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护卫队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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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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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旗的尊严和严肃性,展示国家形象,提高国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法制意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作为国家仪仗队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国旗的升降、护卫和仪仗行进等任务。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忠诚于祖国,爱护国旗,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的道德品质;2. 身体健康,无残疾;3. 受过专业训练,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和仪仗礼仪素养;4. 服从指挥,纪律严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国旗护卫队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由队长任兼任。

主任负责协调指导队伍的工作,副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分为护旗员、升旗员以及相应的后勤保障人员。

第七条国旗护卫队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中队,每个中队下设若干个小队。

第八条国旗护卫队的编制、选派、调配、训练、考核、评定等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国旗护卫队的职责是:1. 负责国旗的升降、护卫等仪仗任务;2. 组织和保障国旗相关活动的进行;3. 参与各种盛会庆典、国际交往活动中的国旗仪仗行进任务;4. 开展国旗及相关仪仗礼仪的培训和宣传工作;5. 维护国旗的尊严和严肃性,及时处置国旗遭到侮辱等情况;6. 审查和核实使用国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具备以下工作要求:1. 必须忠诚于党和国家,维护党和国家利益;2. 必须热爱祖国,尊崇国旗,保护国旗的尊严;3. 必须严守纪律,服从指挥,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4. 必须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和仪仗礼仪素养;5. 必须熟悉国旗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

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参与任务前,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和训练,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十二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形象和仪容仪表,服装整洁,言行得体。

第十三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注重礼貌和服务意识,积极向民众宣传国旗知识,增强国民的爱国主义情感。

国旗护卫队职责制度

国旗护卫队职责制度

高碑店市世纪小学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世纪小学国旗班,全称高碑店市世纪小学国旗护卫队,是德育处直接领导的学生组织,是我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当代小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并通过举行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国旗护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共同负责国旗护卫队整体工作安排,并制定国旗护卫队发展计划。

只有职责上的大小,没有职务上的高低。

由一名队长主要负责整体工作,两名副队长分别负责日常训练、升旗工作、后勤、组织执勤、对队员的思想教育、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拟安排6名护卫队队员负责平时升、降旗和周一及大型活动中的升旗仪式。

第七条宣传干事负责国旗班的日常及大型活动中的宣传工作,负责每周四提醒下周一参加升旗仪式的系(部)做准备。

第八条新一届队长在每年换届之前由原队长从新队员中确定,要求被选人员成绩优秀、平时表现积极、思想上进、基本队列素质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国旗班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新一届队长一经确立,立即策划、安排本年度换届工作。

宣传干事由新一届队长确定,可从国旗班队员中指定,也可公开从全校学生中招募。

第十条各队长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并有在不影响训练效果的前提下减轻队员训练强度的义务。

不得让队员超负荷训练或给队员分派过重的任务。

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由教官担任顾问和指导员,对国旗护卫队进行思想教育。

第三章队员第十二条队员的权利:一、队员有权在适当场合、以适当形式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队员有权参加护卫队举办的各项活动;三、队员享有国旗护卫队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和获得国旗护卫队编发的有关资料的权利。

国旗护卫队工作制度

国旗护卫队工作制度

国旗护卫队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旗护卫队工作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国旗护卫队建设,规范国旗护卫队工作,确保国旗护卫队充分发挥其在爱国主义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的性质和任务国旗护卫队是学校学生处直接领导的准军事化组织,以护卫国旗为使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现当代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国旗护卫队的任务包括: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的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架构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队员若干。

队长负责制,副队长协助队长开展工作。

第五条队长的职责1. 负责国旗护卫队的整体工作安排和队伍建设;2. 制定国旗护卫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 组织实施国旗护卫队的日常训练和重大活动;4. 负责与学生处和其他校内外组织的沟通协调;5. 定期向学生处汇报工作。

第六条副队长的职责1. 分别负责日常训练、升旗工作、后勤、组织执勤、对队员的思想教育、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档案管理等工作;2. 协助队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 队长不在时,副队长代行队长职责。

第七条队员的职责1. 遵守国旗护卫队工作制度,参加日常训练和各项活动;2. 爱护国旗,尊重国旗,认真执行升旗任务;3. 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4.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传递正能量。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升旗仪式1. 每周一及学校重大活动,举行升旗仪式;2. 国旗护卫队队员着装整齐,神情庄重,认真执行升旗任务;3. 升国旗时,全体队员行注目礼,高唱国歌;4. 降国旗时,全体队员行礼,国旗缓缓降下。

第九条日常训练1. 国旗护卫队队员定期进行军事训练,提高自身素质;2. 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队列训练、升旗操作等;3. 队员参加训练情况纳入考核,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视为自动退出。

国家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国家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国家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维护国家的尊严和荣誉,保护国旗的尊严和权威,落实国旗护卫队的任务,保障国旗护卫队员的队员安全和荣誉,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家国旗护卫队是国家重要的仪仗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国家重大庆典、仪式等场合的国旗护卫工作,承担保护国旗安全,提升国家形象的重要职责。

第三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具备爱国情怀,热爱祖国,忠诚职守,严守纪律,尊重上级领导,维护队伍团结,服从命令,保护国家荣誉的思想品质。

第四条国家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形式为专职护卫队,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队伍建设第五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经过专门的选拔和培训,合格后方可入队。

第六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服从国家国旗护卫队队长的指挥,听从上级领导的指示,维护国家国旗护卫队的队形和纪律。

第七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军事素质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操作仪仗武器和执行护卫任务。

第八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队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擅自私行和损害国家形象。

第九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积极参加队内的训练和演练,不得擅自缺席或逃避任务。

第十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遵守国家国旗护卫队的组织与纪律条令,服从队内管理,维护队伍的团结和荣誉。

第三章任务执行第十一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井然有序,紧密配合,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国旗护卫任务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组织和程序,确保国旗的安全和权威。

第十三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中,应当严守秩序,不得擅自离队或私行,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中,应当严守军事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保持神色端庄,仪容整洁,严守规矩,不得有违纪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六条国家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注意个人安全,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旗护卫队是根据国旗法设立的组织,其职责是保护和守卫国旗,维护国家尊严。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国家和军队的指挥,服从上级命令。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必须具备爱国主义精神、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服从领导现场指挥,并保持队伍的严肃和整齐。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保持严肃、庄重的态度,保持仪仗队伍的整齐划一第二章任务和义务第六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保护和守卫国旗,确保国旗得到庄重、尊崇的待遇。

第七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并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命令。

第八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升技能,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忠诚度。

第九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严守秘密,保护国家机密和国旗的荣誉。

第十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饮酒、不吸烟、不携带易燃物品。

第三章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由指挥官负责组织和管理,指挥官具备相应的军事能力和指挥经验。

第十二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按照指挥官的指示进行演练和训练,提高队伍的整齐度和效果。

第十三条国旗护卫队应制定周密的保护方案,确保国旗的安全和庄重。

第十四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保持警惕,严防有人破坏国旗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五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如有违反纪律或者不按规章制度行事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如有在任务中表现出色或者有重大贡献的,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国旗护卫队应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对队员进行绩效评定,激励优秀成员,提高整体战斗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国旗护卫队应与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完成国旗保护任务。

第十九条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由指挥官负责制定和执行。

以上是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国旗得到庄重、尊崇的待遇,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形象。

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纪律性,在执行任务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整齐划一的形象。

2024年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

2024年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

2024年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国旗护卫队工作,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学校荣誉感,规范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和管理,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是由学生组成的爱国志愿者组织,负责学校国旗的升降、护卫和仪式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和秩序。

第四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品行、高度的纪律性和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经过选拔程序后方可入队。

第五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工作由学校有关领导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分为正式队员和预备队员两个层次。

正式队员负责具体的工作,预备队员作为后备力量,并进行培训。

第七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正式队员由每个班级自愿报名,并通过选拔程序筛选出来。

选拔程序包括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

第八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每个班级应至少有一名正式队员,负责本班级的国旗升降和相关仪式。

第九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相关训练和活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

第十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必须服从队长和指导老师的指挥,严守纪律,维护队伍的整体形象。

第十一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在校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学业成绩和品德表现,不得影响学习和其他社会活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负责保护学校国旗的尊严和荣誉,确保国旗升降仪式的庄重和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按时参加升旗仪式,保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做好升旗仪式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穿着整齐,佩戴队徽,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等与任务无关物品。

第十五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在国旗升降仪式过程中应保持整齐肃立的姿势,严禁说话,不得离岗,严禁出现非正常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必须加强队内交流,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训练和竞赛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积极配合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校庆等,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管理和纪律建设,确保国旗护卫队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维护国旗尊严的神圣使命,所有队员应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第二条组织结构第三条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负责国旗护卫队的日常工作。

队长负责整体工作的规划与实施,副队长分别负责训练、升旗、后勤等工作。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设队员若干名,负责日常升旗、重大活动升旗及护卫任务。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设顾问组,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国旗护卫队的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第三条队员选拔与任用第六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热爱祖国,尊重国旗;(二)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三)身体健康,具备较强的体能素质;(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责任心。

第七条国旗护卫队队员的选拔程序:(一)个人申请;(二)资格审查;(三)体能测试;(四)面试;(五)队长会议讨论;(六)公示;(七)任命。

第八条国旗护卫队队员的任用期限为一年,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续任。

第四条训练与升旗第九条国旗护卫队每周进行一次集体训练,提高队员的体能和升旗技能。

第十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参加每次升旗仪式,确保升旗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一条升旗仪式要求:(一)着装整洁,姿态端正;(二)升旗动作准确有力,速度适中;(三)国旗护卫队队员应保持庄重、严肃的表情,不得有任何不符合升旗场合的行为。

第五条纪律与考核第十二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国旗护卫队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如有以下行为,将予以纪律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三)违反国旗护卫队纪律,影响队伍形象;(四)不履行队员职责,消极对待训练和任务。

第十四条国旗护卫队队员的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体能、技能、纪律等方面。

国旗护卫队章程

国旗护卫队章程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大学生国旗护卫队章程总则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大学生国旗护卫队,成立于2005年5月11日,前身为大学生国旗班,是一支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团委领导下宣传爱国主义,弘扬奉献精神,展示大学生风采的志愿者队伍。

大学生国旗护卫队的基本任务是:宣传爱国主义,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校内重大活动中执行升旗任务,宣讲国旗知识,维护国旗尊严;建设文明校园,担负校内大型活动的值勤任务及校风校纪纠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志愿服务,为中小学培训国旗班,在居民区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点;提高队员素质,通过军政训练、日常活动,提高队员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以及组织能力。

一、大学生国旗护卫队队员选拔培训办法(一)招收新队员时间每年10月份新生军训结束后(二)报名条件1.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一年级男生。

2.热爱祖国,乐于奉献,关心集体,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4.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动作协调,举止大方。

5.身高男:178cm以上;女165cm以上。

6.视力良好。

(三)新队员的选拔程序1.报名:自愿入队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到宣传地点直接报名。

2.选拔:国旗护卫队对报名的学生进行面试,方式为测量身高,考核基本对列动作,选出候选队员。

院团委再到各院系审查候选队员的现实表现、学习情况,然后确定入选队员。

大学生国旗护卫队在4月中下旬用5—6个休息日和早操时间对入选队员进行队列训练,5月初经技术考核,择优选拔60名左右新队员组成新一届国旗护卫队。

(四)暑期训练1.暑训目标通过暑期军政训练,使新队员的思想素质、队列素质达到合格国旗护卫队员的标准,使新一届国旗护卫队能够合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2.集训时间暑假开学前,集训5—7天。

3.方式请军校教官施训或由留队老队员训练,按照军校一日生活常规,集中住宿就餐,实施封闭式训练。

4.训练内容爱国主义教育、大学生国旗护卫队传统教育、队列、升旗仪式。

(五)入队与离队仪式1.入队仪式新一届国旗护卫队在举行第一次升国旗仪式(每学年第一次)之前,全体面向国旗,由队长带领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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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校团委国旗护卫队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工作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国旗护卫队是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隶属部门之一,由各届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的宗旨是:“捍卫国旗、树我威严、热血男人、奋勇向前”,认证执行学院下发的任务,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接受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党委的领导,接受共青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充分依靠各分院学生会和全院广大同学开展工作。

第二章成员
第四条: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的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的在校男性学生;
(二)身高达到175cm以上,体型端正(无鸡胸、驼背、X或O 型腿),身体健康,无残疾;
(三)思想积极向上,热爱祖国、热爱国旗;
(四)意志坚定,能吃苦耐劳,态度端正;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一切权力属于全体成员员。

第六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成员有竞选指导员、队长、副队长职务的权利,选举指导员、队长、副队长的权利以及决定队内重大事物的投票权和发言权。

(二)国旗护卫队成员享有荣誉权,可参我部的评优活动,并有获得表彰的权利.
第七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国旗法》,爱护国旗
(二)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听从上级的指挥,按时按质完成升旗以及训练的任务。

(三)、国旗护卫队成员有为我部建设出谋划策的义务。

(四)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五)支持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国旗护卫队工作
第八条:国旗护卫队主要负责每周一早上举行的全院升旗仪式和每周一至周五的日常升降旗,以及学院各项大型活动的仪式。

第九条:国旗护卫队指导员以及队长具体负责领导本部的全面工作,完成本部的任务,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条:我部干事负责分配的工作,定期向指导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建议。

第十一条:日常训练:
(一)国旗护卫队分为主护旗手、司仪、领队及方阵队列,由部门干部进行具体训练;
(二)训练时间:周二晚21::15—22:00,周四晚21:15—22:00,周日晚20:30—22:00;
(三)训练地点:周二、周四晚:图书馆广场,周日晚:学院老操场;
(四)训练内容:图书馆广场至九教往返一圈跑步训练,军姿训练,体能训练,司仪训练,主、副旗手训练,正步、齐步分解训练,正步、齐步整体训练,升旗仪式全过程模拟训练。

第十五条:例会:时间:每周一下午18:00,地点:9B409.
第十六条:升旗仪式:时间:周一早上06:40,地点:老操场,要求:全体正装,不得迟到、无故请假、缺勤。

第十七条:每周二下午18:30—19:00准时将正装交还到致远楼三楼衣物储藏室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

第十九条:本条例的修改权归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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