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绿色矿山的基本要求

绿色矿山的基本要求
绿色矿山是指在采矿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矿山。
要实现绿色矿山的目标,需要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 合规性:矿山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必须获得必要的环评、安全评估和土地使用许可证等证书。
2. 环境监测:矿山必须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大气、水、土壤等指标。
监测结果应当公开透明,对环境影响及时采取措施。
3. 节能减排:矿山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控制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同时,应当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的技术研发和推广。
4. 废弃物处理:矿山应当制定科学的废弃物管理计划,将废弃物综合利用、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废弃物储存和处理设施应当规范建设,防止污染土壤和水源。
5. 社会责任:矿山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员工健康和安全,合理分配资源,并与周边社区积极合作,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
以上这些基本要求是绿色矿山的核心要素,实现这些要求需要矿山企业积极投入,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升自己的环保水平和社会形象,追求经济和环境双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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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矿区环境 (2)5.1 基本要求 (2)5.2 矿容矿貌 (2)5.3 矿区绿化 (2)5.4 废弃物处置 (2)6 资源开发方式 (3)6.1 基本要求 (3)6.2 绿色开发 (3)6.3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3)7 资源综合利用 (4)7.1 基本要求 (4)7.2 共伴生资源利用 (4)7.3 固体废物利用 (4)7.4 废水利用 (4)8 节能减排 (4)8.1 基本要求 (4)8.2 节能降耗 (5)8.3 废气排放 (5)8.4 废水排放 (5)8.5 固体废弃物排放 (5)9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5)9.1 基本要求 (5)9.2 科技创新 (5)9.3 数字化矿山 (6)1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6)10.1 基本要求 (6)10.2 企业文化 (6)10.3 企业管理 (6)10.4 企业诚信 (6)10.5 企地和谐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冶金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指标 (8)附录B(规范性附录)冶金矿山综合利用率指标 (10)附录C(规范性附录)铁矿采矿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11)附录D(规范性附录)铁矿选矿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12)附录E(规范性附录)铁矿采矿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13)附录F(规范性附录)铁矿选矿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14)参考文献 (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中国地质科学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圣才、雷平喜、吴登定、项宏海、马增风、熊正莲、董延涛、郝美英、楚克磊、华绍广、代碧波、王海龙、高景俊、曹进成、郭敏、景建华。
绿色矿山建设流程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创建绿色矿山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矿山企业为主体,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一)矿山企业证照齐全,具有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涉及林业的,具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征(占)用林地手续。
(二)具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
(三)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受到与矿业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
(四)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排污费。
三、绿色矿山创建标准(一)资源利用集约化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
矿山开采加工布局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规范。
2、产品结构优化,吨耗资源消耗达标。
3、废弃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露天矿山90%以上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地下矿山85%以上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
(二)开采方式科学化1、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露天矿山实行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爆破方案符合爆破安全规程。
2、使用先进的开采作业方式、合理的生产加工工艺、先进的加工设备。
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科学,并严格实施,实现边开采边治理,对局部闭坑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复垦、复绿,采矿权登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覆盖率达80%以上。
(三)生产工艺环保化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矿石加工机组设置在矿区,主要加工设备采用吸风除尘或湿法加工,加工产生的粉尘能采取有效措施并实现达标排放。
3、矿区运输主要道路防尘措施到位,矿石运输车辆驶离矿区时采取有效的防尘保洁措施。
4、已采用水冲工艺的矿山企业,建有规范完备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能循环使用,基本实现零排放,矿区建有雨水截(排)水沟,地面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
绿色矿山的基本要求

绿色矿山的基本要求
绿色矿山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环保、节能、安全、高效为基本原则建设的矿山。
以下是绿色矿山的基本要求:
1. 环保要求:矿山建设应遵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用低碳、节水、节能、减排技术,保障绿色生态环境。
矿山周边生态系统恢复要求高,需进行生态修复、绿化、植被保护等措施。
2. 安全要求:矿山建设应遵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培训与教育,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矿山生产设备应具备安全、可靠、防爆等特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矿山安全稳定运行。
3. 高效要求:矿山建设应遵循绿色高效的原则,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率,不断提升矿山运营管理水平。
矿山生产过程中应实现信息化、数字化等技术手段,提高运营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并且,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经济收益。
以上是绿色矿山的基本要求。
绿色矿山建设是未来矿业发展的方向,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对于保障环境、安全、效益都有极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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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的基本要求

绿色矿山的基本要求
绿色矿山是指通过引入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概念,实现对矿山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矿山。
以下是绿色矿山的基本要求:
1. 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绿色矿山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同时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环保措施。
2. 高效利用资源:绿色矿山要实现对矿山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在矿山开采的同时,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3. 安全生产:绿色矿山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保证矿山安全生产。
同时,要注意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4. 推广节能技术:绿色矿山要积极推广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5. 社会责任:绿色矿山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为当地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要与当地社区进行沟通,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以上是绿色矿山的基本要求,只有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要求,才能实现矿山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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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一、依法办矿(一)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证照齐全,遵纪守法。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进行生产与管理。
(四)两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或重大事故。
二、规范管理(一)认真贯彻落实绿色矿业发展理念。
将开釆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矿山建设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
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得当,责任到位,成效显著。
(二)矿山规范管理,制度健全。
矿山生产管理信息化程度高,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安全生产等方面规章制度健全,保障措施有力。
(三)推行企业健康、安全、环保认证和产品体系质量认证,实现矿山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绿色开采(一)矿山开釆应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釆方式,努力降低开釆贫化率、损失率,提高回采率。
(二)开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有专用、规范的堆积场所,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
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降低釆矿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等。
四、综合利用(一)涉及多种资源共伴生的矿山,在开采利用主要矿种的同时,坚持综合回收共伴生资源。
暂时不能回收的,有处置措施,没有对共伴生资源造成破坏和浪费。
“三率”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二)对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合理利用。
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省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三)采用科学合理的选矿方法,优化选矿工艺,提高选矿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有毒有害试剂的使用、降低用量,提高精矿质量。
五、技术创新(一)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矿山企业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
(二)不断改进和优化工艺流程,淘汰落后工艺与产能,生产技术居省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附件5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建设要求。
一、矿区环境优美(一)矿区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标识、标牌等规范统一,清晰美观,矿区生产生活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二)矿山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做好防尘保洁措施,确保矿区环境卫生整洁。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废石、尾矿产生的粉尘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
(四)充分利用矿区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花园式”矿山,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基本实现矿区环境天蓝、地绿、水净。
二、采用环境友好型开发利用方式(五)冶金矿产资源开采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
(六)矿山开采应针对不同的矿体赋存条件,选择露天与地下联合开采技术、露天矿陡帮开采、大区微差爆破技术、大间距集中化无底柱开采工艺、全尾砂充填采矿技术等合理先进的采矿方法,提高开采回采率。
不得采用露天矿浅眼爆破、矿井提升直流电机、扩壶爆破等国家明文规定的限制和淘汰技术。
(七)涉及多种资源共伴生的黑色金属矿,应坚持主金属开采的同时,回收共伴生金属,开发不得对共伴生资源造成破坏和浪费。
(八)废石、尾矿和尾渣等固体废物应有专用堆积场所,符合安全、环保、监测等规定,不得流泻到堆积场外,造成环境污染。
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应达到100%。
(九)采取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器等措施处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对凿岩、破碎、空压等设备,通过消声、减振、隔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十)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三、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冶金矿产及共伴生资源(十一)应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对冶金矿产及共伴生有用成分、低品位矿、废石和尾矿合理利用,建立“低消耗、高产出、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冶金矿山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绿色矿山~(3)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绿色矿山~(3)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建设要求。
一、矿区环境优美(一)矿区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标识、标牌等规范统一,清晰美观,矿区生产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二)有色金属矿山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做好防尘保洁措施,确保矿区环境卫生整洁。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废石、尾矿产生的粉尘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实现达标排放。
(四)充分利用当地矿区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花园式”矿山,新建矿山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基本实现矿区环境天蓝、地绿、水净。
二、采用环境友好型开发利用方式(五)矿山开采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
(六)根据矿体赋存条件,采用科学合理的采选方法,地下矿山鼓励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方法,露天矿山开采方式应符合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要求;选矿多碎少磨,选择选矿方法多种组合,提高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土地占用,降低环境污染。
(七)涉及多种资源共伴生的有色金属矿,应坚持主金属开采的同时,回收共伴生金属和非金属资源,暂时不能回收的,应提出处置措施。
开发不得对共伴生资源造成破坏和浪费。
(八)应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
(九)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有专用、规范的堆积场所,符合安全、环保、监测等规定,采取防扬散、防渗漏或其它防止二次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流泻到划定矿区范围外或造成污染。
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应达到100%。
每年要自行对矿区范围的土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采取喷雾、洒水、湿式凿岩、设置除尘器等措施处置采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对凿岩、碎磨、运输等生产中设备,通过消声、减振、阻隔等措施降低噪声。
(十一)采选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 应有固定废水处理站和相关设施,采取针对性措施处理各类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满足处理后水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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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建设要求。
一、矿区环境优美
(一)矿区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标识、标牌等规范统一,清晰美观,矿区生产生活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二)矿山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做好防尘保洁措施,确保矿区环境卫生整洁。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废石、尾矿产生的粉尘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
(四)充分利用矿区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花园式”矿山,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基本实现矿区环境天蓝、地绿、水净。
二、采用环境友好型开发利用方式
(五)冶金矿产资源开采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
(六)矿山开采应针对不同的矿体赋存条件,选择露天
与地下联合开采技术、露天矿陡帮开采、大区微差爆破技术、大间距集中化无底柱开采工艺、全尾砂充填采矿技术等合理先进的采矿方法,提高开采回采率。
不得采用露天矿浅眼爆破、矿井提升直流电机、扩壶爆破等国家明文规定的限制和淘汰技术。
(七)涉及多种资源共伴生的黑色金属矿,应坚持主金属开采的同时,回收共伴生金属,开发不得对共伴生资源造成破坏和浪费。
(八)废石、尾矿和尾渣等固体废物应有专用堆积场所,符合安全、环保、监测等规定,不得流泻到堆积场外,造成环境污染。
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应达到100%。
(九)采取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器等措施处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对凿岩、破碎、空压等设备,通过消声、减振、隔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十)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三、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冶金矿产及共伴生资源
(十一)应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对冶金矿产及共伴生有用成分、低品位矿、废石和尾矿合理利用,建立“低消耗、高产出、少排放、能循环、可持
续”的冶金矿山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十二)选择适宜选矿方法,优化选矿工艺,改善碎磨流程,提高铁锰矿等主矿产回收率,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
鼓励选用鞍山式贫赤铁矿高效分选技术、磁铁矿细筛—再磨再选技术、贫磁铁矿预选技术与设备、多碎少磨节能选矿技术、低品位碳酸锰矿浮选技术等技术和设备。
不得采用电磁磁力脱水槽、电磁筒式或带式磁选机、传统的高耗能颚式破碎机以及复杂难选、有用矿物嵌布粒度粗细差别较大铁矿石的一段磨选技术等国家明文规定的限制和淘汰技术。
(十三)对废石、尾矿等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实现合理利用,固废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
鼓励大中型矿山废石不出坑,尾矿井下充填,或固废其他方式利用。
(十四)提高水循环利用率。
建设规范完备的水循环处理设施和矿区排水系统。
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使用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5%,干旱戈壁沙漠等特殊地区选矿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50%。
(十五)建立金属平衡管理系统,完善生产管理和技术工艺,减少金属流失。
四、建设现代数字化矿山
(十六)生产技术工艺装备的现代化。
应加强技术工艺装备的更新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
符合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
(十七)鼓励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实现矿山开采机械化,选矿工艺自动化,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率不低于70%。
(十八)生产管理信息化。
应采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智能技术,实现冶金矿山企业经营、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和设备控制的信息化。
(十九)对尾矿库、排土场(废石场)、废渣场等堆场、边坡建设安全监测系统平台,废气、废水污染控制系统在线监测平台;鼓励建设公辅设施中央变电所、水泵房、风机站、空压机房、皮带运输巷等场所固定设施无人值守自动化系统。
(二十)鼓励建立产学研用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团队,矿山的研究开发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
五、树立良好矿山企业形象
(二十一)创建特色鲜明的企业文化,培育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发展理念和冶金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
建立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和行动计划,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二十二)应构建企业诚信体系,生产经营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等坚持诚实守信,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应在公司网
站等易于用户访问的位置至少披露:企业组建及后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影响、温室气体排放绩效表现;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负责部门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确保与利益相关者交流顺畅。
(二十三)企业经营效益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坚持企地共建、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办矿理念,加大对矿区群众的教育、就业、交通、生活、环保等支持力度,改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矿区和谐,实现办矿一处,造福一方。
加强利益相关者交流互动,对利益相关者关心的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风险,应主动接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并建立重大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风险事件申诉—回应机制,及时受理并回应项目建设或公司运营所在地民众、社会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
有关部门对违反环保、健康、安全等法律法规,对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失的矿山企业,应依法严格追责。
(二十四)加强对职工和群众人文关怀,建立健全职工技术培训体系、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企业职工满意度和矿区群众满意度不低于70%,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纷,不得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