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425-2009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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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污水是指受到各种废水、废物侵入而变得混浊、有异味、有色泽的水体。

城市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家庭生活、商业、办公、学校、医院等用水排水系统。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后,如果水质不符合标准,将对城市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规范污水排放标准,对维护城市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水质标准。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规定,城市污水排入下水道的水质标准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氮、PH值等指标。

其中,COD和BOD5是衡量水体有机物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氨氮、总磷和总氮则是衡量水体营养盐污染的关键指标。

保证这些指标在合理范围内,是保障城市下水道水质的关键。

其次,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应经过预处理和处理。

预处理包括格栅除渣、沉砂池沉砂等工艺,能够有效去除污水中的大颗粒杂质和沉积物。

处理则包括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等工艺,能够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

通过预处理和处理,可以有效提高污水排放水质,减少对城市下水道的污染程度。

此外,监测和管理也是保障城市下水道水质的重要环节。

建立完善的污水排放监测系统,对污水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违规排放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促进城市污水排放行为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总之,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是保障城市环境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的水质标准,加强预处理和处理工艺,健全监测和管理体系,才能有效维护城市下水道的水质,实现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污水排放问题,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和居民健康。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排人城镇下水道污水的水质要求、取样与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的排水水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7466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一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胼分光光度法GB/T7468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69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一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0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1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2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l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84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可编辑修改-GBlT7494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8972水质五氯酚的测走气相色谱法GB/T9803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GB/T11889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l-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lT11890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l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4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lT11896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11897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GB/T11898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GB/T11899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3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GB/T11906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11907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0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11911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2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13192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3194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
ICS:13.06.30 Z68 备案号:25223-2009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445-2009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For Municipal Sewerage System
2009-05-06 发布
2009-09-01 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4 污染物排放要求
4.1 相关规定
4.1.1 严禁向城镇下水道系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排放含腐蚀性物质的污水。
4.1.2 严禁向城镇下水道系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排放剧毒,易燃易爆和易挥发有害气
体的污水。
4.1.3 严禁向城镇下水道系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倾倒垃圾、污泥、渣土、易于凝聚堵
总汞(以Hg计) 烷基汞(以Hg计)
总镉(以Cd计)
总铬(以 Cr 计)
六价铬((以 Cr+6 计)
总砷(以As计))
表 1 (序)
排放限值
分析方法
300
稀释与接种法 稀释与接种法
400
重量法 重量法
10mL/L• 15min 体积法
100
红外光度法
20
红外光度法
蒸馏后滴定法
60
蒸馏后分光光度法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DB 31/445-2009
目次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2 4 污染物排放要求 ............................................................................................................................... 2 5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 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2018年6月目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要求5 取样与监测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镇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3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城市排水监测总站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城慎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天津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排水管理处、珠海市水资源和水质监测中心、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北京埃德尔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增义、郑江、徐心沛、刘达克、张华方、杨彤、范云慧、白宇、王岚、李艺、谢小青、韩晓嫣、孙玉利、曹佳红、刘静渡、戴兰华、曹洪涛、吴孟李、弓凤莲、李胜、何洁、黎艳、郎晨、曹爽、高伟。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排^城镇下水道的水质、取样与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和个人的排水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9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一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1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94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9803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GB/T 11889 水质苯胺类化台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 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6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 11899 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GB/T 11906 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 11907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0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E/T 11911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2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CB/T 13192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 15505 水质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959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GB/T 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CJ/T 51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HJ/T 59 水质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 83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84 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84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8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PADAP分光光度法HJ 489 水质银的测定 3,5-Br2HJ 493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502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 503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5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5HJ 0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85 水质游离氧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HJ 586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_苯二胺分光光度法HJ 591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592 水质硝基苯类化台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59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01 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 620 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9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8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65 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 水质氨氨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 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 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 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 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6 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77 水质金属总量的消解硝酸消解法HJ 678 水质金属总量的消解微波消解法HJ 686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694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l 700 水质 65种元素的钡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污水wastewater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的排出水。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2018年6月目录前言1 围2 规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要求5 取样与监测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镇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3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城市排水监测总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城慎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市城市排水、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水务中环污水处理、市排水管理处、市水资源和水质监测中心、市污水净化、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埃德尔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增义、江、徐心沛、达克、华方、彤、云慧、白宇、王岚、艺、小青、晓嫣、玉利、佳红、静渡、戴兰华、洪涛、吴孟、弓凤莲、胜、何洁、黎艳、郎晨、爽、高伟。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1 围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排^城镇下水道的水质、取样与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和个人的排水安全管理2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9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一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1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94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9803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GB/T 11889 水质苯胺类化台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 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6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 11899 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GB/T 11906 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 11907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0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E/T 11911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2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CB/T 13192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 15505 水质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959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GB/T 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CJ/T 51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HJ/T 59 水质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 83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84 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84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8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PADAP分光光度法HJ 489 水质银的测定 3,5-Br2HJ 493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502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 503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5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5HJ 0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85 水质游离氧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HJ 586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_苯二胺分光光度法HJ 591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592 水质硝基苯类化台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59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01 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 620 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9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8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65 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酸分光光度法HJ 666 水质氨氨的测定流动注射-水酸分光光度法HJ 667 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 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 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 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6 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77 水质金属总量的消解硝酸消解法HJ 678 水质金属总量的消解微波消解法HJ 686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694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l 700 水质 65种元素的钡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污水wastewater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的排出水。

DB 31 199-2009上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解读和疑问

DB 31 199-2009上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解读和疑问

时间:2009年10月1日起1.11.21.3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实施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 第28号 第30号2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3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1—2008)4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5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6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7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9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2008)10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11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1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GB 21523—2008)沪府发〔2008〕52号1.4包括上海青浦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除 1.2、1.3 规定范围以外的排污单位向本标准规定的特殊保护水域以外区域或向设置污水处理 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生活垃圾填埋场执行 GB 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畜禽养殖业执行 GB 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浆造纸工业执行 GB 3544《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执行 GB 21900《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羽绒工业执行 GB 21901《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执行 GB 21902《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执行 GB 21904《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药类制药工业执行 GB 21906《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执行 GB219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糖工业执行 GB 21909《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杂环类农药工业执行 GB 21523《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工业执行 GB 14470.1《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火工药剂工业执行 GB 14470.2《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工药剂》,兵器工业弹药装药执行 GB 14470.3《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弹药装药》,生物制药行业执行 DB 31/373《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半导体行业执行 DB 31/374《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9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6920-1986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GB/T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8-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69-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2-1987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4-198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 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T 7484-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87-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GB/T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稀释与接种法的测定GB/T 7490-1987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T 749l-1987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T 7494-1987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 8703-1988 辐射防护规定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经由城镇下水道系统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中必须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标准限值,污染物项目的监测方法与标准实施、监督的责任主体。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由城镇下水道系统向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水排放的排水户。

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和住宅等建设和养护期间的临时排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当按照《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排水行为符合排水管理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GB/T 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66水质总铬的测定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8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GB/T 7478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 7484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86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1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T 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 7490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T 7494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11889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T 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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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31/425—2009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For Municipal Sewerage System
(报批稿)
2009-05-06发布2009-09-01实施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与定义 (2)
4技术内容 (2)
5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2)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为保障城镇下水道与污水处理系统安全运行,保护公众和排水养护运行管理人员健康,促进节能减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排水行业协会、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惟德、马远东、马德荣、沈乾铭、林洁梅。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苏平、冼巍、朱石清、汪松年、吴今明、阮仁良、唐建国、丁曜、戴勇萍、徐月江、高伟、陈坚海、陈其楠。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经由城镇下水道系统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中必须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标准限值,污染物项目的监测方法与标准实施、监督的责任主体。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由城镇下水道系统向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水排放的排水户。

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和住宅等建设和养护期间的临时排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当按照《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排水行为符合排水管理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GB/T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T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
GB/T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1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4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2 水质硒的测定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11911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2997 采样方案设计
GB 12998 采样技术指导
GB 12999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14204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5505 水质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GB/T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7133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CJ /T51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CJ 308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HJ/T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347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
DB 31/19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与定义
GB18918-2002中3.1和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本标准
3.1
排水户sewerage facilities user
指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3.2
城镇下水道系统municipal sewerage system
由城镇范围内收集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渠组成。

4 污染物排放要求
4.1 相关规定
4.1.1 严禁向城镇下水道系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排放含腐蚀性物质的污水。

4.1.2 严禁向城镇下水道系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排放剧毒,易燃易爆和易挥发有害气体的污水。

4.1.3 严禁向城镇下水道系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倾倒垃圾、污泥、渣土、易于凝聚堵塞的物质以及饮食业潲水油及固体废弃物质。

4.2 标准限值
4.2.1 所有排入城镇下水道系统的污水不得超过表1所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表1 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分析方法
4.2.3 凡本市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食品加工等企事业单位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或行业标准执行。

4.2.4控制项目中第16至第24项一类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后排放。

4.3 排水专用检测井的设置和管理
4.3.1 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所有排水户都应当按照《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排水许可证,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并设置水样采集点标识。

4.3.2 经确认的检测井是法定的水样采集点。

排水户应当经常对检测井进行管理和维护。

4.4 采样监测
4.4.1 各排水户因地理位置等原因,共用排水专用检测井的,各单位均应保证达标排放。

4.4.2 污水样品的采样监测应符合GB12997,CJ3082和《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在检测井内采样的规定。

4.4.3 污水样品采样方案设计应符合GB12997的规定,当表面有漂浮物质时,如石油类或动植物油,不能按常规办法采样,而要从表层下面(水面下5cm~30cm处)采样。

悬浮固体和易沉固体应该在等动力下进行均匀采样。

采样器探头或采样管应妥善地放在进水的下游,采样管或器具不能靠近管壁,应在水路中心点的1/2处采样。

4.4.4 污水样品采集方法应符合GB12998的规定,条件许可应做到水质和水量的同步测量。

4.4.5 污水样品的保存和管理应符合GB12999的规定。

4.4.6 污水样品的采样频率应符合GB12997的规定。

瞬时浓度值超标的可列为重点监测对象继续监测。

5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5.1 本标准由上海市水务局负责实施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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