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信联盟-ITU
国际电信联盟 低轨卫星 规则

国际电信联盟低轨卫星规则摘要:一、国际电信联盟对低轨卫星的定义与规则1.国际电信联盟的背景与作用2.低轨卫星的定义3.低轨卫星的相关规则二、低轨卫星技术的应用与发展1.通信领域的应用2.导航定位领域的应用3.遥感领域的应用4.低轨卫星技术的发展趋势三、国际电信联盟对低轨卫星规则的制定与修订1.规则制定的目的与意义2.规则制定与修订的过程3.规则的主要内容与影响正文:国际电信联盟(ITU)是一个负责协调和规划全球电信网络的国际组织,其成立于1865 年,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
ITU 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全球电信网络的协调、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制定相关的国际标准和规则。
在低轨卫星领域,ITU 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定了一系列规则以确保低轨卫星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低轨卫星,又称低地球轨道卫星(Low Earth Orbit Satellite,LEO),是指距离地球表面500 公里以下的卫星。
根据ITU 的定义,低轨卫星可以用于通信、导航定位、遥感等多种应用。
在通信领域,低轨卫星可以提供全球范围内的无线通信网络,实现移动通信、宽带接入、物联网等应用;在导航定位领域,低轨卫星可以提高导航定位的精度和可靠性;在遥感领域,低轨卫星可以实现地球表面的高分辨率成像和监测。
为了促进低轨卫星技术的应用与发展,ITU 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包括轨道分配、频率分配、卫星性能要求等。
ITU 规定,低轨卫星的轨道高度应在500 公里以下,轨道倾角应小于15 度。
此外,ITU 还规定了低轨卫星的频率分配和使用要求,以确保卫星通信与其他无线电业务之间的兼容性和安全性。
随着低轨卫星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ITU 也在不断地修订和完善相关规则。
例如,ITU 于2019 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9)上通过了关于低轨卫星的新版国际规则,以适应低轨卫星技术的发展趋势,包括大规模星座、高通量卫星等。
这些规则的制定和修订对于低轨卫星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促进卫星通信、导航定位、遥感等领域的创新与进步。
ITU(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工作动态ITU 网址1.国际电信联盟( ITU )的历史国际电信联盟(ITU)是世界各国政府的电信主管部门之间协调电信事务方面的一个国际组织,成立于1865 年 5 月 17 日。
当时有20 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订了一个“国际电信公约”。
1906 年有 27 个国家代表在柏林签订了一个“国际无线电报公约”。
1924 年在巴黎成立了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
1925 年成立了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1927 年在华盛顿成立了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
1932 年 70 多个国家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开会,决定把上述两个公约合并为一个“国际电信公约”,并将电报、电话、无线电咨询委员会改为“国际电信联盟”,此名一直沿用至现在。
ITU现有 191 个成员国和700 多个部门成员及部门准成员。
,总部设在日内瓦。
我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派常驻代表。
ITU 使用六种正式语言,即中、法、英、西、俄、阿拉伯文。
ITU 是联合国的15 个专门机构之一,但在法律上不是联合国附属机构,它的决议和活动不需联合国批准,但每年要向联合国提出工作报告,联合国办理电信业务的部门可以顾问身份参加 ITU 的一切大会。
ITU的宗旨是:维持和扩大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地使用电信资源;促进技术设施的发展及其有效地运用,以提高电信业务的效率,扩大技术设施的用途,并尽量使公众普遍利用;协调各国行动,以达到上述的目的。
ITU 的原组织有全权代表会、行政大会、行政理事会和四个常设机构:总秘书处,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 CCIR),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IFRB)。
CCITT 和 CCIR在 ITU 常设机构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它们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已不再有明显的界限。
如果CCITT 和 CCIR仍按原来的业务范围分工和划分研究组,已经不能准确地反映电信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客观要求。
itu组织架构

itu组织架构【实用版】目录1.ITU 组织简介2.ITU 的组织架构3.ITU 的主要职能4.ITU 的历届大会5.ITU 与我国的关系正文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简称 ITU)是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国际电信业务的协调和管理。
成立于1865 年,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现有 193 个成员国。
ITU 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以下部分:(1)大会:ITU 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四年召开一次。
大会由各成员国的代表团组成,负责制定联盟的政策、战略和预算。
(2)理事会:大会休会期间的执行机构,每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负责监督 ITU 的日常工作,并筹备大会的召开。
(3)国际电信联盟标准化部门(ITU-T):负责制定国际电信技术标准,以促进全球电信网络的互联互通。
(4)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负责无线电通信领域的研究、协调和规范工作,包括无线电频谱分配、卫星轨道分配等。
(5)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发展部门(ITU-D):负责协调各成员国在电信领域的发展合作,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人力资源培训。
(6)秘书处:为 ITU 的常设行政机构,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处理日常事务。
ITU 的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国际电信技术标准、协调国际电信业务、分配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组织电信领域的国际合作等。
自成立以来,ITU 已成功举办了多次大会,历届大会都对全球电信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我国于 1972 年加入 ITU,长期以来,我国积极参与 ITU 的各项活动,与 ITU 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itu-t标准 命名规则

ITU-T标准命名规则在ITU-T(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化部门)的标准制定过程中,标准的命名和编号遵循一定的规则。
以下是对ITU-T标准命名规则的简要说明。
1. 标准编号ITU-T标准的编号由一系列数字组成,通常包括两部分:前缀字母和后缀数字。
前缀字母包括:* G:建议(Recommendation)* R:报告(Report)* S:建议书(Recommendation Supplement)* Z:附加建议(Additional Recommendation)后缀数字通常表示标准的顺序号,例如G.711、G.729等。
2. 标准名称ITU-T标准的名称通常采用特定的格式和术语,以便准确描述标准的主题和内容。
标准名称通常包括以下元素:* 主题:描述标准涉及的领域或技术领域,例如音频编码、视频编码、网络技术等。
* 特定术语:描述标准的特定方面或特性,例如压缩算法、传输协议等。
* 版本号:表示标准的版本号,例如G.729 v1、G.729 v2等。
3. 发布年份ITU-T标准的发布年份在标准标题的某个位置标注,通常以括号的形式出现在标准编号之后。
例如,G.711(1988)、G.711(1996)等。
4. 标准起草单位ITU-T标准的起草单位通常是成员国的电信机构、设备制造商、研究机构等。
在标准标题的某个位置会标注起草单位的名称缩写。
例如,在G.711标准的标题中可以看到“CCITT SG XV”的字样,表示该标准由CCITT的第15研究组起草。
5. 其他信息除了以上四个方面,ITU-T标准标题中还可能包含其他相关信息,例如修订状态、适用范围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标准的背景和内容。
国际标准组织介绍

国际标准组织介绍很多广播电视标准都采用国际标准或来源于国际标准。
但国际标准组织的范围很广,主要有官方或半官方的标准组织,学会或协会类标准组织和民间标准组织。
充分了解国际标准组织的状况和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对了解广播电视的发展和我国标准的制定可起到重要作用。
一,国际电信联盟(ITU)与广播电视最密切的国际标准组织是原来的CCIR(Consultative Committee of International Radio Communication)与CCITT(Consultative Committee of InternationalTelegraph and TelePhone) 一起分别负责广播电视和通信的全球协调,两者都曾是ITU(IntenatioonalTelecommunication Union)的分支机构。
1993年ITU进行重组,成为三个部门.以改进各国间的合作,改进与用户的联系和与其它组织的联系。
1993年3月 1日原CCIR更名为ITU—R(ITU— Radio Communication Sector),另外两个部门是ITU—TS(ITU—Telecommunication Standardization Sector)。
ITU—R的主要工作是确保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为所有国家平等、有效和经济地得到利用。
为此要召开世界性和地区性大会来制定无线电法规或地区性协议,起草并通过有关技术、业务和系统的建议。
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orld Radio communication Conferences,WRC)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但其议程在4年前的大会上就已开始设置,在两年前的大会上通过并经ITU委员会的批准。
某些问题也可以经由地区性会议来协调。
全世界1500 多位专家组成八个研究组(StudyGroups,SG)。
这八个工作组是SGl:频谱管理; SG3:无线电波传播;SG4:固定卫星业务;SGF:科学业务;SG8:移动、无线测定、业余和相关的卫星业务;SG9:固定业务;SGl0:广播业务(声音); SGll:广播业务(电视)。
国际电信联盟的信息化发展指数(IDI_(ITU))国际比较——《信息化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系列报告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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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使 用指 数
g 使用互联 网的人 口比例 、 1 、 固定 宽带 用户 占总互联 网用户数 的比重 0 I 、移动 宽带 用户 占总互联 网用户数 的比重 1
评 估体系 ( 指标体系见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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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年 国际 电 信 联 盟 为 响 应 信 息社 会 全 球 峰 会 日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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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 电信和信 息通信技术指标会议 (T )上推 出信息化 发展指数 ( I WI M I D )。
关键 词 :全球 电信 信 息通信技 术 信息化综合评价指数
内 瓦 行 动 计 划 的 要 求 ,创 建 了数 字 机 遇 指数 ( gtl Di 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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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pr nt I e, D )。该 指数的初稿在 20年 信 p ot i dx u y n 简称 OI 05 新版本 于20年发布 。 07 遇 ”或者 说是衡量一个 国家通 过吸收 信息通信技术 而受益
1 、每 百居 民 固 定 电话 缦 长 2 、每 百居 民移 动电话 用户数 5 、每 用户国际互联 网带宽 (t s b/ ) 4 、家庭 计算机拥 有率 5 、家庭接 八互联 网比重
国际上主要标准化组织ITU,IETF,IOS,IEEE,IEC,ANSI简介(附官网及标准下载地址)

中文名称:国际电信联盟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ITU)ITU定义:联合国于1865年成立的制定国际电信标准的专门机构。
部组织机构: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电信发展部门(ITU-D)ITU-T官网http://www.itu.int/ITU-T/index.htmlITU-T标准下载http://www.itu.int/rec/T-REC/e中文名称:互联网工程任务组英文名称: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ETF)IETF定义:成立于1985年底,是全球互联网最具权威的技术标准化组织,主要任务是负责互联网相关技术规范的研发和制定,当前绝大多数国际互联网技术标准出自IETF。
组织机构:互联网工程指导小组IESG(Internet Engineering Steering Group)因特网结构委员会IAB(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国际互联网协会ISOC(Internet Society)互联网数字分配机构IANA(The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IETF官网。
/下载官方RFC的地方/rfc.html/中文名称:国际标准化组织英文名称: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ISO定义:1947年2月23日,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成立。
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标准化专门机构,是国际标准化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织。
组织机构: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消费者政策委员会(COPOLCO)发展中国家事务委员会(DEVCO)信息系统和服务委员会(INFCO)特别咨询小组 ISO的组织结构技术管理局技术委员会TC理事会中央秘书处ISO全体大会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消费者政策委员会(COPOLCO)发展中国家事务委员会(DEVCO)信息系统和服务委员会(INFCO)ISO官网/iso/home.htmISO标准下载(要钱的)/iso/iso_catalogue.htm中文名称: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英文名称: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 (IEEE)IEEE定义:IEEE(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于1963年1月1日由AIEE(美国电气工程师学会)和IRE(美国无线电工程师学会)合并而成,是美国规模最大的专业学会。
国际电信联盟指标

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简称ITU)是一个联合国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协调全球电信和信息通信技术(ICT)领域的国际标准和政策。
ITU制定了许多指标和标准,以衡量和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电信和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水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ITU指标:
1. 电话普及率: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普及程度,通常以每100人拥有的电话数量来表示。
2. 宽带普及率: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宽带互联网的普及程度,通常以每100人拥有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数量来表示。
3. 移动电话普及率: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移动电话的普及程度,通常以每100人拥有的移动电话数量来表示。
4. 互联网普及率: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互联网的普及程度,通常以每100人拥有互联网接入的数量来表示。
5. 宽带速度: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宽带互联网的速度,通常以每秒传输的数据量(比特/秒)来表示。
6. 电信投资: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发展方面的投资水平。
7. 电信市场竞争度: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电信市场的竞争程度,通常以市场份额和竞争者数量来表示。
8. 电信服务质量: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电信服务的质量,通常以网络可靠性、接通率和通话质量等指标来表示。
这些指标可以帮助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了解和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电信和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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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R RS.1260-1建议书*星载有源遥感器与其他无线电业务共用420-470 MHz频段的可能性(ITU-R 218/7号研究课题)(1997-2003年)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全会,考虑到a)合成孔径雷达(SAR)能够测量土壤湿度、森林生物量,能够检测深埋地下的诸如断层、裂缝、向斜和背斜的地质结构,还能够测绘南极冰带的厚度,以及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地质水文特性;b)安装在航空器上的实验合成孔径雷达已经显示出其进行这些测量的潜力;c)这些星载合成孔径雷达必须工作在500 MHz以下,才能够穿透世界各地茂密的植被和地表;d)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UNCED)强调了监测森林的必要性;e)为了满足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有源)的要求,第727号决议(WRC-2000修订版)寻求在420-470 MHz 频率范围内为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有源)提供最多6 MHz带宽的频谱;f)目前420-470 MHz频段划分了无线电定位业务、固定业务、业余业务、空间操作业务和移动业务;g)在业余业务中,弱信号操作(包括地—月—地)工作的中心频率在432 MHz附近,卫星业余业务(包括上行链路和下行链路)的工作频率在435-438 MHz频段内;*注:以下主管部门—沙特阿拉伯、吉布提、埃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约旦、科威特、摩洛哥、毛利塔尼亚、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突尼斯和也门—反对批准本建议书。
更多细节请参考有关的RA-03摘要纪录。
h)这些频段的使用构成还包括:—风廓线雷达一般使用440-450 MHz频段,一旦风廓线雷达同其他的应用不兼容时,使用420-435 MHz 和438-440 MHz频段(第217号决议(WRC-97));—运载火箭接受安全自毁指令的接收机,工作在449.75-450.25 MHz的频段内(《无线电规则》第5.286款),在美国和巴西其工作在421.0、425.0、427.0、440.0和445.0 MHz频率附近,在2区的法国海外省和在印度,其工作在433.75-434.25 MHz的频段内(《无线电规则》第5.281款》;j)某些星载合成孔径雷达产生在地球表面的功率通量密度值会超过为保护划分在该频段内的固定业务和陆地移动业务所允许的功率通量密度值;k)由于会对星载有源遥感器产生干扰,星载有源遥感器与风廓线雷达共用同一频段是不大可能的;l)通过有效的技术和操作手段(参照本建议书附件1中的定义),合成孔径雷达和业余业务(在1区为主要业务,在2区和3区为次要业务,但《无线电规则》第5.278款指明的除外)可以在430-440 MHz 频段内共用;m)另外,《无线电规则》第5.274、5.275、5.276、5.277、5.27、5.281和5.283款列出了430-440MHz 内的部分频段以主要业务的地位用于固定、移动通信、空间操作和/或者业余业务的国家;n)一些共用研究显示,某些被提议用于卫星地球探测业务(EESS)的合成孔径雷达能够与部分发射方式(例如FM和时分多址(TDMA))业余无线电业务共用同一频段,但是对于连续波形和单边带操作方式的业余无线电业务来说,要实现共用非常困难;o)ITU-R M.1462建议书中包含了工作在420-450 MHz频段内的无线电定位业务雷达(机载、船载和空中目标跟踪)的技术和操作性以及保护标准;p)在420-450 MHz频段内,如果星载合成孔径雷达在地面雷达的视线内(也就是在雷达的可见地平线之上),会给地面空中目标跟踪雷达造成潜在的不可接受的干扰;q)某些星载合成孔径雷达会被地面空中目标跟踪雷达跟踪,导致在星载合成孔径雷达处合成的无用接收功率电平达到其最大的功率处理容量值;r)某些星载合成孔径雷达会对工作在420-450 MHz频段内的机载和船载雷达造成潜在的不可接受的干扰,干扰的可能性和严重性高度取决于合成孔径雷达的特性;s)即使是很短的持续时间,合成孔径雷达对运载火箭接受安全自毁指令的接收机造成的任何有害干扰都会危及生命和财产的安全;t)卫星地球探测业务EESS(有源)工作在较低频率时传感器实现复杂,很少有这种平台同时工作在轨道上。
建议1 在420-470 MHz频段内,现有的星载有源遥感器如果工作在业余业务、卫星业余业务、固定业务、无线电定位、空间操作、移动业务和卫星移动业务所使用的频段,应遵守本建议书附件1中的技术和操作限制条件;2 对于工作频率在420-450 MHz之间的现有星载有源遥感器,除非为了确认符合受影响的主管部门之间达成的协议而逐例进行了深入分析,考虑了雷达接收机在处理无用合成孔径雷达信号时的影响,并且尽可能进行了现场测试,否则不应在表2所列地面空中目标跟踪雷达的视线内投入工作;3 工作在420-450 MHz频段内星载合成孔径雷达应被设计为可以承受被地面空中目标跟踪雷达跟踪时产生的无用信号功率电平;4 在420-432 MHz和438-450 MHz频段内,为保证星载合成孔径雷达和风廓线雷达能正常工作,两者在频率和空间上都应保持相当的间隔;5 星载有源传感器的频段是通过这样一种方法选出的,就是不能与考虑到h)中所列出的运载火箭接受安全自毁指令接收频段相重叠;6 如果建议5难以实施,工作在已划分给运载运载火箭接受安全自毁指令接收频段的频率范围内的星载有源传感器,在距运载火箭指令使用地点的特定距离内是不能进行操作的,以避免来自星载有源传感器的干扰进入运载火箭接收机。
附件 1工作在420-470 MHz频段内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有源)的技术和操作限制条件为了保护工作在现有业务中无线电台(站),在420-470 MHz频段内的卫星地球探测业务(EESS)(有源)所用的合成孔径雷达的发射应该满足本附件中的技术和操作限制条件。
下面的限制条件以ITU-R的研究为基础。
附件2则提供了星载有源遥感器和其他无线电业务在420-470 MHz频段内共用可行性的资料。
1 技术要求表 1在420-470 MHz频段内EESS(有源)仪器的技术限制条件2 操作限制条件对于工作在420-450 MHz频段内的EESS(有源),除非为了确认兼容性进行了深入分析,考虑了雷达接收机在处理无用合成孔径雷达信号时的影响,并且尽可能进行了现场测试,否则不应在表2所列地面空中目标跟踪雷达视线内发射信号。
由于上面的限制条件,设计EESS(有源)仪器时,在国际电联的规则或者国家规则不允许其工作的地理地区或国家,应能实现程序关闭所有的射频发射。
EESS(有源)仪器的工作性能应该是以探测活动为导向的,目标指向特定的地理区域,并应将仪器的有源发射时间限制为探测目标所需的最短时间。
因此,由仪器实施的测量不需该仪器连续工作,可以预计对同一地区的连续测量会间隔几个月。
在探测活动方式下的操作的占空因数最大为15%(通常为10%)。
而在其他模式下,传感器将会被关闭。
图1550 km 轨道上合成孔径雷达在地面空中目标跟踪雷达周围禁入区举例1260-01–160 –140 –120 –100 –80 –60 –40 –20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0 20 40 60 80 20 40 60 80表 2工作在430-440 MHz 频段的空中目标跟踪雷达3 在420-470 MHz频段内现有无线电业务的保护标准本节中涉及的保护标准并非全部都包括在ITU-R建议书内。
其中有些保护标准源自ITU-R的研究报告。
表3反映的是本建议书形成期间能够获得的资料。
应注意,今后描述任何给定业务保护标准的任何建议书,应在表中列出的源自ITU-R研究报告的数值之前优先考虑。
表 3420-470 MHz范围内无线电业务的保护标准表3(完)应考虑工作在频率范围内的所有有源合成孔径雷达。
(2)在430-440 MHz频段内规定的最大集总功率通量密度是基于业余无线电接收天线平均旁瓣所接收到的最大允许干扰电平的。
(3)只有脚注内的一些国家才将430-440 MHz频率范围划分给固定和移动业务。
(4)ITU-R M.1462建议书中的标准是基于保护无线电定位系统免受类似于噪声的干扰。
通过使用信号处理技术将无用脉冲发射滤除,即使干扰电平大于ITU-R M.146建议书中的值,无线电定位系统和星载有源遥感器也可能在该频段内共用。
ITU-R M.1372建议书对一些此类干扰抑制技术做了描述。
(5)工作频率在420-450 MHz之间的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有源),除非为了确认符合受影响的主管部门之间达成的协议而逐例进行了深入分析,考虑了雷达接收机在处理无用合成孔径雷达信号时的影响,并且尽可能进行了现场测试,否则不应在表2所列地面空中目标跟踪雷达的视距范围内投入工作。
附件 2干扰的评估和减缓的方法1 引言本附件中介绍的方法可以对在共用频段的情况下,工作在420-470 MHz频段内的其他业务是否会因接收到星载有源遥感器的无用信号而导致工做出现问题做出估计。
另外本附件中的很多内容摘自ITU-R SA.1280建议书《为减缓对工作在1-10 GHz频段内地面雷达的潜在干扰星载有源遥感器发射特性的选择》的附件1。
这些计算强调了为改善共用状况可以选择的若干传感器参数。
2 对其他业务的干扰计算其他业务接收到的来自星载有源遥感器的平均干扰信号的功率通量密度I pfd(dB(W/(m2 · Hz)))和平均干扰信号功率电平I(dBW),可由下式计算得到:I pfd = 10 log P t+ 10 log (τ PRF) +G t– (130.99 + 20 log R+ 10 log B) +OTR–PG (1a)I= 10 log P t + 10 log (τ PRF) +G t+G r– (32.44 + 20 log (f R)) +OTR–PG(1b)式中:P t: 星载有源遥感器峰值发射功率(W)τ : 星载有源遥感器脉冲宽度(s)PRF : 星载有源遥感器脉冲重复频率(Hz)G t: 星载有源遥感器相对于其他业务方向上的天线增益(dBi)R : 传感器和雷达的斜线距离(km)B : 传感器带宽(MHz)OTR : 接收机调谐抑制度(dB)PG : 处理增益(dB),由于接收机的信号处理对干扰信号的抑制度(如未知就假设为0)f : 频率(MHz)。
方程(1a)可计算得到平均干扰信号的功率通量密度,(1b)则能计算平均干扰信号的功率电平。
只有在能够确定情况适当时才使用平均干扰信号功率电平。
例如,雷达对接收信号做快速傅里叶变换(FFT)通过大量的二进制处理会将不同的脉冲信号均衡,以得到平均干扰信号电平。
带内抑制项可由下面计算得到:OTR= 10 log (B r/B t) 如B r≤B t (2a)= 0 如B r>B t (2b)式中:B r: 接收机带宽B t: 干扰信号发射带宽如果干扰信号峰值更起作用,那么方程(1)的第2项应该去掉,而带内抑制项可由下式计算得到:没有频率调制的输入脉冲:OTR= 20 log (B rτ) 如B rτ< 1 (3a)= 0 如B rτ> 1 (3b)频率调制后的输入脉冲:OTR = 10 log ⎪⎪⎭⎫⎝⎛c r B B τ2如 c r B B τ2 < 1 (4a )= 0 如 cr B B τ2 > 1 (4b )式中: B r : 其他业务使用接收机的中频段宽 B c : 星载有源遥感器的线性带宽τ : 传感器脉冲宽度3 其他业务的干扰标准表1列出了其他业务的特定系统的特定标准,是以接收站处的最大总功率通量密度限值(dB (W/(m 2·Hz )))和超越此限值的最大时间百分比来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