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案起诉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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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张某某贪污、挪用资金案申诉状

第十二篇:张某某贪污、挪用资金案申诉状

第十二篇:张某某贪污、挪用资金案申诉状导读:案件经二审判决后,被告人还可以通过申诉程序获取公正审判的机会。

实务中刑事申诉转立案率极低,有一份切中要害、论证有力的申诉状就成为关键一环。

申诉人:张某某对刑事判决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1、撤销XX号刑事判决书及XX号刑事裁定书2、依法裁定对该案再审。

事实与理由一、判决书将申诉人正常的借款行为认定为挪用公款罪,显属定性错误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未经允许,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公款脱离单位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其侵犯的法益是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

构成该罪的核心在于国家工作人员不经过合法的手续批准,违反单位的财经纪律,只是利用自己能支配管理经手单位公款的职务便利,将公款从单位的管控之下转移到本人、亲友或其他单位名下,从而将公款置于风险之中。

因此,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有没有履行正常的借款手续,有没有违反单位的财经纪律。

如是,则是正常的借款行为,缺乏犯罪的该当性。

申诉人张某某时任xx公司经理,其于2010年5月25日在该公司会计冯某处以现金支票的形式从公司借得人民币50000元,并出具“借现金50000元,张某某”的借条,会计凭证及现金支票存根予以明确记载了出票日期、金额和用途等信息。

2011年12月29日接任该公司经理的程某某在借条上签字,指令主管会计张某作为应收账款列支,2012年4月30日申诉人还款30000元亦被记入记账凭证、会计流水账并由公司出具收据。

上述张某某从其所在单位借款50000元并已归还30000元的事实有相互印证的会计凭证、借条、收据、相关证人证言证实,申诉人本人亦做了一致供述,足以认定。

判决书亦使用了申诉人从公司借款5万元归其个人使用的客观表述。

上述事实表明,申诉人从其所在公司财务借款,公司两名会计和经理均知情并经手办理,在公司内是公开的,是公司允许的;其出具了正式的借条,借款和部分还款均正式记入会计凭证和会计流水账,履行了正常的财经程序。

挪用公款举报信范本

挪用公款举报信范本

挪用公款举报信范本
尊敬的公务员监察部门:
我写信是为了举报某单位的挪用公款行为,希望能够查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得知,该单位存在着明显的挪用公款行为。

以下是我了解到的情况:
1. 时间和地点:(请具体说明挪用公款的时间和地点)
2. 金额:据我了解,挪用公款的金额大约为(请填写具体数字)。

3. 挪用手段:(请具体说明挪用公款的手段和方法)
4. 参与人员:我了解到有以下人员参与了挪用公款的行为:(请填写姓名,并附上相关证据文件如有)
5. 其他可能的线索:(如果有其他线索,请详细说明)
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在得知这些情况后深感愤慨,认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处理此事,查实真相并严惩相关责任人。

我愿意提供我所掌握的任何有关此事的信息和证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秉公办理,及时处理此事,还社会一个公正的环境。

请您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并保证我对此事的举报不会受到任何威胁或报复。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举报人(署名):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挪用公款起诉状

挪用公款起诉状

挪用公款起诉状尊敬的法院:我是一位普通的公民,身为纳税人的一员,对于公款的使用非常重视。

近日,我对某市政府机关的一位官员涉嫌挪用公款一事深感担忧,故特此起诉。

首先,我要澄清的是,本起诉状仅基于我所了解到的事实,并不包含任何个人情感和偏见。

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对纳税人权益的严重侵害。

公款应当用于服务于公众福祉,而不是被个别官员滥用为私人利益。

其次,我根据以下事实指控涉嫌挪用公款的官员。

第一,根据媒体报道,该官员在过去几年里频繁使用公款进行个人旅游、购物等消费,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第二,他的个人资产增长迅猛,与其合法收入明显不符。

第三,身边的亲信与之关联紧密,也有牵扯到其他违法行为的线索。

我要提醒法庭,挪用公款不仅仅损害了广大纳税人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公共行政的核心是廉洁和公正,而挪用公款则是典型的对这些原则的背叛。

如果对于这类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我们的社会将会充满腐败,公平和正义将成为空洞的口号。

因此,我呼吁法庭给予这一案件足够的重视。

尽管我作为普通公民对公务的了解有限,并不具备足够的证据,但我坚信,我的举报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对于这一起严重的违法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追究责任。

在此,我希望法庭能够采纳我的起诉状,立案调查,挪用公款者绝不能逍遥法外。

同时,我也希望法庭能够维护公正和公平,在审判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最后,我对法庭和相关部门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相信您们能够审慎处理这一案件,并依法做出公正的裁决。

我相信,只有追究挪用公款者的责任,才能保护纳税人的权益,维护公共利益的长远发展。

谢谢!敬礼(字数: 476)。

挪用公款起诉状

挪用公款起诉状

挪用公款起诉状尊敬的法院:我是某某人,身为公民一员,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有着深深的关切。

在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努力的过程中,我发现一起涉及挪用公款的事件,特向贵院提交起诉状,希望能够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案情简述某某公务员在担任某某职位期间,滥用职权、挪用公款,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

事实据下:某某公务员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机关任职,负责拨付经费和处理各项业务。

然而,他却利用职务之便,将应用于公共事务的经费转化为个人利益,频繁地进行挪用行为。

经调查发现,其挪用公款数额高达X万元,并且在存入个人账户后悉数使用于个人消费,丝毫没有上交国库的打算。

二、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某某公务员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案件的社会影响与危害案件的发生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种不可接受的行为。

滥用职权和挪用公款严重背离了公务员的职业标准,损害了公众对公务员的信任,对整个社会的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

此外,挪用公款还将直接导致本应用于社会公共事务的资金流失,影响社会的平稳运转,损害公民的利益。

四、要求与期望基于上述案情和法律依据,我希望贵院能够依法处理此案,严肃审理,对某某公务员做出公正的判决。

同时,我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严格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社会的公平正义注入更多的信心和力量。

五、结语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民的权益。

作为公民,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为法治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本起诉状的提交,我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挪用公款问题的关注,共同营造一个廉洁而健康的社会环境。

个人公司起诉员工挪用公款起诉状(一)

个人公司起诉员工挪用公款起诉状(一)

个人公司起诉员工挪用公款起诉状(一)
起诉状
委托人信息
•姓名:[委托人姓名]
•住所地:[委托人住址]
•联系方式:[委托人联系方式]
被告人信息
•姓名:[被告人姓名]
•身份证号:[被告人身份证号]
•住所地:[被告人住址]
•工作单位:[被告人工作单位]
案件背景
[简要叙述案件的背景和事实经过]
事实依据
•[列出可以证明被告人挪用公款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账单、财务报表、项目合同等]
•[列出可以证明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的相关证据,如刑法、公司规章制度等]
请求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请求法院做出以下判决:
1.裁定被告人返还挪用的公款。

2.判处被告人刑事处罚,具体刑罚由法院依法决定。

3.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4.其他请求或建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添加其他请求]
附带诉讼请求
1.承担本案的相关诉讼费用。

2.法院支持委托人的其他合理请求。

申请人
[委托人签名和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据复印件]
注意: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起诉状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挪用公款起诉书

挪用公款起诉书

涉嫌挪用公款罪起诉书东检刑诉〔2021〕161号被告人黄辉民,男性,196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6261964********,**,专科毕业,原东山县**公司经理、法人代表,户籍所在地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住东山县**镇**街****号。

因涉嫌挪用公款罪,2021年10月20日,被东山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经本院决定,于2021年11月10日被东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决定,于2021年11月24日被东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东山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黄辉民挪用公款案,于2021年11月10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21年11月1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间,被告人黄辉民利用担任东山县**公司(以下简称“县**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个人指使县**公司出纳黄某以转账的方式,先后5次挪用县**公司公款借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金额共计168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具体如下:1.2014年4月18日,林某某以东山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产”)生产经营需要资金短期周转为由,向黄辉民提出借款30万元的请求。

在未经单位集体研究的情况下,黄辉民指使出纳黄某将县**公司公款30万元转账给林某某用于支付货款。

同年11月5日、12月1日,林某某分两次将30万元归还县**公司。

2.2014年11月5日,县**公司第一冷冻厂(以下简称“一厂”)承包人郑某某以生产经营需要资金短期周转为由,向黄辉民提出借款20万元。

黄辉民因其个人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账户余额不足,在未经单位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指使黄某将县**公司公款10万元转入其个人工行账户。

随后黄辉民将该笔10万元连同其本人账户内余额10万元,共20万元借给郑某某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15年1月4日,黄辉民将10万元归还县**公司。

公款挪用起诉状

公款挪用起诉状

公款挪用起诉状
状告公款挪用罪
被告人:(被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被告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被告人住址)
原告:(原告姓名)
身份证号码:(原告身份证号码)
住址:(原告住址)
案由:公款挪用罪
一、案情描述
被告人(被告人姓名)于(具体时间)担任(被告人职位)职务,负责管理公款及相关财务事务。

然而,被告人明知其职责和义务,却以个人私利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挪用公款,并将其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不正当目的。

二、案件事实及证据
1. 于(具体时间、地点),被告人挪用公款(具体数额)。

证据:(列举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收据、银行流水等)
2. 施行挪用行为目的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不正当目的。

证据:(列举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购物记录、支付宝账单等)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单位的工作
人员挪用非法使用公款、公物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四、起诉意见
被告人以其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严重损害了国家财产及公共利益,构成公款挪用罪。

鉴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明确且证据确凿,本案应当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相应的刑罚。

五、本院请求
1. 依法宣告被告人(被告人姓名)犯有公款挪用罪,判处相应的刑罚;
2. 要求被告人归还挪用的公款;
3. 其他请求事项。

以上事实及依据属实,望法院依法公正审判。

文首日期:(年月日)
原告:(原告签名)
被告:(被告签名)。

违法侵占公共财物案件起诉状

违法侵占公共财物案件起诉状

违法侵占公共财物案件起诉状【正文】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阳光市公共财物保护协会,依法委托我作为其法定代表人,特向贵院提起起诉,就涉及违法侵占公共财物的被告进行追究法律责任,并恳请贵院依法审理。

一、基本事实和证据
我方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系列违法侵占公共财物的情况概括如下:
1. 被告石某,男性,身份证号码:XXX,家住阳光市xxx小区x栋x单元,属于阳光市自由职业者。

在蓝天公园内非法建造并经营一个私人赌场,违反了阳光市《公园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2. 通过现场调查,我们取得了石某非法建造赌场的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资料、调查记录等。

这些证据明确表明石某在阳光市蓝天公园内侵占了公共土地资源,违反了公共财物使用的规定。

二、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司法解释,我方认为被告石某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侵占了公共土地资源;
2. 违反《公园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将公园内的土地用于个人经营目的。

三、请求判决
鉴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我方有以下请求:
1. 判决被告立即停止违法占用阳光市蓝天公园内土地的行为,将该土地恢复为公园原貌;
2. 判决被告赔偿阳光市公共财物保护协会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费等,共计人民币XXX元;
3. 被告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我们坚信,贵院将依法审理此案,公正司法,并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

我方特委托律师代理此案,委托书将另行提交。

特此申请。

原告:阳光市公共财物保护协会
代表人: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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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案起诉状范文
挪用公款案起诉状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挪用公款案起诉状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挪用公款案起诉状范文1
被告人某某甲,男,xxx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xxx********,汉族,中专文化,上海铁路局上海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以下简称上海大机段)运搬工,户籍在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路**号,住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小区**室。

因涉嫌挪用公款罪,经本院决定,于xxx5年6月12日被上海铁路公安局徐州公安处执行刑事拘留;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决定,于xxx5年6月26日被上海铁路公安局徐州公安处执行逮捕。

本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某某甲涉嫌挪用公款罪,于xxx5年8月24日移送审查起诉,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本院分别于xxx5年9月24日、xxx5年12月日退回补充侦查,侦查部门分别于xxx5年10月23日、xxx6年1月7日补查重报。

本院于xxx5年11月23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xxx0年8月至xxx4年6月,被告人某某甲根据领导指派负责上海大机段徐州地区医保和社保的审核、报销及发放工作,在此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所经手管理的报销款共计175380.89元,进行营利活动。

具体事实如下:
1.xxx2年上半年,被告人某某甲的父亲某某乙拟承包经营徐州**商场人民广场店的食堂,约定支付押金50000元。

xxx2年6月8日,被告人某某甲利用职务之便从其掌管的医保、社保款中挪出22497.11元,连同其个人资金,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上述押金。

2.xxx1年上半年,被告人某某甲以家人经营公交线路,车辆更新为由向韩某某(男,53岁,江苏徐州人)借款1xxx00元。

xxx3年4月21日,被告人某某甲利用职务之便从其掌管的医保、社保款中挪出了1xxx00元归还韩某某。

3.xxx2年年底,被告人某某甲拟承包经营**商场人民广场店的食堂,约定每月支付承包费13000元。

xxx3年4月28日和7月26日,被告人某某甲利用职务之便两次从其掌管的医保、社保款中共挪出32883.78元,连同其个人资金,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上述承包费。

被告人某某甲已于案发前将挪用的公款全部退还。

xxx5年6月12日,被告人某某甲被本院刑事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信息、职工履历表、任免通知、工作职责情况说明、被告人某某甲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银行付款凭证、报销粘贴单、上海大机段医保、社保报销凭证、案件线索移送函、某某甲挪用公款案案发经过、案件侦破经过等;
2.证人魏某某、刘某某、某某乙、权军、朱某某、范某某、韩某某、陈某某、乔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某某甲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某某甲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三次挪用公款175380.89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
检察员:xxx
代理检察员:xxx
xxx6年1月26日
附:
1.被告人某某甲现羁押在徐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2.侦查卷宗7册,补查卷宗1册。

3.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

挪用公款案起诉状范文2
被告人王xx,男,xxx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305211xx********,汉族,初中文化,系福利镇福新村村民委员会**员,住集贤县**镇**街**巷**号。

xxx4年1月10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经本院决定刑事拘留,xxx4年1月23日由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决定逮捕,次日由集贤县公安局执行。

被告人王xx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xxx4年3月
24日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本院于xxx4年3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于xxx4年4月23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xxx4年5月4日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挪用公款犯罪
1.被告人王xx在xxx2年至xxx1年末担任集贤县福利镇福新村民委员会(xxx2年更名为集贤县福新农工贸有限公司)**期间,明知郭某甲个人注册公司需要验资款,于xxx1年7月21日以个人名义,私自将征地补偿款400,000.00元通过郭某乙借给郭某甲使用。

郭某甲分别在xxx1年7月26日、8月3日和8月20日,将400,000.00元归还给王xx。

2.xxx1年5月份,王xx将管理的征地补偿款350,000.00元交给肖某某个人使用,xxx2年4月,王xx以经管站出具的关于377,814.00元征地补偿款的往来票据上没有其签字、盖章为由,不承认收到此笔征地补偿款,并在xxx2年和xxx3年向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隐瞒收到款项的事实,致使该笔被挪用的公款无法归还。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集贤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福利信用社取款凭证、福利镇农村经济办公室关于377,814.00元补偿征地款的说明:
2.证人郭某甲、郭某乙、王某乙的证言:
3.被告人王xx的供述与辩解。

二、贪污犯罪:
xxx1年春节,王xx将保管的征地补偿款377,814.00元挪用35,000.00元后拒不承认该款去向,而将剩余277,814.00元中的9,800.00元以个人名义为肖某某购买一台长虹54英寸液晶电视机;余款18,000.00余元,被王xx用来个人支出消费支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集贤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福利信用社取款凭证、集贤县农村信用社福利信用社集贤县福利镇农村经管中心账户明细:
2.证人周某某、王某乙、范某某、张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王xx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xx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将377,814.00元公款挪用其中350,000.00元后,被告人利用公款没有入账的情况,隐瞒27,814.00元公款的去向,将27,814.00元用于个人支出,在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而拒不退还。

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被告人王xx犯数罪,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罚。

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对其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
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集贤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xxx
xxx4年6月4日
附:
1.被告人现羁押于集贤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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