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学理论
燃烧学 复习重点

第三章 着火和灭火理论一、谢苗诺夫自燃理论 1. 基本思想:某一反应体系在初始条件下,进行缓慢的氧化还原反应,反应产生的热量,同时向环境散热,当产生的热量大于散热时,体系的温度升高,化学反应速度加快,产生更多的热量,反应体系的温度进一步升高,直至着火燃烧。
2.着火的临界条件:放、散热曲线相切于C 点。
3.∆T=ER 20B T T T ≈-① 改变散热条件 ②增加放热二、区别弗兰克-卡门涅茨基热自燃理论与谢苗诺夫热自燃理论的异同点1.谢苗诺夫热自燃理论适用范围:适用于气体混合物,可以认为体系内部温度均一;对于比渥数 Bi 较小的堆积固体物质,也可认为物体内部温度大致相等; 不适用于比渥数Bi 大的固体.2。
弗兰克-卡门涅茨基热自燃理论:适用于比渥数Bi 大的固体(物质内部温度分布的不均匀性 ); 以体系最终是否能得到稳态温度分布作为自燃着火的判断准则 ;Tq αT自燃临界准则参数 δcr 取决于体系的几何形状。
三、链锁自然理论 1。
反应速率与时间的关系 2.运用链锁自燃理论解释着火半岛现象 在第一、二极限之间的爆炸区内有一点P(1)保持系统温度不变而降低压力,P 点则向下垂直移动自由基器壁消毁速度加快,当压力下降到某一数值后,f < g, φ < 0 -—-------———-—--—--——-第一极限(2)保持系统温度不变而升高压力,P 点则向上垂直移动自由基气相消毁速度加快,当压力身高到某一数值后,f 〈 g , φ 〈 0 —-——-——-——————-—-—-———第二极限(3)压力再增高,又会发生新的链锁反应导致自由基增长速度增大,于是又能发生爆炸。
---3.基于f (链传递过程中链分支引起的自由基增长速率)和g (链终止过程中自由基的消毁w0w123M HO M O H +→++⋅22⋅⋅+→+OH O H H HO 222速率 )分析链锁自燃着火条件a.在低温时, f 较小(受温度影响较大),相比而言,g 显得较大,故:这表明,在 的情况下,自由基数目不能积累,反应速率不会自动加速,反应速率随着时间的增加只能趋势某一微小的定值,因此,f<g系统不会着火。
燃烧学理论

一、燃烧素学物质燃烧现象是古代和近代化学的重要研究对象。
古代哲学家把火看作是宇宙的“本原”;炼金家和医药化学家则视火为构成万物的“要素”;化学一度被称为“火术”。
当时已知的化学反应大都周燃烧现象有关。
特别是到了十七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金属冶炼、燃烧及其它高温反应都迫切需要对燃烧现象作出理论上的解释,所以建立燃烧理论已成为整个化学发展的中心课题。
在这种形势下,首先出现了错误的燃素学说,并统治化学达百年之久。
随后由于气体化学的成就而被推翻,建立了科学的氧化学说,使化学第一次有了关于化学反应的理论。
至此化学不仅在元素概念和物质组成上,而且在化学反应上确立了科学体系,奠定了近代化学的最后基石。
(一)燃素学说的统治处于十七世纪中叶的化学,虽然波义耳已从理论上阐明了元素的概念,然而在实际上,人们还难以辨别究竟什么是元素;医药化学家的“三要素”说仍在起着作用,并为燃素学说的产生提供了思想基础。
1669年曾经随同波义耳研究过燃烧现象的德国化学家贝歇尔(J.J.Becher,1635—1682)提出了燃素学说的基本思想。
他在《土质物理学》一书中提到,气、水、土虽然都是元素,作用并不相同:气不能参加化学反应,水仅仅表现为一种确定的性质,而土才是造成化合物千差万别的根源。
他认为土有三类:油状土、流质土、石状土,分别相当于硫、汞、盐“三要素”。
他还认为一切可燃物均含有“硫”的“油状土”,并在燃烧过程中放出。
他依此来解释燃烧现象。
1703年,贝歇尔的学生(Scheele)斯塔尔对他的老师的思想加以补充和发展,提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燃烧理论,称之为燃素学说。
他认为,“油状土”并非是“硫要素”所代表的可燃性,而是一种实在的物质元素,即“油质元素”或“硫质元素”,他把这种元素命名为“燃素”。
据此他提出:一切可燃物均含有燃素,可燃物是由燃素和灰渣构成的化合物,燃烧时分解,放出燃素,留下灰渣。
燃素和灰渣结合又可复原为可燃物。
火焰燃烧学的理论及实验研究

火焰燃烧学的理论及实验研究火焰燃烧学是研究燃烧现象和相关物理化学机理的学科,它对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至关重要。
在很多领域中,如能源开发、化学加工、火灾防控等,都需要对火焰燃烧学有深入的了解。
因此,火焰燃烧学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火焰燃烧学的基本理论火焰燃烧学最基本的理论是燃烧三要素:燃料、氧气和点火源。
只有这三要素同时齐备,才能实现可燃物质的燃烧。
除此之外,温度和压力也对燃烧过程有重要作用。
例如,燃料的温度越高,点火源越强,燃烧过程就越容易发生;而在高压环境中,燃烧速度也会显著提高。
另一个基本理论是火焰传播机制。
火焰是一种复杂的化学反应,它是由一系列连续的化学反应组成的。
当火焰开始燃烧时,它会向周围传播,同时产生大量的热和光。
火焰传播速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燃料种类、浓度、形态、氧气浓度等。
同时,氧气是火焰传播的关键因素,因为它是维持燃烧反应的必要物质。
火焰燃烧学还研究了反应动力学和反应过程的热力学特性。
反应动力学研究焰前化学反应的速率和机理,不仅可以预测火焰传播速度和火焰形态,还可以为实际应用提供指导。
反应过程的热力学特性包括反应热、生成物温度、比容、比热等,这些参数对于火焰燃烧的能量转换和溢出有重要影响。
二、火焰燃烧学的实验研究在火焰燃烧学的实验研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适合的实验模型和测试方法。
为此,每个实验应该有明确的目的和设计方案,并且能够记录和分析数据。
根据实验的不同目的和方法,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基础实验:探究火焰的基本特性,如火焰传播速度、热释放速率、燃料浓度、形态和燃料组成对燃烧性能的影响等。
该实验经常采用闭式压力容器,通过变化燃烧条件来模拟火灾现场,同时记录关键参数变化。
2. 热解实验:研究物质在不同温度和热流密度下的分解特性和气相产物的形成机制。
这种实验通常通过热解装置进行,利用不同的升温和降温速率模拟物质在火焰中的分解过程。
3. 火场实验:研究火灾场景中的火焰燃烧现象,如烟气产生、热量释放等。
燃烧理论基础ppt课件

微波燃烧是一种新型的热工技术,利用微波电磁场与燃料 的相互作用产生热量,实现燃料的快速、高效燃烧。微波 燃烧具有低污染、高效率和节能等优点。
06
未来展望
清洁能源的发展
清洁能源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清洁能源的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未来,化石燃料的使用将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 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
02
燃烧化学
燃烧反应方程
燃烧反应方程是表示燃烧过程中物质 变化和能量转换的数学表达式。它由 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及其相应的 反应系数组成,遵循质量守恒和能量 守恒定律。
燃烧反应方程可以用来表示燃料与氧 气或其他氧化剂反应生成二氧化碳、 水蒸气等产物的过程,如C + O2 → CO2 + H2O。
热工仪表
热工仪表用于监测和控制燃烧系统的运行状态,包括温度计、压力计、流量计、氧分析仪 等。这些仪表能够实时监测燃烧过程中的各种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和含氧量等。
燃烧控制技术
01
空燃比控制
空燃比是燃料和空气的混合比例,合适的空燃比是保证燃烧效率和经济
性的关键。通过控制燃料和空气的流量,可以调节空燃比,使燃烧过程
燃烧温度
01
燃烧温度是指燃烧过程中火焰或 反应区的温度,它与燃料的种类 、空气的供给、燃烧方式等因素 有关。
02
燃烧温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燃烧 产物的组成和燃烧效率,过高或 过低的温度都不利于燃烧过程的 进行。
燃烧产物
燃烧产物是指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 的气体、烟尘和灰渣等物质,它们由 燃料中的可燃元素转化而来。
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资源节约
可持续发展强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浪费,实现经济、 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燃烧基本理论

内容:燃烧基本理论一、燃烧的本质和条件(一)燃烧的本质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
燃烧同时具备三个特征,即化学反应、放热和发光,具备一个或两个特征不能称为燃烧。
(二)燃烧的条件1.必要条件:任何物质发生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着火源。
2.充分条件:一定的可燃物浓度,一定的氧气含量,一定的着火能量,三者相互作用。
二、燃烧类型燃烧类型主要有闪燃、自燃、着火、爆炸。
(一)闪燃在一定温度下,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叫作闪燃。
(二)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明火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行燃烧现象称为自燃。
自燃包括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
1、受热自燃。
可燃物质在空气中,连续均匀地加热到一定温度,在没有外部火源的作用下,发生自行燃烧的现象叫作受热自燃。
2、本身自燃。
可燃物质在空气中,自然发热经一定时间的积蓄使物质达到自燃点而燃烧的现象,叫作本身自燃。
(三)着火可燃物质与空气(氧化剂)共存,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即发生燃烧,当火源移去后,仍能继续燃烧,直到可燃物燃尽为止,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作着火。
(四)爆炸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叫爆炸。
爆炸浓度极限: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发生爆炸的浓度。
遇火源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叫作爆炸浓度下限(也称为爆炸下限);遇火源能发生爆炸的最高浓度叫作爆炸浓度上限(也称为爆炸上限)。
在火场上,常见的爆炸主要有以下三种:1. 气体爆炸: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遇到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发生爆炸的现象。
气体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气体本身具有可燃性;气体必须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的浓度;有点火源的存在。
2、粉尘爆炸: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粉尘遇到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发生爆炸的现象。
粉尘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粉尘本身具有可燃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点火能量。
第二节 燃烧学说和理论

第二节燃烧学说和理论人类用火己有几十万年,但对燃烧的原理至今没有明确结论,目前,燃烧的理论较多,如《燃素学说》、《燃烧氧化学说》、《燃烧分子碰撞理论》、《活化能理论》、《过氧化物理论》、《着火热理论》、《链锁反应理论》等等。
但是,对燃烧的实质性理论至今还没有能圆满的解释。
一、活化能理论---物质分子间发生化学反应,首先是促使分子的相互碰撞,以破坏分子内存在的旧的关系,而形成新的关系,这一条件就是使普通分子变为活化分子所必需的最低能量即活化能,它可以使分子活化并参加反应。
如氢气和氧气反应时活化能为25.1千焦/摩尔,在27度时只有十万分之一的碰撞机率,只有高出平均能量的一定数值的分子,才能进入反应,使化学反应得以进行。
它随温度的变化而机率发生变化。
当用明火去接近氢和氧的分子时,会促使更多的分子活化,使更多的氢和氧起反应,反应所产生的热量又继续活化其它分子,互为影响就发展为燃烧或爆炸。
二、过氧化物理论---气体分子在各种能量(热能、辐射能、电能、光能、化学反应能等)作用下被活化而燃烧,在燃烧过程中,氧分子首先在热能作用下被活化,被活化的氧分子形成过氧化键-0-0-,这种基键加在被氧化的分子上而成为过氧化物。
过氧化物是强氧化剂,不仅能形成过氧化物的物质,而且也能氧化其它较难氧化的物质。
所以,过氧化物是可燃物质被氧化的最初产物,是不稳定的化合物,能在受热、撞击、摩擦等情况下分解,甚至引起燃烧或爆炸。
三、着火热理论-----着火热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受热、自热的发生是由于在感应期内化学反应的结果,使热量不断积累而造成反应速率的自动加速。
这一理论可以解释大多数碳氢化合物与空气的作用都适合这一结论。
以上这些燃烧理论能解释很多燃烧现象,但仍有一些燃烧现象很难用以上理论来解释,如,我们都讲,氧是助燃物,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有很多物质的燃烧,并没有助燃物氧气的存在,如:高温下的镁条可以在二氧化碳中燃烧;铜丝、铁丝可以在氯气中燃烧;铝和镁可以在氮气中燃烧;磷、乙醚的蒸气在低温下氧化会出现冷焰,(即虽然其温度未达到正常着火温度,而己出现火焰)这说明其反应的速率已相当大了。
燃烧学基本理论_PPT课件

➢计算步骤:
C pi
➢先假定一个理论燃烧温度t1,从“平均恒压热容”表
中查出相应的 C pi代入上述公式,求出相应的Ql1 ;
➢然后再假定第二个理论燃烧温度t2,求出相应的
和Ql2;
t
t1
t2 Ql 2
t1 Ql1
Ql
Ql1
➢然后用插值法求出理论燃烧温度t
• 燃烧温度计算举例
第一节 化学热力学基础
• 一、化合物的生成焓
1 C 2 O2 CO
1 2
H2
1 2
I2
HI
√ h f 298,CO
110.59KJ
/
mol
√ h f 298,HI
25.12KJ
/ mol
CO
1 2
O2
CO2
× h f 298,CO2
283.10KJ
/ mol
第一节 化学热力学基础
• 一、化合物的生成焓
➢n mol物质在恒压(恒容)下,由T1升高到T2所需的 热量用Qp(Qv)来表示。
T2
Qp n T1 CpdT
T2
QV n T1 CV dT
➢Cp大于Cv,对于理想气体: Cp-Cv=R;
➢对于液体和固体: Cp=Cv。
➢热容比:气体的恒压热容和恒容热容之比,用K表示,
第一节 化学热力学基础
• 一、化合物的生成焓
➢燃烧温度的计算
➢计算方法
Ql
T
ni 298 C pi dT
Ql Vi Cpi T 298
恒压平均热容 C取pi 决于温度,只在某一个温度 范围内是常数
第二节 燃烧学说和理论

第二节燃烧学说和理论人类用火己有几十万年,但对燃烧的原理至今没有明确结论,目前,燃烧的理论较多,如《燃素学说》、《燃烧氧化学说》、《燃烧分子碰撞理论》、《活化能理论》、《过氧化物理论》、《着火热理论》、《链锁反应理论》等等。
但是,对燃烧的实质性理论至今还没有能圆满的解释。
一、活化能理论---物质分子间发生化学反应,首先是促使分子的相互碰撞,以破坏分子内存在的旧的关系,而形成新的关系,这一条件就是使普通分子变为活化分子所必需的最低能量即活化能,它可以使分子活化并参加反应。
如氢气和氧气反应时活化能为25.1千焦/摩尔,在27度时只有十万分之一的碰撞机率,只有高出平均能量的一定数值的分子,才能进入反应,使化学反应得以进行。
它随温度的变化而机率发生变化。
当用明火去接近氢和氧的分子时,会促使更多的分子活化,使更多的氢和氧起反应,反应所产生的热量又继续活化其它分子,互为影响就发展为燃烧或爆炸。
二、过氧化物理论---气体分子在各种能量(热能、辐射能、电能、光能、化学反应能等)作用下被活化而燃烧,在燃烧过程中,氧分子首先在热能作用下被活化,被活化的氧分子形成过氧化键-0-0-,这种基键加在被氧化的分子上而成为过氧化物。
过氧化物是强氧化剂,不仅能形成过氧化物的物质,而且也能氧化其它较难氧化的物质。
所以,过氧化物是可燃物质被氧化的最初产物,是不稳定的化合物,能在受热、撞击、摩擦等情况下分解,甚至引起燃烧或爆炸。
三、着火热理论-----着火热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受热、自热的发生是由于在感应期内化学反应的结果,使热量不断积累而造成反应速率的自动加速。
这一理论可以解释大多数碳氢化合物与空气的作用都适合这一结论。
以上这些燃烧理论能解释很多燃烧现象,但仍有一些燃烧现象很难用以上理论来解释,如,我们都讲,氧是助燃物,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有很多物质的燃烧,并没有助燃物氧气的存在,如:高温下的镁条可以在二氧化碳中燃烧;铜丝、铁丝可以在氯气中燃烧;铝和镁可以在氮气中燃烧;磷、乙醚的蒸气在低温下氧化会出现冷焰,(即虽然其温度未达到正常着火温度,而己出现火焰)这说明其反应的速率已相当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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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烧素学物质燃烧现象是古代和近代化学的重要研究对象。
古代哲学家把火看作是宇宙的“本原”;炼金家和医药化学家则视火为构成万物的“要素”;化学一度被称为“火术”。
当时已知的化学反应大都周燃烧现象有关。
特别是到了十七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金属冶炼、燃烧及其它高温反应都迫切需要对燃烧现象作出理论上的解释,所以建立燃烧理论已成为整个化学发展的中心课题。
在这种形势下,首先出现了错误的燃素学说,并统治化学达百年之久。
随后由于气体化学的成就而被推翻,建立了科学的氧化学说,使化学第一次有了关于化学反应的理论。
至此化学不仅在元素概念和物质组成上,而且在化学反应上确立了科学体系,奠定了近代化学的最后基石。
(一)燃素学说的统治处于十七世纪中叶的化学,虽然波义耳已从理论上阐明了元素的概念,然而在实际上,人们还难以辨别究竟什么是元素;医药化学家的“三要素”说仍在起着作用,并为燃素学说的产生提供了思想基础。
1669年曾经随同波义耳研究过燃烧现象的德国化学家贝歇尔(J.J.Becher,1635—1682)提出了燃素学说的基本思想。
他在《土质物理学》一书中提到,气、水、土虽然都是元素,作用并不相同:气不能参加化学反应,水仅仅表现为一种确定的性质,而土才是造成化合物千差万别的根源。
他认为土有三类:油状土、流质土、石状土,分别相当于硫、汞、盐“三要素”。
他还认为一切可燃物均含有“硫”的“油状土”,并在燃烧过程中放出。
他依此来解释燃烧现象。
1703年,贝歇尔的学生(Scheele)斯塔尔对他的老师的思想加以补充和发展,提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燃烧理论,称之为燃素学说。
他认为,“油状土”并非是“硫要素”所代表的可燃性,而是一种实在的物质元素,即“油质元素”或“硫质元素”,他把这种元素命名为“燃素”。
据此他提出:一切可燃物均含有燃素,可燃物是由燃素和灰渣构成的化合物,燃烧时分解,放出燃素,留下灰渣。
燃素和灰渣结合又可复原为可燃物。
他依此来解释一切燃烧现象以至所有的化学变化,例如金属燃烧,逸去燃素而留下灰渣;灰渣同富有燃素的木炭共热,又还原为金属;金属溶于酸,则放出燃素(氢气),而留下灰渣(盐),等等。
这种理论曾足以说明当时所知道的大多数化学现象,这就使斯塔尔深信,燃素为一切化学变化的根本,化学反应为燃素作用之种种表现,因此燃素说已不只是燃烧理论,而且已扩展为整个化学反应过程的普遍理论了。
“燃素”一词,虽然在很早以前就由海尔蒙特等人在同一定义下使用过,然而只是在斯塔尔提出了系统的燃素学说之后才得以广泛应用;特别是由于它似乎能较合理地说明从矿石提炼金属等生产过程而得到了更迅速的传播。
1723年后燃素学说在法国得到普及,并逐步培养了一批包括拉瓦锡等在内的化学家。
燃素学说是化学上最早提出的反应理论。
当时,处于十七世纪中叶的化学,还没有一个反应理论来统一解释所有的化学变化。
化学反应的知识是支离破碎的、经验性的。
在此情况下,只要能够提出一个理论对所有的化学反应过程给予概括,那怕是并不正确的,也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燃素学说提出的历史意义也正是这样。
它把当时大量零星片断的反应知识集中在一起,用统一的观点联系起来,并依照燃素的放出和吸入的逻辑加以分类、协调和解释,使化学反应知识形成了乍一看来是井然有序的体系。
显然,这是“一个极有价值的理论”,是“化学领域中第一个把化学现象统一起来的伟大原理”。
特别是燃素学说所具有的从化学反应本身来说明化学反应的朴素唯物主义性质,扫除了长期以来笼罩在化学中的神秘观念,引导人们去注意实际化学反应过程的研究,从而积累了丰富的实验资料,并导致了许多化学发现。
所以燃素学说成了当时化学家的主要理论依据和思维工具。
燃素学说几乎已为举世所公认;至此,化学就不仅在静态的元素概念上,而且也在动态的化学反应理论上全面取代了炼金术,并逐步消除了它的影响。
正如恩格斯所说,化学终于“借燃素说从炼金术中解放出来”。
医药化学时期也随之终结,一批以化学研究为主要对象的化学家开始成长起来。
应当看到,燃素学说并不是一个正确的科学假说。
做为这一学说核心的燃素,是一个假想的、并不存在的“物质”,而对燃烧过程的解释则是本末倒置的。
它把金属煅烧同氧结合的过程,看作是金属分解和放出燃素的过程;把金属看成是燃素和灰渣结合成的化合物,而把灰渣却当成了元素,“真实的关系被颠倒了,映象被当作了原形”。
显然,燃素学说是经受不住长期实践考验的。
燃素学说的错误随着化学的发展而日益明显暴露出来。
既然燃素是一种物质,为什么无人发现过它? 特别是,为什么金属燃烧放出燃素之后剩下的灰渣反而更重了?这使燃素学说陷入了无法解脱的困境。
1750年著名燃素论者文耐尔(G.Venel,1723—1775)认为是由于燃素具有反常的“负重量的轻浮性”的缘故。
所以,“燃素并不被吸向地球的中心,而是倾向于上升”,从而使金属在放出燃素后的重量就反而增加了。
这就把燃素看成是一种不遵守物理规律的神秘东西,实际上是把它看成了早在1540年化学家毕林古乔(V.Biringuccio,1480—1530)提出的物质中的“灵气”,因而当物质一旦失去后就会象“完全死了的东西一样倒下来,因而变得加重了”。
但是,为什么有机物燃烧失去燃素后的重量却又反而减轻了呢?燃素究竟是具有“负重量”还是“正重量”呢?燃素论者就很难自圆其说了。
可以看出,当化学处于幼稚阶段,只需要从质上定性地考察化学变化时,燃素学说还可以说得过去。
但是,当化学发展到较高阶段,不仅需要从质上而且还要从量上加以考察时,燃素学说就显得无能为力而漏洞百出了。
但是,也应看到,燃素学说的错误毕竟同带有宗教神秘色彩的炼金术理论的错误不同,它是在科学实验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相对错误的学说,是基于正确事实提出的不正确的观念,是比古代哲学家的臆测性、炼金家的宗教性和医药化学家半神秘性的理论要切实得多和进步得多。
正因为如此,即使它并非是正确的,然而它的出现却积极推动了化学的发展,应当说,是一个“可用的假说”。
它只是到了后期;才推迟了化学的进步,妨碍许多优秀的研究者看到他们发现的事实的正确解释,‘成了一种保守的理论然而,燃素理论的失败,并非由于它的内在不合逻辑性。
相反,它的“燃素的放出与吸入”的逻辑方法,对于化学家研究化学过程的思考也是不无益处的,因此有的科学史家认为,燃素说已“为化学方法论打下了基础。
虽然在这一学说上的建筑已成废墟,然而我们今天的化学建设却是以它为借鉴进行的”。
燃素学说的要害,是在于照它的原样就永不能符合物质的事实,从而就必须把它完全颠倒过来。
这时,化学要再进步,当然也就需要推翻它的统治并代之新的科学的燃烧理论。
这也就成了十八世纪中叶化学发展所面临的一个迫切任务。
燃素论者之所以能够提出燃素学说并统治化学达百年之久,并非偶然,它有着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根源。
燃素学说是流行于十七至十八世纪的机械论哲学的产物,是“运用力学的尺度来衡量化学过程”的结果,机械论者总是期望能找到一切自然现象背后的力学规律来揭示其因果关系。
如果做不到,“就举出某种人所不知的东西:光素、热素;电素等等”,燃素学说的产生也正是这样。
斯塔尔能够超出“三要素”的水平,把燃素看作是一种元素的微粒,是实在的“物质”而不是“性质”;其思想根源也在于此。
他受到过机械论哲学的影响,承认原于微粒的存在及其所具有的机械性质。
他的观点是同波义耳的微粒哲学酷似的。
燃素论者的机械哲学观是不彻底的,还往往带有某种神秘主义的倾向。
在贝歇尔看来,由于造物主的殚精竭虑才创造了有机生命,“而金属不过是他的创世计划的副产品”,从而使人们对于物质及其燃烧过程的认识多少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因此,当后世的燃素论者无法摆脱“燃烧增重”的矛盾时,也就自然地会乞求于违反机械论哲学的神秘的“负重量”了。
实际上这也是亚里士多德所谓“物体本质上是轻的”神秘观念的重新复活。
可见,燃素学说的实质是以机械论哲学为主体并包含了某种神秘主义的混合体。
这对当时尚处于幼稚时期的化学来说也是很自然的。
燃素学说运用了一种直观的、现象的归纳法。
他仍虽然是以化学实验事实为出发点,然而只是依照了直接观察到的、表面上的燃烧现象,并由此进行逻缉推理而提出了燃素学说。
因为他们在表面上看到的燃烧现象,似乎就是物质的分解、消失、剩下灰渣和放出了光与热。
此外,对于热能,当时人们还不可能区分出它同物质的差别,从而也就自然地把它看成是一种“元素”。
这样,他们就为表面的假象所迷惑而造成了错觉,提出了本末倒置的燃素说,而且以为是经过“实践”检验过的“科学真理”。
这就是燃素学说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
这是一种停留在感性阶段的认识,然而却是从幼稚的非科学概念向科学概念的过渡、从表面现象的认识向内在本质认识过渡的基础。
后来的科学的燃烧理论也正是在这;基础上形成的。
燃素论者忽视了定量分析而局限于定性分析法。
斯塔尔对于燃素学说在化学变化中所碰到的重量上的矛盾,认为是“无关紧要,甚至是不置一辞”,予以忽视或回避。
这种思想是同当时化学发展所处的幼稚阶段有关的。
那时化学家对于刚刚开拓出来的千变万化的化学世界,首先感受到的是眼花缭乱的质变现象的玄妙和不可思议而为其所吸引和迷惑,还没有余力对化学反应自觉地进行量的考察,因此只能“仅注意物体性质之异同,而不知研究其数量之变化”。
这样,他们也就难以发现燃素说的漏洞,或是发现了也未能给予应有的关注,仍在维护错误的理论。
这是燃素说能够产生并长期统治化学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 气体化学的突破燃素学说的被推翻是以气体化学的突破为线索的。
气体化学的成就是建立新的科学的燃烧理论的基础。
人们早在十七世纪中叶开始了对气体的研究。
海尔蒙特提出了气体的概念,并研究过不驯服的野气(二氧化碳)和可燃的油气。
波义耳可能是头一个收集过气体的人;但是由于当时社会和科学还感受不到气体研究的迫切需要,而使一些研究成果被忽视,因此人们对于气体的认识仍然模糊不清,仍把空气看成是唯一的气体元素。
1755年苏格兰化学家布拉克(J.B1ack,1728—1799)发表了题为《关于白镁石、生石灰和其它碱性物质的实验》的论文,指出加热白镁石或石灰石可以得到—种具有重量的气体;它不同于一般空气,可以和碱性物质相结合而被固定,由此称为“固定空气”。
他还指出石灰石加热放出“固定空气”后失重”约44%,生石灰吸收“固定空气”变成石灰石后增重约44%,失重相等于增重。
他还研究了“固定空气”,发现其具有不助燃和可使动物窒息等性质;并证明在空气、天然水和一些盐类(碳酸盐)中都含有“固定空气”,等等;这就说明“固定空气’确是一种不同于普通空气的新发现的气体。
这一发现,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于气体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表明气体也象液体和固体一样是实物,也可以同固体物质结合成新物质,并成为其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