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8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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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息,基本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农民工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各施工队在生产上要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施工生产无事故,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此,对一分指所属施工队所有农民工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所有进场农民工在入场必须到项目部办理登记,同时携带身份证,否则不予进场。

2、农民工必须在进场后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入场,有传染病者严禁入场。

3、所有农民工不准为未成年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人员方可入场施工。

4、农民工进场后,必须服从指挥部安保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安保有权依法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在施工中,进入场内,农民工必须佩戴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对其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管理,包括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适用于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

三、基本要求1. 建筑工地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工地所有工人进行实名登记。

2. 工地应当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保障。

3. 工地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 工地应当保障工人的劳动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5.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地的安全生产。

四、实名登记管理1. 工地应当在进入工地的第一天,对所有工人进行实名登记,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工种等情况。

2. 工地应当建立实名登记档案,对登记的工人进行档案管理。

3. 工地应当对外来的临时工人,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等,并进行实名登记。

4. 工地应当建立实名登记台账,每日更新工人的进出情况,确保实名登记的及时、准确。

五、保障措施1. 工地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2. 工地应当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保障。

3.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工人的住宿、生活、餐饮等保障措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4. 工地应当建立工资保障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六、管理措施1.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地的安全生产。

2. 工地应当加强对现场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存在违章违规行为。

3. 工地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工地应当加强对外来临时工人的管理,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不得存在黑工、小工等现象。

七、监督检查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对不遵守规定的工地进行处罚。

建筑工地技术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技术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技术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1. 背景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地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性和工作
效率,制定本建筑工地技术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2.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地技术人员的身份真实性和从业资质的
合法性,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预防潜在的事故发生。

3. 实施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设计师、监理人员等。

4. 实名制管理流程
4.1 技术人员信息登记
所有技术人员必须在进入工地前进行实名登记,提供以下信息: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从业资质证书编号
- 联系方式等
4.2 身份验证
技术人员进入工地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与登记信息
进行核对。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核验身份。

4.3 信息更新
技术人员有任何个人信息变更(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从业资
质等),应及时向工地管理部门报备并进行信息更新。

4.4 违规处理
如发现技术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使用他人身份证明,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工地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并可能取消其进入工地的资格。

5. 执法与监督
建筑工地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执法和监督,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6. 附则
本制度将在所有建筑工地范围内有效实施,并随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7.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建筑工地技术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内容,请工地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实施并加以监督。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1. 引言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建筑工人身份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建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建筑工人信息。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 登记要求2.1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工人,包括劳务派遣工人、合同工人和临时工人等。

2.2 实名登记的内容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工种- 参加工作日期- 从业经历2.3 登记时限建筑工人应在参加施工工作前将相关个人信息提交给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3. 登记流程3.1 建筑工人提交个人信息建筑工人应在参加建筑施工工作前,主动向建筑施工单位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3.2 建筑施工单位实名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建筑工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登记完成后,建筑施工单位应向建筑工人提供相应的登记证明。

4. 信息保护4.1 个人信息保密建筑施工单位应妥善保管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严禁泄露、买卖或非法使用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

4.2 信息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被不正当获取和使用。

5. 惩罚条款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和取消参与建筑施工资格等。

6. 其他规定6.1 监督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对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6.2 宣传教育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建筑工人的认知和配合度。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施工单位所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工作,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制度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及要求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在施各分包劳务公司,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劳务实名制管理标准及要求》的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要求;1项目商务部必须对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分包单位企业资质必须达到承揽工程的要求,并提供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施工队长参加局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2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通过集采平台以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严禁项目将劳务作业直接发包。

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资料需在项目商务部留存备查,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书、开标记录和中标通知书等。

3劳务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计价方式、单价、停(窝)工索赔及付款方式,现场零工计价等条款必须明确。

4签字盖章:劳务分包合同双方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分包合同签订日期。

5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及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 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完成后7日内到建委办理备案手续。

严禁未签合同就进场施工。

6采用班组承包模式的施工队伍,需提供班组承包协议在项目备案。

7签字盖章: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建筑实名制工人管理制度

建筑实名制工人管理制度

建筑实名制工人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建筑行业工人管理制度,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提高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制定建筑实名制工人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事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土木工程等相关工作的工人。

三、实名制登记1. 所有进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必须完成实名制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等信息。

2. 工地负责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更新工人信息。

3. 禁止未经实名登记的工人进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

四、资质要求1. 所有工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保持有效期。

2. 对于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企业必须配合工人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施工作业规范1. 工人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不得私自修改。

2. 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六、劳动保护1. 工地必须配备完善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反光衣、手套、防护鞋等。

2. 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要求进行作业,严禁擅自不戴劳动保护用品。

七、工资支付1. 工地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2. 工资支付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得私自扣留或克扣工人工资。

八、纪律要求1. 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纪律,不得酗酒、吸烟、赌博等不良习惯。

2. 涉及公共设施的损坏或者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突出的工人,企业将进行奖励,并在工地内进行相关宣传。

2. 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十、监督管理1. 工地负责人负责对工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2. 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工地的实名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一、教育培训1. 企业必须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

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

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

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设备进行劳动考勤。

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

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对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施工企业分包和用工行为,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维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二、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当按本办法实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完善用工手续、建立个人台账,实现工程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有关信息的动态监管,以市民卡为载体,建立施工作为人员实名制监管系统.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征管处负责日常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四、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施工作业人员实名登记、申报等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分包企业应服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五、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实名登记、申报工作,劳务经理应当配合.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整改.七、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到市征管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领取申报软件及加密锁,配备身份证阅读器等申报设备.八、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三日内将其实名信息通过网络上报至市征管处,申请办理市民卡.在本市办理过市民卡的,不再重复办理.施工作业人员实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性质、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家庭住址、在本市的暂住地址、联系电话、用工主体、直属劳务经理及其联系电话、进场及撤场时间、工种、持证情况、文化程度、培训记录、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身高、工资、考勤、个人信用等.施工作业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施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通过监管系统进行更新.九、市征管处收到施工企业办理市民卡的申请后,为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市民卡,并将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身份信息传至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十、市民卡由施工企业到市征管处领取并负责发放,由施工作业人员本人保管.施工作业人员首次申办市民卡的,免交制卡工本费;遗失或损坏的,由施工企业或个人申报补办,并按规定交纳制卡工本费.十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的施工作业人员可直接申领市民卡.其他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参加施工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权益保障及市民素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后申领市民卡.十二、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市民卡,接受施工企业的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三、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作业人员撤离工程项目的三日内将撤离信息通过网络上报至市征管处,市征管处应当及时将上述信息传至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十四、施工企业申报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时,应当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实际用工单位,并注明用工合同期限.十五、施工企业应当将工资发放到施工作业人员所持市民卡的银行账号.十六、按规定参加工程项目工伤、大病医疗等保险的施工作业人员,在工程项目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生病就医的,可凭本人市民卡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或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十七、施工作业人员可凭市民卡查询本人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参加保险等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分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十八、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市民卡读卡器,实施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考勤.十九、施工企业的实名制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实名制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二十、施工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监理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对施工企业实施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信用扣分,并取消施工企业、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参加我市相关先进的评选资格.二十一、建设、发改、人社、公安及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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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4)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进场手续办理 (5)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5)
3、实名制系统建立 (5)
4、电子考勤 (6)
5、临时出入登记 (6)
6、补办IC卡 (6)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8、工人退场 (6)
三、注意事项 (7)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2)负责监督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4)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工人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5)负责监管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7)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8)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农民工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好各班/组工人参加各项培训工作。

要求所属各班/组人员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10)要求本单位劳资员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配合项目部实名制制度落实到位。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1)本工程项目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场时,项目部首先安排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进场见面会。

(2)各班/组长管理员上报进场人员数量,提前准备生活区住宿床位、实名制IC卡、床头卡等工作。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本工程项目施工各班/组作业人员进场后,应首先向项目部上报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经项目部对新进场人员身份核实后建立身份档案。

无身份证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3、实名制系统建立
(1)施工人员进场后,第一时间登记花名册信息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并及时报项目部备案。

(2)施工人员进场后,由项目部组织各班/组进场人员携带身份证分别进行实名制管理系统采集录入,并进行登记缴纳押金发放IC卡(每张IC卡需交押金20元)、分配住宿床位、宿舍钥匙、填写床头卡信息。

各班/组长管理员监督并要求工人在日常住宿中做好生活设施的保护工作。

4、电子考勤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工地考勤机通道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出入信息。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通过考勤机通道刷卡后进出工地。

项目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IC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或使用他人IC卡,做到人证统一。

刷卡考勤记录作为项目部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5、临时出入登记
临时出入人员(来访人员、运送工地材料车辆、临时进出人员)必须在门岗厅做好临时出入登记信息。

6、补办IC卡
当施工人员遗失IC卡时,由所在班/组长管理人员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带领遗失IC卡当事人来项目部补办IC卡手续,并做好相关数据衔接。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各班/组施工人员进出场应及时更新花名册,新进场人员及时向项目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每月月底26日到28日向项目部提供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月人员动态表。

提供的资料做到真实有效,项目部核实信息后填报金秀瑶族自治县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

8、工人退场
(1)工人在本工程工作结束、退场前,实名制IC卡、宿舍钥匙必须上交到所在班/组长管理员,由所在班/组长管理员统一收集后及时上交到项目部。

工人退场由项目部民管员、后勤管理员办理施工人员退场手续并退还实名制IC卡押金。

(2)工人退场前由项目部相关部门统一进行检查退场人员所住宿舍、床铺及卫生清理情况,造成设施损坏或未及时清理宿舍卫生的,按照损坏程度和卫生情况对所在班/组长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罚。

(3)施工人员退场后,所属班/组长管理员及时更新人员花名册信息,并上
报项目部。

项目管理员在施工人员考勤信息系统中及时输入离场时间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各班/组工人在进场或退场时,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登记备案。

2、各班/组工人进场后,做好工人进场教育,学习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施工人员必须使用IC卡刷卡进出工地,严格执行项目部管理制度及门卫人员管理。

不使用IC卡擅自闯入工地或不服从管理人员,一律清除出工地。

并给予所在施工分包单位1000元罚款。

3、各班/组长管理员做好日常工人住宿管理工作,保持住宿卫生干净整洁,爱惜使用生活设施。

4、各班/组长管理员做好工人工资发放工作,避免与工人产生工资纠纷问题。

5、各班/组长管理员应严格把控进场工人素质,不符合要求的杜绝使用。

6、各班/组长管理员加强工人培训学习,落实好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生活区住宿安定和谐。

施工单位:广西桂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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