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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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商行和央行)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商行和央行)

2、归还中央银行借款的核算
• 商行 •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借款利息支出户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人行 • 借:××银行存款——××行户 • 贷:××银行贷款——××行户 •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七、再贴现的核算
• • • (一)办理再贴现的有关规定 1、再贴现对象为在中央银行开立账户的商业银行。 2、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必须在提供已经本行贴现的商业汇票同 时,提交增值税发票和必要的运输单据,以确保商业汇票的签发是在真实商 品交易基础之上,防止企业或商业银行利用贴现或再贴现套取银行的信贷资 金。 3、再贴现的金额,按贴现汇票的票面金额扣除再贴现利息计算,再贴现的期 限,从再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 4再贴现利率一般略低于再贷款利率,也可以根据中央银行银根松紧状况,实 行浮动利率。 5、商业汇票再贴现时,应作成转让背书。再贴现到期时,中央银行应向付款 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再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
3、再贴现到期收不回的处理手 续
• • • • • • 人行 借: ××银行存款-申请再贴现开户行 贷:再贴现资产—本金 同时 借:再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贴现利息收入
• 申请再贴现商行 • 借:贴现资产—本金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同时,向贴现人收取贴现款,其会计分录为: • 借: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 贷:贴现——××汇票户
• 2、调整财政性存款的处理 • 调增时:商行和央行的处理与首次缴存一 样 • 调减时:商行和央行的处理与首次缴存相 反
(六)缴存一般存款的处理
• 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总行统一 存入人民银行总行。 • 系统内各行处缴存一般存款,由上级行向 所属行办理调整手续,双方转账。

第六章业务资金往来

第六章业务资金往来

举例:
跨系统转汇和同业拆借的核算 转汇。 资料2: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拆借资金到期,将拆入的资金1000000元及利息 20000元一并签发中国民银行转帐支票,归还农业银行 上海市分行。
2、向同城的建设银行拆借资金500000元,以解决季 节性资金需要,通过人民银行办理拆借。 要求:(1)根据资料1,编制各银行行处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贷款---**行贷款户 贷:**银行存款
第一节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B:商业银行的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借款户
(2)再贷款到期收回的核算 A:中央银行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银行贷款---**行贷款户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金融机构利息收入户 B:商业银行的处理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借款户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金融机构利息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六章 业务资金往来
• 本章主要介绍银行间往来资金业务的核算与处理,包 括: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银行同业往来、系统 内往来、内部往来等业务。
• 要求主要熟悉这些业务往来过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掌握基本核算账务 处理。
第一节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第二节 同业往来核算 第三节 联行往来业务
第一节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由于参加票据交换的行处既是提入行也是提出行, 所以各行在每次交换中当场加计应收和应付款项并轧 算出票据交换的应收或者应付差额,并转交中央银行 办理转帐,清算差额。
2、帐务处理 (1)提出行的处理。 提出行在每次票据交换前,将应提出的代收、代付票 据,按提入行清分,分别填制一式两份的应收、应付清单, 一份留存,一份连同提出票据提交对方行,提出行对提出 的代收票据,即付款单位的结算凭证和有关划转凭证办理 转帐,其会计分录: 借:**存款――付款单位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对于提出的代付票据,即收款单位在本行,付款单位在 他行的票据,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存款――收款人单位户

银行间往来业务的核算

银行间往来业务的核算

在那个时代,中国恐怕没有一个银行确切知 道全行有多少员工、多少负债、多少资产, 它们甚至不清楚本行到底有多少坏账。例如 90年代的中国银行,各电子处理中心之间缺 乏相应联络而形成孤立的“信息岛”,银行 系统内部的汇划和结算不能同步完成。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余振东、许超凡等人钻了中国银行 各分支机构的电脑系统没有统一联网的空子,他们利用中国 银行联行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伪造联行报单,盗用联行资金, 假借企业名义直接转款等手段,占用、侵吞巨额联行资金。
接收行:接收收报中心或清算行发来的支付指令, 并进行账务处理的银行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
接收人:支付业务的最后接收单位或个人。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业务的核算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业务包括往账业务和来账业务。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业务流程见图6-1。
一.大额支付业务往账的核算
业务经办受理发起人提交的原始凭证, 按照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完成原始凭证 的审核,选择“大额实时”邮路,完 成结算业务记账处理。
种子,自然有微风吹拂,雨露滋
养。恰如其分地表达观点,往往
事半功倍。
二.借记业务
普通借记业务为收款人发起的借记付款人账户的业 务。定期借记业务为当事各方按照事先签订的协议, 定期发生的批量扣款业务,如收款单位委托其开户 银行收取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实时借记业务 是收款人发起的实时借记付款人账户的业务。
2. 对于本行接收的支付业务包的轧差处理 3. 本行接收的支付业务包处理基本同上。
三.已轧差的净额原则上纳入当日清算
如果该清算场次本行为借方轧差净额,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小额批量 ○ 贷:清算资金往来—小额批量资金清算
如果该清算场次本行为贷方轧差净额,
○ 借:清算资金往来—小额批量资金清算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小额批量

第六章 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学》PPT课件

第六章  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学》PPT课件

■ 世界银行集团
(1)简介 世界银行又称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是1945
年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时成立的联合国专属金融机 构,于1946年6月正式营业,总部设在华盛顿。 (2)组成机构
a.世界银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b.国际金融公司 c.国际开发协会 d.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e.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1)新型金融机构体系初步形成阶段(1948—1953年)
(2)“大一统”金融机构体系确立阶段(1953—1978 年) (3)改革和突破“大一统”金融机构体系的初期 (1979年—1983年9月) (4)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初具规模的阶段(1983年
9月—1993年) (5)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金融机构体系的时期
6.2.4中国香港的金融机构体系
(1)金融监管机构 (2)发钞机构 (3)银行机构 (4)保险机构 (5)证券机构
6.2.5中国澳门的金融机构体系
(1)金融监管机构 (2)发钞机构 (3)银行机构 (4)保险机构 (5)其他金融机构
6.2.6中国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体系
(1)货币金融管理机构 (2)货币机构 (3)其他金融机构 (4)金融市场机构
务,借此加强各国经济与金融的往来
■ 局限性
(1)些机构的领导权被主要的发达国家控制,发展 中国家的呼声和建议往往得不到重视
(2)向受援国提供贷款往往附加限制性的条件,而 这些要求大多是对一国经济体系甚至政治体系 的不恰当干预,不对症的干预方案常常会削弱 或抵消优惠贷款所能带来的积极作用。
§6.2 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6.2.1旧中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变迁
国民党统治时期,国民党政府和四大家族运用手 中的权力建立了以“四行二局一库”为核心的官僚资 本金融机构体系,“四行”指中央银行、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二局”指中央信托局和 邮政储金汇业局,“一库”指中央合作金库。

同城票据交换的核算_金融企业会计(第2版)_[共3页]

同城票据交换的核算_金融企业会计(第2版)_[共3页]

165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第六章二、同城票据交换的核算同城票据交换是同一交换区域各商业银行相互代收、代付的票据,定时、定点集中相互交换并清算资金存欠的方法。

在同一交换区域结算业务中,与结算业务有关的收付款单位大多不在同一行处开户,它们之间的结算如果每笔票据业务都采用逐笔送交对方行转账或逐笔清偿存欠款的做法,不仅增加核算工作量,而且手续过繁,影响及时入账,不利于社会资金周转。

因而,同城各行处间的资金账务往来都采取集中票据交换的办法,即定时、定点,集中交换代收、代付的票据,然后轧计差额,清算存欠。

集中交换票据的场所称为票据交换所,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票据交换场所由中央银行主办。

参加票据交换的各商业银行须经中央银行批准并颁发交换行号,方可按规定时间参加交换。

(一)同城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参加票据交换的商业银行均应在中央银行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由中央银行负责对各商业银行的资金存欠进行清算。

票据交换分为提出行和提入行两个系统。

向他行提出票据的是提出行,提回票据的是提入行。

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一般既是提出行又是提入行。

各行提出交换的票据可分为以下两类。

(1)由本行开户单位提交,委托本行向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各种结算凭证,如由签发人提交的支票,代发工资、划转税款凭证等,称为代收票据或贷方凭证。

(2)由本行开户单位提交的应由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各种结算凭证,如收款人解入的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的兑付等,称为代付票据或借方凭证。

提出行提出代收票据(贷方凭证)表示为本行应付款项,提出代付票据(借方凭证)则表示为本行应收款项;提入代收票据(贷方凭证)表示为本行应收款项,提入代付票据(借方凭证)则表示为本行应付款项。

各行在每次交换中当场加计应收和应付款项,最后由票据交换所汇总轧平各行处的应收、应付差额,由中央银行办理转账,清算差额。

1.提出行的处理提出行将提出的票据,按代收票据、代付票据清分,分别登记“代收票据交换登记簿”和“代付票据交换登记簿”,并结出金额合计数。

系统内资金调拨与利息的核算_金融企业会计(第2版)_[共3页]

系统内资金调拨与利息的核算_金融企业会计(第2版)_[共3页]

151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第六章贷:待清算辖内往来—××行 800 000 借:待清算辖内往来—××行 800 000贷:辖内款项存放—××行 800 000(5)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收到上海分行传来的汇划报文,确认无误后系统自动记账。

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上存辖内款项—上海分行 800 000贷:待清算辖内往来—××行 800000 借:待清算辖内往来—××行 800 000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风通汽车公司 800 000 四、系统内资金调拨与利息的核算系统内资金调拨是商业银行系统内上、下级行之间因日常结算、资金清算和经营管理需要而存放、缴存和借入、借出各种款项的业务,是商业银行系统内资金往来业务内容之一。

(一)系统内备付金存款的核算1.备付金存款账户的开立与资金存入的处理清算行和省区分行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时,可通过其在人民银行的备付金存款账户,以实汇资金的方式将款项存入总行清算中心。

上存时,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上存系统内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总行清算中心收到各清算行和省区分行上存的备付金后,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贷:系统内款项存放—××行备付金各清算行或省区分行在总行清算中心的备付金存款不足时,通过人民银行汇款补足的处理同上。

2.通过人民银行调回备付金的处理总行清算中心通过其在人民银行的备付金存款账户,以实汇资金的方式将款项调出时,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系统内款项存放—××行备付金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清算行和省区分行接到总行清算中心发来的信息后,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贷:上存系统内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二级分行通过人民银行向管辖的省区分行上存、调回调拨资金,各支行通过人民银行向管辖的清算行上存、调回备付金,可比照上述进行处理。

银行间往来业务的核算NEW

银行间往来业务的核算NEW
② 收到发报行寄来的贷方保单,发报行代收 a. 借:联行往来—来户 b.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③ 有缺陷的报单和错误报单 2. 有缺陷的报单,是指虽有缺陷,但能保证其正确性,因而可以转账的报单。
3. 错误报单,不能转账。
第六章 银行间往来业务的核算
1. 联行汇差的核算
1. 定义 ① 联行汇差,是指本系统各行处委托和代理联行收付款相互 结抵后的差额,表示联行间所发生的相互存欠资金关系。
三、我国六大联行系统
人行、工行算体系
联行往来核算体系是指整套联行账务组织,包括科目的设置、 信息传递凭据、对账监督、汇差结算以及年终结平账项等。
第六章 银行间往来业务的核算
各大联行系统操作程序有所不同,但核算体系基本 趋同,关键要点大致分为“往来、核对、轧差、结 平”四大步骤,基本做法如下: (一)划分往账与来账两个系统
○ 联行往来是指同一银行系统内由于办理结算、资金调拨等业务 引起的相互存入、暂欠款项的资金账务往来。
3. 管理体制
○ 采用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管理制 ①全国联行往来:各省、市、自治区各行之间 ②分行辖内往来:同一省、市、自治区内各行处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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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银行间往来业务的核算
支行辖内往来:县、市支行范围内各行处之间
第 六 章
第 银
行 间
一 往

章 业
务 的 核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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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课件】金融会计(最新)

【教学课件】金融会计(最新)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存放联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同业外汇款项 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系统内上存款项(下级使用) 贷款损失准备
出口押汇
拆放同业
法定存款准备金
拨出营运资金

. 活期存款 负 定期存款 债 信用卡存款 外汇活期存款
会计科目 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 汇出汇款 应解汇款 联行存放款项 同业存放款项 系统内款项存放 同业拆入
二、记账方法
定义: ——指在账簿中登记经济业务所使用的方法。 1.金融企业记账方法的种类: 表外科目: 单式记账法——“收入/付出记账法” 表内科目: 复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
2.举例:(1)工商银行某营业部发生下列业务: ① 收到大华公司存入现金60 000元,随时支取, 借 60 000 贷:吸收存款—活期—大华公司户( + ) 60 000 ② 从中央银行提取现金450 000元, 借:库存现金(+) 450 000 : 库 存 现 金 ( + )
三、金融企业会计特点




1.核算内容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业务范围决定 2.核算方法具有很大独特性——对象特性决定 3.业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具有统一性——遵循会计一般 原则(基本前提、会计基础、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计 量属性) 4.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央行货币政策、经济调控工 具 5.监督与服务的双重性——信贷、转账结算、现金出 纳、外汇收支,同时冻结存款、反洗钱。 6.具有严密的控制机制——复核、双人临柜 7.会计数据提供的及时性——按天提供日计表
权责发生制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利润=收入-费用
三张会计报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四大会计假设: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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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同业存放款项──甲地农行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2. 转汇行(甲地农行),转汇行收到汇出行划 转的划收、收付凭证及“转汇清单”,通过本 系统联行将款项转往异地汇入行。 借:存放同业款项──甲地工行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联行往账──乙地农行
(联行存放款项)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第四章 金融机构往来业 务
第六章金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构往来业务
第一节 金融企业往来概述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一、概念
金融企业往来,是指各商业银行之间,由 于资金划拨、款项汇划及货币结算,而相互代 收、代付款项等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 二、金融企业往来核算的内容: 1. 同业往来——“同业(联行)往来”核算 2. 同业拆借──通过“存放中央银行存款”核算 不得相互直接拆借资金 3. 与中央银行的往来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第二节 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概述 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亦称同业往来:
主要及由于商业银行之间,由于办理货币结 算代收代付款项及以相互融通资金所发生的 资金账务往来。 主要业务:一是由于各企事业单位在不 同的商业银行开户,它们之间相互货币结算 是构成商业银行往来的主要内容;二是各商 业银行之间的短期拆借亦是一项内容。
账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甲地工行 (汇出行)
│联
│行
│往
│来
同业
乙地工行 ─── 乙地农行
(代转行)
│联
│行
│往
│来
丙地农行
(转汇行) (汇入行)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1. 汇出行 (甲地工行)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2. 代转行 (乙地工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同业存放款项(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为资 金拆入;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借出资金, 称为资金拆出。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㈡ 规定:
1.参加拆借市场从事资金拆借,必须是金融 机构,非金融机构不得进入市场拆借资金。
2.拆借的资金应一律通过双方在中央银行的 存款账户中进行核算,不能用现金直接进行 拆借。拆借双方可在同城专业行之间,也可 在异地专业行之间,都必须通过人行进行。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三)汇出、汇入行均为单设机构地区
汇出、汇入行所在地均为单设机构,则款项
结算需通过中间有双设机构地区进行转划,
其转汇采用“先直后横再直”即汇出行先通过
本系统联行将款项划转中间双设机构地区转
汇行,由其通过同业往来或同城票据交换划
转汇入行在本地(中间地区)系统内联行机构,
再通过系统内联行机构转划汇入行入收款入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甲地工商行 (付款方)
汇出行
│联
│行 先直
│往
│来
后横
乙地工行 ─── 乙地农行(收款方)
转汇行 同业
汇入行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1.汇出行(甲地工行)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同业存放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汇入行 借: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② 同业拆入 A.核算内容:用来核算银行间其他银行
借入的短期或临时性资金 B.性 质:负债类 C.结 构: D.明 细:按拆入单位设明细科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③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A.核算内容:用来核算银行与金融企业
往来而发生的往来利息支出 B.性 质:损益类 C.结 构: D.明 细 账:按往来单位设置
3. 转汇行 (乙地农行) 借:存放同业款项(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清算资金往来 4. 汇入行 (丙地农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第:六章活金融期机构存往来款业务──收款人户
四、同业拆借的核算
㈠ 概念:同业拆借是指各商业银行,因跨 系统汇划款项,产生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余额 不足,而引起相互资金融通,进行拆借资金。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同业存放款项”
甲地工商银行───────→甲地农行(转汇行)
(付款)汇出行 “存放同业款项”
联│存
行│放
存│联(或联行往账)
放│行
款│款
项│项
乙地农行(收款人)
汇入行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1. 汇出行(甲地工商行)
根据客户提交的汇款凭证,分别不 同系统的汇入行,•逐笔填制“转汇清单” 通过同业往来,或同城票据交换。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主要做法:
同一地区商业银行之间往来通过票据交换 来办理;
异地商业银行往来通过相互转汇办理; 同业拆借通过中央银行存款账户办理。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二、同城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可采用同城票据交换的办法,由中国人 民银行负责清算,集中监督定时、定点 集中交换,进行清算、划转差额。
3.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平衡能力,控制拆 借总量,不得一方面拆出资金,另一方面向 人行申请贷款。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㈢ 账务处理
1.设置科目: ① 拆放同业 A.核算内容:用来核算银行拆借给其他银
行的短期资金 B.性 质: 资产类 C.结 构: D.明 细:按拆借单位设明细科目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3. 汇入行(乙地农行) 汇入行收到本系统划来联行报单及结算
保证后,为收款单位入账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二)汇出行为单设机构,汇入行为双设机构
汇出行所在地银行金融机构设置不全,为银 行单设机构地区即未设立系统外银行机构, 其转汇采用“先直后横”即汇出行将款项先通 过本系统联行划转汇入异地联行机构,再由 其通过同业存放款项(或存放同业款项)或同 城票据交换划转汇入行入收款人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三、异地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由于异地结算等业务所产生的各商业银行之 间的往来,即发生的跨系统汇划款项,在规 定范围内(10万元以下),可以通过相互转汇 的方法办理,并视商业银行机构设置情况, 采取相应的转汇方法。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一)汇出行为双设机构地区
同一地区(汇出地)金融机构设置较全,有 与汇入行同一系统的专业银行,其转汇采 取“先横后直”的方法,即汇出行通过“存放 同业款项”、 “同业存放款项”或“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将汇款划转同城跨系统的汇入 行,然后再由其通过本系统联行将款项划 至汇入行收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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