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租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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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表

公租房申请表

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表
申请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印制
填表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
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涪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涪陵区住房保障机构调查核实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工作、住房等情况。

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住房市场租金指导价的1.5倍缴纳租金,本人及共同申请人3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编码:
担保书
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自愿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作以下保证:
①申请人身份以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②督促申请人严格遵守《重庆市涪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
③督促申请人履行租赁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申请人出现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

附件四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集体宿舍)申请表(员工)申请员工联系电话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印制填表日期:年月日承诺书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及《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公共租赁房(集体宿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集体宿舍)申请表(员工)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工作现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婚姻状况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类型□企业管理人员□企业一般员工□国外引进人才□其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月收入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拟申请房屋情况地点申请居住人数申请方式□单租□合租户型□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三室一厅建筑面积(m2)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与申请人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月收入备注附表(仅限合租共同申请人填写):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工作现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婚姻状况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申请人类型□企业管理人员□企业一般员工□国外引进人才□其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月收入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工作、收入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年月至年月单位性质□企业□事业□国家机关人员类别□在编□合同□其他收入情况工薪收入元/月(税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年月至年月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事项1.此证明由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集体宿舍)申请员工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重庆公租房申请标准表格

重庆公租房申请标准表格

以下内容属重庆公租房申请表格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书
申请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
填表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
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
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附表(仅限合租共同申请人填写):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说明事项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

5.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申请人联系电话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填表日期:年月日承诺书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表(仅限合租共同申请人填写):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说明事项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

5.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无工作证明兹证明,身份证号码,系户籍在我辖区的居民,无工作。

特此证明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事项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参保人员有关情况证明如下: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参保方式(单位\个人):□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公租房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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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书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申请人联系电话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填表日期:年月日承诺书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承诺人签名:年月日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姓名工作单位工作现状婚姻状况申请人基本情况通讯地址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地址□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邮政编码申请人类型□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其他外地来主城区工作人员养老□是□否医疗□是□否□是□否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是□否是否在主城区承租公房或廉租房□是□否□是□否申请居住人数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主城区是否转让住房地点□家庭□单身人士□合租拟申请房屋申请方式情况户型□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三室一厅建筑面积(m2)与申请性姓名人关系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月收入住房情况□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备注:若住房情况选择“有”,请将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户籍人数填写如下:房屋坐落,建筑面积 m2,户籍人数人主城区拥有住房情况套数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直系亲属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人直系亲属住房情况申请人父亲申请人母亲申请人配偶父亲申请人配偶母亲子子子附表:姓名工作单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地址工作现状□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共户籍同婚姻状况联系电话所在地申□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请人申请人类型□引进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其他外地来主城区工作人员基本社会保险养老□是□否情医疗□是□否况缴纳情况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月收入□是□否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住房是否在主城区承□是□否况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主城区是否转让住房□是□否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申请人父亲申请人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套数主城区拥有住房情况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主城区是否有□是□否住申请人配偶父亲房申请人配偶母亲情子况子姓名工作单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地址工作现状□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共户籍同婚姻状况联系电话所在地申□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请人申请人类型□引进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其他进城务工人员或外地来主城区工作人员基本社会保险养老□是□否情医疗□是□否况缴纳情况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月收入□是□否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住房是否在主城区承□是□否况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主城区是否转让住房□是□否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申请人父亲申请人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套数主城区拥有住房情况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主城区是否有□是□否住申请人配偶父亲房申请人配偶母亲情子况子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性质人员类别收入情况工作时间年月至年月□企业□事业□国家机关□在编□合同□退休□其他工薪收入元/月退休工资元/月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年月至年月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是□否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否单位住房分配情况□ 是□否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事项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5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无工作证明兹证明,身份证号码,系户籍在我辖区的居民,无工作特此证明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日月说明事项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出具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参保人员有关情况证明如下: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参保方式:□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医疗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元特此证明单位:经办人:。

重庆市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最新)

重庆市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最新)

重庆市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重庆市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身份证明1、主城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非主城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温馨提示: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数量,身份证2份,户口本1份,居住证2份)三、工作及收入证明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基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基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3、个体工商户: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情况或退休证;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6、无工作人员: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需要无工作人员到现场填写),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温馨提示: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四、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未婚提交单身证明(可以直接写承诺书)承诺书:可以在申请点提交资料时领取五、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温馨提示:有工作单位自己写个承诺书,承诺单位未分配住房,但是必须单位盖章。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1、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由市人事部门出具引进人才证明2、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4、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如果你是大学生,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不管是否应届还是往届毕业生。

以上材料申请人都要提供,共同申请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收入以及住房分配证明。

重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房申请表

重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房申请表

重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房申请表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申请人联系电话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填表日期:年月日承诺书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表(仅限合租共同申请人填写):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

5.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无工作证明兹证明,身份证号码,系户籍在我辖区的居民,无工作。

特此证明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参保人员有关情况证明如下: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参保方式(单位\个人):□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重庆市江津区公租房申请表

重庆市江津区公租房申请表

重庆市江津区公租房申请表重庆市江津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申请人联系电话重庆市江津区住房保障中心印制重庆市江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填表日期:年月日承诺书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重庆市江津区住房保障中心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重庆市江津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姓名工作单位工作现状婚姻状况申请人基本情况通讯地址申请人类型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地址□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邮政编码□城、镇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其他外地来主城区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 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 m2)□否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月收入家庭月收入是否在几江、申请人住房情况德感城区有私有产权房是否在几江、□是(房屋坐落,德感城区承租22建筑面积 m,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 m)□否公房或廉租房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几江、德感城区是否转让住房地点□是□否申请居住人数拟申请房屋申请方式□家庭□单身人士情况户型□一室一厅□二室一厅建筑面积(m2)与申请性姓名人关系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月收入住房情况□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备注:若住房情况选择“有”,请将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户籍人数填写如下:房屋坐落,建筑面积 m2,户籍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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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租赁住
房申请书
申请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
填表日期:2012年 12月 14日
承诺书
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
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
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
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
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 3 倍缴纳租金, 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单位地址
工作现状
婚姻状况申
请通讯地址人

本申请人类型情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月收入
家庭月收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
户籍
联系电话所在地
邮政编码
□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其他外地来主城区工作人员
养老□是(缴纳时间2011年 07月至今)□否
医疗□是(缴纳时间2011年 07月至今)□否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是否在主城区□是(房屋坐落,有私有产权房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是否在主城区
住□是(房屋坐落,
承租公房或

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情廉租房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主城区是否转让住房□是□否
地点申请居住人数1
拟申请
房屋申请方式□家庭□单身人士□合租
情况
建筑面积
户型□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三室一厅(m2)
.
与申请
姓名性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月收入住房情况
人关系别
□有□无共
□有□无同
□有□无申

人□有□无基
本□有□无情
况□有□无
备注:若住房情况选择“有” ,请将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户籍人数填写如下:
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 2 ,户籍人数人。

直系亲属姓名身份证号码
主城区拥有住房情况
建筑面积 (m2)户籍人数
套数
申申请人父亲

人申请人母亲

系申请人配偶父亲

属申请人配偶母亲

房子(女)

况子(女)
子(女)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姓名祝燕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工作时间
年月至年月
单位性质□企业□事业□国家机关
人员类别□在编□合同□退休□其他
收入情况工薪收入元/月退休工资元/月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年月至年月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 是(所分配住房地址,单位住房分配情况
平方米)□否
建筑面积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事项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
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

5.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
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
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
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参保人
员有关情况证明如下:
参保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号:
参保方式(单位个人):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 6 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医疗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
费 6 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说明事项
1.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
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

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待遇情
况。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
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
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
就业和收入证明
(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
从事职业月收入
现居住所在现居住所在地
月至今
年地址居住时间
居委会
审核意见说明: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房申请人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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