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附件1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考核标准一、生态园林城市(城区)标准
(一)生态园林城市(城区)标准指标体系
注:
1.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其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表示为否决项。
3.表格“备注”栏中未对考核范围作特殊说明的,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二)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3.建成区绿地率未达标;
4.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未达标;
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未达标;
6.城市污水处理率未达标;
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未达标;
8.林荫路推广率未达标。
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市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包括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国家探索了一种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即生态园林城市。
生态园林城市的概念是指将生态理念与城市规划相结合,通过合理规划设计、科学管理运作,实现城市的生态功能与居民的幸福感统一。
为了推动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国家于2023年制定了一系列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以指导各地的城市建设和规划。
首先,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强调了绿地建设。
根据标准,每个城市的绿地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同时要保留和修复自然湿地、湖泊、河流等水体。
这样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减少热岛效应,提升居民的生活舒适度。
其次,标准还提出了建设生态廊道的要求。
生态廊道是指城市内部的一条连接自然生态系统的走廊,用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加城市生态系统的连通性。
根据标准,每个城市要划定出生态廊道的规划区域,并制定相应的保护和管理措施,以实现生态系统的复壮和重建。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城市建筑的绿化要求。
在标准中,要求城市建筑的绿化率达到30%以上,绿化面积要充分利用外墙、屋顶、庭院等空间,采用多层次、多种类的绿植搭配,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
在交通规划方面,标准要求将人行道、自行车道和绿道相结合,通过建设骑行系统和步行系统,鼓励居民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提倡步行和骑行,从而减少空气污染和交通拥堵。
同时,标准还要求城市交通规划中要留出足够的空间用于公共交通和非机动交通设施的建设,以提高城市交通的便利性和效率。
最后,标准还提出了生态园林城市的管理要求。
标准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的生态园林城市管理机构,并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完善生态园林城市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范,确保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可持续性和效果。
总的来说,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推动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城市与生态的和谐统一。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标准

《国家>国家园林>园林城市>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与《国家>国家园林>园林城市>城市标准》实施手册第一章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第二章《国家>国家园林>园林城市>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第三章《国家>国家园林>园林城市>城市标准》第四章相关法律法规第二篇城市>城市规划建设法律制度第一章城市>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第二章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第三章风景名胜区法律制度第四章市政建设法律制度第五章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第六章国外建设法律制度简介第三篇城市>城市规划基石知识第一章城市>城市规划导论第二章现代城市>城市规划理论第三章城市>城市规划的编制体系第四章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五章城市>城市详细规划第六章城市>城市交通规划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与历史建筑保护第八章城市>城市开发与规划控制第四篇现代城市>城市的景观设计第一章景观设计概述第二章景观设计的缘起和发展第三章景观设计三大基础第四章景观设计的要素第五章景观设计的实施操作第六章各种层次的景观规划设计第七章景观规划设计的现代倾向第五篇城市>城市园林>园林绿化总体设计第一章城市>城市园林>园林绿化总体概述第耳章园林>园林图的表现法第三章城市>城市园林>园林绿化艺术构图第四章园林>园林植物选景第五章城市>城市园林>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第六章城市>城市园林>园林绿化树种规划第七章公园规划设计第六篇城市>城市街道、广场绿化规划设计第一章规划设计原则及设计前的调查第二章道路绿带设计第三章广场绿地设计第四章街头绿地设计园林>园林第五章园林>园林景观路绿带设计:第六章滨河绿带设计第七章立体交叉绿岛设计第七篇居住区园林>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第下章规划设计前的调查研究第二章居住区绿地标准第三章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第八篇工厂园林>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第一章工厂园林>园林绿地规划设计总要求第二章工厂局部园林>园林绿地设计第三章工厂防护的设计第四章工厂绿化树种选择第九篇学校、医院园林>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第一章学校园林>园林绿化的特点第二章学校园林>园林绿地规划原则第三章校园局部绿化设计第四章医院园林>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第十篇城市>城市景观的影响评价第一章自然景观美第二章人文景观美第三章景观审美第四章景观评价第五章城市>城市景观评价第六章山岳景观评价第十一篇城市>城市环境保护与治理第一章城市>城市环境保护与治理概述第二章大气污染及其治理第三章水污染及其治理第山章土壤污染友芏治理第五章固体废物的处理与资源化第六章噪声污染及其控制第七章环境管理第八章人口、资源与环境第十二篇城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第一章城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概述第二章给水系统规划第三章燃气系统规划第四章电力系统规划第五章电信系统规划第六章排水系统规划第七章城市>城市管线综合及其它第十三篇城市>城市的生态安全第一章城市>城市生态安全的理念及发展第二章城市>城市生态系统的基本原理分析第三章城市>城市生态安全的选址要素第四章城市>城市生态系统的环境要素影响及应对策略第五章城市>城市住态系统的理论框架与评价模式第六章城市>城市生态系统的技术、设计与管理策略第七章城市>城市生态安全建设的策略与案例分析第八覃城市>城市生态安全的实现。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2004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2004-12-31)一、一般性要求1、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来规划建设城市,城市性质、功能、发展目标定位准确,编制了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略、措施和行动计划。
城市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城市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形成了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发展形态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2、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
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
大气环境、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热岛效应较低。
3、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继承城市传统文化,保持城市原有的历史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持地形地貌、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具有独特的城市人文、自然景观。
4、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
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讯、交通等设施完备、高效、稳定,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城市交通系统运行高效,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
城市建筑(包括住宅建设)广泛采用了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了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
5、具有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达到了较高污染控制水平,建立了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
市民能够普遍享受健康服务。
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
住宅小区、社区的建设功能俱全、环境优良。
居民对本市的生态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
6、社会各界和普通市民能够积极参与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对城市生态建设、环保措施具有较高的参与度。
7、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三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无重大破坏绿化成果行为、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
二、基本指标要求(四)基本指标要求说明1、综合物种指数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是国家对于城市生态建设的要求和指导,旨在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1. 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鼓励城市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标准要求城市保留现有的湿地、森林、山川和其他自然景观,同时合理规划和利用自然资源,确保城市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2. 城市绿化建设:标准要求城市建设公园、绿地和植被覆盖面积,以提供休闲和绿色空间,增强城市生态功能。
同时,标准还要求城市栽植本地植物,减少外来物种的引入,保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
3. 环境质量管理:标准要求城市建立健全的城市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并且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措施,以确保城市环境质量的良好。
城市应该控制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声等环境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4. 生态交通和节能减排:标准要求城市实施生态交通规划,鼓励非机动交通,推动低碳出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标准还要求城市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5. 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标准要求城市合理利用和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城市应该建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体系,推广水的循环利用,减少水污染和过度提取水资源的问题。
6. 废弃物管理和循环利用:标准要求城市建立废弃物管理和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城市应该制定废弃物分类和回收政策,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的效率。
7. 灾害风险管理:标准要求城市制定灾害风险管理规划,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
城市应该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城市抗灾能力,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8. 居民参与和社区建设:标准要求城市促进居民参与生态治理和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
城市应该建立有效的居民参与机制,鼓励社区自治和绿色环保意识的培养,形成社区共治的良好局面。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要求说明1.综合物种指数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
本指标选择代表性的动植物(鸟类、鱼类和植物)作为衡量城市物种多样性的标准。
物种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单项物种指数:(i =1,2,3,分别代表鸟类、鱼类和植物)其中,Pi为单项物种指数,Nbi为城市建成区内该类物种数,Ni为市域范围内该类物种总数。
综合物种指数为单项物种指数的平均值。
综合物种指数,n=3注:鸟类、鱼类均以自然环境中生存的种类计算,人工饲养者不计。
2.本地植物指数城市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
3.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城市建成区内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性地面(径流系数小于0.60的地面)所占比重。
4.城市热岛效应程度(℃)城市热岛效应是城市出现市区气温比周围郊区高的现象。
采用城市市区6-8月日最高气温的平均值和对应时期区域腹地(郊区、农村)日最高气温平均值的差值表示。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居奖)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重叠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指标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万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万平方米)×100%计算过程:(1)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7456公顷(2)建成区面积61864公顷(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7456公顷/61864公顷×100%=44.38%。
数据来源:市住建委6.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m2)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公共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城市人口之比。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居奖)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各类公园绿地的总面积与建成区总人口的比例。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生态园林城市
≥0.07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95%
100%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新增目的:引
导各地重视对与城市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的绿化建设与质量提 升。)
≥95% ≥95%
100%
-
二、介绍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指标
生态园林城市 -
-
生物防治推广率(%)
≥50%
采用了生物防治技术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之和与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面积之比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
实施率(%)(新增目的 :引导各地注重绿地功
≥70%
已建成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与规
-
能的不断完善。)
划要求设置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之比
二、介绍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 4、完成时限:住建部要求:所有国家园林城市 在3年内完成自评工作;设市城市在5年完成自 评工作。
• 一、评价标准与园林城市的关系
城市园林绿化Ⅰ级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有针对性
城市园林绿化Ⅱ级 的对照
国家园林城市
城市园林绿化Ⅲ级 城市园林绿化Ⅳ级
非国家园林城市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 各标准等级中:
• 基本项:应纳入评价并全部满足标 准要求
汇总综合评审意见,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评审结果
结果公布
评审结果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审核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授牌表彰
监管
一、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和评审
(一)申报 1、申报范围:相比过去没有变化,所有设市城市均
园林县城标准解读(与国家园林城市配套讲解)
5、节能减排 共4项,1项加分项。
6、市政设施
共8项,2项一票否决项、2项加分项。包括: 市容市貌 供水 污水处理 垃圾无害化处理 道路 市政设施安全管理 无障碍设施
欢迎批评指正 谢 谢!
(二)强调县城的特色
《标准》不再是城市园林绿化标准的减缩版,与 城市的园林绿化标准存在较多的不同要求,强调 县城发展的差异性、独特性和本质特色的营造。
《标准》中有9项+3小项指标要求是《城市园 林绿化评价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没 有的,是专为县城特设的独有指标,目的就是要 引导县城以适合自身发展的方式进行因地制宜的 规划建设。主要包括两方面:
2、绿地建设
■全部为定量指标,是对县城园林绿化建设量及各 类绿地数量的考核要求,共13项,其中一票否决 项2项,加分项2项,包括:
绿化三项指标 公园绿地建设及均衡性 道路、河道绿化(含林荫路建设) 居住区绿化 防护绿地建设 受损弃置地修复及停车场绿化
3、建设管控
■是对县城园林绿化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考核要求,园林 绿化定性定量指标应以国家、省所倡导的方式(节约、生 态、功能完善)来实现其综合功能(生态、景观、服务、 经济等)。本节共13项31小项,其中加分项4项。
①突出县城与城市区别发展的要求,包括独特的风 貌特色、空间尺度、服务要求等;(县城给人的 生活感受应该是亲切、平和、舒适、温馨,与自 然更加贴近)
②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和园林绿化发展的新导向中 能够在县城实施推广的内容。
■指标体系合理,体现县城的特点 ◇县城生态环境应更加优美,更加适宜人居。 《标准》中有7项定量指标要求高于《国家园林 城市》的要求。 ◇根据县城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力, 《标准》中有 2项定量指标要求低于《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内容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内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政治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下面由店铺为你提供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一、组织领导/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一)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二)城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保障,政策措施实施有力;(三)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四)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五)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长;(六)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七)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管理制度/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完成,并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二)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三)城市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五)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常用的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不低于150种(西北、东北地区80种)。
三、景观保护/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编辑(一)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二)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三)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四)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买,措施有力;(五)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一)指标管理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要求(见附页);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以内、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4、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最新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_2016
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类型序号指标考核要求备注一、综合管理(8)1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1-2位园林绿化专业(其中地级以上城市至少2位)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2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②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3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并具有与城市(区)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②近2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③开展市花、市树研究及推广应用。
号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①《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修)订工作;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编制(修订),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报批,实施情况良好。
①为否决项5城市绿线管理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否决项6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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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管理(10分)
1、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2、城市领导重视绿化美化城市环境、城市绿化活动动员有力,组织保障,政策资金
落实;
3、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措施有力;
4、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5、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完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6、管理法规和制度健全、配套;
7、执法管理落实、有效,杜绝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8、园林绿化科研、维护管理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规划设计(10分)
l、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得到实施和严格管
理,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
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整的系统;
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规划:
2
4、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达到先进水平,景
观效果好.
三、景观保护(8分)
1、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
处环境得到保护;
2、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4、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30分)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
达到规定标准;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
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
(二)道路绿化
1、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
2、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3、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美化具有本地区特点。江、河、湖、海等水体
3
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三)居住区绿化
l、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
住区绿化面积也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持完
整。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开展“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标准科学合理,制
度严格,成效显著;
2、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
3、各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及认养绿地等绿
化美化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并且规格、质量符合城市
绿化栽植工程需要;
3、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出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
优良品种。
4
(六)城市全民义务植树
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每年完成,植物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以上,尽责率在
80%以上;
(七)立体绿化
1、垂直绿化普遍开展,人均垂直绿化面积(以竖向面积计算)2平方米以上;
2、积极推广屋顶绿化,人均屋顶绿化面积0.5平方米以上。
五、园林建设(12分)
1、城市建设精品多,标志性设施有特色、水平高;
2、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设施齐全、维护良好、特色鲜明;
3、公园设计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绿化种植植物
群落富有特色、维扩管理良好;
4、推行按绿地生物量考核绿地质量,园林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绿地维护管理良好;
5、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配置要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
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六、生态建设(15分)
1、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形成城市独有
的独特自然、文化风貌;
2、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
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5
3、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5、污水处理率35%以上;
6、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7、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全面整治改造,形成城市园林景观,效果显著。
七、市政建设(15分)
l、燃气普及率80%以上;
2、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
3、实施城市亮化工程,效果明显,城市主次干道灯光亮灯率97%以上;
4、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
5、用水普及率98%以上;
6、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八、特别条款
1、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达不到基本指标,不予验收;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未编制,或未按规定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暂缓验
收;
3、连续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暂缓验收;
4、城市园林绿化单项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的加1分;
6
5、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每高出2个百分点或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每高于1
平方米,加1分;最高加5分;
6、城市园林绿化基本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加低于0.5%或0.5平方米,倒扣1分;
7、城市生产绿地总面积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1.5%的,倒扣1分;
8、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不完善,行业管理职能不到位以及管理体制未
理顺的,倒扣2分。
9.有严重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视情况倒扣分。
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表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人均公共绿地
秦岭淮河以南
秦岭淮河以北
6.5
6
7 6.5 8
7
.5
绿地率(%)
秦岭淮河以南
秦岭淮河以北
30 28 32 30 34
3
2
绿化覆盖率(%)
秦岭淮河以南
秦岭淮河以北
35 33 37 35 39
3
7
直辖市园林城区验收
基本指标按中等城市执行,以下项目不列入验收范围: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得到实施和严格
管理,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
7
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整的系统;
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规划;
4、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形成城市独有
的独特自然、文化风貌;
5、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
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