整,但家长经常互相争吵,心理已经破裂。
这些家庭中成长的未成年人,由于在家难以得到温暖,很容易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混到一起,走上犯罪的道路。
另一方面是家庭教育的偏差与缺失。
俗语说“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即“言传身教”的核心在家长。
家长的文化修养、道德品质及行为特点往往对孩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溺爱型、粗暴型、放任型的教子方式非但不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会使孩子心理走向消极的道路。
有研究表明北京市少管所的一项调查显示,在 154 名未成年犯中,经常受家长粗暴打骂的有 11 人,被家长溺爱的有 28 人。
如本文案列二,正是由于家庭教育的过失造成的。
(三)学校因素学校是个人进入社会的准备阶段和过渡场所,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学校和老师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仅次于未成年人的家庭和家长,有的甚至超过了家庭、家长的影响力。
学校教育指导思想的偏差,个别教师素质差,甚至教师存在的心理问题等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都是不利的,一方面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扶优不帮差,有的甚至把所谓的“差生”直接推向社会;另一方面在教育过程中,只重文化知识教育忽视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或者教育过程只重人为设计而忽视未成年人主体需要等等,从而逐渐消磨了未成年人强烈的好奇心,使教育投入与效果成反比。
(四)社会因素社会转型期,社会导向的模糊和新的伦理道德建设的相对疲软,造成整个社会道失范。
社会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深刻革命中,计划经济下的许多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被推翻了,而新的观念还没有建立起来,法制建设又没能及时跟上改革的步伐,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的东西逐渐侵蚀着青少年的心灵。
正如现代犯罪学理论中的社会化过程理论所强调的:犯罪是个体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与各种社会化机构之间互动的结果。
社会中的每个个体,从出生到参与社会生活,都不可避免地受着其家庭、学校、同辈群体、邻里社会、大众传媒等的影响.在众多影响青少年形成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因素中,大众传媒成为最主要的因素。
书刊、报纸、影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工具糟粕泛滥,种种负面诱导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关键诱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措施与对策由于未成年人犯罪是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它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是客观方面的原因;既有学校方面的原因,更有社会和家庭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的四大成因:一是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二是文化糟粕的影响;三是家庭教育的失当、学校教育的漏洞;四是社会的不良影响。
因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就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几条对策。
(一)、家庭方面的对策提高家长的素质,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发挥“家庭网”的积极作用高素质的家长能够影响到孩子们健康的成长,这样的家长为孩子的成长己经做好了表率作用,这也是家长能够胜任家庭教育的基本条件,因此首先要提高家长自身的素质。
2.重视青少年成长权利,实施民主化的家庭教育方式在现代的家庭教育之中,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多。
家长采用“专制型”的教育方式违反了青少年的长成长材的自然规律。
家长对孩子具有权威性,但这个权威的实施必须恰到好处,把握好尺度,尊重孩子们的成长权利,不能滥用权威。
(二)、学校方面的对策1.发挥正面教育作用学校教育中的每项工作都对预防青少情犯罪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作为学校教育的主阵地,学校的预防工作可以通过正规化、系统化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法治理念等方面来实现。
思想教育主要针对的是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方面的教育,树立他们正确的人生观。
文化素质是文明的基础,它能够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是学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主要职责之一,这也是最基本最有效的的治本措施。
2.面向“差生”,发挥学校的保护作用作为青少年的保护者的学校,不但应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还应该保护他们的快乐健康的成长不受干扰。
从这个角度讲,学校及时青少年们的“保护伞”,又是青少年们的“安全屏障”。
老师是学生强有力的呵护者,应该关心每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那些“差生”,如果老师不关心这些“差生”,那么这些差生可能就会辍学,在辍学流浪到社会上之后就成为了学校和社区失控成员,这也很容易让青少年整天无所事事之后踏入违法犯罪的道路。
因此,学校应该面向“差生”,发挥其保护作用,这也成为了控制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3.贯彻疏导理念,发挥矫治作用学校是一个培养合格人才,塑造良好人格的场所。
然而,当前学校教育目标的偏差,造成了一些学生在沉重课业负担的压迫下产生了厌学、逃课、辍学的现象,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违法犯罪的系列社会问题,这些不能不让人们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