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合同能源管理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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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甲方(用能方):乙方(服务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合作双赢、节能环保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屋顶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并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甲方进行专项节能服务,甲方按约向乙方支付节能服务费等有关权利义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履行。

第1条、术语和定义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屋顶光伏电站:是指甲方提供适合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的足够项目容量的屋顶,由乙方投资建设安装的太阳能发电装置。

2、专项节能服务:是指合同双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由乙方投资在甲方建筑物的屋顶上建设安装光伏电站,并负责该电站的运行、维护,电站所发电力在甲方用户侧并网归甲方使用,甲方保证使用本项目发出的全部电能(若所发电能甲方不能全部利用,则乙方有权转售第三方),以减少甲方向电网购买电量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并由甲方向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节能服务费用。

3、节能效益:是指屋顶光伏电站所发电量,按照当时当地官方电网峰、平、谷电价计算确定的电费价值。

第2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项目地点:。

3、建设规模:兆瓦。

使用屋顶面积平方米.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所涉屋顶光伏电站的建设周期为自项目批准之日起二年.5、项目实施期限: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年,项目实际并网发电之日即为节能项目效益分享的起始日。

第3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1、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方案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由双方确认无异后实施;2、项目的实施: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项目设计文件、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实施。

3、项目的验收:甲乙双方应当在项目电站建成、用户侧并网工程完成后按照电力接入的规定进行试运行,并共同书面确认项目电站发电首日。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版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版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甲方(用能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能源服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一定的能源需求,乙方具备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分布式光伏项目具体名称]。

项目地点:甲方[具体地址]。

项目规模:[具体装机容量]。

二、项目实施内容乙方负责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

项目所发电力优先供甲方使用,多余电量上网销售。

三、项目期限项目建设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成并网发电之日止,预计为______个月。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两篇)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两篇)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二)1. 引言2. 项目目的2.1 为了合理安排、管理和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的电能,双方共同制定本协议,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光伏发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能源的高效利用。

2.2 本协议旨在确保项目的稳定供电和合理能源消耗,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降低能源管理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 能源管理责任3.1 甲方负责确保光伏发电项目的正常运行,包括系统设备的维护、监测和修复等工作。

甲方应定期提交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数据和报告,以供乙方进行能源管理和评估。

3.2 乙方负责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能源管理,包括制定能源消耗计划、管理能源消耗指标、监测能源数据等。

乙方应根据能源使用情况,提出优化能源利用的建议和措施,以减少能源浪费。

3.3 甲方和乙方应密切配合,共同制定并执行能源节约措施,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光伏发电系统的发电量。

4. 能源管理措施4.1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定期提交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数据和报告。

乙方根据数据分析,制定相应的能源消耗计划,并向甲方提供具体的能源管理措施。

4.2 乙方应监测光伏发电系统的能源消耗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乙方可以根据需求采取降低负荷、合理使用设备、改善能源结构等措施,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3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和更换工作。

乙方应尽快响应并修复故障,以保证光伏发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5. 能源管理报告5.1 甲方应定期提供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和能源数据报告给乙方,包括发电量、能耗、能源节约措施等内容。

5.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报告进行能源管理和评估,并向甲方提交能源利用情况的报告,包括能源消耗指标、能源利用效率等数据。

5.3 双方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能源管理措施和优化方案,及时调整和改进能源管理工作。

6. 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甲方(承载企业):XX乙方(节能企业):XX第1节总则1.1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签订本协议。

1.3鉴于本协议所称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第2节项目主要内容2.1项目名称:XXXX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发改委备案名称为准,以下称“本项目”,实际项目容量根据现场设计确认最佳建设容量为准)2.2项目地点:XX屋顶2.3标的屋顶:指甲方享有合法产权的,使用面积约XX平方米的厂房屋顶。

2.4甲方配合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电目标。

2.5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分别在甲方产权项下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0.4MW(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屋顶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优先供甲方及甲方客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屋顶所属建筑物使用人,下同)使用,余额上网,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2.66项目建设方案2.6.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并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工作;乙方还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承担此过程中其应支付的所有费用。

2.6.2甲方将本项目所需厂房屋顶无偿租赁给乙方,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期满后自动延长5年至本项目实施期限(实施期限为25年)届满之日。

甲方无偿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屋顶设计图纸、提供相关电气和负荷数据、配合乙方进行相关的申请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项目实施目标2.7.1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及甲方客户的电能,降低甲方企业能耗指标。

第3节项目实施期限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以下简称“效益分享期”或“项目运行期”)的起始日为项目建成并通过并网验收之日,效益分享期为25年。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1)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1)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1)一、协议的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项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为合法持有并已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与合法从事能源管理与综合服务的能源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

二、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保证项目的电力供应和用电需求之间的平衡,为甲方提供优质的能源管理服务,使得甲方能够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协议的内容3.1 协议的有效性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项目的商业运作期内持续有效。

3.2 服务范围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包括发电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电量的监控与管理、能源消耗的优化管控等在内的全面的能源管理服务。

3.3 服务内容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3.3.1 电力用量预测乙方提供有效的电力用量预测,并在遇到不可预测的情况时尽快调整计划。

3.3.2 电力网络调度乙方负责管理整个电力系统,包括对电力网络的集中控制和优化,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3.3.3 售电策略制定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适当的售电策略,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售电服务。

3.3.4 维护与修理乙方提供定期的设备维护和故障修理服务,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3.3.5 运营数据管理乙方管理和记录项目的运营数据,及时反馈项目的运营情况和问题。

3.3.6 经济效益评估乙方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周密评估,提供具有可行性和可靠性的投资建议。

3.4 协议的约束力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双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责任,维护各自利益。

3.5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或变故,均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当事人应协商解决问题并签署书面协议。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寻求司法救济。

3.6 协议的执行期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项目的商业运作期内持续有效。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板最新)XXX与XXX签订了一份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旨在建设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以下是该协议的具体内容:1.总则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技术管理通则”(GB/T -201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起草编制。

1.2 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签订本协议,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

1.3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屋顶,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1.4 合作概述:1.4.1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免费使用甲方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并向甲方供应全部电力。

1.4.2 电站建成后,乙方以优惠价将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的全部或部分电力售予甲方,甲方承诺将购买乙方全部或部分电力。

1.4.3 甲方对电站项目的运行和维护进行合理管理和配合。

2.项目主要内容2.1 项目名称:XXXX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2.2 乙方负责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点目标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2.3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以及合同期内电站的运营、管理、维护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2.4 项目实施目标:2.4.1 替代全部或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2.4.2 电站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kWh。

3.项目实施期限3.1 本协议于正式签订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

3.2 项目建设周期为政府建设许可同意后的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投运工作。

3.3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建成正式投运的日期,节能分享期为25年。

4.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4.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 乙方需要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 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乙方需要提交给甲方进行确认。

如果甲方在收到方案后有异议,必须书面提出。

否则,视为对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准。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模板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模板

与XXX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签署地点:**********签署时间:年月日目录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期限 (1)第二条协议场地的提供 (2)第三条电站的建设 (3)第四条电站产权分界和运营维护 (4)第五条协议场地的维护和使用 (5)第六条电能计量 (7)第七条电费结算 (8)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9)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0)第十条不可抗力 (11)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1)第十三条其他事宜 (13)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市签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期限1.1甲方拟利用乙方水池、屋顶及合规的空地等空闲场地投资建设光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乙方作为上述场地的合法所有者同意在合作期内将上述场地免费出租给甲方使用。

1.2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用电模式,电站所发的电能优先供乙方生产使用,甲方按照乙方当月使用国家电网同时段分时电价与乙方结算;电站所发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由甲方自行与国家电网公司结算;乙方用电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从国家电网购入,所用国家电网电量由乙方与电网自行结算。

1.3甲方负责电站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乙方对甲方的电站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提供必要的配合和便利。

1.4电站享受的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和国家、地方等各类补贴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为甲方申请上述优惠政策和补贴提供配合和协助。

1.5甲方拟投建电站的装机容量为MWp,最终装机容量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

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三方协议

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三方协议

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三方协议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保意识的提高,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逐渐成为解决能源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更好地管理并优化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能源利用情况,确保协议各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能源管理责任,规定各方在能源分配与利益分享方面的权益、义务和互相承担的责任,最终达到合理利用能源资源、实现共赢发展的目标。

三、协议签署方本协议由以下三方共同签署:甲方: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所有权人/运营商/企业。

乙方:光伏电力用户,接受甲方供电并享受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所提供的能源。

丙方:能源管理服务提供商,负责监管和管理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能源的分配和利益分享。

四、协议内容1.甲方责任: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能源管理标准,合理运营和管理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发电能力的稳定;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用电需求,进行能源的分配和供应,并确保乙方能够按时、足量地获得能源;甲方应定期向丙方提交发电数据和能源分配情况,并配合丙方的监测和审核工作。

2.乙方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合理使用能源,不得浪费和滥用;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能源费用,并接受丙方的监督和检查。

3.丙方责任:丙方应对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能源进行监测和管理,确保能源分配的公平、合理和高效;丙方应定期向甲方和乙方提供能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丙方应协助甲方和乙方解决能源相关的争议和纠纷。

五、权益和义务保障1.权益保障:甲方有权享受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的经济收益,并拥有光伏发电系统的所有权;乙方有权享受由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所提供的清洁能源,并按照约定支付能源费用;丙方有权向甲方和乙方收取能源管理服务费。

2.义务保障: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足够的清洁能源,并确保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可靠;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能源费用,并遵守能源管理规定;丙方应根据约定对能源进行监管和管理,并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相关的能源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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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昌邑市人民医院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甲方:昌邑市人民医院乙方:乾程电力(青岛)有限公司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第1节总则1.1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昌邑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乾程电力(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昌邑市人民医院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2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正式投运后的【25】年(含第25 年)期间,双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享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收益。

1.3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及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等由【乾程电力(青岛)有限公司】负责。

第2节项目主要内容2.1 项目名称:【昌邑市人民医院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2.2 项目方案: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提供本项目所需屋顶、建筑【8000】平方米(在医院门诊楼、急诊楼、住院楼),乙方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500】kWp(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光伏并网发电站,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并负责光伏电站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等,并拥有此项目的完整产权,及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责任义务,且乙方单独作为享受国家项目补贴等主体。

2.3 本项目光伏电站按国家有关政策,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所发电能由甲方承诺消纳使用(甲方消纳使用本项目光伏电站电量不低于本项目光伏电站当年实际所发电量的【90】%),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第3节项目实施步骤、期限3.1 本合同期限为本合同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成之日终止。

3.2 项目实施步骤:进行项目申报,获得政府核准备案及政策补贴配额、并网核准等手续,进行方案设计及报批,获得相关必需许可、核准手续后,进行建设、验收、投运等。

3.3 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2】个月,自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以并网验收合格为结束。

3.4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期限为25年,自项目建成正式投运之日(并网日)起计算。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4.1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进行确认,甲方确认后,除双方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规定之外,不得修改。

4.2乙方完成项目报备及实施准备工作后通知甲方预定开工日期,甲方收悉后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施工前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开工各项手续。

4.3 乙方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时,以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运营办公为前提,如工程确需甲方停电,乙方需提前5 天书面通知甲方给予配合,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具体停电日期。

4.4 乙方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时,不得损害甲方各项资产、利益、安全等,如果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的建筑屋顶、电气设备产生影响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恢复到正常状态,达到施工前的标准要求。

4.5 在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乙方编制的设计、施工方案,由乙方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甲方在工程施工方面给予积极配合。

4.6 项目报批、建设、施工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场所。

4.7甲方协助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分布式光伏电站、节能减排专项奖励或补贴等事宜,获得的奖励或补贴按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归乙方所有。

4.8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调试、试运行和验收,无异议后应及时在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

第5节项目收益确定及节能效益分享方式5.1 甲方实现的节能量:电能计量表所指示的甲方从乙方光伏电站所获取使用的电量,即为甲方实现的节能量。

该电能计量表进行定期校验。

每季度5日前双方共同抄录确认电能计量表的电量记录,并签发当期甲方实现节能量确认单。

5.2 当期甲方实现节能量的节能效益费(元)=当期甲方实现节能量(kwh)×电网同期同时段电价(元/ kwh)。

其中:(1)“当期甲方实现节能量”,是指按本合同以上第5.1款计量确认的当期甲方消纳使用本项目光伏电站产生的电量(即节能量)为准(以下同)。

(2)“电网同期同时段电价”,是指甲方从本项目光伏电站获取电能的同期同时段内,甲方所在地电网公司根据电力市场变化不时调整地提供给甲方的工业(商业)用电电价(以下同)。

5.3 效益分享期内,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光伏电站所发电量的电价为【0.70】元/ kwh。

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费=当月甲方实现节能量(kwh)×双方约定电价(元/kwh),由甲方定期按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每月5日前双方共同抄录确认节能量确认单,并按附件的规定抄录发电量,乙方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载明金额的付款请求。

甲方在收到付款请求后的15日内将相应的款项全额支付给乙方。

甲方支付方式:电汇到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以乙方实际到账日期及到账金额为准。

5.4 本项目光伏电站有余电上网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光伏政策、节能减排政策、新兴产业扶持政策等,本项目获取的国家专项补贴、项目扶持资金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5.5 如双方对任何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在本项目光伏电站试运行期间,甲方消纳使用电能产生节能效益的,双方按照第五节所约定的方式分享。

第6节甲方的权利义务6.1 甲方保证本合同期间内合法有效存续、经营。

如甲方营业执照期限不能满足本项目全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保证在经营期限届满前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办理经营期限续展,以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6.2 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或全部资料,甲方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6.3 甲方向乙方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料,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政府的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申报本项目的国家专项补贴、地方优惠政策、融资等。

需要以甲方为申请或申报主体进行办理的,甲方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不得无故拖延,否则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项目延期开工或者电站商业运行延迟,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6.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制件。

纸质图纸或电子版提供1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

设计完成后乙方应将图纸完整的归还给甲方,复制件由乙方存档,乙方应保证所有从甲方得到的图纸和文件应只用于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

乙方将基于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对屋顶结构、承重等及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道路的结构做全面的分析以及在充分考虑本项目建设对甲方屋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后将对屋顶采取合理保护措施。

甲方对于乙方施工资质的审核,并不能免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6.5 甲方按设计方案提供建筑屋顶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以及项目试运条件等(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应保证严格遵守上述制度及规定。

6.6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控制室、配电室的用地、用房,以便乙方设置、安装计量、控制终端及配电等设备设施。

6.7 甲方每月按本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对节能量进行抄录和验证,无误后应立即签署意见。

6.8 甲方为乙方建设、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可随时检查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同时,甲方应指派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操作人员协助光伏电站操作、维护对接、配合工作。

6.9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保证乙方设备安全(不受人为破坏),且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甲方应尽到安保义务,避免设备遭到人为破坏因素侵害;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追索。

6.10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优先消纳使用本项目产生的全部电能,甲方消纳使用本项目光伏电站电量不低于本项目光伏电站当年所发电量的【90】%,并及时向乙方付款。

6.11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需要改造或更换屋顶导致全部或部分项目设备停止运营或项目设备需要重新拆装的,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重新安装、设备损坏和电费收益等损失,同时甲方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商定施工方案,保障乙方的设备、设施安全,避免对乙方资产造成损害。

其中甲方屋顶使用寿命为【25】年,因寿命到期需要更换屋顶的情况由乙方承担电站的拆卸、重新安装费用,甲方更换屋顶工期不能超过三个月。

如乙方设备安装的屋顶区域出现渗漏的情况,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并且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在乙方未能到场的情况下,对屋顶渗漏进行抢险维护处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维护费用,且甲方不承担由此抢险维护对乙方设备可能造成的损失。

6.12 在项目分享期内,除光伏电站设备故障外,甲方应保证本项目持续并网运行,甲方承诺优先使用乙方光伏电站所发电量。

6.13 在项目申报和建设、运营期内,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休息、仓储场所,并对乙方的现场勘查、气象数据调阅工作提供便利。

并由甲方免费负责该等场所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包括消防设施)。

6.14 甲方保证拥有本项目依附的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所有权,并在本合同期限内始终维持有效,以使乙方能够按照本合同进行投融资、设计、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

如在本合同期限内本项目所使用屋顶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上设置任何抵押或其他担保权利,或产生任何第三方的优先受偿权,或甲方拟转让本项目所使用屋顶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甲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确保上述抵押或其他担保权利的设置、第三方优先受偿权的产生及执行、甲方对本项目所使用屋顶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让不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乙方合法权利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赔偿责任参见12.3条)。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因甲方原因而妨碍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或者导致本项目终止(或中止)进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赔偿责任参见12.3条)。

6.15 若由于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拆迁规划需要对本合同约定甲方房屋拆迁、改造等原因可能影响乙方使用房屋屋面的,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拆迁单位、政府机构等有关机构索取包括各自搬迁补偿费在内的各项法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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