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长春市事业单位时政热点:详解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是指在公务员职务体系中,职务与职级两者同时并行,相互独立并互不影响。
下面将从职务和职级两个方面详细说明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
一、职务职务是公务员工作中的岗位职责,是根据公务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范围和级别划分的,具有一定的技能和能力要求。
不同职务之间有着明确的层次和差别,从高到低可以分为正职和副职。
正职是指在机关或单位中担任重要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具有决策和管理权力;副职则是指在机关或单位中担任一般职位的公务员,属于助理性质。
在公务员的职务体系中,职务与职级是两个独立的概念。
不同职务之间的晋升和调整是按照公务员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与职级无关。
公务员通过竞争上岗、考试、评选等方式晋升到更高级别的职务,这是职务职级并行的基础。
二、职级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职务,是根据公务员的资历、工作年限和能力等方面考核而定的。
职级分为八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是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每个等级还可细分为一至四级,共计二十六个级别。
职级的确定是通过公务员考核评价、晋升考试和职级评定等方式进行的。
公务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达到一定条件后,方可从一个职级晋升到另一个更高级别的职级。
职级的晋升涉及到工作经验、能力素质、学历背景等方面的评估,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标志。
三、职务职级并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两者之间独立、互不影响。
也就是说,公务员的职务与具体的职级相对应,但不同的职务之间的职级可以相同,不同职级之间的职务也可以相同。
职务职级并行的好处在于,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职务的划分能够体现公务员在机关或单位中的职责和权力,而职级的设立则能够反映公务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职务职级并行使得公务员在工作中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同时也能够通过晋升职级来表彰和奖励个人的工作表现。
总之,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是一种灵活的制度安排,能够准确评估和管理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是指在人事管理上,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是并行不悖的。
具体来说,职务是指公务员担任的具体工作岗位,是对公务员从事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的描述;而职级是对公务员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综合评价,是对公务员工作水平和职业发展的衡量。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规定旨在建立一种公平、公正和科学的人事管理体制,使公务员的晋升和提升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个人能力。
通过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机制,公务员可以在工作岗位上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才能,同时也能更好地体现个人的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是相互独立的,职务的变更可以不影响职级的评定。
这意味着,公务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意愿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职务,而不会受到职级的制约。
同时,公务员在担任不同职务时,可以通过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改善工作绩效,来提升自己的职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规定也对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和晋升提出了要求。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和晋升应该以能力为基础,综合考虑工作经验、学历和职业素质等方面因素。
这意味着,公务员在选拔、任用和晋升中,除了需要具备必要的工作经验和学历背景外,还需要通过职业培训和能力测试等方式,证明自己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和潜力。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规定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通过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机制,可以使公务员的工作岗位更加适应实际需要,同时也可以激励公务员积极主动地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在这一机制下,公务员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规定是一项符合现代人事管理原则的制度安排。
通过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机制,可以更好地发挥公务员的工作能力,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实现国家发展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并行使用。
职务是指某一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权责和职责的职位名称;职级是指公务员在行政、技术、专业等方面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和待遇的等级。
按照国家行政机构的管理体系,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应当是联动关系,即职务和职级应当相互关联、相互配合。
对于一些需要更高职务和职级的公务员,可以通过晋升职务和提升职级的方式来满足其个人发展需要和组织管理需要。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的并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按照职务和职级相互配合原则,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应当相互
衔接、相互配合。
2.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应当根据公务员的资历、能力和工作表现
等方面的因素来综合评定。
3.公务员职务和职级的评定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来确定,确保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是合理、公正、公平的。
4.对于职务和职级不符或者不匹配的情况,应当及时调整并进
行合理的安排。
总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公务员资源,实现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通过合理的职务和
职级激励机制,公务员队伍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社会和人民服务。
浅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浅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特点。
该制度于1993年在中国开始施行,并逐渐完善和推广。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行探讨。
公务员职务公务员职务是指在国家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行政管理机构中担任的工作职称。
公务员职务包括政工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文秘干部、科技干部等等。
其具体职责范围根据具体部门和职务级别而定。
公务员职务的设置和调整需要按照国家的行政管理体系来进行。
各个职务的设置都必须经过上级机关批准。
当需要对某些职务进行调整时,也需要上级机关的批准。
同时,公务员的职务等级越高,职责和权责相应也越大,对考核和晋升的要求也越高。
公务员职级与公务员职务并行的是公务员职级制度。
公务员职级是指衡量公务员岗位等级和职责的指标,一般体现为公务员工资和职称级别。
其等级主要分为九级,从最低的一级到最高的九级。
不同职级的公务员拥有不同的薪资待遇,并且会有相应的晋升机制。
晋升的条件包括岗位责任履行情况、工作业绩、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情况、考试成绩等等。
当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达到一定水平时,便可以进行调整和晋升。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体现了人员职务与管理等级相分离的治理思想。
相较于其他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其最大特点在于职务和职级并行,这也是它被誉为“中国式公务员制度”的原因。
这一制度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强化公务员职级管理体系,给予更加完善的管理和激励机制,同时又保持了公务员职务系统的正常运作。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的并行制度,使得公务员晋升和职务等级提升有了更加全面、严格的标准。
这种制度对于维护站长机关的稳定与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强化了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落实和考核机制。
并且能够更好的激励公务员的工作动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工作水平。
其可持续地推进了国家的公务员体质建设和社会治理效能。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带来的问题但如同其他的制度一样,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和职级是衡量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和履职能力的重要指标。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晋级晋职程序和标准,我国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
首先,公务员职务并行规定明确了公务员职务的层次和职责。
公务员职务分为六级,从低到高依次为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县(处)级、正县(处)级、副厅级。
每个职务都有相应的职责和行使权限,不同职务的公务员需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其次,公务员职级并行规定界定了公务员的层级和能力要求。
公务员职级分为九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一至四级。
公务员的职级是根据其工作能力和表现评定的,从而决定其在工资等方面的待遇。
在评定职级时,将考虑公务员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工作质量及个人能力等方面因素。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公务员职业生涯的完善和发展。
首先,该规定为公务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晋升通道。
通过履职能力的不断提升和职务职级的晋升,公务员可以逐步提升自己的地位和权力,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此外,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也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务员因为有职务和职级的分级,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从而更加清楚地知道自己在组织中的地位和职责,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还有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通过严格的职务和职级考核,可以筛选出那些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优秀人才,从而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好地推动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
总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是现代管理模式下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规范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和履职要求,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国家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该制度的有效运行也需要相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包括严格的考核机制、合理的晋升程序等。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职级新政”涨薪激发基层公务员活力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职级新政”涨薪激发基层公务员活力昨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
未来实行级别工资以后,可以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的差别,使基层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
(12月3日《京华时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中央深改小组近日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标志着万众瞩目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即将得以施行。
实行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双轨制,意义不仅仅在于涨工资。
公务员职级新政,是在职务之外开辟了职级晋升通道,使公务员能够做到不晋升职务也可加薪,不当处长也能享受处级待遇。
公务员职级新政直接关联基层公务员的待遇,随着新政的实施,许多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将因此得到改善提高。
公务员职级新政还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新政削弱了基层公务员职务与待遇的关系,而大大加强了基层公务员待遇与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的关系,一举打破了基层公务员仅靠升迁职务才能提高待遇的局限,基层公务员挤破头争当领导的局面将大为改善,对于基层公务员安心基层、安心本职建功立业,保持队伍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公务员职级新政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基层公务员的关爱。
公务员职级新政的适用范围是县级以下机关,适用对象是基层公务员。
有统计称,全国700多万公务员中,超过六成属于县级以下的基层公务员。
基层公务员是公务员中最庞大的群体,他们是最接近群众的公权力行使者,深刻影响着我国基层治理的现状和未来。
公务员职级新政能让广大基层公务员受益,体现了中央对广大基层公务员的重视、照顾和关爱,必将激发基层公务员的活力。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是指在公务员职务体系中,不同的职务和职级可以并存并行,不互相排斥。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实施有利于激励和培养优秀公务员,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公务员职务是指公务员在单位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通常包括领导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等。
职务的设立与单位的规模、性质和职能密切相关,不同单位的职务设置也会有所差异。
职务的设立旨在明确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有利于形成科学的职能分工和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公务员职级是指公务员根据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需要按一定程序晋升的层次等级。
职级的设立旨在评价和奖励公务员的工作表现,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激励。
职级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职业发展机制。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实施,旨在充分发挥公务员队伍的工作潜力和激励机制。
通过职务职级并行,能够让公务员在不同的职务和职级之间进行选择和跨越,发展和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
职务职级并行还能够提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晋升机会,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内部竞争和良性发展。
职务职级并行的实施,对公务员队伍的培养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职务职级的并行,可以为公务员提供更加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激励公务员不断进取和创新。
职务职级并行还能够完善公务员队伍的结构和配置,促进各个岗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
除了职务职级并行,还应注重公务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
通过加强公务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可以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职务职级并行提供坚实的基础。
同时,还应加强公务员的考核和评价,建立科学客观的考核体系,确保职务职级并行的公正和公平。
总之,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
通过职务职级并行,可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激发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和个人发展潜力,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同时,还应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职务职级并行提供坚实的基础。
论我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设计

论我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设计我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设计是一种公务员制度中常见的管理模式,一般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度,可以更好地反映公务员的职责、能力与表现,同时有利于实现公务员队伍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
该制度为公务员的升迁和管理提供了更为全面和客观的依据,体现了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
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基于的理念是需要从两个方面综合评价公务员的能力和成就。
一个是公务员的职务,指公务员在工作中所属的岗位职位以及工作任务和职责。
职务具有固定性和稳定性,是公务员为实现职业生涯发展而不断争取提升自己所最终达到的的职业目标。
另一个是公务员的职级,指的是公务员在职业生涯的不同发展阶段,根据工作绩效、资历、培训等因素评定的职级等次。
职级体现了公务员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的综合水平,是公务员在事业中不断成长和进步的结果。
首先,需要规范公务员的职务设置。
职务是公务员的工作定位和权力范围的表述,是公务员在事业中不同岗位的职业标签。
为使公务员职务设置合理,应根据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责,科学地划分职务层次与职责范围,确保公务员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与合理性。
同时,应考虑到公务员个人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为公务员提供职务发展的机会与途径,鼓励公务员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与水平。
其次,需要建立严格的职务评定机制。
评定职务的标准应由相关部门根据公务员工作中具体职责与任务设置,制定出清晰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
评定的程序要建立透明、公正、规范的制度,采用基于事实、数据和绩效的评定方法,对于一些争议和复杂的情况要有相应的处理机制,以确保公务员的职务评定工作公正、准确与可信。
其三,需要设计科学的职级评定标准。
职级评定标准应以公务员工作绩效、专业背景与培训等综合因素为主要评价依据,科学、公正的评定公务员能力培养和职级调整,促进公务员职业发展。
同时,需要为公务员制定激励政策,通过薪酬、福利、晋升等方面的激励,引导公务员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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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春市事业单位时政热点:详解公务员职务与
职级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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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日)获悉,我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始实施,今后科员只要符合任满12年等条件,即可享受副科长的待遇。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认为,以往公考中基层公务员岗位频频遇冷,而且基层岗位留不住人才,新政将让这样的现状得到改善。
□发布
职级晋升提出具体条件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人社部、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高于正处级县区市不在列
《意见》对“任职年限”作了解释,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意见》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目的
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
有关部门表示,在公务员管理制度中,职务与级别制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比如县长;职级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比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多是县处级正职。
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仍主要与职务挂钩,造成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
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的矛盾更为突出。
据有关部门介绍,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调整和改革,也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可鼓励他们立足本职,踏实工作。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是做好基层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巩固基层政权的骨干力量,在县以下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于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将起到促进作用。
□释疑
1 县以下公务员职务晋升有多难?
仅4.4%科员能升至县处级
2006年,公务员法正式颁布实施。
在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中,职务与级别制度是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这也意味着,“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径。
现实中,我国公务员有六成以上是在县乡基层工作。
基层公务员数目庞大,但能提供给他们升职的领导职务数量却很有限,这种不亚于内部再进行一轮轮公务员考试似的激烈竞争局面,让很多基层公务员的待遇长期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有媒体报道称,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曾表示,中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甚至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这样的局面,造成考生在公务员考试中极为热衷于国家级和省市级公务员职位,而基层公务员职位却频频遇冷,甚至无人问津。
而在基层公务员队伍中,又存在人员队伍不稳定、优秀人才频频流失的问题。
以广东省地级市江门为例,那里近5年来超过三成的乡镇机关公务员通过各种方式离开了乡镇基层机关。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如果长此以往,将不利于中国政府的转型。
2 为什么要开辟职级晋升道路?
打破职务对工资决定性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曾经发表文章称:“据有关部门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4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
”也就是说,级别工资仅占各地公务员工资的两成多。
赵子建认为,职务工资相对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实际上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职务与职级并行,就是要在公务员职务晋升之外,再开辟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道路。
让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与尊严。
□专家观点
利于基层留住优秀人才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新政使公务员晋升方式更趋合理,对于基层公务员岗位留住优秀人才是一项利好政策。
王建民介绍,现在参加公考像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入职后的发展方式又只有职务晋升这条狭窄的通道,堪比自古华山一条路。
基层公务员难于晋升以及衍生出的待遇不易增长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公考时很多基层职位遇冷的问题,相关岗位不仅招不到优秀人才,甚至连报名者都寥寥无几甚至零报考。
由于入职后多年无法晋升提高自身待遇,使得不少基层公务员岗位成为了一些大学生的跳板,优秀人才很难踏踏实实地长期坚持下去。
王建民分析,新政预计将以直接增加公务员基本工资的方式实施,只要符合任职年限等条件,基层公务员都可享受到这一政策的优惠。
对于新政的出台时机,王建民认为,这与我国已确定养老金双轨制并轨,以及将配套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
随着公务员将参加养老保险并自己承担养老险保费,基层公务员当前收入偏低的问题更加突显。
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新政的出台体现了政策正加大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力度,也有助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
此外,王建民认为,新政也进一步缩小了市级公务员与县以下公务员在晋升问题上的差异。
他介绍,目前在一些地区,市级公务员经常三五年就能实现一级晋升,而县以下公务员明显存在晋升慢的问题。
虽然新政没能抹平这种差距,但已经有效缩短了这一差距,使得公务员相关管理制度正向更公平的趋势发展。
□基层反应
不升职也可以提升待遇
一位曾在基层任职的科级公务员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层公务员想晋升要连过数关,成功比例很低,“今后那些难以通过职务晋升独木桥的公务员,也可以靠干满年限提升待遇了”。
这位科级公务员介绍,自己在升为副科干部那年,全局有30多人符合条件报名参加竞聘,通过笔试、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等多个环节,最终仅有6人成功实现了升职,成功率只有一成多。
而在一些人数更多的机关,有时竞争还会更加激烈。
对于大家热衷当领导的原因,这位公务员表示,其实还不仅仅是工资问题,“在一些县级机关,有些科室可能会有一辆公车,而这基本都会成为科长的‘专车’。
今后即使进行车改,预计车补也可能会是按级别发放的。
此外,在办公面积和办公条件等方面,科长与科员也会有所区别”。
(记者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