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承包人的资金周转,保质保量地进行工程施工,XX高速公路管理处对承包人已完成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清单项目(包括XX高速公路管理处批准的变更设计)逐月进行中间计量,月度计量周期为上月21日~当月20日。
XX高速公路管理处根据核准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工作量,原则上每月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最低限额为50万。
第二条计量表格的样式(一)中间计量单的表格包括:合同计量中间计量单、变更工程中间计量单、暂定计量中间计量单;(见附表1)(二)中间计量月报的表格包括:中期支付证书【支表2】、合同完成情况表【支表3】、变更完成情况表【支表4】、暂定完成情况表【支表5】;(见附表2)(三)支付表包括:付款通知单、中期支付证书【支表2】;(见附表3)(四)中间计量单及计量月报一式四份:承包人一份、总监办一份、管理处工程部一份、管理处计划合同部一份;(五)付款通知单一式一份存财务部,XX管理处存复印件。
第三条填报说明(一)计量表格均严格采用规定的表格(HCS系统中填报、下载和打印),各单位应按HCS 系统中格式认真填报,图文要清晰,装订要整齐,意见及签字(盖章)无遗漏,表中的数字均需打印,签字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和蓝色钢笔书写。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包管理处计划合同部确认。
(二)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和合同清单格式如实填报已完成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不得超前计量、计价,复核人员要认真细致,实事求是。
变更报告(通知)未批准的工程不得计量。
(三)中间计量计算书应准确填写项目号、细目号、细目名称、里程桩号,桥、涵工程应写明计量工程部位,所有项目均需附上计算式,实体的项目需附上简图。
计算书由驻地监理、驻地办、总监办、管理处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依次进行审核。
(四)月度支付报表、月度支付报表(变更)中的工作量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任一分项项目最后一次累计计量不超过合同清单数量(变更工程最后依次累计计量也不得超过经甲方审核的数量)。
高速公路计量管理办法

第章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1.为确保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高速公路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项目计量采用网络化计量软件进行计量。
3.工程计量除执行本管理办法外,还应遵照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计量管理办法》及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
4.如本办法存在与各单位合同文件约定条款发生冲突时,以原合同文件约定为准。
第二节计量支付原则1.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是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工程变更令、经批准成立的索赔审批表及项目办、总监办的其它有关文件、指令。
2.计量支付必须满足如下基本原则:计量支付必须遵守合同文件的各项规定。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
实事求是,既不超计,也不漏计,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的工程细目,在清单或技术规范写明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它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将不另行计量支付。
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满足计量条件的工程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完成计量支付报表及附件资料,并逐级签审完毕。
4.通过计量并不改变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
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总监办计量科有权扣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款项。
第三节合同管理及支付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仲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
其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价格调整、保留金等。
1、动员预付款即开工预付款,是建设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本项目开工预付款比例按合同文件执行。
(1)总承包单位开工预付款的支付:开工预付款的金额约定为签约合同价的10%。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绵阳绕城高速南环线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规范承包人、总监办的计量支付工作,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更好地促进工程建设,根据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计量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己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已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本工程设计资料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业主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价值。
1、计量范围(1)、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3)、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2、计量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变更设计文件;(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试验检测凭证等质量保证文件;(4)、三方联测签认资料;(5)、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3、计量原则(1)实事求是,不重、不漏、不超;按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2)、所有计量工程项目在计量前必须签发中间交工证书;(3)、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4)、工程的各种试验、检验、检测、验收手续及相关资料必须完整、规范,否则,不允许进行计量;(5)、计量支付不免除承包人应尽的各项义务。
已经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发现有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业主有权扣回该项目已支付的款额,施工单位应无偿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按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约处罚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违约金在计量支付款中予以扣减。
4、计量主要资料(1)、计量支付月报表(以下2至5项资料为计量支付月报表中《中间计量表》的附件);(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及附件资料(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报审单及相关原始资料)和相关材料、试验资料;(3)、《检查申请批复单》及有关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检验资料;(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有关质量评定资料;(5)、涉及变更的,应有《工程变更令》;5、计量的一般规定(1)、工程计量应采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摘要:),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不包含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1 页 A:合同总价:运城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北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护工程资金管理,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养护工程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
依据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运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支付以招标合同价为基础,以合同条款、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及工程进度依据,以规范支付程序为手段,以严肃财经纪律,防止支付过程中腐败问题的发生,合理安排工程资金使用为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不包含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第二章计量支付原则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费的计量支付严格按招标合同价及批复变更进行控制,在合同内实行计量支付。
第五条设备购置费严格按合同价控制支付。
第六条公路养护工程其他费用中,养护项目管理费按批复金额控制,除此以外一律按合同价控制支付。
第七条安全控制费(临时安全设施)计量支付以合同额为带格式的: 段落间距段前: 2 行带格式的: 段落间距段前: 1 行上限,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需提供设施材料发票、交通协管人员工资表等支付依据。
第三章计量支付职责第八条养护单位(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计量支付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有相关职责。
(一)牵头部门、承办单位根据分工共同履行养护单位(业主)职责,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合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计量支付,按规定确认并支付养护工程资金。
(二)设计单位应确保工程设计的科学、准确和周密,特别是调整、变更的工程设计。
(三)监理单位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对符合合同要求、质量达到合同规范标准、验收手续齐备的工程,严格履行监督、管理和签认职责。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成都至南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成都至南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成德南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内容格式化、执行程序化、操作信息化,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成德南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计量与支付及其监督管理。
监理、监理试验、材料供应等其它单位的计量与支付可参照使用。
1.3 计量支付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工作。
承包人、监理单位及业主均应设置专职计量支付工程师并为其配备相关硬件、软件设备,从事工程计量支付工作和掌握计量支付情况。
计量支付是一项连续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均不能随意更换计量支付人员。
1.4 为加强计量与支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本项目拟同步采用《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计量与支付审查。
承包人、监理人等参建单位进场后,由业主组织各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该系统的集中培训。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计量与支付审查程序办理计量与支付。
第二章计量支付的依据和原则2.1 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是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施工设计图或变更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工程变更令、经批准的索赔审批表及业主的其它有关文件、指令。
2.2 计量支付必须满足如下基本原则:2.2.1计量支付必须遵守合同文件的各项规定。
2.2.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
2.2.3实事求是,既不超计,也不漏计,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2.2.4 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的工程细目,视其包含在本合同其它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业主将不另行计量支付。
2.2.5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2.6满足计量条件的工程还必须严格按照业主和监理的规定编制完成计量支付报表及附件资料,并逐级签审完毕。
高速公路项目中的计量与支付管理

高速公路项目中的计量与支付管理摘要: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愈发完善,高速公路项目作为重要的民生项目,更是城市发展建设中的重要内容。
在新时代背景下,需要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以及施工效率,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
其中计量与支付起到整个项目施工管理中的关键影响作用,如若计量和支付滞后会造成项目投入资金紧张,严重会直接影响整个工程质量、进度、效益。
所以计量与支付是高速公路项目中的重要管理内容,需要加大高速公路计量与支付研究的力度,实现高速公路计量支付科学性与精准性的进一步提升,以实现对高速公路项目质量的集中、有效管控。
本文主要深入分析了高速公路项目中计量与支付管理的具体措施,为构建高速公路计量与支付完善管理机制,推动我国高速公路事业朝着技术化、体系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方向深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性经验。
关键词:高速公路;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引言计量与支付是高速公路项目中的关键内容,是公路项目施工中的重要管理内容,需要有效把控工程成本,实现费用控制的精准性,以实现对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的科学把控。
计量支付的有效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性意义,能够强有力的约束施工方严格按照合同开展施工作业,切实落实监督管控制度,能够让业主方、施工方以及监理方都能够明确的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与严谨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与创新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计量与支付的方式方法。
在实际中业主方在选择施工单位时,一般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性价比最高的施工单位合作,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业主方的需求,也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不断创新计量方式,确保高速公路项目高效开展,实现企业利润空间的提升,从而实现高速公路企业稳步、长久的发展。
1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的实际范畴立足于计量管理的宏观角度上看,计量作业环节是贯穿于高速公路项目始终的,各个环节都不能离开科学、精准的计量,同时也需要监理工程师对于高速公路各个环节的工程量进行准确审核,承建方对工程量进行科学评估,以确保双方合同签订的标准与规范。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XX管理处养护工程的计量支付工作,搞好养护费用的管理,确保各项养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工程管理的规定,结合XX管理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管理处的一切养护工程的计量与费用支付。
第三条进行工程计量时应准确地测定和计算已完成工程的数量,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已完成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一)进行计量的项目应符合合同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1、清单中的工程项目;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3、经过管理处批准的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变更项目。
(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范标准的要求。
(三)验收手续必须齐全。
进行验收的工程和工序应有下列资料和手续:1、监理工程师或管理处工程部门下发的任务单;2、施工单位自检的符合合同规定和技术规范的各种资料;3、按照规范,由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工程部门技术人员检验的各种试验数据;4、存在中间交工项目的工程必须有中间交工证书;5、工程完工后必须有工程质量验收表。
6、工程完工后必须有每个项目交工证书。
第五条工程计量的依据为:(一)由监理和有关质检部门签发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合同规定的“计量支付”条款。
(三)设计图纸。
第六条进行工程计量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二)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不得计量;(三)没有验收资料的不得计量;(四)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五)按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工程部门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第七条工程计量的程序为:(一)大中修及专项工程、小型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监理处、养护科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处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养护科必须7天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施工单位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监理处、养护科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以便养护科掌握工进度情况,及时调整计划。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桂平到来宾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劳务分包)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桂来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二0一一年三月桂来高速公路工程劳务分包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量与支付是贯穿于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工的重要条件。
准确计量计量是保证劳务分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就可得到应得的付款,是劳务分包人合同履约的一种表现。
第二条:为加强桂来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计量管理,明确总承包部、项目部和劳务分包人的权利与义务,使工程计量规范化,程序化,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完成情况及对本工程建设投资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计量第三条: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已完成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根据合同规定,工程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计量规则,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图纸尺寸、断面计算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工程量清单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
因此,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工作量。
1、计量范围(1)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3)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
2、计量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设计图及变更(完善)设计图;(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4)有关计量补充办法(协议);3、计量原则(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2)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它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中,将不另行支付;(3)对新增工程单价套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单价,不再重新编制;(4)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5)工程的各种试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行计量,在审核时,如果项目部和总承包部发现,有问题的项目一律予以扣除,直至问题处理,解决完成后方可进行计量;(6)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安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计量支付原则:加快计量支付、加速资金流动,保证计量支付工作规范、及时、有效,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承包人及时上报计量资料(包含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计量资料的核查并修正报送项目办审查,同时负责组织审查计量台账;项目办负责对监理工程师上报计量资料进行核查,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合约部;合约部负责全面计量支付审查并编制计量支付证书;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的支付以及支付情况的核对。
第三条计量支付依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条款、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计量支付操作流程
1.操作原则:本项目采用施工总价包干合同模式实施,合同总价除包括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外,还包括施工过程中经批准后的设计变更引起工作量增减(保险赔付及董事会决议调整部分除外)。
本项目计量支付采取“合同总价包干、清单明细参考、进度总额支付”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
1.1 承包人在收到项目公司提供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3个月内,应结合施工图设计的实际情况、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有关计量支付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即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各支付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列出各分项工程量清单,并填写各工程细目的工程量、
单价和合价。
承包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公司审批后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
1.2 如果某些工程细目按照上述原则调整后单价远远高于或低于目前市场平均水平,则监理工程师有权再与承包人协商后,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总价不变的基础上,对各支付细目的单价和合价进行适当平衡。
1.3 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的要求和本合同的规定,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
即以承包人施工图分项工程量清单作为进度统计计算的基础,考核分项或分部工程进度比例,按对应比例的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单价进行计量参考,当清单中某项支付细目达到工程量及合价的90%时即暂停计量,剩余10%支付款待该清单明细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经监理人签认且扣除应扣留款项后一次性支付。
2.计量条件:
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后实施计量,在计量过程中分未变更项目计量与变更项目计量两部分,工程计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1 未变更项目计量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的规定
2.1.1 所列计量项目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相对应;
2.1.2 承包人上报计量资料同时应完成相应工程交验资料并经监理工程师签署通过,考虑到砼28天龄期,砼强度试验资料可在次月补充,若次月补充不及时,则停止次月与砼相关的计量;
2.1.3 计量项目数量及金额不能超出工程量清单(修正后)相应细目数量与金额;
2.1.4 计量项目的单价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的单价一致。
2.2 变更项目计量
2.2.1 计量项目必须根据有效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变更工程会议纪要、变更令的有关规定确定;
2.2.2 承包人上报计量资料同时应完成相应工程交验资料并经监理工程师签署通过,考虑到砼28天龄期,砼强度试验资料可在次月补充,若次月补充不及时,则停止次月与砼相关的计量;
2.2.3 对变更的单项工程,按变更后实际工程量申请计量,单价维持原合同清单单价不变,若是新增项目则由项目公司参考类似项目审批确定单价;变更项目计量总额不超过原合同对应项目总额,计量时将变更后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实际进度比例对照进行,每期计量额度不超过按进度比例计算的额度。
2.2.4 变更令下发后,承包人应根据项目公司要求及时将变更增减工程量录入计量系统,及时更新系统工程数量,以免无法正常计量,但支付金额不超过原清单总价。
2.2.5 以上变更仅为完善程序之用,合同总价保持不变;具体变更流程及变更类别划分详见变更管理办法。
3.计量起止时间:每月的21日至次月的20日,另计量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可适时申报计量。
4.计量上报时间:每月20日前报送。
5.计量基本程序:由承包人于每月20日前将现场监理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通过计量系统,填写‘中间计量单’,上传至计量系统数据库。
然后打印中间计量单、计量报表及中间支付证书,一式三份签名盖章后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办留一份、项目办留一份、合约部留一份,附件资料两份:监理办一份、项目办一份),然后由监理办、项目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按审批流程图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后,在计量系统内必须填写明确的签署意见。
承包人中间计量工作最迟必须在每月
20日前编制完毕并上传到计量系统,逾期将不受理当月支付。
按以上程序审核完成后,承包人从计量系统中导出由总经理签发该期的计量支付报表,打印一式四份进行人工补签,由承包人、监理办、业主加盖公章,由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签收留档(业主二份、监理办一份、承包人一份)。
具体详见计量支付流程图。
6.支付程序:财务部根据承包人签收的计量支付证书按月度预付(凭收据收款)、季度总体支付(凭发票收款)的原则给予支付。
第五条计量支付附件资料要求
1.路基工程
1.1 清理与掘除,附清理掘除检查记录表。
1.2 路基开挖弃方的计量,需附断面图及路基土石方计算表。
1.3 路基填方的计量,除需附断面图及路基填筑土石方数量计算表外,同时需附本期计量土石方最上一层的路基填筑施工记录表。
1.4 砂垫层、结构物台背回填和换填砂砾,附砂垫层质量检验报告单。
1.5 特殊路基处理的计量,附相应工程细目的平面布设图、特殊路基处理工程数量计算表及质量检验报告单。
1.6 路基排水工程的计量,附浆砌砌体质量检验报告单。
1.7 护坡工程的计量,附浆砌砌体质量检验报告单。
1.8 挡土墙工程的计量,附挡土墙质量检验报告单。
1.9 预应力锚索(杆)的计量,附布设立面图、锚孔钻孔施工记录表,预应力锚索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
1.10 地梁和框架砼的计量,附水泥砼R7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于下一期附上水泥砼R28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
1.11 整修路基的计量,附路基质量检验报告单。
2.路面工程,
2.1 水稳基层、砼路面及沥青砼路面工程,附路面基层(底基层)质量检验报告单;水泥砼R7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水泥砼面层质量检验报告单,于下一期附上水泥砼R28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沥青砼路面相关试验报告表。
3.桥梁涵洞工程
3.1 桩基的计量,附经驻地监理专业工程师确认的桩基数量计算表,同时附桩基终孔后灌注砼前检查记录表、水泥砼R7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于下一期计量附上水泥砼R28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
3.2 承台、桥台、墩柱、系梁、台帽或盖梁砼和钢筋的计量,附水泥砼R7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于下一期计量附上水泥砼R28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
3.3 预制砼梁、板和预应力钢绞线的计量,梁板未吊装前先计70%,并附水泥砼R7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于下一期计量附上水泥砼R28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吊装完成后,再计余下的25%,并附梁板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单。
3.4 现浇梁板的计量,附现浇梁板质量检验报告单及水泥砼R7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于下一期计量附上水泥砼R28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
3.5 桥面铺装、防撞栏的计量,附相应工程细目的质量检验报告单及水泥砼R7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于下一期计量附上水泥砼R28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
3.6 支座计量,附支座检验报告单及支座安装检查记录表。
3.7 伸缩缝计量,附伸缩缝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单。
3.8 涵洞工程中,需附地基承载力报告;砼和砌体工程的计量,需附上水泥砼R7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于下一期计量附上水泥砼R28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
4.隧道工程的计量
4.1 隧道开挖的计量,附隧道开挖断面检测记录表。
4.2 初期支护的计量,附砼钢筋网安装检查表、管棚(或小导管)检查记录表、洞身超前钢插管检验表、洞身喷射混凝土检查记录表、锚杆张拔力检验表、钢拱架安装检查表、格栅钢架安装检验表。
4.3 模筑衬砌的计量,附安装钢筋检查记录表及水泥砼R7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于下一期计量附上水泥砼R28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
4.4 电缆沟、防排水工程的计量,附洞内排水沟槽检查表、洞身排水盲沟安装检验表、洞身止水带(条)安装检验表、洞身塑料板防水层检查记录表。
4.5 路面工程的计量,附路面基层(底基层)质量检验报告单、水
泥砼R7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水泥砼面层质量检验报告单,于下一期附上水泥砼R28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
计量支付流程
本项目采用计量支付专用软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