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南省委•【公布日期】2009.09.14•【字号】湘发[2009]19号•【施行日期】2009.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2009年9月1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全省安全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1.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实施“一化三基”战略中,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逐年下降。
但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呈易发、多发、高发态势;经济结构还没有明显优化,资源型产业比重大,技术含量低、规模小、危险性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大量存在,历史积累形成的尾矿库、采空区等安全隐患十分突出;部分地方、行业和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
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战略及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2.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科学跨越、富民强省提供安全保障。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安〔201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注重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1.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人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强化保障措施。
学校要强化门卫管控,加强校园保卫、校内巡逻检查。
中小学、幼儿园积极沟通协调所属地公安派出所,聘请公安干警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园实施封闭管理。
—1—2.巩固物防建设。
校园要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治安复杂地区的学生公寓一楼窗户应当设立可开关的铁栅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和宿舍门进行加固,加强学校食堂、厨房操作间、库房、药品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护。
3.加强技防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关于全省校园安全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1〕66号)通知要求,按照“整体布局成网络,局部区域呈闭合,重点路口全摄入,重要部位全覆盖”的原则,校园大门、运动场(操场)、校园围墙的隐蔽部位、教学楼出入口、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出入口及背街地点、车棚、演讲厅、礼堂、阶梯教室、重要考场、实验室、图书馆出入口及存包处、财务室、机房、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场所,要进行技术防范建设。
逐步形成以视频监控系统为重点,集视频监控、红外报警、电子门禁、消防报警、电子巡更、报警求助等多个子系统的科技防范体系。
二、全面深入实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和“全省中小学安全疏散训练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学习宣传《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为主,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队会、黑板报、宣传窗、固定展板,校园网、校园广播、安全活动节等方式在校园门口、校园内主要街路、食堂、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安全提—2—示和宣传活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7.15•【文号】安监总培训[2013]84号•【施行日期】2013.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安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决定》发布之日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不得再组织审批新的安全培训机构资格,也不得以其他形式变相审批,确保《决定》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继续发挥现有安全培训机构作用,保证培训工作不间断、培训秩序不混乱。
二、各级安全培训监管机构要继续按照安全培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的除外)要求,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督促各类企业认真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基础建设,切实扩大安全培训覆盖面,切实做到高危行业企业全覆盖。
三、要尽快转变安全培训管理方式,加强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监管,督促安全培训机构按照安全培训大纲要求开展教学,引导安全培训机构重视社会效益,自觉改善条件,加强过程管理,有效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全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体系。
各省级安全培训监管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本地区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工作制度,加强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建设,进一步推进教考分离,提高工作实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ee0a79b6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d0.png)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得到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趋于稳定好转。
但是,目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道路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以及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尽快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局面的根本好转,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
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付出持续不懈的努力。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03•【字号】川府发[2004]20号•【施行日期】2004.10.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2004年10月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按照《决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一)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决定》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刻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提出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和努力方向(推进安全生产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等“五个转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贯彻落实措施,务求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决定》。
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为根本,以专项整治和排查事故隐患为基础,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努力开创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争取在2007年底以前使我省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事故伤亡总量逐年有所下降,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11.14•【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深刻汲取G60沪昆高速雪峰山隧道内半挂车车辆燃烧事故教训,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日常维修养护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切实加强全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的重要性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作为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交通发展和社会公共安全。
各地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
二、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地主管部门要自觉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坚决改变重建设轻管养现象,结合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基础信息台账,细化排查内容,加大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摸排力度,形成整治台账,对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完好,安全标示标线完整,保障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
三、强化管养制度各地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能,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所辖行政区域内所有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管理和养护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单位,尚未明确管养责任单位的,要尽快报告当地政府,及时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所有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都纳入养护监督体系。
关于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的通知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我司决定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全意识的提升1. 全体员工都应加强安全意识培养,了解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将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2. 每位员工应了解并熟悉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忽视。
3. 员工在进行工作前,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培训的加强1. 公司将组织安全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将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督促员工按计划参加培训。
三、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1. 公司将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任何对设备设施的更换或维修都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安全事故的报告与处理1. 凡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发现潜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全体员工对于安全事故的调查应积极配合,并按照公司规定与安全部门进行沟通。
五、安全检查与评估1. 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要求。
2. 每个部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六、安全奖惩措施1.公司将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违反安全规定、安全隐患被发现未及时整改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团队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希望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理解!公司管理部日期:YYYY年MM月DD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09•【字号】十政办发〔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发〔2020〕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和《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为构建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持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安全是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为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定期指导、监督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安全办学底线,切实承担起校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对校园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并根据条件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阻止人员、车辆等非法进入校园。
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坚决予以制止。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监督、检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公司、总部各部门:安全生产关系到个人的生命健康,家庭幸福,关系到企业的财产安全。
目前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研究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安全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二是,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企业都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企业员工在300人以上的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00人以下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科室、车间、班组及岗位,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个车间,每个岗位,每个具体人。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三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制度。
二是必须抓好企业全体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并按要求持证上岗。
三是,要认真开展“三级”教育培训。
各企业要对新招员工或从事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是,抓好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主要是从事电工、焊(切)工、起重机械(含电梯)、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设备)等特种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10•【文号】安监管办字[2004]30号•【施行日期】2004.03.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办字[2004]3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思想深刻,内涵丰富。
认真学习掌握和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
为加深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决定》基本精神的理解,保证《决定》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决定》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联系,高度概括了安全生产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以及企业生存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干部职工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点思想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认清肩负的使命,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扎实实抓好工作,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
自觉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继续以体制、法制和队伍三项建设为重点,下功夫抓好强化政府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依据《决定》提出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分别提出到2007年、2010年和2020年各个不同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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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整体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稳定可持续安全发展。
现就2014年安全工作决定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及预防重大事故与零敲碎打事故并举并重。
以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主线,狠抓“基层、基础、基本功”,强化各级安全责任落实,规范各类人员安全行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现场安全管理,创优安全生产环境,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稳定可持续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矿井杜绝3人以上伤亡事故,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及一级非伤亡事故。
(二)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焦煤下达的指标以内,完成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三)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四)完成安全费用工程并确保效果。
(五)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六)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应急救援体系。
三、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落实(一)明确责任1、集团公司对本部矿(厂)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对区域公司及各板块(霍源通公司、云厦公司、公共事业局、鑫矩公司)所辖矿(厂)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区域公司及各板块对所辖矿(厂)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矿(厂)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分管领导是分管范围安全第一责任人。
3、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对本部矿(厂)履行业务保安责任,对区域公司及各板块所辖矿(厂)履行业务监管责任。
区域公司及各板块业务部门对所辖矿(厂)履行安全管理和业务保安责任。
4、职业卫生由公共事业局总医院管理,总医院成立专门机构,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5、生产部与矿管部合署办公,按照集团公司管理职能履行职责。
6、明确“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责任,在山西焦煤机构未成立之前,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小组由安监局负责管理、区域公司安全监管小组由区域公司安监处负责管理。
(二)完善制度1、完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加大奖惩力度,突出考核的实效性,及时考核兑现。
2、完善安全诫勉谈话制度,对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对其党政正职、分管副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发生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及瓦斯超限、透水、无计划与老窑贯通的单位,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区域公司主要领导对其党政正职、分管副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3、完善隐患闭合、双追制度,实行隐患分级管理,上追管理者、下追操作者,“从隐患追干部”“从干部追责任”“从责任追作风”,实现从源头治理隐患。
(三)强化落实1、严格落实各级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定期总结分析阶段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事项。
2、严格落实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将领导挂牌活动、矿长小分队活动统一纳入周四安全活动日进行管理。
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提高安全工作执行力。
3、严格落实矿领导“五个一”制度,促进矿领导班子成员全面掌握所包区队班子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准确把握所包区队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真正摸清所包区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有效指导所包区队安全生产工作。
4、严格落实地面走动管理制度及主任办公到车间的要求,加强对地面操作岗位及零星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5、严格落实干部带班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下井规定,加强干部带班、下井督查。
对查出的各类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副处级以上人员一律免职、中层干部一律调离工作岗位。
四、保证措施(一)坚定执行“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和纪律各级一把手、各级班子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和纪律,把“安全第一、生产第二”贯彻到安全生产全过程、体现到安全管理各个方面。
在集团公司上下形成从严从紧的安全管理格局,严厉打击“三违”行为,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促进安全生产理念的根本转变,彻底消除冒险作业、胡干、蛮干等现象,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安全生产组织能力与指挥能力。
(二) 强化现场管理,突出“三基”工作各单位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落实“三基”工作,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1、抓基础,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一是以“一井一区一队”建设为目标,简化环节、优化系统,实现老矿瘦身。
二是全面推行“四六”作业方式,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三是认真开展“对标、贯标、达标”活动,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推行精细化管理,形成从上到下逐级落实,从下到上层层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达到管理人员目标明确、指导到位,作业人员行为规范、操作达标。
四是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建设“精品工作面”“精品峒室”、“亮点工程”,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化内涵水平。
五是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目标。
辛置、李雅庄、三交河、干河等4座矿井达国家级标准;曹村、团柏、店坪等3座矿井达省一级标准;杜家沟、沙坪达省二级标准,兴盛园、什林、晋北、汾源、悦昌、薛虎沟等6座矿井试运行三个月后达省三级标准;6座选煤厂全部达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及优质高效选煤厂;鑫钜煤机达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水泥厂、霍源通投资有限公司三个网点(即:辛置托辊厂、矿区商场、商业大楼)达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煤矸石电厂和方山电厂均达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标准;供电公司至少六个变电站达行业示范变电站。
2、抓基层,突出区队班组建设一是规范区队管理,一季度末取消双头队。
配齐配强区队九职队干,开展“六好区队”建设,建立严格的激励考核机制,促进区队干部履职尽责。
二是持续有效推动班组建设,从班组长准入、素质提升、管理能力等方面入手,培养一批重安全、善管理、作风硬的班组长队伍,充分发挥班组长安全管理前沿哨兵作用,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实现班组自主、员工自律。
三是突出探放水队伍、瓦斯抽放队伍、安监队伍、机电检修班组等各类专业化队伍建设,从人员准入、素质提升、履职考核、等方面规范和完善,充分发挥专业化队伍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
3、抓基本功,强化培训教育,提升全员素质一是按照山西焦煤“关口前移、抓好关键、现场第一、实践为主”的原则,建立各级干部定期教育培训制度。
集团公司建立矿(厂)班子季度教育培训和半年“四熟悉”考试制度,集团公司安监、通风、机电、地质、生产技术、调度等部门建立业务技术科长季度教育培训制度;区域公司及各板块建立区队长、车间主任月度教育培训制度;矿(厂)和地面单位建立班组长月度教育培训制度。
季度教育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3天,月度教育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1天。
二是继续深化“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工作,持续提高管理、技术、操作三支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立足现场需要,侧重实用性、针对性,建立干部对职工的包保网络,切实做到全部职工包保到位一个不剩,坚持安全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同步实施,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全员素质。
三是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促进学习型员工队伍建设。
各单位年度至少组织1次以上技术比武活动,对竞赛获得相应名次的职工给予物质奖励,可以在提拔任用、工作安排、生活照顾等方面予以倾斜,农民轮换工可按相关规定签定长期无固定劳动合同。
四是各级、各类人员对照岗位标准扎实开展基本功训练,注重学历提升,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对于管理人员失职行为、作业人员违章行为按照规定严肃追究。
(三)突出重大隐患根治,预防重大事故把“根治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解决“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提升运输等方面制约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重大隐患落实“五定”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每有一条对单位处罚10万元,对单位分管领导、两级公司业务部室纳入安全绩效考核。
1、在“一通三防”管理方面,年内完成回坡底矿磊上风井主扇改造和紫晟、腾晖、金能等3矿主扇安装及通风系统调整,完成李雅庄三采区、三交河中社进风斜井封闭及通风系统调整;完成2730米通风巷道刷扩(其中:辛置310一采区回风巷200米;回坡底东区556水平轨道巷扩刷300m;木瓜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2230m),降低通风阻力。
强化对李雅庄、腾晖两座高瓦斯矿井的管理,严格落实“通风可靠、监控有效、抽采达标、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切实做到瓦斯防治到位,瓦斯抽采达标。
2、矿井水害防治方面,上半年辛置、庞庞塔两矿强排水系统建成投用,年底团柏、汾源两矿强排水系统建成投用。
庞庞塔千万吨项目排水系统工程按照基建矿井要求在投产前必须建成投用;资源整合矿井重点抓好腾晖、昶元、汾源、金能、紫晟、五星中央排水系统建设,投产前必须建成投用。
3、供电系统建设方面,完善整合矿井双回路供电,实现供电安全可靠。
重点完成李雅庄110KV变电站、白龙35KV变电站升级改造, 建成投用紫晟6 KV变电站、泉庄110KV变电站,建成投用山浪、文明、金能、杜家沟、五星等矿35KV变电站。
4、提升运输管理方面,确保设备完好、安全设施齐全、检修到位,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检验。
性能不达标、安全系数低、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系统(设备)存在缺陷的要坚决停止使用,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四)突出非正常作业管理,预防零敲碎打事故非正常作业实行分级管理,严禁多队组同区域平行作业,严禁职工临时从事自己不熟悉、不适应的作业。
各单位把变化因素和可能变化的因素(如:对人员变动、季节和特殊气候条件变化、开采深度变化、顶板变化、构造影响、接近或遇到小煤窑破坏区、搬家倒面、机电检修、井下电氧焊、巷道贯通、瓦斯排放、通风系统调整和负压、瓦斯、配风发生异常变化等)纳入非正常作业范畴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山西焦煤“三必须”规定。
(五)依托技术进步、装备升级,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1、在开掘施工工艺方面,推广使用锚杆钻车,实现掘、支一体化掘进。
2、采掘工作面临时支护方面,回采工作面继续推广使用端头支架和超前支架;深入研究开掘两面临时支护方式,坚决淘汰环子套管子的不可靠临时支护,综掘工作面二季度全部实现临时支护机械化。
3、辅助运输推广方面,把胶轮车、单轨吊、中部槽吊装机等装备运用到安装、回撤工艺过程,推广使用井下叉车、铲车、电动葫芦、小型行车、吊装车等设备,改善职工岗位作业环境。
4、在物探方面,一是整合物探资源,建立专业物探队伍,引进各院所新技术对集团公司所属矿井进行物探,并与日常钻探结果互相验证,提高技术保障,推进技术升级。
5、在探放水方面,推广钻孔定位系统,保证设计到什么位置、探测到什么位置,确保钻探精度和可靠性。
6、零星工程和特殊区段作业方面,推广使用区域性通讯联络系统,便于作业场所协调指挥。
7、倾斜煤层开采和大采高放顶煤开采方面,探索新技术委外托管。
(六)严格规范基本建设矿井及整合技改矿井的建设程序建设矿井、技改矿井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一、二、三期施工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