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该部门安全生产员全面负责,各部门必须把安全管理放在一切生产经营管理的首位。
3、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外劳务队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实行“谁发包,谁管理”的原则。
4、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
每个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禁止各种违章现象。
一、公司领导(法人)1、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动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领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领导,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切实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3、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和员工隐患的整改措施,不断改进职工劳动条件。
4、不定期主持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会议,总结研究部署生产工作,做出相应的决策,并督促组织实施。
5、主持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生产主管1、协助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2、贯彻和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贯彻“安全必须管生产”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
4、组织领导安全评价工作,审批生产系统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贯彻执行。
5、经常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安全生产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组织实施。
6、如生产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工作,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运营主管1、对作业材料的安全负责。
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炼铁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分为以下几级:
1. 炼铁厂厂长或总经理层级责任:厂长或总经理是炼铁厂的最高管理层,对安全生产负有终身责任。
他们需要制定和推动公司安全方针和目标,并确保公司全体员工能够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安全生产管理层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层级包括安全生产部门的负责人,他们具有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经验。
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和流程,并监督和指导员工履行相关安全职责。
3. 生产岗位责任:生产岗位责任是指每一位生产作业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应尽的安全职责。
他们需要参与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 安全巡检责任:安全巡检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各个生产区域的安全情况,发现和纠正潜在的安全隐患。
他们需要及时向安全管理层级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5. 安全督导责任:安全督导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他们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进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以上是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般情况,具体的责任分工可以根据炼铁厂的规模、安全管理体系和法规要求进行具体调整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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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炼铁厂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制度。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 领导责任:炼铁厂领导班子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和部署。
2. 安全生产责任:炼铁厂领导班子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炼铁厂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责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3. 安全生产责任书:炼铁厂领导班子要与各级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规定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
4. 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炼铁厂各级管理人员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遵守操作规程,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5.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炼铁厂领导班子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实行严肃问责制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任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炼铁厂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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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总局令第91号)

酒钢安全
2018-01-17 17:5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1号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 王玉普
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 转。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证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条 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结果应当在本企业醒 目位置进行公布。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应 当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并为其建立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检修等重点工程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承包单位的安全管 理,不得将有关工程、项目、场所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企业和承包 单位的承包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和安全警示标志。
进入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应当携带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配备空气呼吸器,并由企 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煤气柜区域应当设有隔离围栏,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由企业安排专门人员值守。煤气柜区 域严禁烟火。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金属冶金安全生产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金属冶金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金属冶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金属冶金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钢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稀有金属等。
第三条金属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金属冶金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六)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二)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和发布;(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五)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六)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金属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六)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全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精神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全省有冶炼能力的冶金企业逐一进行统计、检查,全面掌握冶金企业的基本情况,促使企业以预防气体中毒、窒息和爆炸事故为重点,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壮大技术骨干队伍,提高员工素质,增强遵章守规和隐患自查自治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完善“三项制度”,改善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事故总量,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1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一)设备设施。
一是煤气生产、输送、净化、贮存、使用各环节的主要设施设备,如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发生炉、二文三塔、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电除尘器、热风炉、风机、煤气柜、工业炉窑等;二是煤气管网及附属设施设备,如阀门、法兰、放散管、放散塔、水封、排水器、仪表等。
三是煤气管网在线检测设备,如煤气低压报警与联锁切断装置、氧含量在线检测装置等。
四是煤气事故救护设备,如空气呼吸器、充气泵、苏生器、救护车辆等。
五是高炉转炉周围相关的设施设备,如高炉渣沟、铁沟,转炉氧枪、烟罩和主控室防喷溅设施等。
六是高温液态金属装运设施设备,如吊装设备、吊具,钢水包、铁水包耳轴,钢水包、铁水包砌包、烤包设备,钢水包、铁水包运输车辆等。
其他各生产环节也要明确相应的工作重点,同步实施。
通过整治确保重点设施设备符合规程、标准要求,处于完好状态。
(二)安全措施。
重点部位的安全设施设备应按下列要求增加配置---高炉、转炉、工业炉窑平台必须安装4 块以上固定式声光报警仪,分布在作业区四角;高炉、转炉值班室、歇息室、风机房、加压机站以及煤气区域内的其他值班室必须安装2 块以上固定式报警仪,分设在挨近先后两门旁等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水器旁必须安装固定式声光报警仪;所有固定式报警仪必须2联网、将报警信号和CO 浓度数据传输到调度室或者监控室;高炉2每班作业人员至少50%人员配有便携式报警仪;空气呼吸器每座高炉、转炉平均不少于2 台。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生产作业活动和钢铁企业内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冶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冶金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第二章安全保障第五条冶金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焦化、氧气及相关气体制备、煤气生产(不包括回收)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七条冶金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3‰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冶金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三)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四)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五)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六)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第九条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冶金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以及与冶金行业相关的其他领域。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1)公司经理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财务部为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与管理部门,对因安全费用投入不足引发的后果负责。
(2)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由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取的费用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费用两部分组成。
(3)年初根据安全措施计划及年度产量计划,预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是否符合需求。
如提取金额不能满足需求,要制定费用的补充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1)按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要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企业补充部分由安全经理审批使用。
(2)安全投入的绩效评价:每年底要通过员工的意识变化;现场、设备安全性的提高;员工与相关方对安全管理的满意度;事件、事故发生的频率等渠道评价安全投入的绩效,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控制,各部门及基层编制本部门目标及实施计划。
(2)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3)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各科室和基层单位,并编制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半年进行一次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众人,作为安全奖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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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该部门安全生产员全面负责,各部门必须把安全管理放在各项生产经营管理的首位。
3、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对外劳务队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实行“谁发包,谁管理”的原则。
4、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
每位职工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负责安全生产,禁止各种违章现象。
一、公司领导(法人)1、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动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领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领导,在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切实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3、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和职工危害的整改措施,不断改进职工劳动条件。
4、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会议,总结研究部署生产工作,做出相应的决策,并督促组织实施。
5、主持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生产主管1、协助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对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和监督各部门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之间的关系。
4、组织领导安全评价工作,审批生产系统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贯彻执行。
5、经常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组织实施。
6、如生产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工作,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对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三、经营主管1、对经营物资工作的安全负主管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和督促所属部门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审批经营物资系统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执行,对所购销的所有物资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4、经营物资系统如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对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四、设备、基建主管1、对主管设备、基建系统的安全负主管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和督促所属部门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召开设备、基建系统的安全会议,及进一步研究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审批设备、基建系统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执行。
4、在领导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大修工程中,负责组织落实职业安全劳动卫生“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劳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5、对保持全公司设备、生产建筑物完好和劳动卫生设施的正常完好负责。
6、设备、基建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对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7、对因设备缺陷等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8、对其他系统发生重大人身及险肇事故,涉及到设备原因时,应参加调查和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提出或拟定防止重复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行政主管1、组织制定修改综合考评指标和其他有关制度或标准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内容,并贯彻执行和督促所属部门执行国家或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有关部门搞好标准化作业,现场管理等现代化管理。
3、督促各部门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4、按国务院精神,负责设置公司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管理网络。
5、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责任,若因部门职责不清而导致工作事故,应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6、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7、负责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8、负责公司区域道路交通,环境整洁等管理工作。
六、分厂负责人1、贯彻实施部门第一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负责人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持贯彻执行督促下级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工卫生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切实实将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3、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之间的关系。
4、负责监督制定、修改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安全科审阅,报法人审批后贯彻执行。
5、各分厂设专职(兼职)安全员,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安全员要佩戴袖章,并做好安全情况记录。
七、安全监察1、安全监察的任务是对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进行监督,并对其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教育处罚。
2、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监督,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监督条例的精神,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3、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及公司颁布的各种安全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八、安全责任细则第一条厂长职责1、对本厂安全生产负全面和第一位责任。
2、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厂安委会会议。
3、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及工业卫生大检查,及时安排落实整改措施。
暂时不能解决的项目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采取监控措施。
4、组织拟定厂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员工年度安全培训,教肓计划,并督促实施。
5、每月不定期组织“反三违”检查,严肃处“三违”人员。
6、按时组织编制本厂年度安措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7、定期组织对员工的安全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8、组织人员拟定施工及检修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实。
重要项目应亲自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
9、严格执行公司防护用品及保健津贴发放标准。
10、发生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急救,保护好现场,并按规定上报。
参加重伤事故调查分析会,落实防范措施。
11、每月不少于一次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2、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及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二条生产副厂长职责1、在厂长领导下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2、协助厂长做好第四条规定的工作。
3、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4、检查、指导分管科室及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5、主持轻伤及重大险肇事故分析会,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落实防范措施。
6、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第三条设备副厂长职责1、协助厂长做好本厂安全工作。
2、对本厂建构筑物良好及设备的安全运行及职业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责,对因建构筑物质及设备原因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按国家有关规定健全劳动保护设施。
改善作业条件。
3、协助厂长做好第四条第八款工作。
4、负责审批检修安全报告书。
5、按权限主持设备事故分析会,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6、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7、检查,指导分管科室及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其他副厂长职责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五条车间主任职责1、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每周组织一次职业安全卫生大检查,按“三定四不准”原则及时处理隐患。
一时解决不了的应采取监控措施。
3、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认真听取员工的意见。
4、每周查阅一次全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并签字。
5、按车间员工教肓,培训计划,认真教肓,培训员工,提高车间员工的安全素质。
6、每周不定期组织“三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肓。
7、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车间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8、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组织急救,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及时上报领导。
参加事故分析会,落实防范措施。
9、根据单位领导安排,组织员工参加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
10、在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11、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若有变动,应报厂安全科备案。
第六条车间副主任职责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本车间的安全工作。
2、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定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征求车间主任意见。
并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3、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4、每周不定期参加“反三违”检查,严肃执行“反违章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5、在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七条工段长、班(组)长职责1、对本工段、班组的员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上级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每天对本工段,班组范围内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上报外,还应采取监控措施。
4、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制止及处理违章行车,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5、认真按“六有”(时间有保证,内容有安排人员有考勤,学习有记录,领导有检查,整改有意见)要求,组织好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6、有权拒绝上级冒险,违章指挥。
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情况。
8、按定置管理图要求搞好文明生产。
9、在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一章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一条行政办公室职责1、在进行调研工作中,应把安全工作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2、起草有关文件及厂领导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3、督促协调各科室,车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生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4、及时做好各种安全文件、材料、表格、通知、台帐等的打印和传递工作。
5、办公室主任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6、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7、对行政福利、后勤食堂等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8、负责技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在技改工程与生产同步进行时,必须组织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签定安全协定,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9、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10、在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十二条生产科职责1、执行安全与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3、及时掌握本厂安全生产动态。
并通报有关部门。
生产调度会上应首先汇报安全情况,在安排生产时必须考虑到安全情况。
4、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
5、负责本厂汽车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按“三不放过”原则主持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7、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