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事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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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精选3篇)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精选3篇)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精选3篇)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篇1双汇“瘦肉精”事件后,为打击向饲料及动物饮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违法行为,防止“瘦肉精”流入养殖环节,防止“瘦肉精”生猪流入我市,防止含“瘦肉精”畜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20__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部门的指示精神,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工作中,我们突出抓了以下5个方面:一、搞好宣传培训,增强防范意识为提高广大畜禽养殖户和消费者对“瘦肉精”的危害和在饲料及动物饮水中添加“瘦肉精”将承担的严重后果的认识,增强对“瘦肉精”的防范意识,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我们先后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瘦肉精”相关知识的宣传。

一是转发学习上级文件。

先后转发学习了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青牧发〔20__〕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青牧发〔20__〕38号)、《关于印发《养殖及相关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牧发〔20__〕68号)和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岛市公安局《关于转发鲁牧监发〔20__〕1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紧急通知》(青牧发〔20__〕50号)等一系列文件。

二是举办“瘦肉精”知识培训班。

先后举办了由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负责人参加的“瘦肉精”知识培训班,对“瘦肉精”的性质、危害和违法使用将承担的责任与后果进行了系统学习。

三是开展现场咨询。

20__年以来,我局先后3次在城区繁华路段,开展“瘦肉精”相关知识宣传。

主要宣传“瘦肉精”的性质、对人体的危害、发现销售使用“瘦肉精”的行为应采取的措施及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将承担的后果等。

共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现场咨询人员46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反思

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反思
年 时 间筑 就 的放 心 品牌 受到 严重 质疑 。
从 销售 额 不足 10 万 元 到 销售 额 4 0 元 ,双 汇 00 0亿
售” ,双 汇冷 鲜 肉 ‘ 活” 遥 遥 无期 。 复 肉店 ,虽然
集 团 用 了2 多年 时 间发 展 成 为 中 国最 大 的 肉 类 加 工 双 汇 产品 未进 行 下 架 ,但 却 “ 0 门庭冷 落 ” ,选 购 顾 客
肉进 行 生 产加 工 ,截 止 2 1年 3 0 1 月底 ,双 汇损 失 超过 表示 ‘ 放心” 不 。双汇肉制品得到 “ 特赦’ ’ ,但双汇冷
11 2 亿元 ,部分连锁店纷纷 ‘ 戈” 倒 ,双汇集 团用 2 多 鲜 肉 却 依 然 被 青 岛 市 场 拒之 门外 ,被 “ 停入 市 销 0 暂
改名 换姓 。
北 京 :在 北 京 市场 , ‘ 肉精 ”事 件爆 发 后 ,京 主管 副总 经 理 、采购 部 长 、品 管部 长予 以免职 。 使 客隆 、华 堂 超市 就 已陆 续下 架双 汇 产品 ,而 在架 销售 3 2 月2 日,警 方分 别 在 陕 西 成 阳和 河 南洛 阳 ,将
农贸市 场 ,虽然 双汇 肉制 品 还在 继续 销 售 ,但双 汇冷 鲜 肉 已难 觅 踪影 ,不 少原 来 经营 双汇 冷鲜 肉的店 铺 已
3 1 日,双 汇 集 团就 “ 肉精 ” 事 件 向消 费 者 月 6 瘦 发表 致歉 声 明 ,同 时责 令 济源 工厂 停 产 自查 。 3 1 日,双 汇 集 团再 次发 表 声 明 ,称 将 召回 济 月 7 源 双 汇在 市 场 上流 通 的 产 品 ,并 对 济 源双 汇 总 经 理 、
的双 汇 产品 也 出现 了滞 销 。家乐 福 、沃 尔玛 等外 资 超 两名 在河 南 销售 ‘ 肉精 ” 的主 要上 线陈 某 、 肖某 抓 馊 市 虽未 对双 汇产 品进 行 下架 ,但 有 关 负责人 表 示 ,一 获 ,并 查获 ‘ 肉精 ” 成 品 、半成 品 和加 工设 备 。 使 旦 有 关部 门出具 检测 报 告 ,超市 会立 即采取 行 动 。

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第一篇: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xxxxx一、案例情况据央视新闻频道今日播出的央视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中指出,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

节目中曝光济源双汇存在“瘦肉精”猪肉问题。

河南孟州、沁阳、温县等地一些添加“瘦肉精”养殖的生猪(俗称“健美猪”),也都卖到了济源双汇。

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并立即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

继新华社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并立即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

3月2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联合工作组赴河南实地督促案件查办,查看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调查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指导责任追究工作。

二、企业基本概况及运行状况华北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双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占地面积57万平方米,现有资产1.7亿元,拥有职工1000多人,主要生产经营火腿肠产品系列、速冻产品系列、牛羊肉产品系列,年工业总产值达3.7亿元。

目前,公司拥有铁路专线4条,5000吨级冷库两座,活牛、羊屠宰线2条,现有高温火腿肠生产线,水饺生产线,肉串生产线、肉片生产线和汤圆生产线45条,年产火腿肠系列产品、牛羊肉系列产品、速冻系列产品达4万吨。

公司依托双汇集团在质量、品牌、管理、资金、市场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在乌兰察布市和集宁区政府以及各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近几年来取得较大的发展,已确立了在科研开发、产品认证、环境保护、市场开拓方面的优势地位。

目前已投资300多万元建立拥有20人的食研所一个,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出口质量认证、QS安全食品认证,产品质量多次荣获国家级、省部、地区金奖。

现在公司产品已经覆盖华北市场及全国各地市场,有些产品并出口到了东南亚、中亚、港澳地区产销率达100%。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背景中国自2002年开始禁止在养殖中使用瘦肉精,因为瘦肉精是一种禁药,用于促进猪、牛和羊等动物的肌肉生长。

然而,由于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等原因,一些非法的生产者和销售商继续将瘦肉精添加到畜禽饲料中,导致瘦肉精事件频发。

瘦肉精事件的影响瘦肉精事件的影响非常严重,它不仅危害人体健康,还有很大的经济损失。

在2011年,一系列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导致了包括香港在内的国外市场对中国肉类产品的进口限制,这对中国肉类产品出口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此外,瘦肉精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瘦肉精事件的原因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利益驱动部分养殖户和经销商因为考虑到经济利益而非法使用瘦肉精。

规制不严一些有关部门并未严格执行对瘦肉精的禁止,或者在执行上存在漏洞,使得瘦肉精的使用得以滋生和泛滥。

规范缺失一些养殖户和经销商缺乏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或者缺乏正确的规范,并且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因此不会意识到非法使用瘦肉精的危害。

对瘦肉精事件的治理中国政府对瘦肉精事件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治理:制定和加强法律法规国家相继颁布了《动物性食品中禁用瘦肉精国家标准》和《劣药破案办案技术规范》,加强了对瘦肉精的禁止,加强了监管措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

扩大检测范围中国对进口的动物性产品和国内的食品产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检测,尤其是对出口到香港和其他国家的产品进行了严格的筛查。

加强宣传中国通过各种渠道对养殖户和消费者进行宣传和教育,增强了人们对瘦肉精事件的认识和警惕性。

瘦肉精事件的启示瘦肉精事件的发生让我们看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同时也给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一些启示:加强法律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打击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增加公众参与政府应该加强沟通,与广大民众、媒体和专家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让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加强规范和管理养殖户和经销商应该加强规范和管理,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积极宣传和遵守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杜绝瘦肉精事件的发生。

对瘦肉精事件的思考

对瘦肉精事件的思考

对瘦肉精事件的思考摘要:自从央视新闻频道播出 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之后,双汇公司就深陷瘦肉精的漩涡。

瘦肉精不仅仅严重打击了双汇集团的发展态势,更是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引起了各方的强烈关注。

基于此,我查阅相关资料,对瘦肉精事件进行分析并思考,对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法律规范、利益、道德、建议1、事件回放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了南京市场上广受消费者欢迎的这种瘦肉型猪实际上就是用“瘦肉精”喂养出来的,而且这些“瘦肉精”喂出来的“健美猪”还流入了双汇这样以质量把关严格著称的知名肉制品企业。

在河南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这种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瘦肉型“健美猪”,钻过当地养殖环节的监管漏洞,进入贩运环节。

每头猪花两元钱左右就能买到号称“通行证”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上一百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南京市场销售。

《“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农业部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改,切实加强监管,并立即派出督查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

据双汇集团介绍,该公司已要求下属所有工厂,进一步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同时将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对此次事件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全面检查。

在资本市场,双汇市值也于3月16日一天蒸发12.68亿元。

继农业部在15日派督察组赶赴河南后,16日商务部也发布消息称,16日派出督导组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同时要求双汇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河南济源、获嘉、沁阳、孟州、温县等五县市共有养猪户2万8238个。

3月16和17日两天,有关部门对5446户进行排查并控制涉案人员29人,抓捕27人,立案8人。

双汇“瘦肉精”事件的教训和反思

双汇“瘦肉精”事件的教训和反思

精 ” 肉 中 毒 其 中包 括 2 0 年 1 浙 猪 01 月
江 余 杭 市 5 人 “ 肉精 ” 毒 . 0 1 9 瘦 中 2 0 年
l 月 广 东 河 源 市 4 4人 “ 肉精 ” 毒 1 8 瘦 中
等重 大事 件 由于 “ 肉精 ” 人 体 健 瘦 对 康有 严 重 影 响 .0 1 起 . 业 部 就 将 20年 农 生猪 “ 肉精 ” 入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例 瘦 纳 行监 测 .并 逐 年 加 大 监 测 力 度 .并 从 2 0 年 开 始 将 “ 肉精 ” 入 全 国 饲 料 02 瘦 纳 质量 安 全 监 测 .并 以饲 料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和 养 殖 场 户 为 重 点 . 续 9 组 织 开 连 年 展 专项整治行动 . 厉打击 “ 肉精 ” 严 瘦 违 法 行 为 2 0 年 以来 . 业 部 和 公 安 05 农 部 密 切 配 合 .先后 挂 牌 督 办 了 - - 大  ̄ t l : 案 要 案 . 治 了一 批 违 法 犯 罪 分 子 . 惩 捣
精 ” 查工 作 已基 本 完成 . 抽 检存 栏 排 共
生 猪3 万 头 . 认 “ 肉 精 ” 性 生 猪 1 确 瘦 阳
就 引发 一 起 食 品 安 全 的 重 大 事 件 . 不仅 是 政 府 层 面 亟待 解 决 的 l 题 . 是 我 u - 也 I
国养猪 业 面临 的 严峻 挑 战
交 了 “ 护 费 ” 焉有 不 放 之 理 ? 样 的 保 . 这 监 管 自然 为 不 法 份 子 开 通 了 “ 养 猪 让 户 自己取 样 送 检 ” 的方 便 之 门
2. 结 果 与 质 疑 — — “ 肉 精 ”喂 瘦
猪 是 个 案 还 是 潜 规 则 双 汇 “ 肉精 ” 件 引 起 了 社 会 广 瘦 事 泛 关 注 媒 体 在 调 查 后 称 . 些 地 方 有 一 “ 肉精 ” 猪 的 情 况 严 重 . 至 已 成 瘦 喂 甚 为行 业 “ 规则 ” 而 据 农 业 部 网 站3 潜 月 2 日发 布 的 消 息 : 南 全 省 生 猪 “ 肉 9 河 瘦

内部控制 双汇“瘦肉精”事件引发的思考

内部控制 双汇“瘦肉精”事件引发的思考
监管部门虽然有责任对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但由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 限制,往往无法对所有食品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管。此外,监管部门与 生产者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关系,导致监管不力或监管不到位。
四、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1、损害消费者权益
1、损害消费者权益
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往往无法准确判断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从而购买到 劣质或有害的食品,损害了自身权益。
结论 本次演示以双汇“瘦肉精”事件为例,深入探讨了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内部控 制环境的现状和问题。研究发现,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对于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具 有重要意义。为改进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改进建议
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希望本次演示的研究能为今后我国食品 生产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改进提供有益参考。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本次演示采用案例研究法,以双汇“瘦肉精”事件为例,深入剖析事件背后 的内部控制环境问题。首先,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食品生产企业内部控制环 境的理论框架;其次,运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法,收集并整理企业、政府监管 部门和消费者对双汇“瘦肉精”事件的看法和意见;最后,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 分析,为改进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提供有效建议。
参考内容
引言
引言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信任。其中,双 汇“瘦肉精”事件引起了广泛。该事件暴露出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在内部控制环境 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本次演示以双汇“瘦肉精”事件为例,探讨我国食品生产企 业内部控制环境的现状、问题及改进措施。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以往研究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政府监管、消费者行为等方面,对 食品生产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不足。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凸显出内部控制 环境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中的重要性。研究表明,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可以提高 企业发现并纠正重大错报的能力,有利于企业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瘦肉精总结范文方案4篇

瘦肉精总结范文方案4篇

瘦肉精总结范文方案4篇瘦肉精已被舆论声讨多年仍旧蔓延不绝,原因何在?在对“瘦肉精”的监管方面,您有什么建议?面对现实,企业自身应该如何应对“瘦肉精”问题?您有什么好的经验和建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瘦肉精事件总结范文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瘦肉精总结范文1一、双汇对本事件负有什么责任?瘦肉精蔓延不绝,原因何在?网友:纵贯线个人观点:瘦肉精是明令禁止在养殖行业使用的,而且现行的食品安全游戏规则中也没有明确要求企业检测瘦肉精,也就是说,双汇公司不负有法律责任。

但是,在明知生猪存在"瘦肉精"的情况下,却没有相应的防范措施(比如抽检、自有基地建设等),现在摔个大跟头,这是咎由自取。

有一点更想不明白,"瘦肉精"像个没娘的野孩子,好像已经泛滥成灾了,还是没人去管,责任在谁呢?网友:依天看到双汇又想到了三鹿,到今天这个地步损失惨重又能怪谁?责任又有谁能负得起?我想双汇的管理者们肯定有很大感触,在利益面前良心又值几何?当初为什么不多想想后果和利害呢?不管是潜规则还是为了利益,为什么不先把自己放在消费者的角度去认识去评价一下呢?"瘦肉精"虽然已被舆论声讨多年仍旧蔓延不绝,个人认为一个是国家的监管还不到位,另一个是使用者纵容所至,如果大家都杜绝使用,"瘦肉精"怎么会有立足之地。

双汇的今天也再一次提醒了我们这些食品人,希望今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为了自己,为了大家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食品人。

网友:dlwiyo食品安全问题出了这么多次,政府提了这么多次,结果:"质量安全"变成"生产许可"--政府把责任推给企业。

政府大力整顿之下让许多相关部分借机捞油水,净整些文字上的问题大动干戈,打着合作、服务的旗帜强迫企业签各种委托检验协议、技术服务等方式盈利;更有甚者直接索要好处(某:以后还想不想办事了),新颁布食品安全法、食品国家标准,在腐败问题下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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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学术探讨
“瘦肉精”事件的思考
文/张海峰 娄淑芳 海士坤
摘 要:近年来,一些生产者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含有“瘦肉精”的生猪产品不断流向市场,导致“瘦肉精”中毒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威胁到人类的健康。

为有效打击和杜绝含有“瘦肉精”的生猪产品流向市民餐桌,我们应采取一些有效措施。

关键词:“瘦肉精”;思考
中图分类号:R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5-0314-01
“瘦肉精”是拟肾上腺素药物中的一类。

是一种非常廉价的药品,该类药物能刺激脂肪组织游离脂肪酸,作为氨基酸能源,促进蛋白质合成,并抑制蛋白质分解,对于减少脂肪增加瘦肉作用非常好。

瘦肉精让猪的单位经济价值提升不少,但它有很强的副作用,常见的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可能导致染色体基变,诱发恶性肿瘤。

1997年国家已明令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

近几年来,发生了多起重大的瘦肉精中毒事件,如2001年l月浙江余杭市59人“瘦肉精”中毒,2001年11月广东河源市484人“瘦肉精”中毒事件,2006年9月在上海发生的食用猪肉以及猪内脏导致336人“瘦肉精”中毒的事件;2009年2月在广州市“瘦肉精”中毒的事件中,总共有70人发病。

临床表现多为四肢颤抖、手脚麻木、头晕乏力、心跳加快等;有的还拌有腹泻、呕吐、发烧的症状;使消费者对猪肉及其肉制品产生恐惧心理。

“瘦肉精”再度来袭!央视3 15特别行动节目抛出一枚食品安全重弹,曝光了双汇在食品生产中使用“瘦肉精”猪肉。

一时间,市场哗然。

“瘦肉精”问题为何屡禁不止,它会成为中国肉制品中的“三聚氰氢胺”吗?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
1、控制源头,加强法规的宣传,加大问责力度,保障法律实施。

禁止在饲料中掺入瘦肉精。

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各种牲畜饲料及预混料等的生产和销售工作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大对各类不法行为和事件打击处罚的力度。

同时对于基层兽医来说,更应该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各个养殖户的具体的饲养和用药情况,大力宣传科学的养殖知识和各类违禁药品的危害及后果。

坚决杜绝各类违禁药品的添加、使用,从源头上抓起,严格加以控制[1]。

2、充分发挥政府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

各职能部门应的各司其责,全力配合。

各市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应联合一致,相互协调合作,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肉制品检测及检疫工作,切实地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

3、各级检测部门加大检测设备投入,提高专业检验员的业务素质。

从饲料到生猪到上市猪肉做到层层检验,我们在紧抓盐酸克伦特罗检测的同时,应密切关注替代品的检测。

4、多种检测手段并用,加强对上市猪肉的检疫检验。

目前,国内常用的检测检验“瘦肉精”标准和方法有:生猪尿液中的为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E L I S A);生猪肌肉组织中的测定方法是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 C—M S);对饲料测定的方法比较常用的是高效液相色谱法(H P L C)、气相色谱—质谱法(G C—M S)。

我国目前常用的检测“瘦肉精”的方法是生猪尿液样品的检测,首先用酶联免疫法和金标试纸法进行筛选,然后再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或气相色谱—质谱法加以确证[2]。

5、应完善社会监督,加强道德监督与舆论宣传,加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瘦肉精”危害的力度,以及对人们健康生活的影响,从而认清“瘦肉精”的罪恶本质。

6、进一步加大对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今年全国两会前,温家宝总理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曾说“商家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

一个企业无视人民健康和人民把它恭起来的百年基业,而是冲跨了道德的底地线去挣“黑心钱”,必将淹死在经济浪潮之下。

7、同时要提高消费者识别、抵制能力。

皮下的脂肪太薄、太松软的猪肉不要轻易购买。

一般情况下,猪吃“瘦肉精”生长后其皮下脂肪明显变薄,通常不到1厘米;正常猪肉在皮层和瘦肉之间有一层脂肪,肥膘大约为1至2厘米。

另外含有“瘦肉精”的猪肉颜色特别鲜红、光亮;再则,还可将猪肉切成二三厘米宽,如果猪肉较软,不能直立于案上,可能含有“瘦肉精”。

假如肥肉与瘦肉有较明显分离,并且瘦肉与肥肉间有黄色液体流出就可能有“瘦肉精”。

作者单位: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1]吴日钧.关于瘦肉精检测的几点思考.猪业科学2009年第6期.
[2]柳丽萍.浅谈我市“瘦肉精”检测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上海畜牧兽医通讯,2004年第4期.
The thinkings of accidents with "clenbuterol"
Zhanghaifeng, Loushufang, Haishikun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ome producers to improve their own economic benefit, the pig products with "clenbuterol" continue flow to the market, leading to poisoning accidents with "clenbuterol" occur frequently, Human healthy is aseriously threatened . we should take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to effectively combat and eradicate contain pig products with " clenbuterol" is flowed to public table,
Key words: "clenbuterol";thinking
314 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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