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几点思考(精)
关于审计结果公告的研究与思考

审计结果公告是中国审计从传统⾛向现代所迈出的关键⼀步,也是中国审计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2003年,国家审计署在《2003年⾄2007年审计⼯作发展规划》提出的关于“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积极实⾏审计结果公告、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到2007年,⼒争做到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的精神,近⼏年,国家审计署及地⽅审计机关都积极稳妥地进⾏了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探索与尝试。
实践证明,实⾏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依法治国、依法⾏政,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审计机关依法履⾏审计职责,提⾼审计成效,推动审计事业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鉴于⽬前审计结果公告尚处于探索阶段,地⽅不少审计机关尚具有畏难思想,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迈不开步⼦,笔者认为关键是端正对审计结果公告的思想认识。
本⽂旨通过阐述我国审计结果公告的特征及其法律依据、分析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外部环境及其社会效应与风险、探讨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程序及形式的基础上,提出进⼀步推⾏并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议及应予把握的问题,以供⼤家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时参考。
⼀、审计结果公告的特征及法律依据 审计结果公告,是指政府或国家审计机关主动或依据相对⼈的申请向社会公开,或通过其他⽅式使⾏政相对⼈和利益相关者知晓审计机关对政府及其经济组织审计结果的⼀种制度安排。
审计结果公告,它既可以看成审计结果通报的外延与发展,也可看成审计结果公布的⼀种形式。
从世界审计发展潮流看,虽然各国审计制度各异,但审计结果都以不同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我国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特点是: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主体事项是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国家审计公告制度的受众对象或主流是整体意义上的社会公众。
⽽从法律⾓度来说,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其法律依据有《中华⼈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六条及实施条例第三⼗五条关于“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但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以及2001年审计署颁发的《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2002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办法》及《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办理规定》等,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华⼈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等均已原则上对政府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程序及⽅式等⽅⾯作出了规定。
关于完善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探讨

关于完善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探讨随着我国政府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也成为了当前的热点话题。
公开政府审计结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可以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可以推动政府改革和提高治理能力。
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围绕完善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展开探讨,分析当前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一、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存在的问题1.公告范围不够广泛。
目前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主要集中在国家层面和省级以上地方政府,地市级以下政府层面的审计结果公告相对较少。
这导致一些基层政府的审计结果缺乏公开透明,容易造成地方政府的行为不规范和不透明。
2.公告信息不够具体。
一些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具有泛泛的表述,缺乏具体的数据和细节信息。
这使得公众难以真正了解政府审计的具体情况,也难以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
3.公告渠道不够畅通。
目前政府审计结果的公告渠道主要集中在政府网站和财政部门,缺乏更加便捷和广泛的公告渠道。
这使得一些公众难以及时获得审计结果,也难以参与到政府审计的监督和评价中来。
以上几点问题表明,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1.扩大公告范围。
应当将政府审计结果公告范围扩大至地市级以下政府,包括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等基层政府单位。
可以采取逐步扩大的方式,先从一些经济发达和行政效率较高的地区开始,逐步向其他地区推广。
4.加强公众参与。
政府在进行审计结果公告时,应当加强对公众的参与,包括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组织公众参与审计结果的评价等。
这样可以增加公众的参与感和监督力度,推动政府行为的更加规范和透明。
完善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只有通过加大公告范围、提高公告信息的具体性、拓展公告渠道和加强公众参与,才能让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推动政府行为的规范和透明,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公信力。
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体系的思考

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体系的思考【摘要】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外环境还有待完善,特别是审计机关内部,应该从建立专门的审计结果公开委员会、加强计划性、强化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和应对审计结果公开引发争议解决机制几个方面努力,使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关键词】审计结果制度体系通常意义上,审计结果公告,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主动或依据相对人的申请向社会公开,或通过其他方式使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者知晓审计机关对政府及其经济组织审计结果的一种制度安排(张立民,聂新军,2006)。
由于审计署的强势推动,在审计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达成了共识:审计结果公开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得力手段,审计结果全面公开是一种必然趋势。
审计署和很多地方审计机关结合实际,制订了有关审计结果公开的实施办法或意见,对公开的内容、程序等做了规范。
当然,建立完善的审计结果公开的制度体系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期。
一、审计结果公开的内外环境有待改善审计结果公开是多方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要顺利开展好这项工作,不仅要有适宜的法律环境、政治环境、人文环境,还要有审计机关自身锲而不舍的努力。
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这项工作,但是,我们还是要清醒地看到,面临的问题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使审计结果公开成为一种形式,辜负了全社会的期望。
1、法律地位不明确。
在法制社会,任何一项行政执法,都应当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否则潜在的执法风险很大。
审计结果公开的法律地位,是由《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确定的,作为审计机关的一项权限加以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从这条规定看,是否公开审计结果,是审计机关的权利,而不是审计机关的义务。
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行政长官的指示。
所以,审计署颁布的《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规定,公告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要经国务院同意;向国务院呈报的重大事项审计结果需要公告的,附加说明,没有反对意见才能公开。
审计公示制的几点思考

备忘录 、 议或说 明等形式提交议会 , 动 并 在 国家官方公报上公布。
1 崔 膏 , 2 2 茁5 4 r ± 计 ・ 0车 0
维普资讯
法规的单位和 个人、 经济效 益好 的单位 、
社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公众 关注 的、本级人 民政府或上级
审计机关要求向社会 布的 以及其他需 要公 布的审计 事项公示其审计结果 。此 处的审计 结果 ,是指审计机 关的审计意 见书 、审计决 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 书所
计监督 的权威性和 震摄力。西班牙审计 法院 的审计结果 刚以报告 、普通或特别
关公布 的希望 工程基金、国外捐赠资壹 等 审计 结果 的实际收效看 .社会反映是
良好的。
审计法院每年度对预算执 行情况 的审计
结果 向议会和 总统呈 交一份 年度审计 公 共报告 ,同时将公共报告 在国家 官方报 了解和监督政 府。审计 法院有权在公共 报告 中对 国家机 关管理 、 方政 府管理 、 地 社 会保 险的帐 目发表 批评 意见 ,批评的 调 子比较严厉 , 可 批评主 管部 门 , 批评 决 策 失误 . 批评 审计 员 ( 会计 员 】 财政 、 监督 员、 银行 安全会 , 至批评 政府 . 甚 二 是审 计 法 院 的公共 报 告有 专项 审计 内 容, 也有企业审计 内容。对企业的审计报 告除发送 企业领导^外 ,必 要时 发送绐 主管部长、 财政部长 , 甚至发送给 总理和 议员 ,同时也 向新 闻界公布 、向社会公 开。这些报告中对公有企业的状况、 发展 前景发表看法提 出意见 ,甚至 是比较严 厉的批评 。三是 审计 法院 的公其报告 , 每 年 要汇编成册 并进行 摘编 以公开 出版。 这些 审计公示 方法非常有效 ,加大了审
关于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几点思考

参差不齐 ,审 机关人 少事多 .工 作
有浓厚 的内部监督色彩 。 其二 .预算执行情 况和其他财 政
收支的审 计结果以及 其他重要审 计事
量大等因 素 是构成审 计质量不高 的 原因 =这 些都严重 制约 审计结果 公 告工作的顺利开壤。
是 审计 项 目质量 事前 控 制的 重要 环 节 .审前调查的 质量高低将直 接影响 审 计结 果。审前 调查过程 中。审计组
证 不充 分 、审 计处 理 不 当等 质量 问 题 ,审计人员的业 务能打和敬业 精冲
性水 平相 对较低 。在 审计结果公告 上 则表现 为一定程度 上的行政主导 ,具
方面它 可以增强审 计的透明度 ,增
强审计行 为的公开性 .扩大审计 的影 响 .但另一方面对 审计机关柬说 是一 种强有 力的监督 .无形的监督 .对审 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是 .部分审 计机 关尤其是 基层 审 计机 关的审计质 量不 高 ,不 同程度 地存在审 计执法程 序不规范 、审 计取
( ) 二 法律体 系不完善
一
方 面,我国现行 法律法规缺 乏
对审 计结果公告的 硬约束 ,执行起 来
审计 结果公告是 审计机关 向社会 公众公 开审计管辖 范闱内重要审 计事
项 的审计结果 ,它是推进依 法行 政 、 加强审计监督 的有效手段 .有利于社 会公 众及时 了解 审计结果 ,增强审计 的透明度 ,扩 大审计的影响 力 ,对审 计的 发展 具 有 非常重 要 的 意义 。但 是 .现阶段 我国的审计 结果公告处于 起步阶段 ,无论从外部 环境还是从 自 身条件来 看.都面临的 诸多问题 。下 面谈谈本 人的几点浅 见
第一 ,伞而推 行行政 问责制 。市 讣处 理处 罚难 的根木原 就是缺乏 行
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思考

只 注 重 人 们 对 投 资 工 具 是 否拥 有 形 式 上 的 合 法 所有 权 . 而 不是 对 投 资 工 具 的实 质 控 制 权 典 型 问 题 是 S E 特 殊 P( 目的实 体1按 照 美 国现 行 会 计 惯 例 . 如果 非 关 联 方 对一 个 SE P 的投 资 占其 权益 性 资 本 的 比例 不低 于3 . % 即使 该 S E P 的风 险 主要 由上 市 公 司 承担 . 市 公 司 也 可 不 将 该S E 上 P 纳 人 合并 报 表 的 编 制 范 围 。 然公 司正 是 利 用 这 一 漏 洞 . 安 设 立 数 以 千计 的S E. 以 隐 瞒 负 债 、 盖 损 失 与 此相 对 P 用 掩 照 . 际会 计 准 则 遵 循 的 是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的原 则 . 果 应 国 如 用 周 际会 计 准则 就 会 要 求 财 务报 告 披 露 特 殊 目的 实 体 的 细节 . 也就 可 能避 免 安 然 事 件 的发 生
执 政 为 民 的需 要 . 是 实 行 政 务 公 开 、 力 制 衡 . 促 和 也 权 督
1实行 审计 公 告 制 是 审计 机 关 履行 受托 责任 的 需要 . 根 据 我 同宪 法 .人 民拥 有 的 国家 资 源 将 按 照 由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通 过 的 年 度 预 算 和 国 民经 济 计 划 所 反 映 的 人 民 意 志 去 经 营 管 理 .政 府 接 受 由人 代 会 产 生 的 审计 机 关 进 行 监 督 . 政 府 受 托 责任 履 行情 况 进 行 独 立 认 定 后 . 须 对 必 向委 托 人进 行 报 告 . 社 会公 布审 计 结 果 受 托 责 任 是 审 向
浅析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浅析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摘要】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从必要性、法律依据、实施情况、存在问题与挑战以及发展建议等方面对该制度进行了分析。
通过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研究可以发现,这一制度在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透明度和责任上具有重要作用。
也揭示了目前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挑战,如信息不完整、公告不及时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加强法律依据、提升公告效力和规范公告程序等。
通过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分析与探讨,可以更好地推动我国审计监督工作的发展,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关键词】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必要性、法律依据、实施情况、问题与挑战、发展建议、结论。
1. 引言1.1 浅析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指审计机构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责任、经济活动和经济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开给社会公众的一种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增强审计的公信力,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保障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在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越发显得迫切。
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审计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促进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过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深入浅出分析,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这一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为未来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也有助于推动我国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信任度。
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更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2. 正文2.1 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必要性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必要性在于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提升政府部门和单位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增强社会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信任。
具体来说,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实行审计结果公告的实践与思考

影响力 , 促进审计整改 , 高审计监督效能 ; 提 同时也转 变广
大审计人员的审计观念 , 强化质量意识 。 二、建立必 要的制度是实行审计公告的重 要保 障。 应
坚 持 边 实 践 、 规 范 。 断 完 善 法 规 和 制 度 。 公 告 工 作 边 不 为 奠 定 基 础
开力度不断加大 的形 势 , 青岛市 审计工 作发展 五年规 在《 划》 中正式提 出了要积极实行审计 结果 公告制 度 , 进一 步
立信心 。 明确思路 。 逐步推进 。 实增 强审计工作透明度 切 ( )要 明确 审计公 告 工作 思路 。各 级审 计 机关 应 一 明确审计结果公告 工作 的思 路 , 这样 , 审计 人员 才能 明确 方向, 公告工作才 能有条 不紊地 进行 。如 20 年 山东 省 01
新闻媒体 向社会公布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 第三步 , 正式启动
审计公 开和公告经验 、 习审 计署 有关规定 , 学 参照外 地做
法 , 台了“ 个办法” “ 个条例” 出 三 和 一 。
[ 收稿 日期 ]06 0 — 2 20 — 3 2
[ 修订 日期]06— 4 1 20 0 — 6
[ 作者简介 ] 马青 山 (9 9 ) 男 , 15 一 , 山西 武 乡人 , 山东 省青 岛市 审计 局 局 长, 计公 告课 题 组 组长 , 审 从事 审 计 工作 研 究; 英 明 李
公告的全面理解 和正 确接受 。二是积 极配合 新 闻单 位做 好 相关宣传 工作 。三 是 经常 与新 闻媒体 交 流 沟通 , 量 尽 使 宣传全面完 整 , 既要 披露 问题 , 又要 宣传 整改 情 况 , 还 要从体 制 和原 因上进 行分 析 , 尽可 能使 审计结 果公告 产 生 良好 的社会效果 。 四、 高审计质量是实行 审计 结果公告 的关键 。 提 应切 实加 强质量 管理 。 断提 高 审计 能力 。 好廉 政 建设 。 不 抓 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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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也就是国家审计机关将审计结论性文件反映的内容通过合法有效载体向社会公开。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国外早已实行,但在我国只是近两年的事,在2003年12月第一次进行了审计结果公告——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审计结果,在我国是第一号审计公告,2004年、2005年、2006年又陆续公告了几项重大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也慢慢地走向规范化的轨道。
2003年国家审计署制定公布了《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今后五年中国将积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到二00七年,力争做到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
2003年以来,国家审计机关在这方面不断地实践摸索,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也应看到,由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我国尚是首次试行,在很多方面还不完善,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提高。
对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里就有规定,《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根据《审计法》规定,国家审计署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颁布实施了《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和《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内容、程序等作了一些规定,但此后对这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就很少,在2003年以来的审计结果公告的实践中,出现过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部门的规章就相对滞后。
对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笔者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必要性
1、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审计工作自身的需要。
公告制度的推行对审计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审计客观公正性的体现。
向社会公布的审计报告必须保证事实确凿、证据充分,所作的审计评价和结论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推敲,处理、处罚的宽严尺度把握正确。
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审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再则,审计机关同其他经济监督机构一样,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身也需要接受监督,而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本身也是一种接受监督的方式,而且事实已经证明,这种监督方式是受社会公众欢迎的。
另外,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也是审计机关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必将对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2、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得力手段。
审计结果公告作为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政府公共财政管理的过程和结果,对于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有关信息需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真正实现公众参与和监督政府公共财政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审计结果公告能够增强政府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审计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主要是对政府部门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的情况进行检查,揭露公共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价政府财政、经济行为的效益。
通过将审计检查及评价等有关信息公布于众,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而审计把揭露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与社会公众进行交流,就
能有力地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促使政务进一步向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
其次,审计结果公告能够促成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增强对政府公共财政管理的监督效果。
通过审计结果公告,社会公众可以了解到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机关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建议,能够运用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对被审计单位开展间接的监督,促进审计决定及建议的执行和落实。
3、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审计工作同国际接轨的必然结果。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上一些通行的做法对审计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调整、完善未来一个时期审计工作的发展战略,同时在具体的技术方法、审计标准等方面也应尽快与国际接轨。
审计公告制度在国外已很普遍,在美国、加拿大等经济发达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除了向议会报告外,也及时向社会公开,公众很容易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上了解到自己关心的社会热点。
二、审计结果公告需要国家法律法规来进一步进行规范
1、国务院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定一部关于“审计结果公告”的行政法规
目前,审计机关对审计结果的公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国家审计署颁布实施的两个部门规章及一些地方政府规章进行的,在实践中存在很多法律的空白,无章可循。
因此,为保证审计结果公告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科学、可操作性强的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
审计结果公告可以分为有违法违纪行为披露的审计公告和无违法违纪行为披露的审计公告。
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公告可以作为一个行政公开问题,证明被审计单位无违纪行为,还被审计单位一个清白,给公众一个明白,可以树立政府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
但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公告,就仅仅是行政公开问题吗?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可以分为警告、罚款等种类,其中:警告属声誉处罚,实际产生的后果就是被处罚者声誉的损失,对比审计结果公告,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被审计单位,其行为向社会广泛告知,则会造成比行政处罚法中的警告更为严厉的声誉损失。
因此,这是否应归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警告一类呢?还是独立于警告单列一类?或列入其他一项?笔者认为,违法行为的审计公告应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为“警告”一类,这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要求。
因为审计机关下发的“审计决定书”是一种行政处罚文书,但对外的“审计报告”呢?尚难明确,这与“审计结果公告”有点类似,就是将情况公诸于众,其目的就是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所以应该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其为“警告”类行政处罚。
同时,违法行为的审计结果公告既然属于“行政处罚”,就应当在行政法规中规定,在作出公告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公告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被公告者对公告的事实持有异议的,应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公告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出赔偿请求。
另外,对于所提的“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
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如何来认定“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笔者认为此项权力应属于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并充分考虑如泄露此秘密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失来认定。
同时对于被公告单位的商业秘密,应事先充分征求被公告单位的意见,最后由审计机关来决定,依此原则,若再泄露被公告单位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则应划清责任,并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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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合理性的审查。
某种材料通过了以上各种审查后,系统还要对其价格的合理性自动进行审查。
以上几种审查都有严格的标准和固定的计算公式,具有确定性,从而可找出价格差异的原因。
物资管理系统在对已录入计算机的购货凭证进行自动审查的过程中,如果在采购计划、订货合同、发票数据、价格方面任何一项发现了错误,都发出相应提示信息,管理人员在查明原因并的到审计人员核准后做出相应的处理。
同时,物资管理系统对相应的记录做出特殊的标记。
在后续的统计报表中出现相应不良数据,以便审计人员写出正确的审计报告。
每一个系统操作人员的权限均是固定的,互不干涉,不能修改其他系统管理人员所录入的数据,从而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五、应用计算机进行物资采购审计的好处
物资采购工作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运用计算机进行材料采购审计就是要让计算机帮助审计人员快速发现问题,然后由审计人员进行分析,加以解决,从而真正更好地服务于“阳光采购”。
1.为企业物资采购审计人员及时提供物资价格信息,使对物资采购价格的审计更加全面、有据、有力,并有效地堵塞漏洞。
2.有利于严格把握采购价格关,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3.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约人工费用开支。
4.实现了对库存物资的严密控制、对降低库存资金占用、减少物资浪费、规范物资管理具有显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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