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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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手足口病监测方案

儿童手足口病监测方案

儿童手足口病监测方案目标本监测方案的目标是及时监测和控制儿童手足口病的传播,保障儿童的健康安全。

监测内容1. 病例监测:收集儿童手足口病的病例信息,包括患病人数、年龄、性别、症状等,并记录病例的流行趋势和分布情况。

2. 疫情监测:定期收集和分析儿童手足口病的疫情数据,包括疫情报告、监测站点数据等,以评估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

3. 病原体监测:进行儿童手足口病病原体的监测,包括病毒类型和变异情况等,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4. 风险监测:评估儿童手足口病的传播风险,包括病原体传播途径、易感人群、暴发风险等,以指导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监测方法1. 病例监测:建立儿童手足口病监测系统,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及时报告病例,并确保病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疫情监测:设立儿童手足口病监测站点,定期收集和汇总疫情数据,并进行分析和报告。

3. 病原体监测:采集患者标本,进行儿童手足口病病原体的分离和鉴定,建立相应的病原体库,并进行监测和分析。

4. 风险监测: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评估儿童手足口病的传播风险,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监测措施1. 提高社会公众的儿童手足口病预防意识,加强个人卫生惯的培养和宣传。

2. 加强儿童手足口病的疫苗接种工作,提高疫苗的接种率。

3. 定期组织儿童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控能力和水平。

4. 建立儿童手足口病防控的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组织和开展防疫工作。

监测评估1. 定期对儿童手足口病监测工作进行评估,包括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

2. 根据监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防控措施。

3. 汇总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监测结果和建议。

参考资料1. 《儿童手足口病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 《儿童手足口病监测与传染病预警技术指南》3. 《儿童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手册》请注意:本方案仅供参考,具体监测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法(2014年版)

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法(2014年版)

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 HFMD)是肠道病毒属A组肠道病毒引起的发热出疹综合征,主要感染病原体是肠道病毒71型(enterovirus 71, EV71)和柯萨奇病毒A16型(Coxsackie virus A16, CV-A16),近年来CV-A6和CV-A10感染也呈现上升趋势。

手足口病发病人群以5岁及以下儿童为主,同一儿童可因感染不同血清型的肠道病毒而多次发病。

大多数患者病例,⑵增加地市级哨点监测,提高监测质量;⑶开发“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全国监测数据,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自本监测方案执行起,《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中关于监测部分内容同时废止,但《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继续执行。

一、目的(一)阐明重症手足口病病例的时间、地点、人群分布和临床严重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二)阐明我国各省、市、县手足口病中EV71、CV-A16和其他肠道病毒病原构成的动态变化,为预测预警严重程度较重的地市或区县提供依据。

(三)掌握EV71和CV-A16的基因型和基因特征及其变化规律;掌握非EV71非CV-A16其他肠道病毒的优势血清型别和变化规律。

(四)掌握手足口病暴发疫情的规模、特点和处置情况。

二、监测病例定义断标准。

1.(1(2(3(42.(1(2)分离出肠道病毒,并鉴定为CV-A16、EV71或其他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

(3)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CV-A16、EV71或其他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中和抗体有4倍以上的升高。

(4)急性期血清EV71或CV-A16IgM检测阳性。

(二)重症手足口病定义为出现手足口病的临床表现,并伴有以下任一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或循环系统并发症:无菌性脑膜炎、脑炎(包括脑干脑炎)、脑脊髓炎、急性迟缓性麻痹、肺水肿、肺出血,或心肺功能衰竭。

上述并发症的定义分别为:1.无菌性脑膜炎:发热,伴头痛、呕吐和/或脑膜刺激征,不伴有意识改变,脑脊液检查结果符合病毒性感染的表现,脑脊液细菌培养阴性。

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及检测技术方案

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及检测技术方案

附件1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及检测技术方案一、采集标本的种类、保存和运输(一)粪便标本。

采集病人发病3日内的粪便标本,用于病原检测。

粪便标本采集量5-8g/份,采集后立即放入无菌采便管内,外表贴上带有唯一识别号码的标签,4℃暂存12小时内送达实验室,-20℃以下低温冷冻保藏,需长期保存的标本存于-70℃冰箱。

(二)咽拭子标本。

采集病人发病3日内的咽拭子标本,用于病原检测。

用专用采样棉签,适度用力拭抹咽后壁和两侧扁桃体部位,应避免触及舌部;迅速将棉签放入装有3-5ml保存液(含5%牛血清维持液或生理盐水,推荐使用维持液)的15ml外螺旋盖采样管中,在靠近顶端处折断棉签杆,旋紧管盖并密封,以防干燥,外表贴上带有唯一识别号码的标签。

4℃暂存并在12小时内送达实验室,-20℃以下低温冷冻保藏,需长期保存的标本存于-70℃冰箱。

(三)血清标本。

各省(区、市)在手足口病流行年份中均应采集EV71 和CVA16感染的手足口病患儿的双份血清。

采集急性期(发病0-7d)和恢复期(发病14-30d)双份配对血清用于阐明和分析EV71和CVA16感染后IgG和IgM抗体的动态变化,评价血清学抗体试剂盒的敏感性和特异性。

静脉采集3-5ml全血,置于真空无菌采血管中,自凝后,分离血清,将血清移到2ml外螺旋的血清保存管中,外表贴上带有唯一识别号码的标签。

将血清置于-20℃以下冰箱中冷冻保存。

(四)疱疹液。

在手足口病的实验室诊断中,从疱疹液中分离到病毒即可确诊该病毒为病因,可同时采集多个疱疹作为一份标本。

先用75%的酒精对疱疹周围的皮肤进行消毒,然后用消毒针将疱疹挑破用棉签蘸取疱疹液,迅速将棉签放入内装有3-5ml保存液(含5%牛血清维持液或生理盐水,推荐使用维持液)的采样管中,在靠近顶端处折断棉签杆,旋紧管盖并密封,采样管外表贴上带有唯一识别号码的标签。

所采集标本4℃暂存立即(12h内)送达实验室,-20℃以下低温冷冻保藏,需长期保存的标本存于-70℃冰箱。

2014手足口病方案

2014手足口病方案

源日校【2014】37号签发人:张海珍日月乡中心学校预防手足口病实施方案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手口足病,我校及时组织教师学习了解“手足口”病的特征、传播途径、临床表现及预防措施等常识,同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多管齐下”预防学生手足口病。

一、目标原则㈠目标:完善并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对手足口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学校手足口病的发生流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㈡原则: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二、组织领导㈠建立日月中心学校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海珍副组长:张秉珠、刘志明、何发珍、向启刚组员:郝世通、顾生云、马玉春、李良、鲁海玉、张生全、张生华、铁建青及各班主任㈡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有关手足口病防治信息、组织联合检查并通报工作及检查情况。

三、实施内容:1.严把晨检、午检入门关:班主任坚持每天对学生进行晨检、午检,对每位学生的口腔、手脚等部位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隔离。

2.制定紧急预案:及时制定《预防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实施方案》,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手足口病在学校发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3.疾病流行期间教室、宿舍应加强消毒、通风,建议每天进行空气及日用品(玩具、毛巾)消毒,加强室内开窗通风,衣服、被褥阳光下暴晒。

用84消毒液等含氯消毒剂消毒。

4.在手足口病流行时,应注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

饭前便后强调使用肥皂水洗手,防止病从口入。

5.尽量少到拥挤的公共场所,减少被传染的机会。

要注意营养、休息,增强机体抵抗力,防止过度疲劳。

6.加强学生锻炼:确保学生每天足够的晨间户外活动时间,让学生多亲近阳光,多做运动,提高身体抗病能力。

7.及时向家长宣传手足口病的相关常识及预防措施,引起家长的重视,配合学校共同抗击传染病。

江西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14年版

江西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14年版

江西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14年版)为有效开展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实现“有效遏制疫情发展态势,严防疫情大规模暴发,切实提高重症患儿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的防控目标。

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总体目标:做好病例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提高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和救治能力,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和流行,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高度重视,各负其责;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强化培训,广泛宣传。

二、防控措施(一)病例的早期发现1、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卫发明电〔2010〕38号)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

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江西省手足口病学校/托幼机构晨检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早期发现病例。

2、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出现暴发、流行,或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应急响应标准的地区,按照《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卫办疾控发〔2012〕80号)的有关规定,由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级手足口病防控专家组划定疫点/疫区,并组织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在疫点/疫区对5岁以及下儿童全面开展手足口病病例排查工作,及早发现发热、皮疹等异常特征的儿童,科学排查手足口病病例。

(二)疫情报告及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应急响应标准1、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关于手足口病病例报告的通知》(赣卫医政便函[2010]3号)以及丙类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病例的报告:不同级别的医疗单位,要根据以下诊断程序,对符合临床诊断标准的重症病例进行网络直报:①县级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②市级医疗机构必须经本院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中的2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诊断;③省级医疗机构必须由本院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中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诊断。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4.5.19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4.5.19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2014.5.19培训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以柯萨奇A组16型(CoxA16)、肠道病毒71型(EV71)多见)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病人和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

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

少数病例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障碍等,多由EV71感染引起,致死原因主要为脑干脑炎及神经源性肺水肿。

一、临床表现潜伏期:多为2-10天,平均3-5天。

(一)普通病例表现急性起病,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疱疹周围可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

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症状。

部分病例仅表现为皮疹或疱疹性咽峡炎。

多在一周内痊愈,预后良好。

部分病例皮疹表现不典型,如:单一部位或仅表现为斑丘疹。

(二)重症病例表现少数病例(尤其是小于3岁者)病情进展迅速,在发病1-5天左右出现脑膜炎、脑炎(以脑干脑炎最为凶险)、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障碍等,极少数病例病情危重,可致死亡,存活病例可留有后遗症。

1.神经系统表现:精神差、嗜睡、易惊、头痛、呕吐、谵妄甚至昏迷;肢体抖动,肌阵挛、眼球震颤、共济失调、眼球运动障碍;无力或急性弛缓性麻痹;惊厥。

查体可见脑膜刺激征,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巴氏征等病理征阳性。

2.呼吸系统表现:呼吸浅促、呼吸困难或节律改变,口唇紫绀,咳嗽,咳白色、粉红色或血性泡沫样痰液;肺部可闻及湿啰音或痰鸣音。

3.循环系统表现:面色苍灰、皮肤花纹、四肢发凉,指(趾)发绀;出冷汗;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延长。

心率增快或减慢,脉搏浅速或减弱甚至消失;血压升高或下降。

二、实验室检查(一)血常规白细胞计数正常或降低,病情危重者白细胞计数可明显升高。

(二)血生化检查部分病例可有轻度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升高,病情危重者可有肌钙蛋白(cTnI)、血糖升高。

手足口病监测方案

手足口病监测方案

手足口病监测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手足口病是一种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常见的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该病在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增多的趋势,尤其在幼儿中发病率较高,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手足口病监测方案对于及时掌握疫情信息、早期干预和做好预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测目标1.把握疫情动态:了解手足口病的季节性流行特点和病例发病程度,及时预警和确定疫情防控措施。

2.发现和研究疫情变异:监测手足口病病毒的类型和亚型变化,为疫苗研发提供依据。

3.评估防控效果:通过监测数据评估防控措施的实施效果,提出调整建议。

三、监测指标1.疫情监测指标:a)疫情报告率:统计每个地区的手足口病发病报告数,反映疫情的患病程度。

b)发病率:统计每个地区的手足口病发病人数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不同地区之间的疫情比较提供依据。

c)疫情流行特点:统计每季度和每年不同病毒亚型的发病情况,分析流行特点。

2.病原学监测指标:a)病毒分离情况:对手足口病病人样本进行病毒分离,检测不同亚型的病毒种类。

b)病毒变异情况:对病毒分离的阳性样本进行基因测序,分析病毒的变异情况。

3.预防控制措施评估指标:a)疫苗效果评估:统计每个地区疫苗接种率和发病人数的关系,评估疫苗的预防效果。

b)防控策略效果评估:统计每个地区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和疫情数据变化,评估防控措施的效果。

四、监测方法1.疫情监测方法:a)建立疫情报告系统: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手足口病疫情报告系统,准确报告每起手足口病病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b)统计疫情数据:根据每个地区的疫情报告数据,分析和统计总体疫情情况和季节性变化。

c)掌握疫情形势:及时掌握疫情形势,向上级卫生部门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疫情防控策略。

2.病原学监测方法:a)采集样本:从每个地区的手足口病病人中采集咽拭子、糞便等样本。

b)进行病毒分离和检测:将样本进行病毒分离和PCR检测,检测不同亚型的病毒。

手足口病监测试点运行方案

手足口病监测试点运行方案

手足口病监测试点运行方案手足口病(hand, foot, and mouth disease, HFMD)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发热出疹性疾病,主要感染病原体是肠道病毒71型(Enterovirus 71, EV-A71)和柯萨奇病毒A16型(Coxsackie virus A16, CV-A16),近年来CV-A6和CV-A10感染也呈现上升趋势。

手足口病发病人群以5岁及以下儿童为主,同一儿童可因感染不同血清型的肠道病毒而多次发病。

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主要表现为发热,口腔疱疹或溃疡,手掌、足底等部位出现皮疹。

然而,少数患者可出现无菌性脑膜炎、脑干脑炎、脑脊髓炎、急性弛缓性麻痹、神经源性肺出血或肺水肿、心肺功能衰竭等重症表现,部分重症患儿病情进展迅速可导致死亡。

我国于2008年5月2日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2009年以来,手足口病在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数和死亡数排位均位列前5,给我国儿童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随着对手足口病疾病特征认识的不断加深及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疾病监测需求日益提升,为促进手足口病科学防控,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中病原学监测和法定报告内容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在全国11个省份开展手足口病监测试点工作。

一、监测目的(一)阐明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时间、地点、人群分布、临床严重程度及其变化趋势,分析重症手足口病的危险因素。

(二)阐明手足口病病例中EV-A71、CV-A16和其他肠道病毒病原构成,EV-A71和CV-A16的基因特征及其他肠道病毒的优势血清型别。

(三)掌握手足口病暴发疫情的规模、特点和处置情况。

二、监测病例定义根据实验室诊断依据,将手足口病病例分为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根据临床严重程度,分为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相关病例定义具体如下。

(一)临床诊断病例。

1.流行季节高发,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

2.急性起病,发热伴手、足、口、臀部皮疹,部分病例可无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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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 HFMD)是肠道病毒属A组肠道病毒引起的发热出疹综合征,主要感染病原体是肠道病毒71型(enterovirus 71, EV71)和柯萨奇病毒A16型(Coxsackie virus A16, CV-A16),近年来CV-A6和CV-A10感染也呈现上升趋势。

手足口病发病人群以5岁及以下儿童为主,同一儿童可因感染不同血清型的肠道病毒而多次发病。

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主要出现发热,口腔疱疹或溃疡和/或手掌、足底等部位出现皮疹。

然而,少数患者可出现无菌性脑膜炎、脑干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脑脊髓炎、神经源性肺出血或肺水肿、心肺功能衰竭等重症表现,且病情进展迅速,部分重症患儿可引发死亡。

我国于2008年5月2日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

监测结果发现,2009年以来我国每年报告100-200万手足口病病例,1-3万重症病例和数百例死亡病例,而多数重症患者与EV71感染有关。

手足口病在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数和死亡数排位中均位列前5,给我国儿童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随着防控工作对疾病监测要求的逐步提高,现行手足口病监测系统也暴露出一些局限性:⑴各地执行重症病例的诊断标准不一,难以对临床严重程度和变化趋势进行监测;⑵全国所有区县均开展轻症病例的病原学监测,监测质量难以保证;⑶未掌握标本采集数、肠道病毒检测结果阴性数以及未检测数,无法全面准确估计手足口病病例中的病原体分布特征。

为促进手足口病的科学防控,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手足口病监测,特制订2014版监测方案。

新版监测方案主要具备以下特点:⑴细化重症病例的诊断标准,加强重症和死亡病例的监测;⑵增加地市级哨点监测,提高监测质量;⑶开发“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全国监测数据,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自本监测方案执行起,《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中关于监测部分内容同时废止,但《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继续执行。

一、目的(一)阐明重症手足口病病例的时间、地点、人群分布和临床严重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二)阐明我国各省、市、县手足口病中EV71、CV-A16和其他肠道病毒病原构成的动态变化,为预测预警严重程度较重的地市或区县提供依据。

(三)掌握EV71和CV-A16的基因型和基因特征及其变化规律;掌握非EV71非CV-A16其他肠道病毒的优势血清型别和变化规律。

(四)掌握手足口病暴发疫情的规模、特点和处置情况。

二、监测病例定义(一)手足口病手足口病临床诊断和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定义参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中的诊断标准。

1. 临床诊断病例(1)在流行季节发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

(2)发热伴手、足、口、臀部皮疹,部分病例可无发热。

(3)极少数重症病例皮疹不典型,临床诊断困难,需结合病原学或血清学检查做出诊断。

(4)无皮疹病例,临床不宜诊断为手足口病。

2. 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具有下列之一者即可确诊。

(1)肠道病毒(CV-A16、EV71等)特异性核酸检测阳性。

(2)分离出肠道病毒,并鉴定为CV-A16、EV71或其他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

(3)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CV-A16、EV71或其他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中和抗体有4倍以上的升高。

(4)急性期血清EV71或CV-A16IgM检测阳性。

(二)重症手足口病定义为出现手足口病的临床表现,并伴有以下任一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或循环系统并发症:无菌性脑膜炎、脑炎(包括脑干脑炎)、脑脊髓炎、急性迟缓性麻痹、肺水肿、肺出血,或心肺功能衰竭。

上述并发症的定义分别为:1.无菌性脑膜炎:发热,伴头痛、呕吐和/或脑膜刺激征,不伴有意识改变,脑脊液检查结果符合病毒性感染的表现,脑脊液细菌培养阴性。

2. 脑炎:意识障碍,包括嗜睡、昏睡、昏迷、癫痫发作、肌阵挛、或局部颅神经受累症状,脑脊液检查结果符合病毒性感染的表现,脑脊液细菌培养阴性。

3. 脑干脑炎:出现肌阵挛、共济失调、眼球震颤、动眼神经麻痹,或延髓性麻痹。

4. 脑脊髓炎:急性起病,出现肌力下降和腱反射减弱,并伴有上述脑炎的临床表现。

5. 急性迟缓性麻痹: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6. 肺水肿/出血:出现呼吸窘迫、心动过速、呼吸急促、肺部啰音和粉红色泡沫痰,且胸片显示肺部单侧或双侧浸润,但无心脏增大表现。

7. 心肺功能衰竭:出现心动过速、呼吸窘迫、肺水肿、外周循环障碍,胸片检查可发现肺充血,超声心动图有心肌收缩力下降的表现。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一)重症和死亡病例监测1.监测病例监测病例包括临床诊断的:(1)手足口病的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2)年龄≤5岁的脑干脑炎病例。

对于不具备做腰部穿刺开展脑脊液检查能力的医疗机构,对监测病例神经系统并发症的诊断可仅依赖于其临床表现。

2.病例发现和报告发现监测病例的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收集病例基本信息及发病和就诊信息(附表1),并将相应信息在24小时内通过“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最后收治重症病例的医疗机构在病例出院或死亡后48小时内,还应通过该系统补充填报附表1 中的“疾病严重程度和临床结局”和“ELISA血清学检测”。

手足口病病例的传染病卡片内容将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自动推送至“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

因此,若发现重症手足口病病例,填报机构应先在“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该病例,再进行附表1的数据录入,且传染病卡片已报内容不需重复填报。

为避免重复报告病例,如已报告的重症病例转院治疗,转出医疗机构要通过“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操作“转出”。

接受医疗机构要通过上述系统对该病例信息进行查询核实,并操作“收治”。

3.病原学检测所有重症和死亡病例均应采集合适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

发现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医疗机构应在当天采集其粪便,如无粪便,应采集肛拭子和咽拭子,并填写“手足口病病例标本登记送检表”(附表2),随同标本24小时内送至所属区域的县(区)级疾控中心。

自行开展肠道病毒相关检测的医疗机构,仍需按上述要求留存和送检重症和死亡病例标本。

县(区)级疾控中心应在36小时内将标本运送到市级疾控中心,市级疾控中心接到标本后,应于4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酸检测,并将附表2的标本信息和病原学检测结果(附表3)同时录入至“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

录入前,先在该系统中查询到病例,对病例和其标本信息进行关联。

县(区)级疾控中心通过“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查询检测结果,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医疗机构。

如检测结果为EV71、CV-A16或其他肠道病毒阳性,由医疗机构负责及时将病例订正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标本采集和核酸检测技术方案详见附件1(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及检测技术方案)。

(二)轻症病例病原学监测1.监测病例定义:15岁以下(不含15周岁)临床诊断为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可为门急诊或住院病例。

2.监测内容和要求:(1)标本采集和运送以县(区)为单位,确定区县级采样医院,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病例标本(门急诊或住院普通病例);当月县(区)病例总数少于5例时,全部采样,但不能与重症死亡病例重复采样。

采集标本时,优先采集粪便,如无粪便,应采集肛拭子和咽拭子,并填写“手足口病病例标本登记送检表”(附表2),每月随同标本一同送至相应的市级疾控中心实验室。

(2)核酸检测市级疾控中心实验室接到标本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EV71、CV-A16以及其他肠道病毒的核酸检测,并将标本采样信息(附表2)和检测结果(附表3)录入至“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

所有标本需在市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至少保存1年。

标本采集和核酸检测技术方案详见附件1(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及检测技术方案)。

(三)加强哨点监测1. 监测病例15岁以下(不含15周岁)临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门急诊和住院轻症病例。

2. 哨点医院的选取根据各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儿童(0-14岁)人口数和手足口病疫情形势,除青海、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至少选取2家哨点医院外,其余省份在每个地级市均需设置1家哨点医院。

各省可根据以下原则选取哨点医院:(1)手足口病定点收治医院;(2)地市级或以上医院;(3)在门急诊和住院病房均已具备成熟化医院信息系统的医院;(4)为国家级流感样监测哨点医院,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

注意:哨点医院所在区县只需配合完成哨点监测任务,不需承担每月5例轻症病例的监测任务。

3. 监测内容和要求⑴门急诊病例诊治情况监测①监测科室设置要求:在综合医院的儿科门诊、儿科急诊、发热门诊和(或)手足口病门诊、感染性疾病科(或感染科)门诊等;在儿童医院的儿内科门诊、儿内科急诊、发热门诊和(或)手足口病门诊、感染性疾病科(或感染科)门诊等。

如哨点医院儿内科门诊有细分的科室,监测诊室应包括所有儿内科诊室。

②监测内容门急诊监测诊室的医务人员,按照手足口病病例的定义,每天按科室登记各年龄组的手足口病就诊病例数、以及门急诊病例就诊总数(附表4)。

即使当日没有手足口病病例就诊,亦应分年龄组统计该科室当日就诊的其他疾病总数。

每家哨点医院预防保健科为主管科室,负责每周统计汇总上述数据,于每周一将本院上周的监测数据录入至“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

⑵住院病例诊治情况监测①监测科室设置要求:收治手足口病病例的病房。

②监测内容监测科室的医务人员,需每日按科室分别登记新收住院的各年龄组的手足口病病例数、以及所有住院病人数(附表5)。

即使当日没有发现住院手足口病病例,亦应分年龄组统计该科室当日入院的其他疾病总数。

每家哨点医院预防保健科为主管科室,负责每周统计汇总住院数据后,于每周一将本院上周数据录入至“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

⑶病原学检测①标本的采集与运输每家哨点医院每周采集5例手足口病病例(门急诊或住院普通病例)标本,若例数不足则全部采样,但不能与重症死亡病例重复采样。

采集标本时,优先采集粪便,如无粪便,应采集肛拭子和咽拭子,并填写“手足口病病例标本登记送检表”(附表2),每周随同标本一同送至相应的市级疾控中心网络实验室。

②核酸检测市级疾控中心网络实验室接到标本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EV71、CV-A16以及其他肠道病毒的核酸检测,并将标本采样信息(附表2)和检测结果(附表3)录入至“手足口病监测信息系统”。

所有标本需在市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至少保存1年。

标本采集和核酸检测技术方案详见附件1(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及检测技术方案)。

(四)暴发疫情监测手足口病暴发的定义和疫情报告参照《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

每起暴发疫情至少采集5例病例的标本进行肠道病毒核酸检测。

采集标本时,优先采集粪便,如无粪便,应采集肛拭子和咽拭子,同时填写“手足口病病例标本登记送检表”(附表2),随同标本36小时内一同送至市级疾控中心进行肠道病毒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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