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1(1)
建筑工程常用材料见证取样方法和数量

钢筋焊 接件Βιβλιοθήκη 材料名 称外观检查
技术要求
钢筋焊 电弧焊接头 接件
拉伸试验
电渣压力焊接头 、预埋件钢筋T形
接头
取样要求
取样方法和 取样数量
代表批量
焊缝表面平整,不得有凹
陷或焊瘤。不得有肉眼可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
见的裂纹。咬边深度、气
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
孔、夹渣等缺陷运行值及
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
向冷轧带肋钢 接头现场检验按检验批进
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
钢筋机
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 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1
械连接
抗拉强度试验 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 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 次合格率为100%时,验
件
形式、同规格接头,以500
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
需合同应注明产品标准
预拌砂浆在运输 1.配合比 及储存过程中不
应受潮和混入杂 2.强度等级 物。不应有结块
现象。袋装普通
干粉砂浆的储存
建筑砂 浆
期为3各月,袋装 特种干粉砂浆的 储存期为6个月
(干粉灌浆砂浆 3.稠度
为3个月);散装
干粉应在专用封
闭式筒仓内储
存,储存期3个月
。
、上强海度市、对坍商落品度砂等浆技实术施
当在使用中队水泥质量 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 泥超过一个月)时,硬 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 果试验。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
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
一品牌,同一强度等级的
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
样品的规定进行复验,当
常用建筑材料检验取样数量规定

11
砼配合比
组
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送检普通配合比水泥不少于:50kg,砂不少于:70kg,石不少于100kg,掺和料不少于10kg,(每增加一组配比,取样增加50%),需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以及掺和料使用说明书
送检不少于12kg,需提供出厂合格证
5
外加剂
组
掺量≥1%,不超过100吨为一批次,掺量<1%,不超过50吨为一批次,每批次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送检不少于500ml,需提供出厂合格证
6
钢筋原材
组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的钢筋不超过60吨为一批次,每批次抽样送检不少于一组。
送检7根(5*60cm、2*45cm),两端需平整、盘条需平直,需提供标明有重量的出厂合格证
12
混凝土
抗压
组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5、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8
墙体材料
抗折强度、抗压强度、体积密度
可选项:外观质量、尺寸测量
9
砂浆
配合比
密度、立方体抗压强度、保水性
10
砼配合比
立方体抗压强度、拌合物凝结时间、坍落度
可选项:抗渗性能、拌合物表观密度、拌合物含气量、泌水率、抗折强度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1

同一强度等级留置,同一强度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
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 且不应少于3组,重要部位
(主体中的梁板柱)如一般可以和标养一样留置。
5)养护不同:①混凝土标养试块的养护环境为(20±3)℃,湿度为
90%以上,一般要在工地建标养养护室,或在拆模后立即送往试验室标
(即放在构件附近养护),这种条件的试块抗压强度数值更能反映结构
实体的混凝土强度。累积养护温度一般是自开始养护时起,至每天室外
平均温度累计至600度/天后开始试压,但是当施工地区温度特殊时,还
应保证养护时间不能低于14d,不能高于60d。
2)对象不同:①针对砼检验批,每个检验批至少要留置一组;②
针对强度等级,每一强度等级留置数量,依据需要确定,一般最好和标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 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九条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 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 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第十条 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 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
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养留置一样多最好。
3)作用不同:①用于验收,所有试块结果出来以后,要进行评定,
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4、承担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每一个项目 部应配置不少于1~2名见证员,承担工程项目 施工业务的施工单位每一个项目经理部应配置 不少于1~2名取样员,以上人员并不得同时在 两个工程项目兼任同一职务,但可以是同一项 目的其他技术岗位并持有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 的人员兼任。
5、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揽工程的单位,其见证/取样 员须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并由其单位所属行政区域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到承揽工程项目所在地的 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方可从事见证取样和送检 工作。其见证人员需在本地(宿迁)取得见证取 样人员上岗证。
2、袋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 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200t为一批, 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 12kg作为检验试样。 试样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封存样应加封条,密 封保管三个月。
五、复检规则 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取调封存样请省级或省级以 上检验机构仲裁检测。
建筑用砂
第一部分 见证员、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对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取样员做出如下要求:
一、见证取样的范围 1、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建设 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 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 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3、见证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 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 措施送样。送样单位应填写一式两份的检测项 目见证送检委托单,委托单位由见证员和取样 员签字并盖章。(见证人员盖章)
4、见证取样员岗位证和见证章应使用一致,见证 取样员送检时应加盖见证章,并出示本人岗位 证。
见证取样制度及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见证人员必须通过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持证上岗。
见证取样的范围:建设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连接)试件等应取样检测,取样应在见证人员旁站下进行,取样数量及方法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抽取。
见证取样送样程序: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人员1~2名担任,并持有有效的《见证人员证书》。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证书》。
授权证书应写明本受监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持证号。
施工企业每项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少于2名,须持证上岗。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活动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测委托单上签名、盖章。
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检测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一.钢筋混凝土、砂浆用材料1.1水泥1.1.1检测参数: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比表面积、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
1.1.2水泥的交货与验收:(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数量及方法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数量及方法一、钢筋钢筋进场时的验收: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已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2根,冷弯试件2根。
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Omm(250~350mm)°(备注: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截取500〜IOoO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冷拉钢筋:应进行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
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
二、钢筋焊接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
取样方法:1.闪光对焊在同一工作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检验批。
当同一台班内不足300个接头时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其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
拉伸试件长度一般≥50Omm(500〜65O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验收方法Q)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2)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z I~ΠI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IV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W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度;(4)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o 2.电阻点焊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件为一批。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1)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序/样品/参数名称/所需数量/代表批量/备注1 水泥/12kg/ 200t /袋装12kg /500t/ 散装2 /热轧带肋钢筋/500mm 2根+300mm 2根/ 60t3 /热轧光圆钢筋/500mm 2根+300mm 2根/ 60t4 /冷轧带肋钢筋/500mm 1根+300mm 2根/ 60t5 /冷轧扭钢筋/500mm 2根+300mm 1根/10t6 /圆盘条/500mm 2根+300mm 2根/60t7 /机械连接500mm 2根+300mm 2根/ 500个/母材/500mm 3根/500个/ 连接件8 /焊接/ 500mm 3根+300mm 3根/ 300个/闪光对焊/500mm 3根/300个/其他焊接10 /型钢/500mm 1根+300mm 1根/60t /加工至20mm宽11 /型钢焊接500mm 2根+300mm 2根/ 300~600个/ 加工至20mm宽12 /铝合金/管状型材300mm /2根13 /砂/石/10kg/20kg /400m3/600t14 /砼配合比/每组送:砂:30kg/水泥:20kg/石:40kg / 做抗渗,数量翻番15 /砂浆配合比/砂:20kg/水泥:3kg/掺合料等16 /砂浆抗压/3块/组/250m3 /棱长70.7mm立方体17 /砼抗压/3块/组/100m3200m3/ 连续浇捣1000m3以上19 /粘土实心砖/15块/15万块20 /加气块/18块/1万块21 /蒸压灰砂砖/10块/10万块22 /烧结多孔砖/15块/15万块23 /轻集料空心砌块/8块/1万块24 /粉煤灰砖/瓷砖/15块/30片/10万块/5000m225沥青密度、沥青与石子粘附性、沥青软化点、沥青针入度、沥青延度每种试验的取样数量均为1kg26沥青含量(抽提)取样数量为10kg27沥青混合料的马歇尔稳定度试验取样数量为10kg28石灰的钙镁含量取样数量为1kg29基层材料击实(灰土)取样数量50kg30素土击实取样数量20kg31EDTA滴定曲线取样10kg32EDTA滴定取样1kg。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 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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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
附件二、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一、水泥
1、水泥的进场检验:
(1)、水泥进场后首先检查水泥的出场合格证及出场检验报告(这里要特别注意,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通常是7d的,这样不能作为最后竣工资料,而必须要求提供28d的水泥检验报告;水泥送试验室后,有时候试验室出的报告,也可能会有3d或者28d的,28d才是我们最后竣工资料需要的),核对包装袋上的厂家、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场日期,出场编号。
除此以外,水泥袋上还应注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水泥袋上字迹颜色,
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为红色,矿渣水泥为绿色。
(2)取样批量和方法
a. 散装水泥:同厂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的同一出场编号500t为一批。
取样方法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应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
取样搅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于12kg作为试样放入标准的干燥密封容器中,同时另取一份封样保存。
b. 袋装水泥:同一厂家、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等级,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场编号的水泥200t为一批,先进行包装重量检查,每袋重量允许偏差1kg。
取样方法: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12kg两份,密封好,一份送检,一份封样保存。
二.钢筋
(1)对进厂的钢筋首先进行外观检查,核对钢筋的出厂检验报告(代表数量)、合格证、成捆筋的标牌、钢筋上的标识,同时对钢筋的直径、不圆度、肋高等进行检查,表面质量不得有裂痕、结疤、折叠、凸块和凹陷。
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2.取样方法:
拉伸、弯曲试样,可在每批材料或每盘中任选两根钢筋距端头500mm处截取。
拉伸试样直径R6.5-20mm,长度为300-400mm。
弯曲试样长度为250mm,直径R25-32mm 的拉伸试样长度为350-450mm,弯曲试样长度为300mm。
取样在监理见证下取2组,1组送样1组封样保存。
3、批量:
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
三、混凝土
1、砼的见证取样地点应在浇注地点随即取样,在监理见证下进行现场搅拌砼,取样应在第三盘至结束前30min之间取样。
商品砼运至现场后进行交货检验,其砼试样应在交货地点同一车送的砼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试块按组数填写委托单,按要求留足试块组数(标养、同条件)。
2、组批规则:
1)现场搅拌同: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的砼每一取样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3,。
B、按每工作台班。
C、每一现浇楼层。
2、商品砼: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按100m3 一个工作台班拌制的混凝土不足100m3按每工作台班。
当连续供应混凝土量大于1000m3 时,按每200m3 计算。
3、根据具体需要留置同条件试块。
4、标养试块和标养试块的区别(①表示标养,②表示同养):
1)定义不同:①标养试块就是在标养室养护的试块.规范规定试件在(20±3)℃,湿度为90%以上的标养室中,须养护28d。
②是指在混凝土浇注现场取样制作的试件,并依现场结构实体的养护条件进行养护(即放在构件附近养护),这种条件的试块抗压强度数值更能反映结构实体的混凝土强度。
累积养护温度一般是自开始养护时起,至每天室外平均温度累计至600度/天后开始试压,但是当施工地区温度特殊时,还应保证养护时间不能低于14d,不能高于60d。
2)对象不同:①针对砼检验批,每个检验批至少要留置一组;②针对强度等级,每一强度等级留置数量,依据需要确定,一般最好和标养留置一样多最好。
3)作用不同:①用于验收,所有试块结果出来以后,要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必须合格,否则就要做结构检测;②抽样复验,一般用于结构实测,同养合格,在结构检测的时候可以少做几个点(即少做回弹,甚至可以不做结构检测)。
4)抽样方法和比例不同:①每个检验批一般都要留置,现场搅拌的,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的砼每一取样单位(即满足下列条件时应留置一组)应符合下列规定: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3,。
b、按每工作台班。
c、每一现浇楼层。
d、当连续浇捣混凝土量大于1000m3 时,按每200m3 计算。
如果用的商品砼: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按100m3,一个工作台班拌制的混凝土不足100m3按每工作台班。
当连续供应混凝土量大于1000m3 时,按每200m3 计算。
②按同一强度等级留置,同一强度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重要部位(主体中的梁板柱)如一般可以和标养一样留置。
5)养护不同:①混凝土标养试块的养护环境为(20±3)℃,湿度为90%以上,一般要在工地建标养养护室,或在拆模后立即送往试验室标养室养护。
②同条件试块必须放置在代表的部位附近,做好保护。
6)送检条件不同:①标养试块龄期为28d,不能超过龄期。
②同养试块龄期一般为14-60d,即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0°C 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7)关于同养试块中的拆模试块,拆模试块用来检验结构是否达到了拆模强度而留置的,7d可以送检,重要构件要留置14d。
综上,因此,两者所代表的意义不同,所起的作用不同,不能简单代替或互相否定。
两者必须都合格。
四、砂浆:
(一)批量:
1.以每楼层或每250m 3砌体2、基础砌体3、每一层建筑或1000m2 地面工程
2.取样地点在盘口并在砂浆砌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在监理见证下封存,填写委托单,注明取样地点;在单线图上注明轴号、砌筑高度等。
五、砂
(一)采用标准
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二)组批规则:
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同一进场时间分批验收。
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不是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三)抽样数量:
每一验收批取样22kg。
2份,1份压样送检,1份封份保存。
(四)抽样方法:
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均应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试样。
附件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
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
行检测。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