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困难企业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请表
小微企业、困难行业及困难企业社会保险政策调整范围及对象123.doc

关于小微企业、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社会保险政策调整范围及对象一、政策调整范围及对象(一)小微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本方案规定享受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标准,在我区注册经营;2.按规定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不含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企业);3.招用城乡劳动力(不含劳务派遣工、外包工等),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二)困难行业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矿山采掘、餐饮业、物业管理、批发和零售企业(以下简称“困难行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本方案规定享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1.按规定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3.招用城乡劳动力(不含劳务派遣工、外包工等),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参保并如实申报员工工资基数。
(三)其他行业困难企业其他行业企业确属经营困难的,除需满足上述困难行业企业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自2015年一季度以来,有亏损或连续一个季度以上利润指标同比下降30%以上。
二、社保缴费调整标准(一)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调整标准小微企业及其职工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单位缴费部分按缴费基数的12%缴纳。
(二)困难行业和其他行业困难企业社保缴费调整标准与我市困难行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不含劳务派遣工、外包工等)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缴费部分可据实核定,但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每人每月1500元;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变,仍按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确定。
审批通过的单位可按相关规定据实重新申报缴费基数。
三、申报材料(一)小微企业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小微企业参照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保险申请表》(附件1,一式6份);3.《小微企业用工明细表》(附件2,一式6份);4.其他相关资料。
1基数调整申报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级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五份,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和各级人社部门各一份。
缓缴社会保险申请审核表
单位名称 单位所在地 单位法人 具体经办人 现有职工人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已参保缴费人数
申请缓缴险种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自 年 月
)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 )
申请期限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申请理由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审核,拟同意该单位从 年 月 日至 年 所申请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结束后该单位应于 年 前补清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月 日缓缴 月 日
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审核意见
县级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申请补贴月度交易流水截图。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
创业服务
机构意见
经初审,该人员符合补贴申请条件,补贴资金元。
盖章
经办人:年月日
区人力社保
部门(就业部门)审核意见
符合补贴条件,应补贴资金元。
审核人:
年月日
备注
填表说明:
出示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凭证:
1.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请补贴月度就业情况说明。
附件3:
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பைடு நூலகம்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人员类别
□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
□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
人员类别证件号码
本人电话
常住地址
开户银行
申请补贴金额
合计元
1.职工养老保险补贴金额元
2.职工医疗保险补贴金额元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签名: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格模板

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正面)(此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页脚内容
页脚内容 备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各留存一份。
告知事项(反面)
一、业务范围
办系统登陆及申报数据的认证和保护。
三、业务办理
125日2档。
1
2
3、区县公共业务办每月底前,完成对参保单位报送网上申报纸质资料的审核及归档工作。
对审核中发现参保单位报送资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不符或违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的,应及时通知参保单位更正,并在业务信息系统做业务回退处理。
对拒不更正的参保单位,取消其网上申报资格;对情节严重的,除取消其网上申报业务资格外,移送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小微企业困难企业申请标准及程式

小微企业困难企业申请标準及程式小微企业和困难企业可以同时申请、也可以只申请其中一项小微企业认定标準小微企业按照《工业和资讯化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準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X〕300号)规定标準,在我区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办理。
各行业划型标準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年度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表

附表二 2012年度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表单位:人∕元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编码:
单位劳资人员(签名):单位领导(签字):申报时间: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注1:2012年度月缴费基数栏低于1480元的按1480元填报,高于7398元的按7398元填报。
注2:此表必须以书面和Excel电子表格形式一同上报。
注3::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栏和2012年度月缴费基数栏的数额必须四舍五入到元。
注4:行政、事业单位在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栏中填写2011年12月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的最新档案工资数额;缴费基数栏按注1。
注5:姓名必须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填写,身份证号码必须按18位填写。
注6:申报表必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字公示。
注7:无上年工资,按当年月应发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申报。
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附件1: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户”家庭失业人员;3、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附件2: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用工申报表附件3: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表说明:人员类别分为: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4050”人员;2、城镇“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3、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附件4:灵活就业证明万州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兹有镇乡(街道)社区常住人员(户籍人员),身份证号码为,现在从事灵活就业。
经调查核实,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条件,特此证明。
调查人员(签字):社保所长(签字):镇乡(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盖章)年月日(若出现虚假信息,由签字人员承担责任)附件5:重庆市就业困难人员延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单位名称(章):单位编码:个人序号:注:本表一式3份,区劳动保障局审批后,由企业或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所交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局各1份,职工档案留存1份。
附件6:重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特殊工种认定申报表单位名称(章):单位编码:个人序号:注:本表一式3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企业或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所交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局各1份,职工档案留存1份。
附件7:家庭低保金变动证明万州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兹有镇乡(街道)社区常住人员(户籍人员),身份证号码为,低保证号为,家庭月低保金元。
现因从事灵活就业,并申请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故从年月起,每月核减其家庭低保金元。
经调查属实,特此证明。
调查人员(签字):社保所长(签字):镇乡(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盖章)年月日(若出现虚假信息,由签字人员承担责任)。
调整个人社保基数申请书

尊敬的社保经办机构:您好!我是某某公司的员工,我的姓名是XXX,身份证号码是XXX。
在此,我向您提交一份关于调整个人社保基数的申请书,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关注和审批。
首先,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我的工作情况。
我于XXXX年XX月加入某某公司,一直在公司担任XXX职位,至今已有XXX年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我认真工作,积极进取,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公司也给予了我相应的回报,我的工资水平也在不断增长。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社保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然而,由于我在过去的一年中,由于工作表现优秀,公司给予了我多次加薪,使得我的年度工资总额有了较大的增长。
根据当前的社保缴费基数,我的社保缴纳额已经超过了上限,这使得我在享受社保待遇时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我诚恳地请求您能够对我个人的社保基数进行调整。
我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我的工资条、银行流水账单等,以证明我的工资水平已经超过了当前的社保缴费上限。
我希望能够根据新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我的社保缴费基数,以便我能够更好地享受社保待遇。
我深知,社保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
我一直以来都积极缴纳社保,也充分感受到了社保带给我的福利和保障。
此次申请并非出于对社保政策的误解或逃避缴费,而是希望能够在我工资增长的情况下,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提升。
我相信,您和您的团队一定会认真考虑我的申请,并给予我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此,我提前向您表示感谢。
如果您需要我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我会尽快准备并提交。
最后,请您再次审阅我的申请,并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批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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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表
重庆市困难企业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所有制性质 注册登记地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编号
详细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职务
移动电话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底的职工人数
是否承诺 2015 年 1-12 月不裁减爱女职工
是否承诺 2015 年 1-12 月不降低一级职工工资
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的产业和环保政策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2014 年底
是否
是否
前参保及 是否 是否正 是否 是否正
是否正
是否
是否参保
正常 缴费情况
参保
常缴费
正常 参保
常缴费 是否参保
参保
缴费
常缴费
缴费
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区县(自治县) 区县(自治县) 区县(自治县)
人力社保局意见
财政局意见
地税局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社会保障局意见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市财政局意见 市地税局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 9 份,企业 1 份,区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 政局、市地税局、市地税局、市社会保险局、企业主管部门各
1 份。
我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申请参照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保险费,以上提交的各项申申
请材料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内容,我单位资源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请
单
位
经办人:
意
<公章 >见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
年月日
经初审认定:该企业提交申报资料完备,复印件与原件审核无误。
该企业符合小微区县
企业参照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保险费条件。
社保
年月至月
实行时间:
经办
机构
经办人:
初审
<公章 >
负责人:
意见
年月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批意见:
经审核认定:同意该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按缴费基数的1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实施时间:年月至月
经办人:负责人:<盖章 >
年月日区县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小型企业)
相关经审核认定:该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参照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保险费条件。
部门
审
核经办人:
意负责人:<盖章 >
见年月日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微型企业)
经审核认定:该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参照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保险费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盖章 >
年月日注:以上表格一式六份,企业一份,市人力社保部门及财政部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