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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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是什么意思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是什么意思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是什么意思
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高等职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本科教育、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是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培养人才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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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是什么意思
高职扩招,是指高职(专科)院校实施扩招,属于大学扩招。

高职院校实施扩招,扩招人数为100万人。

(2020、2021两年高职扩招200万。

专项招生是特指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专项计划工作,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招生是什么
国家专项计划:针对国家认定的贫困地区考生,且要求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籍在当地连续三年以上,且在贫困地区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针对农村户籍考生。

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农村学生。

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的重要举措,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将对我国教育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皖教秘职成[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职成〔2011〕90号)各市教育局:今年,教育部下达我省的中职招生任务为41万人。

截至9月28日,全省完成中职招生33.45万人(其中非全日制学生4.16万人,见附件),占教育部下达任务的81.59%,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的形势十分严峻。

为切实打赢中职招生这场硬仗,现就进一步做好中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坚定工作信心,确保完成今年的中职招生任务2011年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我省职教大省建设的关键之年。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既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对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稳定中职教育规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培养培训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职学校必须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明确目标,坚定信心,硬化举措,强化对中职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1〕48号)要求和下达的计划数,不断创新思路和举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本市的中职招生任务。

二、拓宽生源渠道,积极开展中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要按照中职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发展目标,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积极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农民工、农村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群体招生,积极招收愿意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员,并将其作为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稳定中职规模的一个重要支撑点。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9•【文号】教职成厅〔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切实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各地要深刻认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要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培养满足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角度出发,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原则和落实“职教20条”部省备忘录中明确的比例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要充分利用高职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统筹做好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等培养规模的有序衔接,为中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

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二、助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东西协作相关省份、职教集团要深入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好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按照对口合作协议落实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生培养模式。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原创实用版)目录1.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简介2.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3.实施方案的实施对象和范围4.实施方案的预期目标和效果5.实施方案的实施时间和步骤6.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正文一、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简介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是为了响应国家关于高职教育改革的号召,推动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提高高职教育的普及率和质量,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制定的一项重要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1.扩大高职招生规模:在原有招生计划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名额,满足更多考生接受高职教育的需求。

2.加强高职教育资源建设:优化高职教育资源配置,加大投入,提高教育质量,增强高职教育的吸引力。

3.完善高职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高职教育的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确保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4.开展多种形式的高职教育:鼓励高职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如成人高考、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为不同类型的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途径。

三、实施方案的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职院校,包括公办和民办高职院校。

实施对象为参加 2020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

四、实施方案的预期目标和效果1.提高高职教育的普及率,增加高职教育在校生人数。

2.提高高职教育质量,培养更多具备高素质、高技能的技术人才。

3.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4.促进高职教育的公平与公正,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受益。

五、实施方案的实施时间和步骤1.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2020 年 5 月:公布实施方案,各高职院校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招生计划。

3.2020 年 6 月:开展高职招生工作,完成招生计划。

4.2020 年 9 月:高职院校新生入学。

高职百万扩招的政策愿景、实施困境与保障路径

高职百万扩招的政策愿景、实施困境与保障路径
二、实施困境:招录秩序亟需规范,教学组织 与就业指导亟待加强
高职百万扩招对职业教育发展产生了较大影 响,政策执行的客观环境限制、政策落实主体的滞 后反应以及相关体制机制的缺位等,都造成了高 职扩招在实践中仍然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客观 认识高职百万扩招中所面临的困境,正确看待扩 招产生的问题与矛盾,是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培养 质量的基本态度。
的类型特色并没有深入人心,对扩招群体的吸引 力还有待提升。因此,如何提升以退役军人等四 类人群为主体的生源入学积极性是高职扩招面临 的重要问题。
2. 部分报考乱象干扰正常招录秩序 高职扩招的政策导向在于鼓励更多人进入学 校学习技术技能、掌握一技之长,而非是借此让人 只获得一纸文凭的功利捷径。然而部分报考乱象 的出现既干扰了正常的招考秩序,又违背了高职 扩招的初衷。例如,某些中介机构看到部分高职 院 校 招 生 不 足 就 组 织 生 源 买 卖 活 动 ;还 有 部 分 在 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希望清退自 己的学籍重新报名参加高职扩招考试等。[11]这些 乱象的出现,一方面是高职扩招所带来的市场需 求催生了某些机构假借扩招的名义进行逐利的商 业行为;另一方面是来自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系统 内的学生希望通过高职扩招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 制大专学历,拥有更高的学历标签。当前存在的 问题对高职扩招工作带来了负面效应,教育主管 部门及参与扩招的高职院校应当确立科学的监管 机制以维护正常的招录秩序。 3. 录取标准的多样性致使公平存疑 建立科学合理的录取标准有利于形成公平的 招 考 制 度 ,亦 是 影 响 高 职 扩 招 工 作 的 关 键 因 素 。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在《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 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继续完善“文化 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机制。[12]在这 一原则的指导下,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针对扩招 院校和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具体的考核方 式。例如,广东省提出“探索适合社会人员的考试 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特点,自主确定测试方 式和内容,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在高职扩招专项行 动拟试点采用以职业技能考核为主的自主招生方 式”[13]。虽然各地政府开始赋予高职院校更多招 生自主权,其本意在于照顾更多的社会生源,但是 部分学校对扩招群体内部的评价标准过于分化, 极易让人对这种多样化的评价标准产生质疑。在 招生录取的过程中,只按照技能考试的单线分数 排名,还是依据文化素质考试与技能考试设置相 应比例的综合成绩排名录取,在实践中还存在争 议。这些争议对高职院校扩招的评价标准的专业 性与合理性提出了要求。

安徽2024高考录取划线办法及投档规则

安徽2024高考录取划线办法及投档规则

安徽2024高考录取划线办法及投档规则2024年安徽新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何划定2024年安徽高考普通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相应本科、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综合考虑成绩分布等因素分别划定。

2024年安徽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分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参考往年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按比例分别划定,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使用。

根据省招委印发的《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皖招委〔2023〕3号),按照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划定2024年安徽高考艺术类统考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024年安徽高考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精神,音乐类的音乐表演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其他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公布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报名人数、专业考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

达到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同时也作为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批次的最低专业合格要求。

为确保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生源专业素养,在高考成绩公布时,省招委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分布,以及当年招生计划等因素,分类别划定省级统考本科批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与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同期发布。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1.03•【字号】皖教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各成人高校、有关普通高校:根据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日程安排部署,依据教育部下达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总规模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规程》(皖教发〔2016〕9号)确立的原则,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以及高校办学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省教育厅编制了安徽省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

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2020年是我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主动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加快发展继续教育,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继续教育服务,在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学习型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进一步明晰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

成人高等教育要继续坚持面向在职从业人员的办学方向,坚持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办学形式。

各高校要认真总结经验,科学设计工作程序和办法,逐步完善以办学条件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体系,有效解决社会需求多样性和考生群体不确定性所带来的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和供需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提高成人招生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脱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安徽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00011人

安徽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00011人

安徽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100011人
安徽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00011人
2月16从省教育厅获悉,2020年安徽省继续开展普通专升本、对口本科及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据介绍,在各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基础上,综合考虑安徽省经济建设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各校的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各方面因素,省教育厅编制了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共安排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5805人,本科对口升学招生计划4700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00011人。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要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组织好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录取等各项工作。

设立专门咨询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及考生咨询。

要在校园网主页显著位置开辟有关招生专栏,宣传招生政策,发布经教育厅审核备案过的招生章程,发布本校招生问答等。

严格实行阳光招生。

在招生过程中,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招生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纪检部门要全程介入,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保证招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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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
生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0.09.29
•【字号】皖教发〔2020〕17号
•【施行日期】2020.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生计划
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部署,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高职扩招任务和《省属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测算模型(试行)》,在各高校上报的专业计划需求和2020年高职(专科)未完成计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以及高校生源情况、办学条件、办学行为等各方面因素,经研究,省教育厅编制了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扩招专项计划”)。

现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计划编制与执行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高职扩招是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高质量完成扩招任务。

各校扩招专项计划在学校2020年高职(专科)计划总量中单列下达,不与前期已执行的分类及秋招计划互通。

分类编制扩招专项计划。

各校要在此次下达的分校计划总量内,依据扩招报名人员类型(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新入伍士兵、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小学幼儿园教师等)分类编制单列计划、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对新入伍士兵开展“入伍即入籍、退役即入学”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实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学、幼儿园教师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村干部学历教育有关工作的建议方案》等文件规定,对经省委组织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征兵办、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审核通过的合格生源,实行应录尽录。

三、扩招专项计划一次性下达。

在录取过程中,如合格生源充足,招生院校可按本校专项计划的15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针对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和安全稳定的基础上,招生院校可依据已公布招生章程中明确的原则和程序,对不同类型、专业间的计划进行必要调整。

招生章程中未注明调整原则程序的,分类型、分专业计划一律不得调整。

四、切实规范高职扩招工作管理。

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以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开展高职扩招工作。

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扩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高校一律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或组织生源,严禁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有偿招生、买卖生源、“先上车后买票”等
违规行为。

未经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的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未经国家批准,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联合办学的名义,擅自设立各类分校或校外办学点。

对于在扩招工作中出现不规范行为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安徽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生计划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9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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