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众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众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众管理制度一、设立目的为了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社区秩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公共区域和设施,对居民的行为、生活环境等进行管理。
三、公共区域管理1.社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公共绿地、道路、停车场、楼道、楼梯等,居民在这些区域内的行为必须遵守社区管理规定。
2.居民在公共区域内不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违规停放车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禁止在公共区域内随意搭建货架、张贴广告、乱涂乱画等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被清除,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设施管理1.社区内的设施包括电梯、水、电、燃气、供暖等设施,居民需爱护设施,不得随意破坏或私接私拉。
2.居民如发现设施有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协助物业人员进行处理。
3.居民在使用设施时需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不得私自改动设施或擅自接入,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五、生活环境管理1.居民需保持卫生,不得在室内外乱倒垃圾、乱扔烟头、乱吐痰等行为,不得私自动用水、电、燃气等资源。
2.社区内不得有违规喂养宠物、饲养家禽及放养鱼类等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被清除,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居民需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清洁工作,定期参加卫生保洁活动,保持社区周边环境整洁。
六、居民行为管理1.居民在社区内不得有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辱骂他人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2.禁止在社区内进行赌博、卖淫、吸毒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3.居民不得在社区内私设违法犯罪活动场所,如发现将立即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规行为,物业管理部门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用公共设施等。
2.对社区内积极参与卫生保洁活动、遵守社区管理规定的居民,物业管理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3.物业管理部门将定期对社区内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居民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管理流程1.居民对于社区内的问题可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物业管理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进行处理。
物业公众制度

物业公众制度物业公众制度是指针对社区或小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在保障居民权益和社区和谐稳定的基础上,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物业公众制度对于整个社区和小区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促进物业服务的质量提升,增强居民的满意度和信任感,同时也能够有效维护社区和谐和稳定。
一、物业公众制度的制定参与物业公众制度的制定需要广泛征集居民和物业公司的意见,建立一个有代表性的制度起草小组。
制度起草小组需要由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代表等各方参与,确保制定的物业公众制度符合社区和小区的实际情况。
同时,在制定物业公众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注重信息的透明和公开,可以通过社区公告、业主委员会群发等途径让居民及时获知和参与。
二、物业公众制度内容和要求1、服务标准和责任在制定物业公众制度时,需要明确物业服务的标准和责任。
例如,在服务质量方面,可以规定在特定时间内解决居民的服务请求,在设施设备维护方面,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定期检查公共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作。
此外,在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面,也需要规定其管理责任和后果,要求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2、物业费用和收支管理物业费用是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制定物业公众制度需要规定独立收支管理制度,确保物业管理和运营费用的公正、透明、规范。
在制定物业费用收取方式和标准时,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要求,确保物业服务费用透明清晰,若业主对物业费用存在异议,则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反映并协商解决。
3、公共场所使用和维护管理物业管理涉及很多公共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如公共车位、公共绿地、电梯等。
制定物业公众制度需要规定公共场所的使用和维护管理要求,例如要求居民遵守公共场所的使用规则,禁止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同时制定罚则和处罚程序,保障公共场所的良好管理和维护。
4、服务投诉和处理居民在物业服务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满,制定物业公众制度需要规定服务投诉和处理流程。
要求物业公司在设立服务投诉热线,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问题,同时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维护业主的权利和利益。
物业公众制度管理样本

物业公众制度公众制度:1.业主条约2.住户手册及装修规范3.小区精神文明建设条约4.消防管理要求5.商业网点管理要求6.暂住人员管理要求7.出租房屋管理制度一、 xx小区业主条约为加强xx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正当权益,保障物业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共建标志性、园林式住宅区,同意签署本条约,并共同遵守。
一、业主权利、义务业主是指房地产全部权人(一)权利:1、依法享受所拥有物业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权利;3、有权按相关要求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在入住时依法检验房屋室内工程、设施质量,对不合格有权要求整改;5、有权依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所属物业管理范围市政公用设施情况,提议物业管理企业立即组织修缮;6、有权参与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议表决权;7、有权就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质询,并得到回复;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要求期限定时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提议、意见或批评;10、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其它维修责任人负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强制维修养护,按要求分摊费用。
(二)义务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要求;2、实施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决议、决定;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整齐、美观、通畅及公用设施完好;4、按要求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5、业主如需进行住宅装饰装修,必需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企业审查同意后,向物业管理企业缴交装饰装修押金、管理费、工本费等方可按要求施工。
装修期间应随时接收管理人员装修巡查,如有追加工程应提前申报,违章工程应立即停止,并限期恢复原状,负担所以造成经济和工期损失。
物业公共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便民的原则,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以下公共服务:(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清洁、保洁、秩序维护、消防、安防等日常服务;(三)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投诉处理;(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活动组织与协调;(五)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服务。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以下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一)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物业服务标准;(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检查,确保服务质量符合标准;(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情况。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六条物业服务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一)物业管理费;(二)公共能耗费;(三)专项维修资金;(四)其他费用。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物业管理费按物业建筑面积和收费标准收取;(二)公共能耗费按实际消耗和收费标准收取;(三)专项维修资金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收取;(四)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和收费标准收取。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收取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二)合理合法;(三)专款专用;(四)定期公示。
第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确保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以下公共秩序维护制度:(一)门禁制度;(二)巡逻制度;(三)消防、安防设施设备检查制度;(四)投诉处理制度;(五)应急处理制度。
公共场所的物业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的物业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的物业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共场所进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公共场所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馆、商业综合体、社区公共设施等。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公共场所的物业管理制度内容:
1. 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和责任:包括设立公共场所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建立适当的管理层级等。
2. 公共场所使用规定:规定公共场所使用的时间、场所的功能和用途,如商业综合体的营业时间、社区公园的开放时间等。
3. 公共场所秩序维护:明确公共场所的秩序维护责任,如规定禁止吸烟、禁止乱丢垃圾、禁止擅自占用等行为,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4. 公共场所设施维护和保养:规定对公共场所设施的保养和维护情况,如定期检查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设施等。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明确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要求,如定期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等。
6.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求,如规定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使用、制定安全疏散预案等。
7. 公共场所服务水平:规定公共场所服务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如设立服务台、提供导览等服务。
8. 公共场所投诉处理:明确公共场所对投诉的处理机制,如规定接受投诉的渠道、处理投诉的时间限制等。
公共场所的物业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利益、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同时,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根据其具体特点,可能会有一些适用于自身的特殊制度。
物业公共平台管理制度

物业公共平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所管理的小区内公共平台、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等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对小区公共平台的维护、保养、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四条小区居民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共同维护小区内公共设施的使用秩序和环境卫生。
第二章公共平台管理范围第五条小区公共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内的休闲区、运动场所、儿童游乐设施、庭院等,属于小区居民共同使用的区域。
第六条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平台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维护、环境卫生的清洁、安全设施的保障等。
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小区公共平台的维护保养机制,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三章管理责任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当明确公共平台的管理责任人员,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共平台管理责任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技能,做好工作记录和日常巡查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制定和修订公共平台使用规定,并向小区居民宣传和普及。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公共平台的日常巡查制度,每日巡查一次,并记录巡查情况。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公共平台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洁等工作。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处理小区内居民提交的问题和投诉,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公共平台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六章环境卫生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小区公共平台的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洁作业。
第十八条物业公司应当配备足够的环境卫生人员和清洁设备,确保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公共平台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清理垃圾和杂物。
物业小区公众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公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区公众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垃圾处理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公司是小区公众管理的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小区内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并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居民应当遵守小区公众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应当遵循“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规范与人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居民的意见和需求,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完善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区公众管理应当秉持“服务至上、责任为先”的理念,确保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
第八条居民应当支持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小区事务,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和秩序。
第二章小区内公共设施及场地的管理第九条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及场地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带、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属于小区的公共资源,居民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
第十条居民在使用公共设施及场地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进行破坏或滥用,确保设施长久使用。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公共设施及场地进行检查维护,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公共设施及场地的开放时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考虑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居民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公共设施及场地进行巡查管理,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三章小区内安全防范第十四条小区内安全是小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小区内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巡逻监控,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物业公物管理制度
物业公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公物管理,确保物业设施的安全、完好和有效利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维护社区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公共建筑及其他公共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委员会)负责物业公物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要求,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物业公物管理。
第二章公共设施管理第五条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大门、围墙、绿化带、游乐设施、健身设施、休闲设施等。
第六条公共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第七条公共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的管理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安全警示、使用禁止等。
第八条对于损坏或者有安全隐患的公共设施,应当及时进行修复和整改,确保安全使用。
第三章公共设备管理第九条公共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消防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照明设施等。
第十条公共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厂家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第十一条公共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台账记录,包括维修记录、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
第十二条对于使用寿命已到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公共设备,应当及时进行更新或者替换。
第十三条公共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费用应当列入小区的共同维修基金,并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进行合理分摊。
第四章公共建筑管理第十四条公共建筑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多功能会议室、健身中心、篮球场、羽毛球场等。
第十五条公共建筑的使用应当遵守管理规定,保持清洁和整洁,维护设施的完好和美观。
第十六条公共建筑的使用管理应当建立预约制度,合理安排时间和场地的使用,确保业主的需求和方便。
第十七条公共建筑的维修和装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和审批手续,确保安全和环保。
第十八条公共建筑的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应当由专职人员或者专业公司进行,确保设施的清洁和安全。
物业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安全管理,保障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物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使用人、物业工作人员以及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公共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业主、使用人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安全责任:1. 制定本物业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2. 负责公共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
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 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 及时处理业主、使用人反映的安全问题。
6. 对违反公共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第六条业主、使用人安全责任:1. 遵守本制度,不占用、损坏公共设施设备。
2. 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告。
3. 不得在公共区域从事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
4. 不得在公共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等。
5.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 妥善保管个人物品,防止丢失。
第七条物业工作人员安全责任:1. 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消除。
4. 对违反公共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5.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业主、使用人的安全意识。
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公共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4. 加强巡逻,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秩序。
物业管理公众类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众类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公司在公众类物业中的管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公众类物业,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中心、办公楼、酒店、学校、医院等。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1. 物业管理公司应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物业管理服务。
2. 负责物业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安全、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等。
三、公共秩序维护1. 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并执行公共秩序维护计划,确保物业区域内的秩序良好。
2. 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并配备足够的安全人员,以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四、环境卫生管理1. 定期对物业区域进行清洁,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2. 垃圾分类收集,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五、绿化管理1. 对物业区域内的绿化植物进行定期养护,保证绿化区域的良好状态。
2. 制定绿化管理计划,包括植物的种植、修剪、病虫害防治等。
六、设施设备维护1. 对物业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建立设施设备维护档案,记录维护和检修情况。
七、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物业正常运作的紧急情况。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业主和使用人的权利与义务1. 业主和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2. 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有建议和投诉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响应并处理。
九、信息公开与沟通1.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和物业维护计划。
2.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大会、意见箱、客户服务热线等。
十、监督与考核1. 物业管理公司应接受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对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自我考核。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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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众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汇锦庄园小区的综合管理,为住户营造一个整洁、舒适、方便、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全国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实行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哈尔滨卓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对会汇锦庄园小区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凡入住本小区的居民、单位,必须向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物业管理规约》。
敬请广大业主及各单位、物业使用人能够真诚地合作配合,共同维护汇锦庄园小区的良好秩序和整洁优美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一、业主精神文明公约为共同创建文明小区,使住户享有一个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居住环境,特制订业主公约,共同遵守。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市民公约,做一个模范守法的市民。
2、实行计划生育、不超生、逃生、不早婚早育。
3、积极做好进度工作,不贩毒、吸毒,不聚众赌博及提供场所嫖娼。
4、遵守小区一切规章制度,按期交纳管理费用。
5、严禁收藏或拥有任何危险品(如枪支弹药)和毒品,以确保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安全。
6、将文明,搞卫生、树立社会公德。
不乱堆、乱丢垃圾和杂物;不乱涂、乱画、乱贴;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
7、按户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确保小区完整、美观、舒适、安全。
8、保持幽雅、宁静的良好环境,不高声喧哗,不播放高音喇叭及产生噪音污染的行为。
9、邻里之间互助团结、互相帮助,遇可疑情况及时与小区警卫室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发生。
二、户外对讲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户外对讲系统是物业管理公司为住户服务的重要通讯设施之一。
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内容如下:1、工作人员操作对讲系统,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非本公司工作人员擅自操作本系统,我物业管理人员有权维护对讲系统,并婉言作好谢绝、规劝工作。
3、我物业工作人员操作本系统时,应态度和蔼、礼貌问答;按压数字键动作要轻,勿用力过猛,否则将致使按键无法复位或复位错误,影响系统的正常操作。
4、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岗,如确因急事必须离岗,应委托专人代为管理,同时,告知代管人操作方法。
5、工作人员如发现多奖系统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报告管理处,有管理处负责派人进行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小区出入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小区(大厦)的公共秩序和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1、各业主(社用人)应认真填写《业主入住登记表》。
2、小区公共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辖区派出所和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有权对违反本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3、小区实行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即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外来人员凭出入证、身份证登记进入。
4、业主和使用人不得携带过大过重非公用的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小区。
5、为保障业主(使用人)利益,要保管好居室内贵重物品。
凡非用户携带手提箱,包装箱等大件物品出小区大门,必须凭业主签字书,保安人员方可放行。
6、业主(使用人)有在责任关好自家及公用电子防盗门,并保证有关治安报警设施的完成有效使用,并承担相应事故的责任和处罚。
7、业主(使用人)应遵守《哈尔滨市外来人口管理办法》,要按规定申报登记外来暂住户口,不得留居三无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使用人)自负。
业主(使用人)有权拒绝不持证,不佩带工作牌人员的盘查和私入民宅的要求。
8、小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不得损毁、移动、阻碍指示标志与设施。
四、用电管理规定1、本小区(大厦)各用户用电全部实行一户一表制,室外公用电计量后统一分摊结算。
2、业主(使用人)对原设计电路不得擅自拆改,要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
如确需要变更的应向小区(大厦)物业管理处咨询,并由申请管理处指派电工进行指导,以维护供电设施的可靠性,保证安全用电。
3、业主(使用人)欲安装如空调等或特别用电,必须夏管内管理处提出咨询申请,并接受家奴指导,以免造成超符合坏电路,空调机安装必须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4、电路出现故障应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检查维修,不能私自触碰公共配电设施,尤其是在停电时不得私自作业造成公共电器设施损坏,应负全部经济责任;造成人身事故的,有行为人负责。
5、业主(使用人)户内线路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6、偷用公共电将按规定严格处罚,由此造成的经济及人身损害由行为人负责。
7、公共部位照明,电梯运行用电,将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分摊。
五、用水管理规定1、本小区(大厦)实行二次供水系统供给住户一户一表制。
2、业主(使用人)不得对设计安装的用水表随意改动,如确需改装增建的,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3、公共管道井不得擅自打开以及私自安装管子入内。
4、业主(使用人)不得有意破坏水表等计量仪表及公共管理,蓄意破坏或不通过水表用水,按偷水处理。
5、业主(使用人)要按月及时交纳水费,不得拖欠。
6、公共水路出现故障,要通知管理处去维修,不得擅自拆除、维修、否则由此造成公共设施损坏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7、要维修通过他人房屋的公共管道或其他业主管道时,其房屋业主(使用人)有义务提供方便。
对因装修或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维修阻塞时,管理处有权拆除,恢复管道畅通。
六、停车场管理规定小区停车场包括地下停车场和露天停车场。
为确保安全,规范停车秩序,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管理服务,特制订本规定:1、停车场实行24小时日夜值班,车辆可以随时存放。
2、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统一收费地下车库为固定停车位,车主按期到物业公司交纳停车费,领取“停车证”。
露天停车场临时停车费由车管员收取并出具收据。
3、车辆停放必须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临时停车存放的车辆进入停车场是,注意前后左右的安全,在规定的位置停放。
地下停车库车辆停放实行定位定号存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必须锁好车门,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5、停车场内不得修理、清洗车辆,保证车位整洁。
6、禁止载有毒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7、车辆入库时,车辆管理人员应对车辆外观进行观察,如有破损应将车号、进入时间、缺陷特征作记录,即面告知车主让其签名。
七、消防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关大业主(使用人)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哈尔滨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1、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小区管理处应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定和上级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规者,整改火险隐患;(4)监护明火作业;(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连好的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情况状态下的疏散方案;(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备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3、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入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4、业主(使用人)严禁在小区内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5、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6、小区(大厦)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报纸、织物、纤维、塑料制品、苯制品及其他废物品,烟头及火屑余灰要及时熄灭,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7、业主(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后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8、需要进行燃烧或明火作业时,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专人监护下,方可操作。
9、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打电话119报警,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迅速离开住所;住户及其他人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0、根据市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报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处理:(1)占用或封堵防区、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2)封闭或损坏消防标志,消防设备、设施的;(3)已具备使用管道燃气条件,还继续使用钢瓶装的液化石油气的;(4)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5)未经许可擅自改动燃气管道的;(6)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分别情况,包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1)未办理消防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2)不按规定培植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3)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4)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明火作业的;(5)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12、各主(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处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如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行使权的,分别情况,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治安管理规定(一)、遵守有关法令、法规,保障小区居民生活秩序安全。
(二)、维持交通秩序,保障小区道路畅通,外来车辆按区域划分停车。
(三)、对在小区内公共场所晾衣物,在公共楼梯间、通道、平台堆放杂物,饲养家禽,保安人员应当予以权阻、制止。
(四)、发现盗窃及时与派出所联系,保护现场。
(五)、下列属于防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范围:1、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2、在小区道路、人行道上施工,3、移动标志物等行为;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商业用房,5、损坏他人财物。
6、非法携带、存放枪械及弹药,非法储存、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害物品几管制刀具。
7、擅自撬开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快件、等信涵。
8、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9、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0、在小区内乱倒装潢垃圾、生活垃圾及从楼上往下扔杂物。
11、利用住宅、商业用房进行非法活动。
12、故意损坏公共设备设施。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小区有关规定和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九、电梯使用管理规定1、进入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
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游戏玩耍。
儿童乘梯应由大人陪同。
3、不允许用客乘电梯运物品、垃圾等,如遇特别需要,应报管理处同意并派专人监督使用。
4、不允许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报管理处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有专人护送方可装运。
5、不允许开启电梯顶部的安全窗和安全门来装运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