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小学食品安全月度自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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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精选篇)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精选篇)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精选篇)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1. 背景介绍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学校作为培养未来人才的重要场所,必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原则:科学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3. 自检自查的范围自检自查的范围包括食堂、食品加工场所、食品供应商以及学校周边的食品销售店铺。

4. 自检自查的内容(1)食堂管理:包括食品供应商的选择、质量控制和食品储存等。

(2)食品加工场所:包括食品加工设备的清洁卫生、操作规范和员工培训等。

(3)食品供应商:对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和生产环境进行全面检查。

(4)食品销售店铺:对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店铺的卫生状况和食品质量进行抽查。

5. 自检自查的方法(1)定期自检: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和食品销售店铺应每月进行一次自检,确保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临时自查:对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和食品销售店铺的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

(3)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自检自查工作的严格执行。

6. 自检自查的责任(1)学校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做好食品安全控制工作。

(2)食品加工场所:应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3)食品供应商:应主动配合学校的自检自查工作,定期向学校提供食品安全相关的资料和报告。

(4)食品销售店铺:应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规,保证食品的卫生状况和质量安全。

7. 自检自查的整改措施(1)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加强对自检自查工作的监督,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8. 风险防控措施(1)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共14篇)-规章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共14篇)-规章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共14篇)-规章制度篇1: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场内(店内)的食品及出租柜台进行日常检查。

二、食品安全员定期要对店内环境和条件、库存食品、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记。

三、食品安全员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经营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检查的内容(一)经营环境,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二)经营条件,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三)经营行为,检查是否销售禁止销售的食品,采购食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四)标签标识,检查场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1、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2、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包装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3、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是否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分装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4、散装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贴标签,销售人员和场地是否落实“两罩一套一帽”;(五)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持有所销售食品来源可靠的证明文件,包括: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六)仓储情况,检查是否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学校食品自检自查制度

学校食品自检自查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自检自查原则1. 全面性原则:对学校食堂、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运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 预防性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实效性原则:自检自查工作要注重实效,确保食品安全。

4. 责任性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三、自检自查内容1. 食品采购与储存(1)检查食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食品安全许可证。

(2)检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分类存放。

(3)检查食品储存期限,确保在保质期内食用。

2. 食品加工与制作(1)检查食品加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操作规范。

(2)检查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状况,确保加工过程卫生。

(3)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3. 食品运输与分发(1)检查食品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保持清洁。

(2)检查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是否适宜。

(3)检查食品分发环节是否规范,确保食品在分发过程中不受污染。

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到位。

(2)检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履行职责。

(3)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定期进行演练。

四、自检自查方法1. 定期自查:学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重点抽查:对食品采购、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食品安全。

3. 随机检查:对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自检自查报告1. 自检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自查时间、自查内容、自查结果、整改措施等。

2. 自检自查报告报学校领导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进行整改。

3. 学校将自检自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责任追究1. 对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及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所有涉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及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自检自查机构与职责成立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食堂管理员、校医、教师代表及学生家长代表等。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自检自查计划,组织实施自检自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监督。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配合领导小组开展自检自查,并负责问题整改的具体实施。

四、自检自查内容食品采购:检查供应商资质、进货索证索票情况、食品质量及保质期等。

食品储存:检查仓库环境、温度控制、食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度及先进先出原则执行情况。

食品加工:检查操作间卫生状况、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流程合规性、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

食品销售:检查销售区域卫生、食品售卖时的防护措施、过期食品处理情况等。

餐具清洗消毒:检查餐具清洗消毒设施完好性、消毒流程执行情况及消毒效果监测。

留样管理:检查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包括留样品种、数量、时间、温度记录等。

应急准备:检查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五、自检自查频率与方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检自查,重点时段(如开学前后、节假日前后)增加检查频次。

采用现场检查、查阅记录、询问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检查全面细致。

鼓励师生及家长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设立意见箱或在线反馈平台,收集食品安全相关意见和建议。

六、问题整改与报告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学校食品安全月自查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月自查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三、自查范围1. 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2.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健康管理;3. 食品卫生设施设备;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5.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自查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1)供应商资质审查:检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健康证明等,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

(2)原料质量检查: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感官检查、理化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原料储存:检查食品原料的储存条件,确保其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

2.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健康管理(1)健康体检:要求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2)卫生知识培训:对食品加工操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卫生操作规程培训。

(3)个人卫生:检查食品加工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如佩戴帽子、口罩、手套等。

3. 食品卫生设施设备(1)设备设施检查: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场所的设备设施,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设备设施维护: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洁、消毒、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检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2)制度落实:检查学校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制定:检查学校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置、善后处理等流程。

(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学校食品安自查制度

学校食品安自查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我校师生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三、自查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清洗消毒、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2. 食品从业人员:检查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卫生培训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

3. 食品原料:检查食品原料采购渠道是否合法,原料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

4. 食品加工操作:检查食品加工操作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括加工场所卫生、加工设备、工具、容器等。

5. 食品储存:检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交叉污染、过期、变质等情况。

6. 食品销售:检查食品销售场所卫生、销售商品标签标识、价格等是否符合规定。

7.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检查学校是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自查方式1. 定期自查: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自查。

2. 不定期抽查: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抽查。

3. 食品安全员自查: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自查。

五、自查要求1. 食品安全自查要全面、深入、细致,确保不留死角。

2. 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安全自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4. 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责任追究1. 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不力,导致食源性疾病发生或食品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学校作为一处重要的食品供应场所,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制度内容1. 自检自查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食材购进:检查食材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来自合法渠道。

•食品存储:检查食品存储环境和温度,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食品加工:检查食品加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避免交叉污染和食品安全隐患。

•餐厅环境:检查餐厅卫生情况,确保餐厅环境整洁。

2. 报告制度学校每月应当提交一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自检自查的结果和发现的问题,以及针对问题的改进措施和整改情况。

报告应当由学校食堂负责人签署确认,并在校内公示,以增强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三、意义与作用1. 保障食品安全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可以加强学校食堂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有效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

2. 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师生员工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校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建议与展望为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建议以下几点:•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加强学校与食品供应商的沟通合作,确保食材的质量安全。

•推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师生员工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

以上是关于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

愿我们共同努力,共建健康安全的学校食堂!。

中小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中小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中小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

2.自查采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等方式,全面分析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风险点,建立自查清单和自查计划。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制度自查,对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进行检查,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修订更新。

学校对食堂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经营过程、食品营养状况自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贮存、设备设施运转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从业人员卫生状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供餐情况、食谱的膳食结构等,并做好记录。

对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

专项自查的重点内容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定。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做好记录。

4.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避免被误用,并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

发现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5.燃料管理。

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菜品(如火锅等)加热燃料。

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并严格管理,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应严格选择燃料供货者。

应制定火灾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防火职责,定期组织检查,定期检测设备,及时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设备。

宜安装有效的通风及报警设备。

应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使其能正确使用煤气、液化气、电等加热设备,防止漏气、漏电;安全进行燃料更换(木炭、醇基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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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小学食品安全月度自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校方首负责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建立月度自查制度。

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相关公示项目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

检查后认真填写《学校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所有自查记录需留存完整,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参加的,需备注说明。

五、月度自查情况应及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六、学校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

若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七、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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