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流程

合集下载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白勺其他组织发放白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白勺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白勺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白勺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各级行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白勺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白勺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白勺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白勺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白勺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白勺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白勺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白勺有效控制。

不得超过借款人白勺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白勺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报备)、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

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白勺,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白勺具备贷款资格白勺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白勺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白勺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白勺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金融政策,促进农业发展,支持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开展贷款业务的操作、管理和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农行贷款业务应遵循“科学、合规、稳健、公正、服务”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农行的风险可控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四条农行贷款业务必须遵循审慎经营原则,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有效的贷款方案和授信额度。

第五条农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农行相关规定,确定贷款用途,审查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并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第六条农行通过内部审批程序提供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的担保。

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多种形式。

第七条农行应确保贷款资金用于贷款用途,并加强贷款追踪和监督,防范贷款风险,及时处理逾期和不良贷款。

第九条农行要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回顾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章管理、监督和内控第十条农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实行业务分工、信息联动和风险共管。

第十一条农行应加强对贷款操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农行应积极开展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加强业务人员对贷款政策和操作规程的理解和遵守。

第十三条农行要加强业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机构和监管部门。

第十四条农行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保障贷款业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行对已有贷款业务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整合,并及时对内外部进行宣传。

第十六条本规程解释权归农行所有,农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程进行修改和调整,并按照相关程序公告实施。

农业银行企业贷款申请流程

农业银行企业贷款申请流程

农业银行企业贷款申请流程一、申请准备1.确认贷款需求(1)贷款用途①生产经营②固定资产投资③流动资金周转(2)贷款额度①根据企业财务状况②根据项目需求2.收集所需材料(1)企业基本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财务报表①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3)贷款申请书①贷款申请表②贷款用途说明二、提交贷款申请1.选择申请方式(1)网上申请①登录农业银行官网②进入贷款申请系统(2)线下申请①前往当地农业银行网点②提交申请材料2.填写申请表(1)企业信息①企业名称②法定代表人③联系方式(2)贷款信息①申请贷款金额②贷款期限③还款方式选择三、申请审核1.受理通知(1)申请受理确认①领取受理凭证②查询审核进度2.材料审核(1)审核内容①企业资质审核②财务状况分析③贷款用途合理性(2)结果通知①通过审核②未通过审核及原因说明四、贷款审批1.贷款审批流程(1)贷款初审①风险评估②信用评估(2)贷款复审①相关部门审批②最终审核意见2.贷款额度确认(1)确认贷款额度①额度通知书②贷款合同准备五、签署贷款合同1.合同准备(1)撰写贷款合同①明确贷款金额②确定利率③还款计划2.合同签署(1)签署流程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②银行相关负责人签字六、贷款发放1.贷款发放准备(1)贷款账户开立①开立专用贷款账户②确认账户信息(2)贷款资金审查①确认贷款用途符合性②确认资金划拨条件2.贷款资金发放(1)资金划拨①划拨至企业账户②确认资金到账七、贷款后管理1.贷款使用监管(1)定期检查①贷款用途检查②财务报表审核2.还款管理(1)还款计划执行①按时还款提醒②还款记录保存3.贷款结清(1)结清手续办理①提交结清申请②开具结清证明。

农行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具体有哪些方面

农行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具体有哪些方面

农⾏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具体有哪些⽅⾯农-⾏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呢?具体有哪些⽅⾯?下⾯是⼩编为⼤家收集的贷款资料,仅供参考!农业银⾏贷款流程和资料农业银⾏贷款的基本操作程序是:申请和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申请和受理借款⼈向农-⾏申请流动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农-⾏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具体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农业银⾏贷款流程和资料农业银⾏贷款的基本操作程序是:申请和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申请和受理借款⼈向农-⾏申请流动资⾦贷款,应向经营⾏提交书⾯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填明借款⾦额、币种、期限、⽤途、贷款⽅式、还款来源等基本情况。

经营⾏接到借款⼈申请后,组织⼈员对借款⼈基本⽣产经营情况和信⽤状况进⾏初步调查,结合本⾏的信贷规模和资⾦现状,由负责⼈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同意接受借款⼈的申请。

对同意接受的,经营⾏客户部门通知借款⼈正式填写统⼀制式的申请书,并向经营⾏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的基本情况。

包括借款⼈的营业执照、⾝份证及复印件,法⼈代表证明书或法⼈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经客户部门核对⽆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如申请由保证⼈担保贷款的还需提供保证⼈的营业执照、⾝份证及复印件,法⼈代表证明书或法⼈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经客户部门核对⽆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2、借款⼈、保证⼈上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流量表原件,有条件的还应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核准。

3、有权部门批准的企(事)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

4、实⾏公司制的企业法⼈需提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

5、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权处分⼈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同意担保的证明⽂件。

6、购销合同、进出⼝批⽂及批准使⽤外汇等与申请该笔流动资⾦贷款⽤途密切相关的有效⽂件。

农业银行贷款审批流程

农业银行贷款审批流程

农业银行贷款审批流程
农业银行贷款审批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贷款申请:借款人首先向农业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的申请材料。

2. 资质审查:银行进行借款人的资质审查,包括个人或企业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条件等方面的评估。

3. 风险评估: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和申请的具体情况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借款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程度。

4. 评估报告和决策:根据资质审查和风险评估结果,银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报告编制,并最终由银行内部决策机构进行审议和决策。

5. 审批结果通知:银行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包括贷款审批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以及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条件。

6. 签订借款合同:当贷款申请通过后,借款人需与银行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7. 贷款发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或以其他方式发放贷款。

8. 还款管理: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贷款的按时还款,并依
据银行的要求提供还款证明或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流程可能会因具体贷款产品和借款人情况有所差异,有些环节可能需要补充申请材料、提供担保、进行上门调查等等。

因此,在具体办理农业银行贷款时,借款人最好向银行咨询相关流程和要求,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准备申请所需材料。

农业银行贷款流程

农业银行贷款流程

农业银行贷款流程农业银行作为国内领先的商业银行之一,为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提供了丰富的贷款产品和服务。

如果您有农业生产、农村建设或农业企业经营方面的资金需求,可以通过农业银行的贷款流程来解决资金问题。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农业银行贷款的具体流程。

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资料。

在申请农业银行贷款之前,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财务报表、资产证明、担保函等相关资料。

这些资料将作为您申请贷款的重要依据,务必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接下来,您可以选择前往农业银行网点或者通过官方网站进行贷款申请。

如果您选择前往网点办理,可以直接咨询银行工作人员,他们会为您详细介绍贷款产品的种类、额度、利率等相关信息,并协助您填写贷款申请表格。

如果您选择通过官方网站进行申请,可以在网站上填写在线申请表格,并上传所需资料。

在提交贷款申请后,银行将对您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通常包括资信调查、财务分析、抵押评估等环节。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配合银行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和沟通,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旦贷款申请通过审核,银行将与您签订贷款合同。

在签订合同前,您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措施等具体内容。

如果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可以向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和解释。

最后,贷款发放环节。

在完成合同签订后,银行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将贷款款项划入您的指定账户。

在此之后,您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足额还款,并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

总的来说,农业银行贷款流程相对简单明了,但在申请和办理过程中仍需谨慎对待,确保资料真实完整,与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贷款产品的具体条款和要求。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农业银行贷款流程有所帮助,祝您申请顺利,贷款成功!。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流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流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流程
一、准备阶段:
1.风险评估:贷款前,农行将对您的个人或企业信用进行评估,包括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等。

此评估将为农行确定能否向您提供贷款,并制定相关的贷款政策。

二、申请阶段:
1.提交申请:携带所需资料到农行柜台或在线申请贷款,并填写贷款申请表。

农行柜员将帮助您完成申请表,并验证所提供的资料。

2.面谈:根据申请表和其他资料,农行将与您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您的贷款需求,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并提供相关建议。

三、审批阶段:
1.资格审查:农行将审核您的贷款申请,包括对贷款资格的核实、还款能力的评估等。

2.决策:根据审核结果,农行将作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策。

如果决策是积极的,则会告知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以及还款期限等相关信息。

四、合同签订:
1.签订合同:如果贷款申请获得批准,根据农行规定的流程,您将与农行签订贷款合同。

合同中将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事项。

2.提供担保: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物或担保人作为还款的保证。

五、贷款发放:
1.贷款发放:在签订合同之后,农行将根据贷款合同的规定将贷款资金划入您的指定账户。

六、贷后管理:
1.还款:按照贷款合同的要求,您需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农行将提供还款渠道供您选择,例如自动扣款、柜台还款等。

2.贷款利息结算:贷款期间,您需按时支付贷款利息,农行将根据贷款合同的规定进行结算。

以上是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的流程。

在整个流程中,农行将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以确保客户能够顺利、便捷地获得所需的资金支持。

农行流动资金贷款

农行流动资金贷款

农行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农业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使用方式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办理流程:
1.提出书面申请。

2.提供如下资料:
(1)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及其最新有效的年检证明;
(2)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近期的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3)企(事)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
(4)人民银行核发经年检有效的贷款卡;
(5)公司章程对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章程要求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文件;
(6)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农业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印鉴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签字式样;
(8)采取担保方式的,还应提供担保相关资料;
(9)生产经营计划或购销合同等反映客户资金需求的凭证、资料,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
(10)其他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试行)中国农业银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款运作,实现贷款业务程序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短期贷款管理办法》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部门岗位责任制要求,建立信贷工作横向和纵向制约机制,实现信贷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本规程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自营的本币、外币贷款业务。

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中国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及境外分支机构贷款另行规定。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受理第四条借款申请。

借款人应向开户行直接提出书面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贷款方式、还款方式和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

第五条借款申请的受理。

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负责接受借款申请,并对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和银行资金头寸、贷款规模,由开户行负责人决定是否同意受理。

第六条对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请,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短期借款申请书或中长期借款申请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向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一)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三)有权部门批准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四)有资格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验资报告;(五)中外合资经营等企业(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六)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七)开户行会计部门开具的借款人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证明;(八)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九)借款人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十)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书,保证人同意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十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年度信用等级证明;(十二)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借款人及保证人持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颁发的贷款证;(十三)购销合同、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十四)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十五)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十六)申请中长期贷款还应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1.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扩初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2.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3.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证明;4.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落实的证明材料;5.申请外币贷款要提供借款人前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6.与贷款相关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开户行负责人在借款申请书上签署同意进行贷款调查意见,贷款调查部门的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对有关资料登记后,贷款调查部门(岗位)开始进行贷款调查认定。

第三章贷款调查第八条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负责贷款调查。

第九条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根据贷款受理意见及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时对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认定,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核实、认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并测定贷款风险度。

第十条借款合法性的调查认定,应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法律审查的有关规定,重点调查认定:(一)借款企业、担保企业的法人资格。

应着重调查借款人是否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借款企业、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经工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是否发生了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被吊销、注销、声明作废。

(二)对借款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调查认定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人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保证人资格。

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法人书面授权除外),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和偿债能力的主管部门和行政性公司,不得为保证人。

(四)借款人、担保人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依据授权委托书所载明的代理事项、权限、期限认定授权委托人是否具备签署有关借款法律文件的资格、条件。

(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审查借款人、担保人的法律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对须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借款和担保的,确认董事会同意借款决议、担保决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对须经全体财产共有人书面同意担保的,确认财产共有人同意担保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六)抵押物、质物清单所列抵押、质押物品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

调查认定抵押人、出质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的权属证明真实、有效,抵押物、质物确为抵押人、出质人所有。

(七)借款用途的合法性。

审查认定借款使用是否属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是否属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投机性经营等《贷款通则》所列禁项。

审查认定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已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

审查认定中长期借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具有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和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批文。

进出口业务是否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是否有有权部门颁发的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

(八)购销合同的真实性。

(九)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应对借款人及保证人提供的贷款证的真实性进行认定,并核实、认定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年审。

第十一条借款安全性的调查认定。

主要调查认定:(一)借款申请人已在申请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且在其账户内保有不低于贷款余额10%的存款作为结算支付保证。

(二)借款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品行、信用情况。

(三)借款人及担保人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负债情况,以及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并计算借款人及保证人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四)贷款担保的有效性。

调查保证人的担保能力,抵押物、质物和权利的抵押性能、变现能力,认定其符合《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其中贷款保证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保证贷款的最高额不超过保证人资产总额的80%,抵押担保贷款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变现值的80%,质押贷款额一般不超过质物现值的90%。

(五)借款人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的清偿情况。

认定不良贷款数额和结欠贷款利息数额,并分析其成因,认定借款人做出的偿还计划。

对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的借款人,应调查认定其已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借款人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及纠正情况。

(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情况,认定借款人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九)抵押人用以抵押的财产具体明确,不得使用“以全部资产作抵押”的表述。

(十)抵押登记期限正确、有效,认定各类抵押物的使用期限、使用寿命长于借款期限。

(十一)借款人实行抵押担保后,是否还另需保证担保。

以下两种情况还另需实行保证担保:1.借款企业抵押财产变现后不足贷款额的;2.抵押财产虽能抵偿贷款额,但还不足以消除贷款风险的。

(十二)对申请信用贷款方式的,除对上述有关款项进行调查认定外,还应调查认定借款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是AAA级信用企业;2.贷款数额不超过借款人所有者权益总额;3.资产负债率在40%以下;4.流动比率在1.5以上;5.无不良贷款和应收未收贷款利息。

(十三)对申请中长期贷款的,还应调查认定:1.借款人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真实性;2.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落实的可行性;3.对项目可行性及采购招标情况进行初步调查。

(十四)对申请外币贷款的,还须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承受汇率、利率风险的能力。

第十二条借款盈利性的调查,主要有:(一)调查认定借款人以往三年的经营效益情况;(二)调查借款人市场营销情况及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调查借款给银行收入、结算、结售汇、存款等方面带来的效益,分析、预测销售收入归行情况;(四)调查外币借款人的创汇能力。

第十三条核实、认定借款人、保证人信用等级。

贷款调查部门(岗位)在对借款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认定的基础上,认定借款人、保证人信用等级。

应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评定借款人、保证人年度信用等级。

对借款人、保证人经营管理状况变化较大的,应进行重新测评,按新的信用等级掌握。

对未参加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的,应依据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评定借款人、保证人的信用等级。

第十四条根据借款人信用等级、申请贷款方式,认定贷款对象和贷款方式的风险系数权重,测算贷款风险度。

第十五条填写借款人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三)和短期贷款调查、审查、审(报)批表(附件四)、中长期贷款调查、审查、审(报)批表(附件五)贷款调查部分。

第十六条在贷款调查部门(岗位)对中长期贷款初步调查的基础上,项目评估机构应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项目评估办法》,进行贷款项目评估,并写出项目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将重要资料复印留存归档后,全部贷款调查认定资料、项目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登记。

登记后,移交贷款审核部门(岗位)。

第四章贷款审查第十九条贷款审核部门(岗位)根据移交的有关资料,审查核准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提出调查认定意见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复测贷款风险度,并提出贷与不贷的建议。

第二十条贷款审核部门(岗位)主要审查、核准:(一)审查调查部门(岗位)移交的有关借款人资料、贷款调查认定资料以及项目评估机构撰写的项目评估报告等资料的完整性;(二)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制度,逐项核准调查岗调查认定意见的合理性、准确性;(三)复测借款人、保证人信用等级和该笔贷款风险度;(四)依据中国农业银行授信额度管理办法,审核借款人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贴现、信用卡透支、承兑、国内外信用证、对外担保、进出口押汇和担保提货等)使用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