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文件
(完整版)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三甲中医院评审)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总体说明: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中医医院。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单项否决的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40分)说明:1.重点专科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医院确定的重点专科。
第二章队伍建设(90分)说明:1.对该部分进行检查时,除查看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现场抽查部分值班人员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以验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2.低于标准*个百分点,扣*分,举例说明如下: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要求≥60%,评分细则为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某医院实际检查结果为58.4%,低于标准(60%)1.6个百分点,则扣2分。
(下同)3.访谈时,由检查评估专家抽取确定被访谈人,每人访谈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在访谈开始前予以说明,到时间即停止访谈。
被访谈人不能拿着文件等材料翻看。
4.对医院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时,原则上访谈正职,如有特殊情况可访谈副职。
5.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是指毕业于中医药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或毕业于西医药院校,进院三年内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时间≥100学时。
计算方法为:分子为毕业于中医药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的人数+毕业于西医药院校,进院三年内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时间≥100学时的人数,分母为护理人员总数。
6.医院领导班子是指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党政领导。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学习培训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7.经过西学中培训是指临床类别执业医师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明确的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有学习证明。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60分)说明:1.对3.1.1进行检查时,如有内儿科、针推科等,检查时可算2个科室,即认为其设置了内科和儿科(或针灸科和推拿科)。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三甲中医院评审)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总体说明: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中医医院。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单项否决的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650 分)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40 分)说明:1.重点专科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医院确定的重点专科。
评审指标评审方法评审细则分值1.1 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医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 2 项具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 4 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中医为主分)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 24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2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0.5 分)。
1.2 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 1.2.1 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能够体现医院发展战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或工作计划中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有发挥中医无具体措施,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 4 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料,扣 2 分。
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 1.2.2 有发展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和加强中医药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无具体措施,每项扣 1 分;无资金投入,度进行定期评价。
( 16 分)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和明确的资金投入。
每项扣 1 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40.3 分)。
1.2.3 医院对影响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和提高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并未定期开展调研分析或无针对性措施,中医临床疗效的关键问题有系统的调研分析抽查 2 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2 分,部 4(至少每年一次),并制订针对性措施。
2023年三级中医院评审标准

附件1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23年版)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贯彻。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有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的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一、中医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有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行。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立临床科室,医院和科室命名规范。
二、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规定,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得到患者认同。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
五、积极采用中医药方法,提高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中医药诊疗能力。
六、加强中医康复能力建设,提供急性期康复诊疗、疑难重症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
七、开展临床途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途径实行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善。
八、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九、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广泛、合理应用中医医疗技术。
十、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使用达成规定。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一、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达成一定数量,专科床位、设备、人员等达成规定规定。
二、制定并实行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及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拟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中医优势病种服务量逐年增长。
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文件

附件: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一、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
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90%;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4.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750分≤总分<900分;2.245分≤第二部分得分<300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标准《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必须做好的,且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终止评审进程)的作用。
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0个百分点。
未达到60%,本年度临床科室(麻醉科、口腔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核心标准三:开展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核心标准四: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核心标准五: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得有神经内科、消化科、风湿免疫科、泌尿科等名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9.13•【文号】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做好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评价工作,2012年我局印发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
近年来,随着医改不断深入,中医医院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对中医医院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在总结评估以往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对2012版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等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等有关文件是开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的基本依据,各地对此不得进行删减。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可遵循“内容可增不减,标准可升不降”的原则,以附加条款的形式体现本辖区中医药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际等。
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我局核准后,方可发布使用。
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可依据评审标准制定本辖区的评审专家手册。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等有关文件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另行印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联系人:李佳殷邴媛媛联系电话:************、59957687传真:************电子邮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联系人:汤恺王瑾联系电话:************、59957686传真:************电子邮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7年9月13日附件1: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附件2: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附件3: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附件4: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附件5: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附件6: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附件7: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附件8:三级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 附件9: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一、评审目的和范围二、评审标准和指标1.医院基本情况评审标准医院的规模、医疗设备、人员配置、临床科室设置、规章制度等方面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医院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医疗质量与技术水平评审标准医院的医疗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包括医疗活动的合法性、诊疗纪录的完整性、医疗管理的规范性、术前准备和术后随访等方面。
医院的技术水平评价应包括临床医学和中医药学两个方面,包括临床诊断和治疗、中医药治疗、中西医结合等。
3.科教研工作评审标准医院的科教研工作应与医院的医疗服务相衔接,包括医院的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研究人员的水平、培养人才等方面。
医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并有多项科研项目和发表的研究论文。
4.医院管理和服务评审标准医院的管理应按照现代医院管理模式进行,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药品管理、卫生管理等方面。
医院的服务应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包括门诊服务、住院服务、急诊服务、医患沟通等方面。
三、评审程序和方法1.评审程序(1)医院自愿报名参加评审,并向评审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2)评审机构对医院进行初审,确定评审时间和评审组成员。
(3)评审组到医院实地考察,对医院进行评审。
(4)评审组根据评审内容和标准出具评审报告。
(5)评审结果公示和医院意见反馈。
(6)评审机构对评审结果进行总结和汇报。
2.评审方法评审机构可以采用文件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访谈、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评审。
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严守评审机构的纪律和保密要求。
四、评审结果和效果评审的结果主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评审机构可以根据医院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提出发展建议和改进措施。
评审结果可以作为医院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参加医保定点、医疗事故赔偿等方面的依据。
评审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医院的发展和改进上,医院可以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医院在区域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附件2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
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4.核心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9;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9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指标《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
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见病及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三甲中医院评审)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总体说明: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中医医院。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单项否决的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 分)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40 分)说明:1. 重点专科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医院确定的重点专科。
评审指标评审方法评审细则分值1.1 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医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 2 项具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4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中医为主分)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 2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未落实,4每项扣 2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 分)。
1.2 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1.2.1 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能够体现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有发挥中医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或工作计划中无具体措施,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4.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资料,扣 2 分。
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度进行定期评价。
(16 分)1.2.2 有发展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和加强中医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无具体措施,每项扣 1 分;无资金投入,药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和明确的资金投入。
每项扣 1 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 分,4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3分)。
1.2.3 医院对影响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和提高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并未定期开展调研分析或无针对性措施,中医临床疗效的关键问题有系统的调研分析抽查 2 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2 分,部 4 (至少每年一次),并制订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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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
一、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
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90%;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750分≤总分<900分;
2.245分≤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标准
《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必须做好的,且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终止评审进程)的作用。
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
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0个百分点。
未达到60%,本年度临床科室(麻醉科、口腔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核心标准三:开展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核心标准四: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核心标准五: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得有神经内科、消化科、风湿免疫科、泌尿科等名称。
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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