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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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35101音乐领域)一、培养目标及要求(一)培养目标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培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案、音乐编辑、音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不招收同等学力或非音乐、舞蹈专业考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不得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1、以实践教案为主,兼顾理论与学生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

2、采取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3、教案形式应灵活多样,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4、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5、课堂教案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一)、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分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课程环节应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1、公共课 (不少于8学分)2、专业必修课与专业实践(不少于36学分)3、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每1学分课时不少于16学时考核方式以闭卷考试和课程论文相结合,按百分制记分,公共课、专业必修课与专业实践课成绩达70分为合格。

河北师大音乐学院艺硕培养方案.doc

河北师大音乐学院艺硕培养方案.doc

河北师范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35101音乐)学科专业介绍: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01年。

1996年,分别创建于1970年的原河北师范大学音乐系和河北师范学院音乐系合并成为新的河北师范大学音乐系,并于2001年升格为音乐学院。

经过40多年的办学实践,学院综合实力已发展成为国内前列、省内办学实力最强的高师音乐院系。

学院现有教职工72人,其中专任教师61人,教授14人,副教授28人。

在校本科生733人,硕士研究生96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1000余人。

目前我院拥有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4个研究方向(声乐演唱、钢琴演奏、手风琴演奏、竹笛演奏)。

MFA的教学成果强调表演实践,学位论文主要是对表演实践的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旨在培养音乐表演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培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编辑、音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研究方向(专业代码135101)声乐演唱、钢琴演奏、手风琴演奏、竹笛演奏。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3—4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3—5年。

五、培养方式(一)采取导师负责制,导师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自主性和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

(二)硕士生入学一个月内,指导教师应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部备案,由研究生本人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个人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和研究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

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专业学习(及环节)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

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音乐学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音乐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并具备本专业方向的科研、教学和外语应用能力的高层次、实用型专门人才。

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音乐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具有理论研究能力,能够运用相关学科知识对某一领域的专业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文献梳理,能够撰写相关领域并具有一定学术规范的学术论文,具有较独立的田野采风、实证调查和科学研究能力。

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写作和交流能力。

身心健康。

二、学制与毕业年限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毕业与获得学位年限可延长至五年,休学时间计入延长年限。

三、课程结构与学分分配注:硕士研究生最晚应在两年半的学习时间内完成。

四、学位授予详见《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音乐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并具备本专业方向的科研、教学和外语应用能力的高层次、实用型专门人才。

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音乐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具有理论研究能力,能够运用相关学科知识对某一领域的专业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文献梳理,能够撰写相关领域并具有一定学术规范的学术论文,具有较独立的田野采风、实证调查和科学研究能力。

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写作和交流能力。

身心健康。

二、学制与毕业年限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毕业与获得学位年限可延长至五年,休学时间计入延长年限。

培养方案-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培养方案-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2.具有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音乐创作、表演技能,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艺术表现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3.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的能力;4.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1.应届创作、表演专业的本科生;2.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创作、表演实践经历;3.高等学校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有艺术创作、表演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励者。

三、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培养方式培养过程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

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

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五、课程设置课程分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公共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

专业必修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

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

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学时为1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占60%以上。

具体学分设置如下:1.公共课:不低于8学分(包括外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等)2.专业必修课与专业实践:不低于36学分3.选修课:不低于6学分六、毕业考核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后,须参加毕业考核。

音乐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50402 学科名称:音乐学
一、学科简介:
音乐学,musicology,是研究音乐的所有理论学科的总称。

音乐学的总任务就是透过与音乐有关的各种现象来阐明它们的本质及其规律。

音乐学可系统分为:
音乐美学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民族学比较音乐学音乐教育学音乐治疗学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音乐形态学律学音乐声学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欣赏音乐评论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够独立从事音乐理论研究、音乐演奏实践和高等学校专业教学的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坚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关于本研究方向的现状、历史和发展趋势;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3、具有从事专业学科研究、演奏实践和教学工作的能力;树立创新意识和开放意识。

三、研究方向:
1. 音乐理论研究
2. 音乐表演与教学研究
四、培养年限和培养方式:
培养年限:2至4年
注:理工科硕士研究生非学位课中至少应有1.5学分人文课程。

六、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
音乐表演类:1.5~2万字;
音乐理论类:2~3万字。

系主任(签字):李锋主管院长(签字):贺敏
2009年1月14日。

学科教学(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教学(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教案(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一、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案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

具体要求为:(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案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案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案工作。

(四)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五)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年。

四、课程设置(见附后课程设置表)课程设置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案四个模块。

总学分不少于学分。

五、教案方式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案、合作学习、模拟教案等方式。

应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案中的实际问题。

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案案例设计等。

论文字数不少于万字。

(二)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案研究人员。

(三)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其它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案论),不计学分。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A.声乐表演艺术一、培养目标及要求培养适应我国经济、文化和音乐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表演人才。

能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

要求: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备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音乐创作与表演技能。

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的实际问题。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声乐表演艺术三、学习年限与学分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52学分,其中共同课和专业主课不少于18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不少于20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1、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2、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着重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勇于创造的能力。

3、为研究生提供舞台实践、学术交流、学术考察的机会,并适当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讲学。

4、研究生在入学之初,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出个人的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全面了考虑、合理安排。

五、课程设置声乐表演艺术六、实践环节(2学分)根据培养目标,通过一系列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演唱能力和相应专业教学能力1、实践时间、学分专业实践总时间不得少于12周,专业实践学分为2学分。

2、实践的方式、内容在1-4学期安排相应的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与舞台表演实践。

教学实践(1学分):导师可安排学生任助教,协助导师向本科生授课。

或观摩导师授课。

舞台表演实践(1学分):导师或几位导师可组织自己学生定期举行星期音乐会、季度音乐会等演出实践。

根据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到校外参加各种演出活动,比如与兄弟院校的交流演出,参与社会的各种公益性演出等等。

实践要求(1)拟定实践计划;(2)导师对学生的协助教学给予评价;(3)参加教学实践与舞台表演实践的次数各不少于3次;(4)进行授课和听课的学生,要填写授课、听课报告,由导师评定成绩,交研究生秘书存档;(4)参加舞台表演实践之后,要撰写实践总结报告,由导师评定成绩,交研究生秘书存档。

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专业代码050402 授予文学硕士学位)一、学科专业简介音乐学是关于音乐的知识领域,运用各种学术性方法研究关于音乐的一切事物。

本学科1998年开始招生,学科专业点于2001年设置,目前硕士研究生导师14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8人,该专业点共获得国家省部级项目10余项,研究经费300余万元,主要研究领域覆盖音乐学的三大学科领域——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和民族音乐学。

近10年来,培养了硕士研究生近100人,其中不少硕士研究生在全国演奏演唱比赛和学术论文评比中获奖,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向主要是高校专职教师。

目前在校硕士研究生有70余人,整体学习情况良好。

二、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独立从事音乐理论研究、音乐演奏实践和专业教学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具有坚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关于本研究方向的现状、历史和发展趋势,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音乐学科学研究、演奏实践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研究方向简介四、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4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其它培养环节的考核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在校学习时间达2年及以上,可申请提前毕业。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实行学分制,所修课程分为6类:①学位公共课②学位专业课③指定选修课④任意选修课⑤实践环节⑥补修课。

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为36~38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为9学分,学位专业课10学分,指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为15~17学分。

六、实践环节硕士研究生培养必须有实践环节,实践环节为2学分,包括教学实践、学术活动两部分,各占1学分。

教学实践要求,必须面对本专业本科硕士研究生,其内容可以是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辅导或协助指导本科生课程设计和毕业论文等,教学实践的工作量为17学时;学术活动要求,必须参加本学科的学术活动8次以上,其中1次校外学术活动,每次要求1000字以上的学习报告(由导师和导师组规定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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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教育学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 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能立志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服务。

2. 掌握系统的音乐学基础理论和音乐学学科的专门知识,熟悉国内外音乐学科学理论发
展改革的最新成果;具有从事音乐学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音乐教学实际工作的专门技术水平;具有使用第一外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具有研究和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

3.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民族音乐学
2.中国音乐史学及其教育
3.二胡艺术及其教育
4. 欧洲音乐史及其教育
5. 声乐表演艺术及其教育
6.音乐教育学
7. 琵琶艺术及其教育
8. 钢琴艺术及其教育
9. 小提琴艺术及其教育
10. 钢琴伴奏艺术及其教育
11. 古筝艺术及其教育
1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三、修业年限
硕士生修业年限为2-4 年。

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0 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方向课的学分不少于23 学分。

毕业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
1.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导师组将合理安排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和实践活动等各个环节。

( 1 )充分发挥文献阅读在夯实硕士生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中的作用。

每位硕士生必须在第 2 学期期中之前提交二份必读文献阅读报告。

( 2 )充分发挥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在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自主学习和研究中的作用。

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

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包括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

学习计划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制定;论文研究计划在入学后 1 个学期内制定。

(3)课程学习环节注重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硕士生可根据本人学习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倡导实行以研讨为主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

( 4 )论文工作环节侧重于对硕士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训练,培养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指导硕士生制订论文研究计划,引导学生尽早进入论文研究状态。

( 5 )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全国性或全省学术会议 1 次,并提交论文;
至少应在所在学院或全校范围内公开做学术报告 1 次;至少听取10 场学术报告。

2.采用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注重发挥集体智慧,鼓励硕士研究生听高水平学术报告,
参加相关学科的学术研讨会,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努力体现“尊重的教育”理念,引导和促进研究生的自主
和个性化发展。

六、课程学习
1. 课程设置
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2. 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应至少修满30 学分,一般以30-36 学分为宜。

在学期间参加并完成学术活动要求者,可计算 2 学分;实验课、教育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不计学分。

3. 教学方式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实行讲授与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研讨方式在促进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中的作用。

4. 考核方式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学科基础课均为闭卷考试。

提倡以要求学生撰写读书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以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期末考核。

考核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价,注重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研究计划、开题报告、论文进展报告和论文
评阅与答辩等。

1. 研究计划
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初拟论文选题范围,并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制定研究计划,提交学院办公室备
案。

2. 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期末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通讯评阅的
时间间隔不应少于8 个月。

开题报告的审查应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

3. 论文进展报告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

报告的次数应不少于 5 次,形式和范围由指导老师自行确定。

4. 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并经过TMLC 系统检测和专家评阅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论文答辩应从论文选题与综述、研究设计、论文的逻辑性和规范性、工作量等方面重点考查论文是否使硕士生受到了系统、完整的研究训练。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福建师范大学授予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细则》。

八、实践活动
硕士生培养应重视实践教育。

力求实践教育贯通课内与课外各种教育活动。

在注重课外实践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发挥课堂教学的实践教育功能,在课堂教学中更多地通过实际问题引导学生学会处理复杂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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