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门急诊医技楼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
药价格改革的补充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发改价服[2016]506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6.30
【实施日期】2016.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补充通知
(湘发改价服〔2016〕506号)
各在长省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服[2015]1090号)自今年1月1日试行以来,已经6个月时间,从改革的评估情况看,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初步达到了预期效果,社会各方面反应平稳,基本做到了医院平稳运行、医保资金风险可控、患者
个人负担总体没有增加。
为巩固改革成果,保持医药价格政策稳定性,经省人民政府同。
《医院门诊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医院门诊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202*年一月四日公告)202x年第2号(总第04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河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x年8月31日至11月25日,对河南省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一)项目建设整体情况河南省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工程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总建筑面积51514平方米,分东西两栋。
地上六层,主要是门诊、急诊用房;地下一层为放射、超声、检验等医技用房,地下二层为车库和设备用房。
资金来源以河南省人民医院自筹为主,省财政补助为辅。
本工程于202x年4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202x年4月20日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批复情况202x年4月1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人民医院门诊医技大楼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2x〕374号)批准了项目的初步设计。
总建筑面积核定60300平方米,其中:门诊医技楼391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0950平方米,人防工程10250平方米。
总概算核定为23835万元。
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是,完成建筑面积51514平方米,初步设计批复中的人防工程10250平方米没有建设。
此外,物流传递系统在施工图设计时取消。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完成投资情况截至202x年8月31日,累计到位资金30838.16万元。
其中:省人民医院自筹26538.16万元,省财政拨款4300万元。
该项目账面反映,累计完成投资28245.46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4255.09万元,设备投资3140.30万元,待摊投资850.07万元。
按省人民医院提供资料审定,该项目实际投资33824.47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9420.21万元,设备投资3466.66万元,待摊投资937.60万元。
(四)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完整,财务管理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
第二章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第十三章第二临床学院(湘雅二医院)第一节概况湘雅二医院(第二临床学院),创建于1958年,目前已发展成为教育部、卫生部直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医院和国际援救中心合作医院。
承担着以湖南省为主、辐射全国的医疗保健任务,是目前国内学科最齐全,省内规模最大、技术力量雄厚的国有公立医院。
医院占地28.16公顷(含暮云产业用地13.32公顷),有功能齐全的门、急诊大楼及一流的住院楼(干部病房、外科楼、内科楼、放疗中心等)。
医院拥有固定资产10亿余元,仪器设备总价值2.8亿元。
其中有双螺旋CT、SL—18高能直线加速器、当今国际最先进的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仪(DSA)、国际最新一代核磁共振仪等千万元以上设备5台(件),100万元以上的20台(件),10万元以上385台(件)。
目前编制病床已由建院初期的500张扩大到1234张,实际开放1500余张。
年门(急)诊110万人次,年出院病人4万余人次、中大型手术2万余台次。
现有在岗职工2699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37人,博士点20个,博士生导师53人。
硕士点31个,硕士生导师200多人。
设25个教研室、25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4 个研究所、23个研究室(中心)、2个国际合作研究中心、4个省级医疗中心和3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拥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胸心外科、代谢病与内分泌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和儿科、心血管内科、肾病内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以及妇产科、泌尿外科、眼科3个校级重点学科。
完成国家重点攻关课题、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400多项,获得各级科研成果奖近300项。
其中国家科学大会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
担负着医学研究生、本科生、进修生等多个层次的教学任务,在院学生2400余人。
近十年来,在历任院长胡铁辉、廖二元、尹邦良和历任党委书记王培、胡铁辉、刘伏友为主的班子带领下,医院得到了快速发展。
医院作为湖南省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百佳医院、卫生部“三育人”先进集体、卫生部文明医院、“明明白白看病”百姓放心医院、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职业道德建设样板医院、全国抗击非典先进单位(湖南省内医院唯一)、全国第五届城市运动会协助支持先进单位(全国医疗机构唯一)、教育部八所院校七年制医学生教学评估考核第一名、湖南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医院,2004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卫楼报告书

1 总则1.1 项目由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创建于1958年,历经40多年的发展,已建成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
医院总占地面积15公顷,医疗区占地面积7.7公顷。
医院拥有1500张病床(床位数1500床已经湖南省卫生厅批复),其中普通病床1230张、干部病床270张,设有35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
近三年来年门、急诊量如下,其中2006年门、急诊量128.7万余人次,日门诊量5000人次。
出院病人6.2万人次。
中南大学精神科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精神病学科之一,由我国第一代精神病学家凌敏猷教授和神经病学家黄友歧教授1934年创建。
1951年成为卫生部精神神经病学高级师资培训基地,195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建立博士点,1987年成立湖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和精神卫生系,1994年成为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研究中心,2000年建立博士后流动站,2001年被批准为我国精神病学界两个国家重点学科之一。
该科室拥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38人,其中教授16人,芙蓉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学者),具有博士学位者31人;高级职称者平均年龄44岁,其中博士生导师13人,数量居全国精神科之首。
有13人现任全国二级学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包括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侯补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会长,中国心理学会医学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委员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心理评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神经科学学会精神病学临床与基础研究分会副会长,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副会长等。
有三人担任世界卫生组织或国际学术团体的顾问或理事。
中南大学精神科楼现有五个国内一流各具特色的研究方向,分别是临床心理评估、精神应激、成瘾行为、生物精神病学和儿童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方向。
初具规模的建成了国家一流水平的精神病学研究平台,具备了解决精神医学发展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创新性思维和能力。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核定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核定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4.21•【字号】湘发改价服〔2016〕320号•【施行日期】2016.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核定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320号各市州发改委、卫计委,部、省直医疗机构: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运用,提升我省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95号)精神,征求有关医疗机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以我省现行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基础,参照外省市同类项目价格水平,制定了我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并修订了一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核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44项,其价格为执行一类价格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1。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床使用应严格按照卫生计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为促进项目及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对目前反映较突出的11项医疗服务项目内涵或除外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在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医用耗材,一律不得向患者收费。
四、各地价格、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2年,试行期结束后,根据国家政策及临床应用情况重新核定。
附件:1、湖南省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2、湖南省部分修订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卫生计生委2016年4月21日附件1附件2。
湘雅医院新医疗区大楼

湘雅医院新医疗区大楼基本情况简介新医疗大楼建筑面积285926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裙楼5层,有5栋塔楼组成。
日门诊接待量设计8000~10000人次,急诊600人次,共有57个病区,其中干部医疗科9个、219张床位,普通区48个,总床数达到2500张。
整栋大楼设有5个主要出入口,分别为普通门诊、儿科门诊、急诊、住院部、干部医疗科。
有关大楼层简要介绍:地下第2层:主要为车库,可停车700余台。
地下第1层:主要为餐厅、放射治疗中心、病室药房、消毒供应中心、超市及后勤水、电、空调等保障系统。
地上裙楼:从门诊进入大厅左侧1~5层全部为门诊:1楼外科、神经内外科;2楼内科、妇产科;3楼眼科、皮肤科、乳腺科、中西医结合科、心理卫生中心;4楼耳鼻咽喉科、口腔科、专家门诊;5楼康复科、整形美容科、体检中心和其它专业专病门诊。
门诊大厅右侧1~5层:1楼为西药房、放射科、核医学科、住院结算中心、儿科门急诊、急诊科;2楼为检验科、抽血室、B超影像科、内科检查治疗室、门诊输液室、急诊留观病房和急诊ICU,3楼为中药房、血液净化中心、病理科、ICU(共分外科中心、胸外、移植、神内、神外、呼吸6个区,计93张床位),另外儿科、新生儿科、骨髓移植、心血管、老干在相应病区设了ICU和CCU,所有的ICU病房全部设置了空气净化;4楼为手术室,共计49间(其中两间为DSA介入室),全部为空气净化。
普通区5楼以上、老干6楼以上全部为病房。
另外,在新区还设了职工保健科、网络信息中心、病案信息管理中心、院感监控中心、远程会诊中心。
同时,门诊1楼还设有咖啡座、银行;地下1楼设有超市;所以区域及病房均设有直饮水系统;所以科室和病房都有专门的更衣室,所以检查医政科室和病房都有物流自动传输系统,所以值班室都相应配有卫生间。
以后所有科室、病室大门都实行门禁卡,所以公共区域都设置了监视系统。
确实体现了医疗大楼一体化、现代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理念。
湖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湘价服[2002]230号
湖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湘价服[2002]230号2002年9月2日)各市(州)、县物价局、卫生局:为进一步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切实减轻患者不合理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及国家纪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号)的有关规定,我省医疗服务项目的归并和价格调整方案,在广泛调查研究,严格成本测算、审核的基础上,第一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价格听证,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规范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一)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本通知印发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按《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年版)》统一进行归并。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以下简称《医疗价格》)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提供医疗服务。
并确保相应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严禁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
凡调整规范后《医疗价格》上没有的医疗项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律不得自行开展并收费,违者按乱收费查处;医疗机构确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严格按照《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报,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批准后,方可收费。
二、分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功能,鼓励和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促进病人选择医院、选择医生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病患者合理分流,调节不同社会阶层看病就医的需要,这次调整规范的医疗服务价格分三类确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在长部省属公
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11.06
•【字号】
•【施行日期】2017.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
正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
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
各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
为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6〕12号),省法制办《关于全省规范性文件梳理统计情况的整改方案》,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7〕465号)精神,在维持原批复的病房床位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现重新公布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相关医院应及时按此收费标准和规定的服务内容开展服务和收费,同时做好明码标价及价格宣传解释工作。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附件:
说明:
①需要严格隔离、消毒损耗大的传染病科、精神科、烧伤科,允许在同等同级病床基础上每床每日加收2元。
②母婴同室的婴儿床位费按每日20元收取。
③住院期间使用一次性脸盆、枕头、床单、被套、大小便器须事先征求病人意见,由病人自愿购买,不得强行推销。
④临时加床按4人及以上间标准的50%收取床位费。
⑤有陪人的可每日加收2元,需租用临时卧具的另收3元。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湘卫报[2008]63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正文:----------------------------------------------------------------------------------------------------------------------------------------------------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湘卫报﹝2008﹞63号)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97号)要求,省卫生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省卫生厅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新修订的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省卫生厅决定,宣布《关于印发的通知》》等2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省卫生厅决定,确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9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四、省卫生决定,重新公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30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4)。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各级有关单位要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省卫生厅于2008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08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
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附件:1.省卫生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省卫生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省卫生厅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省卫生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09年2月9日附件1:省卫生厅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湖南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通知湘中医[2006]49号2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湘中医[2005]14号3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考评细则》的通知湘中医[2006]4号附件2:省卫生厅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关于印发《湖南省老中医药专家师承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中发[2001]6号2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示范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卫中发[2002]7号3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通知湘中医[2001]36号4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试行)》和《湖南省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卫中局[2000]34号5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生产企业GMP认定办法》、《湖南省保健食品企业GMP审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3]6号6关于严禁利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与施行选择性别的人工流产和引产的通知湘卫基妇发[2002]7号7关于下发湖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卫生目标(暂行)的通知湘卫基妇发[2002]6号8关于印发中医药科技工作五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发[2001]135号9关于印发《湖南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许可证登记证发放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放射性同位素准购批件发改与放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3]17号10关于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意见湘卫基妇发[2001]7号11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湘卫基妇发[2001]10号关于临时指定有关单位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2]32号13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通知湘卫中发[2001]3号14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卫中发[2001]4号15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内容与要求(试行)》的通知湘中医[2001]40号16关于进一步支援湘西自治州卫生扶贫工作的意见湘卫医发[2001]10号17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01]11号18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义诊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卫医发[2001]18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用氧管理的通知湘卫医发[2001]20号20关于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湘卫医发[2001]38号21关于印发临床急危重症抢救程序的通知湘卫医发[2001]43号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贯彻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和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妇发[2001]8号附件3:省卫生厅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医院护理管理规范与工作质量标准》的通知湘中医[2004]9号2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的通知湘卫中发[2004]4号3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中发[2004]5号4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中发[2005]2号5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湘卫中发[2006]4号6关于城市社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湘卫中发[2006]6号7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湘卫中发[2006]1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示范中医医院评审验收细则》的通知湘中医[2007]11号9关于印发《湖南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中医药[2007]27号10关于印发《湖南省2007-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方案》的通知湘中医药[2008]27号11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标准》和《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中医药[2008]40号12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中医药[2008]41号13关于印发《湖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中医药[2008]46号1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7]14号15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8]2号16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8]6号17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建乡镇卫生院产科合格县市区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18关于印发《湖南省高危孕产妇转诊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7]7号19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城市二、三级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7]8号20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7]11号21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规范(暂行)》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7]12号22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行)》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7]13号23关于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服务与管理的紧急通知湘卫基妇发[2004]9号24关于进一步规范在疫区设点治疗血吸虫病工作的通知湘卫血防发[2006]1号25关于推进全省血吸虫病疫区村卫生(血防)室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湘卫血防发[2006]4号26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血吸虫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湘卫血防发[2008]1号27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职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28关于加快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GMP工作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4]22号29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卫医发[2004]8号30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院感染管理等5个学科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的通知湘卫医发[2004]11号31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的通知湘卫医发[2004]21号32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的通知湘卫医发[2004]28号3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卫医发[2004]31号3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湘卫医发[2004]45号35关于印发《国家中西部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项目管理湖南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卫医发[2005]12号36关于印发湖南省急诊科等6个专业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的通知湘卫医发[2005]15号37关于下发《湖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38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通知湘卫医发[2005]23号39关于印发《湖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评价标准与奖惩办法》的通知湘卫医发[2005]25号40关于在省直部分医院实行影像学检查结果相互认可的通知湘卫医发[2005]34号41关于印发《湖南省各级综合医院手术分类及批准权限规范》的通知湘卫医发[2005]35号42关于印发《湖南省临床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卫医发[2005]41号43关于印发《湖南省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卫医发[2006]9号44关于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通知湘卫医发[2006]27号45关于印发《湖南考区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湘卫医发[2006]33号46关于印发湖南省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湘卫医发[2006]44号47关于进一步规范“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48关于印发《湖南省消毒供应中心建设与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湘卫医发[2006]47号49关于印发《湖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的通知湘卫医发[2006]48号50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06]49号51关于印发《湖南省临床麻醉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卫医发[2006]50号52关于在省会部分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实行部分医学检验结果相互认可制度的通知湘卫医发[2006]56号53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有关检验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07]06号54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美容等7个专业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的通知湘卫医发[2007]24号55关于印发《湖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卫医发[2007]35号56关于印发《湖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卫医发[2007]41号57关于实施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58关于印发湖南省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实施方案湘卫医发[2008]1号59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医院护理管理规范与工作质量标准》的通知湘中医[2004]9号60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的通知湘卫中发[2004]4号61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中发[2004]5号62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中发[2005]2号63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湘卫中发[2006]4号64关于城市社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湘卫中发[2006]6号65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湘卫中发[2006]10号66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示范中医医院评审验收细则》的通知湘中医[2007]11号67关于印发《湖南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68关于印发《湖南省2007-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方案》的通知湘中医药[2008]27号69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标准》和《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中医药[2008]40号70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中医药[2008]41号71关于印发《湖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中医药[2008]46号72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06]8号7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湖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6]13号74关于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湘卫办发[2004]24号75关于印发局域网工作站安全保密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04]10号76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卫办发[2005]3号77关于印以《湘西地区开发卫生发展规划(2005-2015年)》的通知湘卫办发[2005]7号78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卫生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通知湘卫办发[2006]6号79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所、中心、站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湘卫办发[2006]7号80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卫办发[2006]12号81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医疗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07]30号82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卫办发[2007]35号83关于印发《湖南省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和湖南省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通知湘卫办发[2008]9号84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厅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办发[2008]19号85关于加强乡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湘卫农卫发[2005]11号86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87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卫农卫发[2007]5号88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卫农卫发[2007]6号89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试行)》的通知湘卫农卫发[2007]7号90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卫农卫发[2008]2号91关于学习贯彻《湖南省乡村医疗机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湘卫农卫发[2008]4号92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卫规财发[2008]3号附件4:省卫生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关于印发《湖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卫基妇发[2003]10号2关于印发《湖南省孕产妇死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3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的通知湘卫基妇发[2003]12号4关于印发《湖南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南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卫血防发[2005]6号5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防范集体食物中毒发生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2]12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次性输液(血)注射器监管完善使用后处理技术措施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2]14号7关于对下岗职工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收费实行减免政策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2]17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建立食品采购销台帐制度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3]34号9关于印发《湖南省超市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3]38号10关于印发《湖南省米粉生产经营企业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3]5号11关于印发《湖南省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3]9号12关于落实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3]12号13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广告出证管理落实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3]11号14关于核定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通知湘卫医发[2001]6号15关于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发证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02]17号16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性病诊疗机构管理的通知湘卫医发[2003]3号17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湘卫医发[2003]4号18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发热门诊设置要求与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卫医发[2003]3号19关于印发《湖南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02-2010年)》的通知湘卫基妇发[2002]10号20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卫基妇发[2004]11号21关于印发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卫基妇发[2004]17号22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产前诊断技术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湘卫基妇发[2004]1号23关于发布《湖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湘中医[2004]37号24关于印发《湖南省血吸虫病流行区乡村医生血防劳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卫血防发[2004]8号25关于发布《湖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湘中医[2004]37号26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禽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试行)的通知湘卫医发[2004]9号27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卫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卫科教发[2003]2号28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与人员配置指导标准(暂行)的通知湘卫基妇发[2004]19号29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湘卫农卫发[2005]12号30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湘卫农卫发[2005]13号——结束——。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5〕860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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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2015〕86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有关要求,对我省定价目录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湖南省定价目录》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批复。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湘价综〔2002〕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颁布〈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66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南省定价目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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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门急
诊医技楼建设项目的批复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发改社会[2010]137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2.23
【实施日期】2010.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门急诊医技楼建设项目的批复
(湘发改社会[2010]137号)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你院《关于请求核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门急诊医技楼建设项目的报告》(院行字[2010]6号)及相关附件均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湖南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第十条,该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社会事业基础设施,依据省政府《关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发展规划建设有
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0]8号)、《关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发展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09]109号)、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