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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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数是指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一般如下: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
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
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
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

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讲解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讲解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讲解
2016年度
1. 相关文件 2. 系统介绍 3. 申报流程 4. 送审材料 5. 注意事项
一、相关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 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 社部令第20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 政府第36号令)、《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人 大常委会公告第31号令)、《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 法》(苏劳社察【2005】10号)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意见》(宁 政发[2007]206号)等规定,为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缴,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对我区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 位2016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和201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④ 附表10:从业的区外参保人员提供在其他单位的参保 证明和2015年度个人所得税证明。
五、注意事项
⑴ 浏览器请使用IE8.0以上版本并设置允许弹出窗口。 ⑵ 系统的数据截止到2016年2月28日,之后产生的数据将
不会录入系统。 ⑶ 于2015年12月31日之后办理登记开户的企业不参加
2016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⑷ 用人单位须按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申报其缴费基数,
附表14中人员是企业在办理年检时或年检后补办上年度未参保 人员,该表为自动生成,无需填报,并参与工资总额核减。
7.附表3
附表3
此表用于企业自我检查,检查无误后打印。
附表3
四、送审材料
1.证件及相应附表名册
① 《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单位营业执 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批件和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或 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的参保证明或退休 证明材料。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实际用工单 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批件、组织机构代码以及 实际用人单位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劳动和社会保 障证》复印件。

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申报相关技巧和注意点

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申报相关技巧和注意点

关于申报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宁劳社征[2007]2号)各缴费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1998]269号)规定,现就我市2007年度(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申报时间凡在我市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缴费单位应于2007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到所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缴费基数的确定(一)我市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

行业统筹单位或事业单位其他险种的缴费基数,须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二)缴费单位应按照职工2006年度(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申报职工个人2007年度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按照我市公布的当期基础缴费基数确定。

(三)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四)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式确认。

职工可直接在《南京市2007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上签名,也可在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的签名确认表上签名。

签名确认表或公示资料将作为劳动保障部门评估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信誉等级的依据和职工与单位发生社会保险费争议时仲裁的凭证。

社保提高基数申请书模板(3篇)

社保提高基数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社保管理部门名称]:我谨以此申请书,向贵部门申请提高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申请人基本信息1. 姓名:[申请人姓名]2. 性别:[申请人性别]3. 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4.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5. 工作单位:[申请人工作单位]6. 职务:[申请人职务]7. 工作年限:[申请人工作年限]二、申请提高社保基数的理由1. 收入增长情况: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个人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

在此背景下,我的个人收入也逐年上升。

具体来说,自[具体时间]以来,我的年收入从[原基数]元增长至[新基数]元,涨幅达到[涨幅百分比]%。

2. 物价上涨因素:随着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物价水平逐年提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逐年攀升。

在此背景下,我的生活费用也随之增加。

为了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有必要提高社保缴费基数。

3. 社保待遇需求: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参保人员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加剧,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的需求日益增长。

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有利于保障我个人的养老、医疗等权益。

4. 企业经济效益:近年来,我所工作的单位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员工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作为单位的一员,我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也有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有助于体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利益。

5. 相关政策调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当根据个人收入水平进行调整。

近年来,国家多次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在此背景下,提高社保缴费基数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三、申请提高社保基数的具体事项1. 原缴费基数:[原缴费基数]2. 新缴费基数:[新缴费基数]3. 缴费基数调整时间:[调整时间]4. 缴费基数调整原因:如上所述,因收入增长、物价上涨、社保待遇需求、企业经济效益以及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申请提高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申报有什么流程(2)

社保基数申报有什么流程(2)

社保基数申报有什么流程(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5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

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温馨提示: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

7月1日后,将由社保信息系统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调整。

3、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

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申报核定所需资料1、《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一式两份);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文件附件);4、2015年度3、6、9、12月单位工资表。

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缴费单位,复印件交由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温馨提示:对于缴费单位人数较多(300人以上),不方便提供以上资料的单位请携带2015年度12月单位工资表等财务资料(例如:会计总帐、明细账、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等财务资料)。

5、其他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有关的资料。

申报核定时间安排及各服务窗口地址为更好地服务缴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各区(开发区)将设立窗口就近受理辖区各单位申报资料,执行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各窗口将放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指南》,以方便缴费单位申报。

2024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详细解释

2024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详细解释

2024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详细解释社会保险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

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但是,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过高或过低,即超过社会保险规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了。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只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须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每年2月-5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基本权益保障体系,通过个人和单位的缴费,实现个人和社会的风险共担和社会保障的目标。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确定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依据,对于保障个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相关内容,以帮助大家正确、准确地进行申报。

首先,关于申报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

在这个时间范围内,雇主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按照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其次,申报方式。

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

一般而言,大部分地区提供了在线申报的便利,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电子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同时,也可以选择线下方式,亲自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纸质申报。

接下来,关于申报的具体内容。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需要填写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参保人员信息、申报时间等。

其中,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参保人员信息则包括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等。

根据申报的要求,填写完整准确的信息非常重要,以确保所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准确无误。

此外,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的申报。

例如,对于参保人员发生工资调整、职务变动或者人员离职等情况,单位或个体工商户需要及时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申报。

同时,对于跨省就业的人员,他们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需要按照居住地的规定进行,而不是工作地的规定。

最后,审核和确认。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一般需要经过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核和确认。

审核的目的是确保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规定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社保经办机构会在提交申报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在通过后确认申报。

长沙市社保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流程

长沙市社保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流程用人单位可以登陆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www.cs12333. com“服务大厅->单位业务->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或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网上业务经办系统->单位业务办理”)进行网上基数申报业务,通过社会保障政务网(w)登陆的用户因兼容性问题请使用IE浏览器。

1.用户登录证书用户在左侧快速通道选择“证书用户”在插入证书以后点登录按钮输入pin码。

一般用户在左侧快速通道选择“普通用户”输入用户名及密码。

(用户名为单位编号、初始密码为单位编号。

单位成功登录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

若密码错误,请凭单位介绍信前往我局一楼人力资源大厅11、12号窗口进行登记修改。

)根据《关于做好公钥密码算法升级工作的通知》(国家密码局[2011]50号)文件的要求,原数字证书用户可持相关资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11、12号窗口免费升级数字证书,证书有效期不变,证书更换详情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相关公告。

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信息泄露风险,建议单位尽快办理数字证书,按证书用户方式办理基数申报。

证书用户登录方式普通用户登录方式2.选择“基数申报”->“企业申报”基数申报页面分两大块(1.申报基数数据下载;2.申报基数数据查询)。

3.申报基数数据下载(用于下载基数申报数据和基数申报客户端)第一次使用请点击下载客户端下载后的文件叫Setup1.exe运行安装文件选择申报年度,点击“生成数据”点击后,后台自动生成基数申报数据用户需根据申报数据量大小等待10-60秒点击亮起后“下载数据”按钮下载数据下载后的文件以sig后缀结尾,双击打开打开后的界面,一共有四张表:在职人员,离退人员,单位审核表,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表。

在《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职》中,如实填写参保人员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在《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退休》中,如实填写退休人员申报当月的养老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6、《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8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

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花名册

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花名册
(参考样式)
填报单位(签章):单位:元
序号身份证号码
(社保编号)姓名月工资签字序号
身份证号码
(社保编号)
姓名月工资签字
116
217
318
419
520
621
722
823
924
1025
1126
1227
1328
1429
1530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申报月工资依据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月数计算(四舍五入至元),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都应纳入申报工资基数;
2、用人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芜湖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如实填报此表,不得谎报、瞒报,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需经本人签字确认;
3、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标准范围内核定职工缴费基数;
4、本表为参考样式,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也可另行制定具体表格样式;
5、本表由用人单位负责长期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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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
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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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
分中心
新宾县启运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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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
分中心
清原县清源镇清河路33号
024-
53037933
四、办理时限是多久?是否收费?
符合条件即时办理。不收取费用。
五、办理流程图
六、温馨提示
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则不需要进行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最低缴费基数。
个人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一、什么是个人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是指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年度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
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居民身份证。
三、到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可到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办理。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部门
地址
受理时段
咨询电话
新抚分中心
新抚区东十路三号
0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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