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职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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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学生学分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学生学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学分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注册学籍的学生。

第三条学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全面发展原则;(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四)学籍与学分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学分构成第四条学分分为公共基础课学分、专业核心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和课外学分。

第五条公共基础课学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军事理论课等。

第六条专业核心课学分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

第七条选修课学分包括拓展课、选修课等。

第八条课外学分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等。

第三章学分认定与转换第九条学分认定:(一)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学分,按照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由学校教务部门进行认定;(二)课外学分,由学生所在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第十条学分转换:(一)学生在修读课程过程中,如需转换学分,应向学校教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学分转换;(二)学分转换应遵循以下原则:1. 相同课程学分可相互转换;2. 不同课程学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换;3. 转换后的学分不得低于原学分。

第四章学分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学分考核:(一)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学分,按照课程考核成绩进行认定;(二)课外学分,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认定。

第十二条学分评价:(一)学校建立学生学分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学分进行综合评价;(二)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评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学分管理责任第十三条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学分的认定、转换、考核与评价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所在系部负责学生课外学分的认定与评价。

第十五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分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学业,提高学分积累。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FpgXXX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岗位素质教育,激发学生研究の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学生管理の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制:3年。

第二条学分设置:1、学生修三年の学分总数为5000分,每学期学生修学分为1000分,顶岗实1年学分为1000分。

2、每学期学生修学分1000分包括学业水平学分和道德水平学分,学业水平学分为600分,道德水平学分400分。

3、学业水平学分中,修过程学分为3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15学分;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4、道德水平学分每学期为4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20学分(每天4个学分),5、每学期均按照20周,每周按照30课时计算。

第三条修过程学分6、修过程学分为300分;每学期按照20周,每周按照5天,每天按照6课时计算,学生每修1个有效课时可得到0.5个学分,每周可获取15学分。

7、各任课教师依据学生上课情况给予学生学分,修过程学分=学生有效上课课时X0.5。

每学科修过程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のXXX课时数X20X0.5。

8、考勤。

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5个学分,旷课1节扣2个学分。

9、教室纪律。

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等违纪行动,依照无效课时处置惩罚,另每次扣除1分。

10、作业。

学生每少交1次作业,扣除1个学分。

11、学生课上顶嘴老师、无理取闹酌情扣除50-200学分。

12、学生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作业缺交三分之一者,课堂纪律极差、研究态度不端正,且屡教不改者,修过程可学分为零分。

第四条学业成绩学分13、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各科学业成绩学分依照每个课时0.5分の原则确定本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

每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の周课时数X20X0.5。

期中测验、期末测验各占一半。

FpgFpg14、学生学业成绩学分=该科目学分分值X学生考试成绩/100,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

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学生讲道德、讲文明、讲纪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关心、学会负责,使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和德育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德育,指对学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团队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德育评分主要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在学习、生活、交友、参加集体活动、守法等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操守和品行进行评定。

第二章德育学分第三条德育学分是对学生生活、学习和道德等方面的行为或表现的一种量化评价,德育学分反映那些不能被一般意义上的学分概念所涵盖的素质方面的要求第四条学生自入学注册起至毕业离校止,每学期由各班主任在学校学生处指导下对每位学生的德育成绩评定一次。

德育成绩基本为80分,德育成绩按比例折合成德育学分,每学期德育学分最高为30分,最低为0分。

每次德育评定成绩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具体折合办法见下表:德育成绩德育测评等级德育学分90分以上优3070分~89分良2560分~69分合格20(基本学分)50分~59分不合格1540分~49分不合格1030分~39分不合格530分以下(不含30分)不合格无学分第五条学生毕业的德育学分总数≥20分×实际修读学期数。

修满三年基本学制的德育总学分应≥120分,否则不予毕业。

毕业德育学分标准按学生参加课程学习或计算学业学分的实际修读学期数核定,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计算。

学生在校外实习或参加其它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其德育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评,测评不合格者不给德育学分。

该德育学分的认定,在学生处指导下,由招生就业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德育学分是学生毕业、推荐就业和对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德育学分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就业、表彰和奖励,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行准入制度的活动。

德育学分有两学期或两学期以上不合格者,不安排校外上岗实习。

第七条德育学分不合格者,必须在弹性学制时限内补修。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如下:
1. 学分制: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读的课程按照学分计算,每门课程对应一定数量的学分。

2. 学分分配:每个专业的学分分配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进行规定,并在课程大纲中明确标注。

3. 学分要求:学生在完成学业时需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包括必修课程学分和选修课程学分。

4. 必修课程:学生必须修读学校规定的必修课程,并达到相应的学分要求,否则无法毕业。

5. 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选择相应的选修课程,选修课程的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

6. 课程修读顺序: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修读顺序进行选课,确保学习的连贯性和系统性。

7. 学分认定: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际修读情况进行学分认定,对于已经修读过的课程,学校将认定其相应的学分。

8. 学分转换:学校可以考虑将学生在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所修读的课程学分予以认定并转换。

9. 学分绩点:学校将根据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计算学分绩点,用于评价学生的综合学业成绩。

10. 学分审核: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进行审核,确保学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11. 学分认证: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分认证情况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职业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的职业学校。

第三条学分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学分制管理,实现课程设置的科学化、合理化,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设置与课程体系第四条学分设置:我校实行学分制,学生需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第五条必修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旨在培养学生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六条选修学分:包括专业方向课、通识教育课、实践环节等,旨在拓展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七条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组成。

第三章学分认定与考核第八条学分认定:学生修读课程,经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考查、实践操作等,具体考核方式由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确定。

第十条学分成绩评定:学分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学分修读与转换第十一条学分修读:学生根据教学计划,自主选择课程修读。

第十二条学分转换:学生可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之间转换学分,但需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章学分管理第十三条学分统计:教务部门负责统计学生学分,并定期向学生公布。

第十四条学分预警:学生学分不足时,教务部门将予以预警,提醒学生及时补修。

第十五条学分毕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方可申请毕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我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优化我校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多元的学习途径。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为实现我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职高学分制管理制度

职高学分制管理制度

职高学分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高中学分制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习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成绩管理和课程管理的核心。

第三条学分制是指以学分作为确定学生修业要求和毕业要求的指标,对学生的课程学习和课外实践活动进行积累、记录、评价和认定的一种学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本)》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等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办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制订学分制管理细则。

第二章学分的获取和积累第五条学校依据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设置不同学科的课程,对每个学科设置相应学分。

第六条学生在学校的课程和实践活动中,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经相应的考核认定,即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实践活动中,取得相关成果并通过评定,即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八条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或其他渠道选修学校认可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学生可以通过社会实践、创新活动、科技竞赛等方式,取得相关成果并通过评定,即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学分积累档案,对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三章学分的使用和转换第十一条学生所取得的学分,可以用于计算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也可以用于课程结业成绩的计算。

第十二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和特长,选修其他课程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或跨年级升级时,原有的学分可以转换为新学校或新年级对应的学分。

第十四条学生凭借学校认可的证书或成绩单,可以向其他院校申请学分转换。

第四章学分的认定和奖励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及时进行学分奖励和表彰。

第十七条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对学生进行奖学金、学业荣誉称号等奖励。

第五章学分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分管理制度,明确学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评定管理实施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评定管理实施细则1. 引言本实施细则为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分评定管理,保障学生的权益以及维护教育质量,制定以下规定。

2. 学分评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学分评定标准如下:- 学分计算:按照学生完成的研究任务和能力要求来计算学分。

- 学分分类:将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 学分要求: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计划完成相应的学分要求。

3. 学分评定流程学分评定流程如下:- 课程选修: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相应的选修课程。

- 学分认定: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分认定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是否合格来确定学分。

- 学分积累: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将被累积计入学生个人学分记录。

- 学分审核:学校教务部门将对学生的学分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学生达到毕业学分要求。

4. 学分评定管理学分评定管理包括以下方面:- 课程管理:学校应合理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并定期更新课程计划。

- 教师管理:学校应选择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教师进行教学工作。

- 考试管理:学校应建立科学、公平的学分认定考试制度,并严格执行。

- 学生管理: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学分监管和指导,帮助学生合理安排研究和课程选择。

5. 监督与评估为确保学分评定管理的有效实施,学校应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包括:- 外部评估:学校应定期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评估,以确保学分评定管理符合相关教育标准。

- 内部评估:学校应建立内部评估机构,对学分评定管理进行自我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

6. 结论本实施细则对中等职业学校学分评定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对于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根据本细则进行相应的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

以上为《中等职业学校学分评定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概要,旨在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分评定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根据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分制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规定:
1. 学分制度:学院将实行学分制度,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学分。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工作量的单位,代表学生在该课程中所花费的时间和完成任务的能力。

2. 学分分配:每学期,学生需要修满一定数量的学分才能继续下一学期的学习。

具体的学分要求将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学年进行调整,并由学院发布。

3. 课程学分:每门课程的学分数根据其学习难度、教学时间等因素确定,一般以学时为基准。

一门普通课程通常分配2-4个学分,实践课程或实习课程可能分配更多的学分。

4. 学分积累和转移:学生的学分将在学习过程中逐渐积累,满足学院规定的学分要求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

学生还可以申请将其他学院或机构中取得的学分转移到本学院,但需要符合学院的规定和审核要求。

5. 学分考核:学生必须参加每门课程的考试或评估,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院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考试安排。

6. 学分认定:学分认定是学院对学生学分取得情况的审核和确认。

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分认定,并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如学习成绩单、课程大纲等。

7. 学分补考:对于未能在首次考试中通过的学生,学院将提供学分补考的机会。

学生必须根据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补考。

8. 学分管理:学校将建立学生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分积累情况。

学分管理将由学院教务处或类似部门负责,确保学生的学分管理和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只是可能的范例,具体的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因材施教、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教育并由此得到全面的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0号)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我校实行学分制总体规划:从2008级中专专业开始试行学分制,到2010年基本完成学分制改造,在此基础上,2011年逐步实现弹性学制的全面转型。

第三条我校学分制的基本内容:(一)、各专业制定学分制课程教学计划。

(二)、建立立交、自主的选课体系。

(三)、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

(四)、以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

(五)、对同一课程提出不同的难度要求。

(六)、允许学生通过不同途径取得毕业资格,并对学生从不同途径取得的学习成绩,给予有标准要求基础上的成绩互认。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学分制课程教学计划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课程教学计划。

第五条我校学分制课程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选修课又分为限制选修课(下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下称任选课)两种课型。

(一)、必修课必修课是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及就业岗位(群)要求学生必修的文化基础课、主干专业课和实践课。

各专业必修课模块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和体育等文化基础课程及一些公共专业课程(含技能课程),必修课一般12-15门左右。

(二)、选修课1、限选课限选课是体现职业专门化方向的课程,教学内容是从事一定专业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根据社会需要,在一个专业内一般设置多个专门化方向,一个专门化方向的限选课一般由5—6门专业课(含技能课)组成。

XX中专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办法(修改稿)

XX中专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专业建设与发展,强化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充分落实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全面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形成合理的智能结构,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学分银行”,实行弹性学制。

标准学制为三年的中专专业,修业年限为二至五年。

第三条学生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类学分,且思想品德、健康状况合格,即总学分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准予毕业。

第四条凡在修业年限(五年)内,未能修满毕业学分,但超过规定总学分的90%,而又不属应退学的学生,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第五条学分分为四大类:课程学分、生产实习学分(简称:实习学分)、附加学分、思想道德素质学分(简称:德育学分)。

在课程学分中,分为过程学分和终结学分。

第二章课程学分第六条课程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二大类:1.必修课:必修课是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常规课与特色课。

常规课即是按现行国家统编教材进行教学的课程;而特色课,即是结合当地社会经济与学生实际自编教材进行教学的课程。

一般要求每学期安排20%(或以上)的课时上“特色课”。

对于必修课,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

2.选修课。

选修课是指可以让学生有选择余地的课程。

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限选课是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学校规定必须选修一定学分的课程。

任选课是指学生完全可以自由选择的课程,把原来兴趣小组的各种内容纳入任选课程。

第七条学分设置。

每周一课时的课程计算6个学分,每周30课时,学生在正常的情况下,一学期能得到180个学分。

1.过程学分:在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学分,占该学科的总学分50%。

各科的任课教师要制定本学科《学分设置方案》,各任课教师将本学科的教学目标分解细化,设置各项具体的目标,只要学生达到某一要求,就给予相应的学分。

各学科《学分设置方案》交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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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职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职成《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采用灵活学制和学习方式,通过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满足求学者就业、转岗、升学等各种需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课程分类与学分
第二条:课程类型设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

1.公共必修课:指按专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及就业岗位(群),要求学生必修的文化基础课程。

2.专业必修课:指按专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及就业岗位(群),要求学生必修的主干专业课和实践课。

3.专业限选课(简称限选课):指学生在专业业务范围内,按照规定要求选修的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选修课程。

4.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实际需要选择的扩大知识面、提高适应能力的自主决定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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