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全国最好医院综合排名

一、全国最好医院综合排名No.1 北京协和医院No.2 广州中山一院No.3 上海华山医院No.4 解放军总院(301医院)No.5 上海瑞金医院No.6 北京天坛医院No.7 西安西京医院No.8 上海仁济医院No.9 广东省人民医院No.10 武汉同济医院二、全国最好的神经内科医院No.1 北京宣武医院No.2 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No.3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东直门医院No.4 北京天坛医院No.5 北京协和医院No.6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No.7 北京军区总院No.8 上海市中医医院No.9 复旦大学医学院儿科医院No.10 浙江省中医院三、全国最好的神经外科医院No.1 北京天坛医院No.2 上海华山医院No.3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院No.4 西安唐都医院No.5 上海长征医院No.6 广州珠江医院No.7 上海仁济医院No.8 北京大学航天中心医院No.9 重庆新桥医院No.10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四、全国最好的肿瘤科医院No.1 中山大学肿瘤医院No.2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No.3 天津市肿瘤医院No.4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No.5 第二军医大学东方肝胆外科医院No.6 北京肿瘤医院No.7 湖南省肿瘤医院No.8 第一军医大学附属南方医院No.9 广东省人民医院No.10 北京市广安门医院五、全国最好的心血管病专科医院No.1 北京阜外医院No.2 北京安贞医院No.3 北京协和医院No.4 上海长海医院No.5 武汉协和医院心血管疾病研究所No.6 上海新华医院No.7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No.8 西安西京医院No.9 广东省心血管病医院霍英东心脏中心No.10 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六、全国最好的耳鼻喉科医院No.1 北京同仁医院No.2 北京协和医院No.3 解放军总院(301医院)No.4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No.5 上海仁济医院(西部)No.6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No.7 海军总医院No.8 中山大学肿瘤医院No.9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No.10 湖北省人民医院七、全国最好的眼科医院No.1 北京同仁医院No.2 北京协和医院No.3 中山医科大学中山眼科中心No.4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No.5 天津眼科医院No.6 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No.7 山西省眼科医院No.8 解放军总院(301医院)No.9 西京医院No.10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八、全国最好的骨科医院No.1 北京积水潭医院No.2 解放军总院(301医院)No.3 上海长征医院No.4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No.5 广州军区广州总院No.6 上海瑞金医院No.7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No.8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No.9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No.10 宁波市第二医院九、全国最好的妇产科医院No.1 北京协和医院No.2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No.3 北京妇产医院No.4 武汉同济医院No.5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妇产儿童医院)No.6 上海仁济医院No.7 广州中山一院No.8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No.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No.10 青海红十字医院十、全国最好的烧伤科医院No.1 北京积水潭医院No.2 重庆西南医院No.3 北京解放军304医院No.4 上海瑞金医院No.5 上海长海医院No.6 甘肃省人民医院No.7 西安西京医院No.8 天津市第四医院No.9 广州中山一院No.10 长沙湘雅医院十一、全国最好的口腔科医院No.1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No.2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No.3 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No.4 第四军医大学附属秦都口腔医院No.5 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No.6 北京协和医院No.7 天津市口腔医院No.8 广东省口腔医院No.9 中山大学附属光华口腔医院No.10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二院十二、全国最好的消化内科医院No.1 广州南方医院No.2 上海仁济医院No.3 北京协和医院No.4 北京军区总院No.5 西安西京医院No.6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No.7 浙江省中医院No.8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No.9 重庆医科大学第二医院No.10 北京地坛医院十三、全国最好的呼吸内科医院No.1 武汉同济医院No.2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No.3 北京协和医院No.4 重庆新桥医院No.5 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No.6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No.7 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No.8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No.9 北京东直门医院No.10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十四、全国最好的内分泌科医院No.1协和医院No.2上海仁济医院No.3长沙湘雅二院No.4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No.5上海市瑞金医院No.6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No.7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No.8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No.9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No.10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十五、全国最好的儿科医院No.1上海市新华医院No.2北京儿童医院No.3北京大学第一医院No.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No.5复旦大学附属儿童医院No.6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No.7西安市西京医院No.8湖北十堰市太和医院No.9济南市儿童医院No.10天津市肿瘤医院儿童肿瘤科十六、全国最好的肝病医院No.1 解放军第三0二医院No.2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肝病研究所及肝脏外科No.3 解放军总医院消化科肝胆外科No.4 第二军医大学肝胆外科医院及长海医院No.5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肝癌研究所No.6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No.7 北京军区总医院肝病广安门医院不隶属于北京市,它是中央直属的!《北京各大医院擅长专科汇总》供就医挂号参考1. 北京协和医院[擅长治疗]:心血管疑难病、胃肠疾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耳聋、眩晕、肾病、呼吸系统常见/多发/疑难病2.解放军总院(301医院)[擅长治疗]:人工关节置换、传导性耳聋、人工晶体植入、肾移植、骨髓移植、X刀治疗、口腔修复、多器官功能衰竭救治、白内障,眼科激光治疗3.北京天坛医院[擅长治疗]:颅内肿瘤的手术治疗、头颅外伤的抢救及治疗、脑血管病的治疗、周围神经病及肌病、癫痫、帕金森病、遗传代谢病4.北京阜外医院擅长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冠状动脉搭桥术及支架术、瓣膜病的手术治疗5. 北京安贞医院擅长治疗:心脏移植、儿童先心病的外科治疗以及风心病、冠心病的内外科治疗6.北京同仁医院研究机构:国内耳鼻喉科权威医院、耳鼻喉科研究所、全国最大人工耳蜗植入中心擅长治疗:耳鼻喉疑难病、常见病7. 海军总医院研究机构:全军耳鼻喉科中心擅长治疗:鼻咽癌、喉癌、鼻窦疾病8.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研究机构:国家重点学科擅长治疗:口腔内科、颌面外科、口腔正畸、口腔修复9.北京地坛医院研究机构:北京市病毒传染病防治研究中心擅长治疗:各型肝炎的诊治、肝炎产妇分娩10.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研究机构:北京市重点学科、WHO烟草与健康合作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社区康复中心擅长治疗:呼吸重症监护、心跳呼吸骤停急救11.北京东直门医院研究机构:中医呼吸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级重点学科、教育部重点学科擅长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肺间质纤维化12.北京妇产医院研究机构:妇女保健研究中心、计划生育技术研究指导中心、WHO围产保健研究培训合作中心。
王片、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片、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31【案件字号】(2020)豫01民终89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向军安军侯军勇【审理法官】张向军安军侯军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片;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当事人】王片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当事人-个人】王片【当事人-公司】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代理律师/律所】孙大庆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王霞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杨丽丽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大庆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王霞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杨丽丽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大庆王霞杨丽丽【代理律所】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王片;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院观点】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作出的华夏物鉴中心(2019)医鉴字第50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系经一审法院依法委托,鉴定程序合法,内容真实有效,本院予以采信。
【权责关键词】撤销过错物证鉴定意见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另行起诉变更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作出的华夏物鉴中心(2019)医鉴字第50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系经一审法院依法委托,鉴定程序合法,内容真实有效,本院予以采信。
该意见书认定上诉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上诉人王片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该过错行为与上诉人王片截瘫等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在其截瘫等损害后果行程中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原因。
一审法院依据该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结合本案事实,酌情判令上诉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承担本案3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王志红诉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王志红,女,年月日生,汉族,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南里号院号楼号.委托代理人王少峰,男,年月日生,汉族,住址同原告.委托代理人张保恩,郑州市管城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所地郑州市建设东路号.法定代表人阚全程,院长.委托代理人张帆,北京市京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芳,女,年月日生,汉族,住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城东连兴路号栋单元房.(后委托代理人王芳变更为鲁全河,男,年月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内乡县灌涨镇郭营村.)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原告王志红与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王少峰、张保恩、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代理人张帆、王芳、鲁全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原告诉称,年月日,原告因视力下降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鞍区占位,于年月日进行脑膜瘤切除手术.术前原告视力为右眼,左眼视力较差,术后右眼视力稍有下降,左眼失明,追问主治医生方知,手术时损伤了视神经.被告地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常规,导致原告左眼失明.现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原告举证如下:、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票据六张、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票据二张、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票据二张、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票据一张、郑州紫荆医院票据一张、河南省人民医院票据一张;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病案复印件一套;、河南豫天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豫天司鉴所〔〕临鉴字第号);、河南豫天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豫天司鉴所〔〕临鉴字第号);、河南豫天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步星耀简历打印件一份;、郑州紫荆医院门诊病历、河南省人民医院门诊病历各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二张;、医疗票据十六张;、郑州紫荆医院证明及工资表一套;、新南社区证明一份、宣化镇山海村证明一份、王金堆与董秀珍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复印件各一份;、郑州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证明及工资表一套;、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及鉴定费票据一套.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辩称,被告方地诊断正确,诊疗过程符合诊疗技术规范.原告提出地医疗费没有法律依据,误工、护理费用依据不足,应驳回原告地不合理请求.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举证如下:原告王志红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病案复印件一份.原、被告提交地证据,经当庭质证,原告提交地第、、、份证据,被告提交地证据,对方均表示无异议,为有效证据,对上述证据,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交地第份证据,被告表示有异议,经审查,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票据一张、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票据二张,票据上载明地时间均为原告在被告处接受手术前,故对以上三张票据,本院不予采信,对其余票据,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交地第份证据,被告表示有异议,经审查,该证据未经相关部门确认,对该份证据,本院不予采信.原告提交地第份证据,被告表示有异议,经审查,该门诊病历系医疗机构地正规病历,为有效证据,对该证据,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交地第份证据,被告表示有异议,经审查,该证据上均有相关医疗机构地印章,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交地第份证据,被告表示有异议,经审查,该份证据可以说明原告在接受手术前地收入情况,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交地第份证据,被告表示有异议,经审查,该证据上均有相关基层组织地印章,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交地第份证据,被告表示有异议,经审查,该证据中没有郑州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合法经营手续,对该份证据,本院不予采信.原告提交地第份证据,被告表示有异议,经审查,该证据上均有相关鉴定机构地印章,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采信.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经审理查明,年月日,原告因视力下降到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鞍区占位,同日入院,月日进行切除手术,月日出院,原告支付医疗费用元.后原告病情未能好转,又先后在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郑州紫荆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治疗,支付医疗费用元.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年月日,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元.诉讼中,原告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原告伤情与被告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事项进行鉴定,经河南豫天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出具一份鉴定意见,主要内容为“…六、鉴定意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被鉴定人王志红左眼失明有一定地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五、鉴定意见被鉴定人王志红评定为三级伤残.”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元.另,原告申请对参与度应不应当做出结论等进行重新鉴定.后原告再次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原告地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限等进行鉴定,经本院委托,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主要内容为“…五、鉴定意见:王志红需长期部分护理依赖人.”后原告再次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元.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另查明,原告父亲王金堆,年月日生,原告母亲董秀珍,年月日生,年起随原告在郑州生活,原告现无其他兄弟姐妹.原告现有一子王宇飞,年月日出生.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本院认为,原告在被告处进行手术治疗后左眼失明,经司法鉴定,认定被告地医疗行为与原告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参与度为,原告因此受到地损失,被告应承担地民事赔偿责任.原告关于医疗费地主张,有相关医疗机构地正规票据证实,以票据地实际支付数额(元)为准;原告关于误工费地主张,可从原告接受手术之日起计算至评定为伤残之日止,按照其手术前六个月平均收入计算(原告请求误工费元);原告关于护理费地主张,根据司法鉴定意见,自原告接受手术之日起,参照年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平均工资标准及部分护理依赖程度(确定为),计算年;原告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地主张,不超出法律规定范围,对该项请求,予以支持;原告关于营养费地主张,按每天元计算一年;原告关于残疾赔偿金地主张,根据原告伤残等级,按照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原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地主张,可按照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地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被扶养人有数人地,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原告地被扶养人地年赔偿总额累计已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故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年,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项内;原告关于交通费地主张,因其未提交有关证据,对该项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地主张,综合考虑原告病情及被告过错程度,本院酌定为元.原告申请对参与度应不应当做出结论等进行重新鉴定,经审查,因其申请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地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地重新鉴定条件,故不予进行重新鉴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地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一、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王志红医疗费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残疾赔偿金元,共计元地计元,并赔偿原告王志红精神损害抚慰金元,以上合计为元;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二、驳回原告王志红地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地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地债务利息.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案件受理费元,由原告王志红负担元(原告已交纳元,剩余元应于第一笔执行款到位时一并扣除),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担元;鉴定费元,由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担.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审判长马江平审判员张波人民陪审员孙培凤二一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王香玲。
心电图测量和正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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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郑州大学医学院心电图课件》 U波:其产生机制尚未完全清楚,一般认为U波代表后继电位的影响 胸导联易发现, 方向与T波一致; 振幅一般<同导联T/4,U波增高见于低血钾。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心电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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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郑州大学医学院心电图课件》 正常窦性心律的特点: ①PI、II、V4-V6↑,PaVR↓。 ②P-R:0.12-0.20秒。 ③P波频率:60-100次/分。 ④同导联P-P间期互差<0.1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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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郑州大学医学院心电图课件》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心电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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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郑州大学医学院心电图课件》 标准的定标信号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心电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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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郑州大学医学院心电图课件》
V1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心电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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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郑州大学医学院心电图课件》
心率测量
1、P—P间期与R—R间期相同, HR=60/P—P(R—R)。 例如 R—R=0·75S时HR=60/0·75=80次/分
0.19 0.18 0.17 0.16
0.18 0.17 0.165 0.15
0.17 0.16 0.155 0.145
0.16 0.15 0.145 0.135
0.15 0.14 0.135 0.125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心电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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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郑州大学医学院心电图课件》 4.ST段:下移<0.05毫伏;抬高<0.1毫伏 ,右心前导联下移 <0.1毫伏 ,抬高<0.3毫伏 1 初生7天后应倒置。在R波为主的导联中,T波电压变化 同成年人标准。
2.电压:<3岁:RV5<3.0毫伏,RV5+SV1<4.5毫伏,RV1+SV5<4.0毫伏; 3-14岁:RV5<3.5 毫伏,RV5+SV1<5.0毫伏 ,RV1+SV5<2.0毫伏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呼吸内科五年发展规划2011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呼吸内科五年发展规划(2011年12月)郑州大学二附院呼吸内科是二附院的重点科室之一,现有正教授6名,副教授2名,中级职称3名,住院医师2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名,硕士学位7名,开放病房45张(包括RICU5张床位),附设纤支镜室和肺功能室。
经过26年的发展壮大,我科已成为在河南省有一定影响的科室,尤其是在呼吸介入诊疗(气道支架置入、胸腔镜诊断胸膜疾病、肺减容术、支气管异物摘取术)、呼吸系统疑难疾病的诊断、呼吸危重症救治等领域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呼吸内科技术力量雄厚,人才梯队合理,科室文化先进,质量管理规范,我们应当凝集力量谋发展,为科室的现在和将来贡献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团结就是力量。
为了进一步提高呼吸内科的影响力和医疗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科务管理㈠:呼吸内科现有科主任和副主任各1人,聘呼吸科秘书1人,其职责如下:1.呼吸科主任:遵照《临床科主任职责》和医院的科主任目标责任项目,管理呼吸内科医疗、教学、科研的全面工作。
2.呼吸科副主任:辅助科主任进行科室的管理工作,完成科主任目标责任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病房医疗管理、轮转医师的安排、教学安排(大班课、研究生安排、科室学术活动的安排)、医疗质量控制本的记录、与护士长一起监控科室的经济指标、组织危重症抢救,等。
3.呼吸科秘书(兼任总住院医师):辅助正、副科主任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设置科秘书的目的是锻炼年青医师的组织管理能力,每位科秘书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努力协助科主任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协助主任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负责病房医师排班和无假日门诊排班,按时更换医师办公室的值班公示板;督促科室之间的会诊,会诊医师不在时主动前往邀请科室;安排实习医师;督促各种科室记录的完善(出入院登记、传染病登记、危重抢救登记、交接班本、疑难病例讨论本、死亡讨论记录本,等等);科主任不在时,替代科主任参加医院召集的各种会议并传达会议内容;科秘书每届任期两年。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研究生毕业论文要求【最新范本模板】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公告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建立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根据郑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经2009年10月5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重新审定了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及相关知识产权的要求,并对所发表文章的杂志目录进行了审定,决议如下:一、统招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三年制科学学位(科研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综述及个案报道无效),(见附件1:郑大一附院审定后的2008版核心期刊目录)。
三年制临床专业学位(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附件1或一附院分学位委员会认定的“补充期刊(附件2)”上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综述及个案报道无效)。
二年制临床专业学位(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附件1或一附院分学位委员会认定的“补充期刊(附件2)”上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综述亦有效,个案报道无效)。
在申请学位上交材料时,原杂志必须同时提交分学位委员会,校样稿或录用通知均视为无效。
本要求从2011届统招硕士毕业生执行(2010届统招硕士毕业生仍按以往要求执行)二、统招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统招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要求将另行通知.新通知下发前,按以往要求执行。
三、在职攻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教师:无论学生来自何单位,要求在读期间必须在“附件1或一附院分学位委员会认定的“补充期刊(附件2)”上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综述亦有效,个案报道无效)。
在申请学位上交材料时原杂志必须提交,校样稿或录用通知均视为无效。
四、在职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附件1杂志上(郑大一附院审定后的2008版核心期刊目录)发表3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其中一篇必须是在附件1杂志上的中华系列杂志(省内多篇只算做1篇,综述及个案报道无效);或发表1篇SCI/EI收录的论文。
城市建成区既有医院整体更新策略研究——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老院区规划设计

50城市建筑Urbanism and Architecture / 2023.091背景简介城市建成区内既有医院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其规划设计往往受到用地、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的影响,医院的建设处于一种“缝缝补补”的状态,这种现象将会使医疗建筑更加难以跟上城市更新的脚步,难以满足医患人员新的需求。
在用地紧张、功能复杂的条件下,如何从整体出发进行规划设计是此类项目面临的首要问题。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三附院”)老院区位于郑州市康复前街,始建于1986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培训和指导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
本次研究的三附院老院区规划涉及沿康复前街南北分置的两个院区。
其中,北院区为三附院原有院区,南院区原为郑州铁路职业学院,于2015年划拨三附院使用。
两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北院区3.6 hm 2、南院区3.06 hm 2。
2现状问题2.1总体规划布局混乱通过调研及对不同时间段热力图分析(见图1),可以看出三附院南北院区在总体布局上存在以下三点问题:①南北布局失衡:南北院区使用状况严重失衡,北院区密度大,南院区密度小。
②新旧建筑共存:建筑年代跨度近40年,内部空间、建筑结构状况差别较大,南院区陈旧建筑较多。
③内部功能散乱:楼宇功能分布凌乱,医疗流线混杂。
摘要 在当前城市存量空间开发为主的背景下,城市建成区内既有医院如何更新改造以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及医疗品质的提升已成为我国城市更新中的主要课题。
文章以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老院区规划设计为例,从老院区的现状问题出发,从医疗资源的整合、交通流线的重组、整体形象的提升、保障体系的加强四个方面提出应对医院总体规划的策略,从整体出发使其更好地满足医患群体对于更高效、更便捷的医疗环境的要求,为城市更新背景下医疗建筑的改扩建工程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 既有医院;更新规划;城市建成区;老院区中图分类号 TU246.1文献标识码 ADOI 10.19892/ki.csjz.2023.09.11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current urban stock space development, how to update and transform the existing hospitals in the urban built-up areas to achieve the efficient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and the improvement of medical quality has become the main topic of urban renewal in China. Taking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 old hospital area of the Thir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starting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old hospital area, this paper proposes strategies to deal with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the hospital from four aspects: the integration of medical resources, the reorganization of traffic flow line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overall image, and the strengthening of the security system, so as to better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medical and patient groups for a more efficient and convenient medical environment. It provides useful reference for the reconstruction and expansion of medical buildings in the context of urban renewal.Key words the existing hospital; renewal planning; urban built-up area; old courtyard area作者简介:李旭尧(1997-),男。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王帆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王帆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9【案件字号】(2020)豫01民终565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黎【审理法官】李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王帆【当事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王帆【当事人-个人】王帆【当事人-公司】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代理律师/律所】马宗瑞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宗瑞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宗瑞【代理律所】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被告】王帆【本院观点】通过双方签订的《聘用意向书》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王帆办理的《职工卡片》等相关证据足以证明王帆系2017年8月9日至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作,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现王帆已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离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
【权责关键词】撤销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通过双方签订的《聘用意向书》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王帆办理的《职工卡片》等相关证据足以证明王帆系2017年8月9日至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作,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现王帆已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离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
因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与王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与王帆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亦未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故王帆请求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诉称双方是人事关系并非劳动关系的主张与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其上诉不应支付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理由,亦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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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一所拥有雄厚的科研及教学实力的省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国家卫计委临床药理实验研究基地(胎记科),是河南省内为数不多的获得卫计委批准开展皮肤科疾病细胞技术的医疗单位。
胎记诊疗中心
科室介绍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胎记专科诊疗中心是华中地区最具权威的胎记科研医学诊疗中心,是郑州市内医院中学术规模较大、综合实力最强的胎记专业诊疗机构,专业治疗各种疑难胎记疾病,并且还成立了自己的胎记病因检测、临床科研中心。
科室以治疗鲜红斑痣、太田痣、咖啡牛奶斑、血管瘤、黑毛痣等方面具有较高声誉。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胎记专科诊疗中心立足临床,胎记科研成果转化医学工作的推进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将实验室、临床研究成果用于提高胎记疾病防治效果;二是将研究成果用于制定胎记疾病预防、保健决策;三是将实验与临床研究作为制定卫生法规的依据!
医院注重胎记的规范化治疗,进一步完善胎记临床诊疗路径,将胎记诊疗效果最大化;医院拥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医院病案管理、皮肤外科手术安全管理等制度,将医疗安全最大化,现已发展成为华中地区胎记标准化治疗风向标。
权威专家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胎记专科诊疗中心汇集了一大批在胎记治疗领域享有盛誉的老专家,全心致力于各类胎记的研究与临床诊治。
同时与国际知名医疗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并多次举办大型医学论坛,临床治愈患者数万例,赢得来自业界和患者的高度肯定和好评。
其中李芳,先后去了中国医学科学院、第三军医大学进修学习,现任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胎记诊疗中心主任,郑州市医学会皮肤科学分会常委,世界卫生组织医教部特邀医学专家。
李芳主任从事胎记研究工作三十余年,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娴熟的医术技能,对各类胎记等有着较深的造诣。
擅长应用3D电子镜细胞净色疗法治疗太田痣、鲜红斑痣、咖啡斑、黑毛痣等胎记及皮肤疾病,按照“一人一方”、“一人多法”的治疗准则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综合治疗方案,深受患者的好评和信赖,对推动我国胎记临床诊疗工作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特色技术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一直致力于病理性皮肤的研究及临床实践。
最新科研技术3D电子镜细胞净色疗法,大大突破传统胎记治疗的局限,治愈率高达98.76%,被誉为目前世界上最安全有效的胎记治疗技术。
疗法原理:
"3D电子镜细胞净色疗法"通过"3D数字成像"皮肤断层检测技术,动态地观测色素分布、病灶色素沉积状况及色素细胞活性,确定胎记病情。
在3D电子镜治疗仪治疗模式下,实现皮下组织胎记色素细胞成像可视化,激活细胞活性增强患者免疫力、增强细胞功能、改善患者微循环、抑制变异细胞增殖、系统的平衡调控。
对患处的深层色素颗粒进行精准定位、靶向治疗。
疗法优势:
1、立足色素细胞、分诊分治
3D电子镜细胞净色疗法立足胎记发病病因,从自身色素细胞出发,采用目前最先进的层析检测,对病变细胞、变异细胞、色素病毒检测系统全面排查,精确检测各类胎记病原体,真正做到了精准精测、分型分诊。
2、一人一方、个性治疗
3D电子镜细胞净色疗法打破了以往传统胎记治疗“千人一方”的治疗弊端,适用不同胎记性质、不同性别、不同原因的患者,主张“一人一方”、“一人多方”的治疗模式,适用广泛,对不同胎记患者都有着理想的治疗效果。
3、全程成像可视、精细化治疗
治疗过程中对于深层病灶部位成像可视,最大程度避免定位错误、组织受伤、出现等情况出现,首次将现代的微创治疗与祖国中医精华相结合,并直接作用于胎记病灶,使皮肤组织的生长功能得到恢复,提高了胎记皮肤的生命力和迅速再生能力,多角度、多层面解决胎记问题,效果明显。
4、标本兼治、无痛、不留疤痕
3D电子镜细胞净色疗法祛除表层现象色素异常外,同时根本上调理机体,彻底解决色沉问题,内外双重治疗胎记,在不破皮、不出血的情况下瞬间到达胎记组织纤维层,尤其适合疤痕体质患者,避免二次受伤留下疤痕。
自3D电子镜细胞净色疗法问世以来,以零复发、无伤痛治愈成为目前祛除胎记的首选疗法,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科研专家多次受邀媒体采访,3D电子镜细胞净色疗法被多加家权威杂志刊登和转载,截止到2013年6月,各类型胎记治愈率均达到95%以上,真正突破了传统疗法治疗胎记久治不愈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