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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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业常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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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业常用规范1、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2、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SL16-95)3、水利基础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xx)4、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导则(SL22-92)5、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SL23-xx)6、水闸施工规范(SL27-91)7、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93)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xx)9、混凝土面板石坝施工规范(SL49-94)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1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12、农村水电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规范(SL/T53-93)13、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址勘察规范(SL55-xx)1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15、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1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SL73、1-95)17、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工建筑图(SL73、2-95)1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图(SL73、3-95)19、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力机械图(SL73、4-2)20、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电气图(SL73、5-95)21、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22、防汛抗旱用图图式(SL73、7-2003)23、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74-95)24、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25、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SL76-94)26、小型水利发电站水文计算规范(SL77-94)27、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SL101-94)28、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29、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xx)30、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31、小水电供电区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规程(SL145-95)32、水库渔业资源调查规范(SL167-96)33、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0-96)34、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35、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172-96)36、小水电网电能损耗计算导则(173-96)37、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174-96)3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xx)39、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179-96)4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xx)41、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xx)42、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程(SL193-97)43、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SL197-97)44、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45、水电站饮水渠道及前池设计规范(SL/T205-97)46、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L209-98)47、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SL211-xx)48、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SL212-98)49、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50、水环境检测规范(SL219-98)51、中小河流水能开发利用规划导则(SL221-98)52、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系统设计导则(SL222-1999)5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xx)54、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SL224-98)55、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SL228-98)56、小型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规定(SL229-2000)57、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58、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59、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SL240-1999)60、水利水电工程地址观测规程(SL245-1999)61、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1999)6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63、泵站技术改造规程(SL254-2000)64、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2000)65、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66、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67、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SL266-2001)68、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L267-2001)69、水利水电工程沉沙池设计规范(SL269-2001)70、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程(SL274-2001)71、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72、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程(SL278-2002)73、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279-2002)74、卷管牵引绞盘式喷灌机使用技术规范(SL280-2003)75、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SL281-2003)76、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SL282-2003)77、水利水电工程进水口设计规范(SL285-2003)78、地下水超采区评价规范(SL286-2003)79、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80、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SL289-2003)8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82、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导则(SL293-2003)83、农村水电站开发规划选点导则(SL294-2003)84、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SL296-2004)85、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SL299-2004)86、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04)8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88、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89、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SL311-2004)90、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程(SL312-xx)9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勘查规程(SL313-2004)92、碾压混凝土坝设计规范(SL314-2004)93、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SL315-xx)94、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95、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SL317-2004)96、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xx)97、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xx)9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xx)99、水利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SL/Z331-xx)100、水利信息系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定(试行)(SL/Z332-xx) 101、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范(SL335-xx)102、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技术规程(SL341-xx) 103、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SL342-xx) 104、水利水电工程电缆设计规范(SL344-xx) 105、水利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定(SL346- xx) 106、小型水电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SL356-xx)107、农村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357-xx) 108、农村水电站施工环境保护导则(SL358-xx) 109、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xx) 110、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SL367-xx) 111、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xx) 112、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386-xx) 113、水土保持试验规范(SL419-xx) 114、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xx) 115、旱情等级标准(SL424-xx) 116、凌汛计算标准(SL428-xx) 117、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xx) 118、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Z430-xx) 119、城市水系规划导则(SL431-xx) 120、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xx) 121、钢丝网水泥输水管及管件(SL433-xx) 122、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xx) 123、堤防隐患探测规程(SL436-xx) 124、水利水电工程二次接线设计规范(SL438-xx)。

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近年来,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和水资源的日益紧张,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良好的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对于提高农田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田产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程分类、设计要求、施工标准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一、工程分类农田水利工程根据其功能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灌溉工程、排水工程和水库工程。

灌溉工程主要用于调节农田的水分供应,满足作物的生长需求;排水工程则主要用于排除农田内的不利水分,保持农田的适宜湿度;而水库工程则既可以提供灌溉用水,又可以调节水资源的分配。

在设计农田水利工程时,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规范标准。

规范标准应综合考虑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地理环境、水资源情况以及当地的农业发展需求等因素。

二、设计要求1.地理环境和水资源分析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开始之前,需要对工程所处的地理环境和水资源进行全面分析。

包括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水文气象条件以及水源的位置和供水量等。

这些信息对于准确评估农田水利工程的需求和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至关重要。

2.水量计算和供水方案根据农田灌溉或排水的需求,需要对供水量进行准确的计算。

根据灌溉种植的作物类型、不同生长阶段的需水量等进行合理的测算,以确保农田水利工程的供水能够满足作物的需求。

同时,在设计中还要考虑水源的可持续性和供水稳定性,制定合理的供水方案。

3.工程结构设计根据工程的具体需求,进行合理的工程结构设计。

包括灌渠、分水口、喷灌设备、排水系统等,结构设计应考虑工程的性能、安全性和经济性。

同时,为了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可维护性和管理性,需要对工程的操作和维护提出具体的要求和建议。

三、施工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标准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运行效果。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验。

具体的施工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壤改良和整地在施工前,需要对农田进行适当的土壤改良和整地处理。

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与施工规程

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与施工规程

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与施工规程近年来,随着农田水利工程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水利工程设计规范与施工规程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就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以及施工规程进行探讨,旨在为水利工程专业人士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概述1.1作用和意义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在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它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在设计阶段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达到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2设计基本原则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确保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高效性原则:提高工程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灌溉、排水和水资源管理的高效运行。

(3)可持续性原则:考虑工程的长期运行和维护,保障农田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4)环境友好性原则:减少对环境的损害,保护自然资源,确保农田水利工程与周围环境协调共生。

(5)经济性原则: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控制工程投资,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2.1灌溉工程设计规范(1)农田灌溉设计水量标准:根据作物特性、土壤条件和地理环境,科学合理地确定灌溉水量,以满足农作物生长的需求。

(2)灌溉水源选取规范:综合考虑地表水、地下水和雨水资源,选择合适的水源供应灌溉。

(3)灌溉系统设计标准:根据灌溉类型和水源条件,设计灌溉渠道、水泵站和喷灌、滴灌等设施,确保灌溉水量均匀、稳定地分配到农田。

2.2排水工程设计规范(1)农田排水系统设计标准:设计合理的排水渠道、排水泵站等设施,确保农田排水顺利进行,防止农田水浸泡,保证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2)排水排污标准:对于排水中的污染物、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保护农田和水体的污染。

(3)农田改良设计规范:针对土壤质量不佳或土壤盐碱化等问题,设计合理的排水改良方案,提高土壤质量,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三、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规程3.1施工前准备(1)施工方案制定:根据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序列等。

农田水利工程规范

农田水利工程规范

农田水利工程规范农田水利工程是指根据土地利用和灌溉需要,通过设计和施工对农田进行改良和治理的工程项目。

它涉及到的范围广泛,包括灌溉工程、排水工程、防洪工程等。

农田水利工程规范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农田水利工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介绍农田水利工程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农田水利工程规范适用于我国各地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都必须遵守。

二、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1. 综合施策原则:农田水利工程应综合考虑灌溉、排水、防洪等方面的需要,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和工程布局,最大限度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 经济效益原则: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应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确保在提高农田产量和农民收入的同时,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

3. 生态环境保护原则: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的措施减轻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工程设计的要求1. 土地利用和水资源调查:在工程设计之前,必须进行土地利用和水资源调查,了解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潜力和限制条件,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2. 工程技术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工程技术方案,包括灌溉、排水、防洪等措施,确保工程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3. 工程布局和结构设计:根据工程技术方案,合理规划工程布局和结构设计,确保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工程施工的要求1. 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流程、材料采购和管理、安全防护等内容,确保施工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施工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工艺的操作和监督等,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 工程验收和评定:在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和评定,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规范的要求。

五、工程运行和维护的要求1. 运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是工程建设后的重要环节,必须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工程持续、稳定地发挥作用。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 T4-1999]条文说明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 T4-1999]条文说明

规定 从骨干到田间统一规划 当工程区面积较大且受资金投入
所限 不能一次建成时 可分片分期实施 新建工程应达到配套
齐全的要求
明沟排水系统
排水明沟通常可分为干 支 斗 农四级固定沟 各级沟
道的控制面积各地差异很大 一般为 干沟
支沟
大沟
斗沟 中沟
农沟 小沟
大面积的治理区或大型灌区可增设总干 分干 分支
等沟道 其中总干沟的控制面积大于
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水闸施工规范 泵站技术规范 安装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等
验收分
规划
一般规定
本规范中的 治理区 均泛指具有明显涝 渍 盐碱危害 的农田或垦植区 其工程治理主要包含灌溉 排水等措施 由于 本规范目标所限 仅就农田排水工程规划做出规定 但指导思想 是各项措施应统筹规划 协调进行
各流域和各地区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 都已制定出流域 规划和地区水利规划 因此 农田排水规划应以这些规划和治理 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 水土资源利用现状为基础 着眼于农业持 续发展 环境保持及洪 旱 涝 渍 盐碱的综合治理 立足于 统筹兼顾 蓄排兼施的总体规划 进而做好具体的排水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条文说明
目次
总则 规划 设计 施工 管理
总则
本规范已将
农田排水技术规程 南方农田暗
管排水部分 纳入 并根据
灌溉与排水工程
设计规范 及已试行 多年的
灌溉排水渠系设计
规范 中的有关内容 参考日本和原苏联的有关标准以及国内外
有关资料 紧密结合本规范之目的编制而成
排水系统的承泄区主要有 河流 湖泊 平原洼淀 沙漠 洼地及沿海滩涂等 不论选择何种承泄区和排水出口与承泄区连 接方式 均应符合本条有关规定

农田水利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定稿版

农田水利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定稿版

农田水利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 L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SL246-19991999-12-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9-12-03发布2000-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1999的通知水国科[1999]665号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农村水利司主持,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制定的《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1999。

本标准自2000年2月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前言根据(94)农水综字第9号文下达的《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北方)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管理规程》(后分别更名为《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编制任务,由农村水利司主持,《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编制组按《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经多次讨论修改,先后完成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并于1999年7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审查。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的内容分为:总则,工程管理,设备管理,用水与排水管理,档案、通信与信息系统管理,经营管理,水土资源保护,另有条文说明,内容覆盖了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的各个方面。

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规程参编单位:甘肃省水利厅西北逐林科技大学江苏省水利厅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本规程主要起草人:侯粦祥周福国聂大田熊运章陶长生张华松杨广欣1 总则1.0.1为加强灌溉与排水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正常运行,节约用水,降低能耗,保护土资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规程。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 T4-2019)共56页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 T4-2019)共56页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前言根据(94)农水综字第9号文下达的《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北方)》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管理规程》(后分别更名为《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编制任务,由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主持,《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按标准编制程序进行工作,经多次讨论修改,先后完成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并于1999年7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审查。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的内容分为:总则、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另有条文说明,内容覆盖了农田排水工程技术的各个主要方面。

1 总则1.0.1为正确应用农田排水技术,防治涝、渍和土壤盐碱化,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农田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

1.0.3农田排水工程,应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测、试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到与当地农业、水利区划相一致,全面安排,综合治理,并结合先进的灌溉和农业技术措施进行工程的管理运用,获取减灾增产的持久效果。

1.0.4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单位应持有符合规定的设计资质证书和施工许可证;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和工程维修养护制度。

1.0.5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划2.1 一般规定2.1.1农田排水规划应在流域规划、地区水利规划和治理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水土资源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查明治理区内的灾害情况和排水不良的原因,根据农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洪、旱、涝、渍、盐碱综合治理的要求,确定排水任务和排水标准,遵照统筹兼顾、蓄排兼施的原则进行总体规划。

在按照不同类型治理区的特点进行具体规划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平原区应充分考虑地形坡向、土壤和水文地质等特点规划排涝和调控地下水位的排水系统。

农田水利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SL246

农田水利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SL246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246-1999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网 1999-12-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9-12-03发布2000-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1999的通知水国科[1999]665号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农村水利司主持,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制定的《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1999。

本标准自2000年2月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前言根据(94)农水综字第9号文下达的《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北方)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管理规程》(后分别更名为《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编制任务,由农村水利司主持,《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编制组按《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经多次讨论修改,先后完成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并于1999年7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审查。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的内容分为:总则,工程管理,设备管理,用水与排水管理,档案、通信与信息系统管理,经营管理,水土资源保护,另有条文说明,内容覆盖了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的各个方面。

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规程参编单位:甘肃省水利厅西北逐林科技大学江苏省水利厅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本规程主要起草人:侯粦祥周福国聂大田熊运章陶长生张华松杨广欣1 总则1.0.1为加强灌溉与排水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正常运行,节约用水,降低能耗,保护土资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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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1总则2规划3设计4施工5管理附录A渗透系数的野外测定方法附录B给水度的野外测定方法附录C稻田渗漏率的野外测定方法附录D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附录E排涝模数计算公式附录F地下水临界深度附录G调控地下水位的末级固定沟和吸水管间距计算公式附录H排水沟道平均流速的计算和断面设计参数的选用附录J管理设计中与充盈度有关的系数确定方法本规范用词和用语说明条文说明《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1 总则1.0.1为正确应用农田排水技术,防治涝、渍和土壤盐碱化,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农田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

1.0.3农田排水工程,应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测、试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到与当地农业、水利区划相一致,全面安排,综合治理,并结合先进的灌溉和农业技术措施进行工程的管理运用,获取减灾增产的持久效果。

1.0.4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单位应持有符合规定的设计资质证书和施工许可证;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和工程维修养护制度。

1.0.5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划2.1 一般规定2.1.1农田排水规划应在流域规划、地区水利规划和治理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水土资源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查明治理区内的灾害情况和排水不良的原因,根据农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洪、旱、涝、渍、盐碱综合治理的要求,确定排水任务和排水标准,遵照统筹兼顾、蓄排兼施的原则进行总体规划。

在按照不同类型治理区的特点进行具体规划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平原区应充分考虑地形坡向、土壤和水文地质等特点规划排涝和调控地下水位的排水系统。

在涝碱共存地区,可采用沟、井、闸、泵站等工程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采用种稻洗盐和滞涝等措施;在涝渍共存地区,可采用沟网、河网和排涝泵站等措施。

2干旱盐碱区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盐分组成及含量等情况,同时进行灌溉与排水规划,采取冲洗改良技术和有效调控地下水位的排水措施,并结合灌溉、农业与生物等措施,改良盐碱地。

3 沿江滨湖圩垸区应根据自然条件和内、外河水文等情况,采取联圩并垸、修站建闸和挡洪滞涝等工程措施,在确保圩垸区防洪安全的基础上,按照内外水分开,灌排渠沟分设,高低田分排,水旱作物分植等原则,以及有效控制内河水位和地下水位的要求,制定洪、涝、渍兼治的排水规划。

4 滨海感潮区应根据自然特点和潮汐规律等情况,充分利用潮间自排的条件,采取防洪挡潮、整治河道、修建闸站和蓄洪滞涝等工程措施。

5山丘冲垅区应根据山势地形、水土温度、坡面径流和地下径流等情况,采取冲顶建塘、环山撇洪、山脚截流、田间排水和田内泉水导排等措施,同时应与水土保持、山丘区综合开发和治理规划紧密结合。

梯田区应视里坎部位的渍害情况,采取适宜的截流排水措施。

6 对已建灌区内发生次生盐渍化或次生渍害的地区应以水盐平衡或水量平衡为依据,制定以调控地下水位为主的排水规划和必要的监测规划。

7分蓄(滞)洪区应根据其使用概率、土地利用和耕作计划,以及分蓄(滞)洪后生产恢复等要求,选用适宜的和易于修复的工程措施。

8制定农田排水规划时,应对出现超设计标准的降雨提出减灾措施和对策,并进行论证。

2.1.2农田排水规划的蓄排方式、工程措施和排水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1治理区应充分考虑库、塘、湖、沟和土壤的调蓄能力,因地制宜地选择水平或垂直排水、自流或抽水排水及其相结合的综合蓄排方式。

在圩垸区内,一般要求蓄涝水面率为排涝面积的5%~10%,调蓄水深1~2m,蓄涝水位应低于地面0.2~0.3m。

2根据GB/T 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排水系统通常可分为干、支、斗、农四级,视治理区面积的大小亦可增减级数。

其中起输水作用的干、支级宜选用明沟,斗级以下的田间排水工程应视涝、渍、盐碱的灾害成因和排水任务,因地制宜地选取明沟、暗管、鼠道、竖井等单项排水措施或不同排水措施结合的组合排水措施。

3 治理区受外来地表径流或地下径流补给,需在其影响的前沿地带布设堤、沟进行拦洪、截流或截渗排水时,必须遵守流域规划和有关规定,统筹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的排水要求,不得造成水利矛盾。

4 在水资源不足地区的农田排水工程,原则上应为排水再利用创造条件。

5治理区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灾害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排水措施和管理运用要求等情况,进行排水分区。

2.1.3农田排水规划应根据工程系统和排水控制要求等情况,布设排水建筑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排水建筑物应随排水工程系统统一规划并布设到田间。

2排水建筑物与灌溉建筑物相邻近或有交通、航运等多目标要求时,应按照布设合理、运用方便和节省投资等原则,采用联合布置形式。

3圩垸区圩口闸的防洪标准应与外河堤防的防洪标准相一致。

4排涝泵站应尽可能结合灌溉,实行排灌两用。

2.1.4农田排水规划必须进行方案比较,择优选取的规划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实用、占地较少、管理方便。

2工程建设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经济效益高。

3工程有利于改善治理区内外生态环境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1.5农田排水规划应根据经济条件和生产发展要求,实行长远与当前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从骨干到田间统一规划,并制定实施计划。

2.2 明沟排水系统2.2.1明沟排水系统由各级排水明沟及其建筑物和承泄区组成。

明沟级数应按本规范2.1.2第2款确定,在涝、渍、盐碱严重地区可增设毛沟、鼠道等各种临时性辅助排水措施。

2.2.2排水明沟的布置形式和线路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水明沟应结合灌溉渠系和田间道路进行布置,在地形平坦的地区宜采用与灌溉渠道相同的双向排水形式;在倾斜平原地区宜采用与灌溉渠道相邻的单向排水形式。

在轻质土地区,相邻的渠、沟之间宜布置道路或林带;有机械清淤要求时,宜采用路、沟相邻的布置形式。

2各级排水明沟应根据治理区的地形条件,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力争自流的原则和以下规定选择线路:1)各级排水明沟原则上应沿低洼积水线布设,并尽量利用天然河沟。

2)支沟与干沟,干沟与天然河流之间宜成锐角相连接,支、斗、农沟宜相互垂直连接。

3)各级排水明沟的线路应选取在有利沟坡稳定的土质地带,若必须通过不稳定土质地带时,应提出沟坡防塌措施,其中斗、农沟宜采用简易防塌处理或改用其他徘水措施。

4)当地形坡度大于0.5%时,末级固定沟宜大体上沿地形等高线布设。

2.2.3排水承泄区的选择及排水出口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承泄区应保证排水系统的出流条件具有稳定的河槽或湖床、安全的堤防和足够的承泄能力,且不产生环境危害。

2排水出口设计水位低于承泄区同期或同频水位,或受下一级排水沟水位顶托而不能自流排水时,应设置抽排泵站。

若仅有部分时间不能自流排水时,可采取自流与抽排相结合的排水工程设施。

2.3 暗管排水工程2.3.1田间暗管排水工程一般由吸水管、集水管(沟)、附属建筑物和排水出路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1吸水管应具有良好的吸聚地下水流和输水能力;集水管(沟)应能及时汇集并排泄吸水管的来水。

2暗管排水工程应视其具体情况,设置检查井、暗管口门和集水井等附属建筑物。

3田间暗管排水工程的排水出路通常为明沟系统,应保证其排水通畅和沟道稳定。

构成暗管排水系统时的排水出路应符合本规范2.2.3的规定。

2.3.2暗管排水系统的组成、分级与管道的类型、规格等,应根据排水规模、排水要求、地形、土质、管材、滤料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2.3.3暗管排水工程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原区暗管的平面布设:1)地形平坦区宜采用吸水管布设在集水管(沟)两侧呈正交或锐角斜交的形式;在缓坡地区利用灌排相邻的排水沟为集水沟时,宜采用吸水管布设在集水沟一例呈正交或锐角斜交的形式。

2)平原区的吸水管宜采用等间距布设,并与地下水流向垂直或呈较大夹角。

3)在水田或水旱轮作区,一条吸水管宜布设在同一田块内,当相邻田块的高程相近和种植作物相同时可串田布设。

2山丘区暗管的平面布设:1)冲境田内的吸水管宜大体上沿地形等高线、等间距布设,集水沟应视地形条件,可在农田中部或环田布设。

2)梯田里坎处吸水管的条数及其间距,应视里坎的受渍宽度和程度及吸水管的作用范围而定。

3)田块内有泉水影响时,应首先查明泉眼位置和水量,设置导泉暗管(涵).把泉水直接导人集水管(沟)。

必要时应在泉眼处设置反滤暗井,并与导泉暗管连通。

然后再根据需要布设田间吸水管。

3检查井一般应设置在管道交接处、管路转角和比降突变处,以及穿越沟、渠、路的两侧或下游一假侧。

当管道较长时,每隔200~300m也应设置一个检查井。

4水田或水旱轮作地区的吸水管出口为明沟时,通常应按调控排水要求逐条或多条联合设置控制口门。

对于地形平坦和作物种类相同的地段,宜在集水管(沟)出口设闸进行分区排水控制。

5暗管排水治理区无自流排水条件时,应视工程具体情况,采取集中或分片抽排。

6吸水管的起始端距灌溉渠道不宜小于3m。

2.4 竖并及其他排水工程2.4.1在含水层的水质和出水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采用竖并排水,并实行井灌井排,调控地下水位,综合防治旱、涝、盐渍灾害。

竖井的规划布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SDl88—86《农用机井技术规范》和当地水利规划的要求。

2.4.2鼠道(含线缝沟)适用于施工深度内不含较大卵砾石的粘性土地区的田间治渍排水。

采用鼠道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1鼠道宜相互平行布设,应具有良好的排水出路。

2鼠道排出水一般流人集水沟。

若需流入暗管时,必须在其交汇处设置滤层。

3多年使用的鼠道,应在每块田头埋设横向管道将多条鼠道连通,集中于一个出水口通向集水沟,并根据需要设置排水控制设施。

2.4.3组合排水应根据治理要求和具体条件选用,并符合下列要求:1在涝、渍、盐碱兼治的地区,可根据土质、地形、治理要求及技术经济等条件,选用明沟与暗管相结合的排水系统,其布设应有利于综合治理。

2在旱、涝、盐碱兼治且利用浅层淡水灌溉的地区,可采用井灌井排与明沟相结合的排水系统进行综合治理。

当有地面灌水或降雨人渗补给条件的浅层微咸水和半咸水地区,亦可采用明沟与竖井结合,利用竖井抽水灌溉,或经淡化后灌溉,或将不宜利用的咸水排出区外。

3在粘质土地区采用暗管排水治理渍害时,可在田问增设临时性的浅明沟、鼠道或线缝沟,构成深浅相同或相交布设的组合排水,并宜辅助以增强排水效果的松土、改土等措施。

2.4.4排水工程的综合利用必须通过可行性论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利用排水明沟蓄水、输水进行灌溉时,必须考虑工程系统调度运用的灵活性,并采取防止沟道泥沙淤积、边坡坍塌及水位超标而引起两岸土地发生或加重涝、渍、盐碱灾害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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