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报销制度(doc 4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制度,便于学校经费的管理和正常使用,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及省市区教委规定的支出范围和进行报销。遇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审批,财务部门才能予以报销。

2、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时,首先由部门人填写《购物申报单》报校务处,以校长审批,校务处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照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由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的有效发票下面应写明单位、购物、名称及年、月、日,发票手续不完整,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

3、购物需领现金或支票时,要按规定写好借条,说明用途,填子暂支票及号码登记,经校长审批,财务人员才能支付。现金或支票领取后,要尽快购物、报销,以便于经费及时结算,确保奖金安全。票章由出纳、会计专人保管。

4、旅差费报销及伙食补助标准规定为:市区每人每天12元,县内(昆阳镇除外)每人每天8元,外市每人每天20元。(按在外省实际住宿天数计发补贴,路途期间按一般地区计发补贴)。车票报销时,应按规定填写报销单,各类票证张贴正齐,要先经财务人员认真核对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才能报销。

5、已享受承办单位伙食补贴或讲课补贴者,不能享受出差补贴。

6、因特殊原因,外出人需要乘坐飞机、火车卧铺时应事先征得校长,方能给予报销。

7、乘坐三轮车,原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注明原因,以校长审批,方能给予报销。

8、外派时间学习、培训教师旅差费报销由校务会议议定。

单项贡献奖试行方案

为鼓励全体教式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人事教科研究和培养拔尖学生为校争光,特制订单项贡献奖试行方案。

一、奖励项目

1、科研成果奖

全国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500元, 三等奖1000元

省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 三等奖800元

市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300元

县一等奖300元, 二等奖200元, 三等奖100元

镇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00元, 三等奖50元

2、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奖

(1)论文获奖

全国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

省一等奖400元, 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市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20元,三等奖60元

县一等奖80元, 二等奖60元, 三等奖40元

(2)论文发表

国际级按稿酬 5 倍奖励

国家级按稿酬 3 倍奖励

省级按稿酬 2 倍奖励

市、县、级按稿酬标准奖励

(3)论文交流

国际级500元

国家级300元

省级200元

市级100元

县级 50 元

3、学生竞赛指导奖:

(1)指导学生参加各项竞赛,制订并落实辅导计划指导师按学生获奖名次分别给予奖励。按习作发表的稿酬标准奖励指导教师,国家级报刊按稿酬5倍奖励;省级3倍;市、县级按稿酬标准奖励;校级10~~50元。

(2)体育运动员参加镇体育运动会,荣获男(女)团体总分第一、二、三名的教练员,分别发给1000元、400元、200元奖金以示鼓励,(学生个从获奖,教练员不再发奖)。获县级以上名次以500元递增发奖。

(3)舞蹈、歌咏等较大的集体项目参加比赛,荣获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发给指导师1000元、400元、200元的奖金以示鼓励,获县级以上名次以500元递增发奖。

(4)凡教师参加有关竞赛获奖的分别给予下列奖金。

(5)、开展先进教研组竞赛活动,凡被评为县级先进教研组的,每人50元,组长加倍。

4、先进奖:

凡被评为全国劳模或先进教师的奖金1000元,凡被评为省级劳模或先进教师的奖金500元;凡被评为市级劳模或先进教师的奖金300元;县级先进教师或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100元,镇级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奖金50元(凡被评为单项先进的成人教育、后勤、工会、幻教、团队科技等奖给同级别的1/2奖金)。县级教坛新坛奖100元。

5、安全(健康)奖

提高警惕,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和师生健康,安全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奖励。

6、凡教工提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践后效果显者,酌情给予奖励。

二、奖金发放办法

1、由本人向教科处申请,填写单项贡献奖登记表,并提供有关原始根据;教科处核实后报校长室审批发放。

2、以上奖励各项不重复记奖,就高不就低。

3、下列三条中违反其中一条者不发成果奖:

(1)获奖项目或作品内容与本职工作联系不密切,专业思想不稳固,影响正常教学工作者;

(2)课堂教学效果差,学生及家长意见较大者;

(3)科研课题未经学校同意立项,或未经学校同意而私自参赛者。

三、有关说明

1、申报教研成果科研课题发布事先报教科处立项,并按科研申报进行,最后由有关单位、专家作出鉴定,否则不予记奖。

3/4

2、参加的各类竞赛必须经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赛前教师应凭参加通知书报教拉处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参赛,否则其结果不予承认。

3、组织论文评奖、交流的单位若是某报刊、学术团体(省级以上)等而非教育行政部门,参加的只是单项知识竞赛(如作文、书法、绘画等)酌情记奖。

4、凡优胜奖、鼓励奖等视具体情况作相应变通处理。

5、教师申报教研成果奖时均须交原始获奖证书、论文、稿酬通知或论文交流证明等。

6、大面提高教学质量,或转变差生成效显著,相应予以奖励。

7、省(市)级以上的课题的主要承担者分别以每周两课时(一课时)计入课时总数。省、市级电教立项,学校将在设备、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

8、立项经费,省级1000元,市级500元,县级300元。

本奖励方案自教工到本校工作之日起试行。

知识改变命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