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故隐患之间的关系
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故隐患之间的相互关系详尽版

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故隐患之间的相互关系详尽版1.介绍本文档旨在探讨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故以及隐患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详细阐述它们在工作场所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
2.危险源危险源指的是潜在的或者已经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的物质、能量、设备、设施或者作业方式。
危险源的存在使得工作场所存在潜在的风险。
3.危害因素危害因素是指危险源释放出来的物质、能量、作业方式或者工作条件,可能对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的特征或者状态。
危害因素是危险源对人身健康或者安全产生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的中介。
4.风险风险是指在特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危险源与危害因素相联系,并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的可能性。
风险由危险源的性质、危害因素的严重程度以及人的接触程度决定。
5.事故事故是指在工作场所或者公共场所发生的、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的不幸事件。
事故是由于风险实现或者管理控制失效等因素引起的。
6.隐患隐患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中但尚未引发事故的局部或者整体缺陷、漏洞、不正确的操作程序或者缺乏适当的控制措施等。
隐患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并成为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7.相互关系危险源与危害因素存在内在的联系,危险源释放出来的物质、能量、设备等形成具体的危害因素。
危害因素与风险有着紧密的关系,危害因素的严重程度和人的接触程度决定了风险的大小。
风险是事故发生的基础,事故在风险的作用下可能会发生。
而隐患则是事故的前兆,隐患的存在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8.重要性了解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故和隐患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通过识别和评估危险源和危害因素,可以有效减少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并及早发现和消除隐患。
在实施工作场所安全管理措施时,必须深入理解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并采取相应的预防、监控和应急管理措施,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9.结论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故和隐患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了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的基础。
故障、隐患、危险、风险、事故、安全的定义区别联系

故障、隐患、危险、风险、事故、安全的定义区别联系故障: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丧失规定功能”或危害安全的现象。
隐患:就是在某个条件、事物以及事件中所存在的不稳定并且影响到个人或者他人安全利益的因素。
危险:指材料、物品、系统、工艺过程、设施或场所对人、财产或环境具有产生伤害的潜能。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安全:免除不了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以上定义引自百度百科)这些概念是有区别和联系的。
安全不是完全没有损害,只是这个损害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
绝对的安全是不存在的,任何时候都会有大大小小的隐患存在。
如果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就能使系统处在一个正常的状态。
如果存在隐患而没有及时处理,就会发生故障。
故障不一定会有危险,也有可能是丧失一些功能,却也有可能导致危险。
而风险是指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不是指危险本身。
事故是意外情况,而不是意外情况的也有可能是危险,比如说工厂的有毒废气不是事故,却对人有害是危险。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危险源的3个要素:(1)危险一般由于能量或毒物释放失去控制而引起。
在进行风险分析时,首先要确定危险源种类,如毒物释放、爆炸、火灾等,其次要确定系统中哪一部分是危险的来源,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储罐、动力装置等;(2)环境、人员或其它生态系统、建筑物或构筑物暴露于危险区域的程度;(3)危险一旦发生,对暴露目标的有害作用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3个要素称为风险链,在进行风险分析时,要对链中的每个环节作具体分析和评价。
事故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故隐患之间的关系

事故、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措施、事故隐患之间的关系预防危险源发生事故,需要全面分析危险源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而在危险源的装置、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施工生产等过程中,针对各种危险有害因素,预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危险源发生事故的所有特征。
1、事故隐患: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是控制危险源的安全措施失效或缺少。
2、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因素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3、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和防止事故扩大的各种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
4、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5、危险源分两类,第一类指能量和危险物及其载体,第二类指人、机、环、管。
6、事故隐患一定是危险源,危险源不一定是事故隐患。
案例图解-违章切割砂轮崩飞事故经过:1、2005年4月2日,某厂钳工徐某准备用砂轮切割机切下一批45毫米的角钢料。
2、徐某将角钢放入已调好高度的切割机夹料钳口槽,但未紧固。
3、切割中徐某用一只脚踩住角钢,因嫌切割太慢,徐某有时用力压把。
在一次重压操作中,只听“砰”的一声响,砂轮崩飞,碎片造成徐某全身二十多处重伤,险些丧命。
事故原因因下料量大,徐某嫌麻烦,没有每次紧固夹板夹料,而是调好钳口将角钢档住。
但是角钢被切割时一侧立脚朝上,容易颤动不稳。
虽然徐某用脚踩住协助加压,但操作中用力不匀,按压过猛,被切割料发生震跳移位,造成伤人事故。
防范措施1、被切割材料必须用夹钳夹持牢固方可切割。
2、角钢类的材料最好不要竖刃朝上进行切割。
除型材外,2毫米以下厚度的单片薄板材料严禁用砂轮切割机切割。
3、切割时的按压操作应均匀用力,不得用力过猛或撞击。
问题:上述原因分析完整吗?还需要补充那些?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吗?还需要补充那些?。
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件隐患之间的关系完整版

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件隐患之间的关系完整版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件和隐患之间的关系完整版1. 引言在安全管理领域,了解和掌握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件和隐患之间的关系对于预防事故和保障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这些概念进行解释,并描述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2. 定义- 危险源:指那些可能引发事故和伤害人身安全的物质、装置、设备、环境、工作方式等。
危险源:指那些可能引发事故和伤害人身安全的物质、装置、设备、环境、工作方式等。
- 危害因素:指导致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内外部因素,例如人的行为、设备的质量、工作环境等。
危害因素:指导致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内外部因素,例如人的行为、设备的质量、工作环境等。
- 风险事件:指在特定条件下,危险源和危害因素相互作用导致的事故或可能发生的事故。
风险事件:指在特定条件下,危险源和危害因素相互作用导致的事故或可能发生的事故。
- 隐患: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工作环境中的、对人身安全或健康构成潜在威胁的不符合管理规定的状态、行为、设备、物质等。
隐患: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工作环境中的、对人身安全或健康构成潜在威胁的不符合管理规定的状态、行为、设备、物质等。
3. 关系解释在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事件和隐患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 危险源和危害因素的关系: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潜在来源,而危害因素是导致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内外部因素。
危险源与危害因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危害因素的存在和变化会直接或间接地引发或增加危险源的各种风险。
危险源和危害因素的关系: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潜在来源,而危害因素是导致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内外部因素。
危险源与危害因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危害因素的存在和变化会直接或间接地引发或增加危险源的各种风险。
- 危险源、危害因素和风险事件的关系:风险事件是危险源和危害因素作用下的结果,它是向事故演化的过程。
危险源是风险事件发生的基础,而危害因素则是风险事件发生的媒介。
在实际工作中,通过识别危险源和危害因素的相互作用,可以提前预测和评估可能的风险事件。
危险及有害因素、危险源、事故隐患、风险等术语定义用逻辑关系分析

危险及有害因素、危险源、事故隐患、风险等 术语定义及逻辑关系分析张涌 安瑞祺(北京)国际风险管理顾问公司一、危险和有害因素、危险源、事故隐患、风险等术语在我国出台背景与应用(一)危险和有害因素危险和有害因素最早出现在1992年颁布的《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中,当时没有明确的定义。
2009年修订颁布的《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对“危险和有害因素”(hazardous and harmful factors)进行了定义,其定义为: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1992年,将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生理、行为性及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2009年修改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及管理因素。
(二) 危险源首次出现在2001年颁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01),其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003年颁布的《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GB/T20000.4-2003)中将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的根源。
2007年,在第一个AQ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中,对危害源的定义用回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中的定义。
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版时,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重大危险源最早出现在2000年颁布的《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002年,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写进了颁布的《安全生产法》法中。
2009年修订颁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取代了原有《重大危险源辨识》,同时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变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什么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一篇文章讲清楚

模拟评估
专业化公司和第三方共同组织模拟评估,达到验收条件,得分在 85 分 以上(与集团评估得分之差不超过正负 10 分)。
双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及复制推广工作能够被全员所理解,特别是企业 一把手、安全分管领导、安全部门领导、业务部门领导、员工五类人员, 集团现场测试得分在 85 分以上。
基本要求
双重预防体系
基于过程,标本兼治
治未病,以疏导为主
注重事前预防
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传统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基于结果,治标
治已病,以封堵为主
注重事后处理
单纯以隐患排查治理进行
双重预防机制——为什么
事前预防
事后管理
危险源风险
事故隐患
未遂事故
事故
伤害和疾病
持续的风险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事故的四不放过
第一道防线
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背景
双重预防机制的构建
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步骤
01
02
03
Part 1
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背景
重特大事故多发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事故共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吹扫不彻底造成一氧化碳含量超标;
1
未携带一氧化碳和氧气监测装置;
2
进入作业前未按要求进行有毒气体监测;
3
监测装置未校准或失准未能准确监测有害气体含量等第二类危险源。
4
危险源-事故隐患-事故的发展转化
危险源
安全 =隐患有效治理,将危险源/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危险源、事故隐患、事故的关系
危险及有害因素、危险源、事故隐患、风险等术语定义用逻辑关系分析

危险及有害因素、危险源、事故隐患、风险等 术语定义及逻辑关系分析张涌 安瑞祺(北京)国际风险管理顾问公司一、危险和有害因素、危险源、事故隐患、风险等术语在我国出台背景与应用(一)危险和有害因素危险和有害因素最早出现在1992年颁布的《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中,当时没有明确的定义。
2009年修订颁布的《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对“危险和有害因素”(hazardous and harmful factors)进行了定义,其定义为: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1992年,将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生理、行为性及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2009年修改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及管理因素。
(二) 危险源首次出现在2001年颁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01),其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003年颁布的《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GB/T20000.4-2003)中将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的根源。
2007年,在第一个AQ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中,对危害源的定义用回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中的定义。
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版时,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重大危险源最早出现在2000年颁布的《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002年,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写进了颁布的《安全生产法》法中。
2009年修订颁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取代了原有《重大危险源辨识》,同时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变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隐患、事故隐患、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联系

安全隐患、事故隐患、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联系安全隐患定义是指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其他因素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伤害、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伤的工作相关的事情)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用电,用火等,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从性质上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事故隐患定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危险源定义: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按安全科学理论把危险源分为两大类。
a、第一类危险源。
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
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
b、第二类危险源。
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轮危险源。
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引起物的故障和人的失误)。
重大危险源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对危险源的分类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以及计算重大危险源辨识临界量和最大量的方法定义:依据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辨识确定的危险设备、设施或者场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贮罐区(贮罐);2)库区(库);3)生产场所;4)压力管道;5)锅炉;6)压力容器;7)煤矿(井工开采);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9)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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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措施、事故隐患之间的关系预防危险源发生事故,需要全面分析危险源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而在危险源的装置、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施工生产等过程中,针对各种危险有害因素,预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危险源发生事故的所有特征。
1、事故隐患: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是控制危险源的安全措施失效或缺少。
2、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因素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3、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和防止事故扩大的各种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
4、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5、危险源分两类,第一类指能量和危险物及其载体,第二类指人、机、环、管。
6、事故隐患一定是危险源,危险源不一定是事故隐患。
案例图解-违章切割砂轮崩飞
事故经过:
1、2005年4月2日,某厂钳工徐某准备用砂轮切割机切下一批45毫米的角钢料。
2、徐某将角钢放入已调好高度的切割机夹料钳口槽,但未紧固。
3、切割中徐某用一只脚踩住角钢,因嫌切割太慢,徐某有时用力压把。
在一次重压操作中,只听“砰”的一声响,砂轮崩飞,碎片造成徐某全身二十多处重伤,险些丧命。
事故原因
因下料量大,徐某嫌麻烦,没有每次
紧固夹板夹料,而是调好钳口将角钢档住。
但是角钢被切割时一侧立脚朝上,容易颤动不稳。
虽然徐某用脚踩住协助加压,但操作中用力不匀,按压过猛,被切割料发生震跳移位,造成伤人事故。
防范措施
1、被切割材料必须用夹钳夹持牢固方可切割。
2、角钢类的材料最好不要竖刃朝上进行切割。
除型材外,2毫米以下厚度的单片薄板材料严禁用砂轮切割机切割。
3、切割时的按压操作应均匀用力,不得用力过猛或撞击。
问题:上述原因分析完整吗?还需要补充那些?
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吗?还需要补充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