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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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8.09.08•【文号】安监总煤调[2008]162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煤调〔2008〕162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太原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和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辽宁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积极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1-8月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25.2%和22.4%。

但是,8月份以来连续发生7起重大事故,尤其是9月4日至7日,连续发生4起重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8月1日,河南省平煤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23人。

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2190机巷掘进工作面由于抽放时间短,防突措施不到位,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8月18日,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柏家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6人。

该矿属低瓦斯矿井,301采煤工作面因通风系统不合理,未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对拉工作面风量,致使工作面风流不稳、风量不足,工人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8月18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尚岗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死亡10人(其中盲目施救造成2人死亡)。

该矿在井下靠近煤层自然发火区域违章组织施工通风立眼,巷道顶板跨落,造成火区有毒有害气体溢出,导致矿工中毒死亡,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20•【字号】云安办发电〔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21〕3号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1〕1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21年1至3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78起、死亡397人,同比起数增加73起、死亡人数增加95人,分别上升23.93%、31.46%,其中工矿商贸事故95起、死亡97人,同比增加47起、42人,上升97.92%、76.36%,道路运输事故265起、死亡282人,同比增加19起、46人,上升7.72%、19.49%,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盯紧看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重大风险隐患,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扭转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汲取全国重大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省安委会办公室、省自然灾害应急委办公室近期工作部署和省安委办4月19日专题会议要求,针对“五一”“端午”两个节假日及汛期特点,严格安全监管监察和执法检查,不断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消防、能源、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15•【文号】安委[2006]5号•【施行日期】2006.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200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均有一定幅度下降。

但进入四季度以来,一些地方事故出现反弹,山西、黑龙江、河北、吉林、甘肃、重庆、浙江等地接连发生多起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客运车辆翻车、服装加工销售企业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一)煤矿事故方面。

一是接连发生三起特大恶性事故。

10月31日,甘肃省靖远煤业公司魏家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6人重伤;11月5日,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7人死亡;11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井下发生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

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思想麻痹松懈,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二是已关闭或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10月1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0月16日,河北省邯郸市隆鑫煤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1月2日,甘肃省兰州市福山煤矿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11月7日,山西省太原市冀家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瞒报谎报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瞒报谎报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瞒报谎报煤矿事故的通报
【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安委办函[2014]44号
【失效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8.04
【实施日期】2014.08.0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瞒报谎报煤矿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函〔2014〕4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7月份以来,连续发现2起瞒报谎报较大煤矿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7月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成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8人死亡。

矿主隐瞒,经群众举报,于7月20日被查实。

鉴于黑龙江省近年来多次发生瞒报煤矿事故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并责成黑龙江煤矿安监局依法吊销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及相关负责人矿长安全资格证,提请地方政府对事故矿井及非法开采区域依法予以关闭,会同黑龙江省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提级开展事故调
查。

7月11日,江西鸣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10•【文号】安委办〔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8〕2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2018年8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7人受伤。

该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违规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瓦斯治理方案制定有缺陷、现场落实有差距,导致煤层突出危险性没有消除,作业过程中扰动煤体,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该矿1#煤层为突出煤层,开采范围内煤层坚固性系数为0.2299,采取施工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条中“煤层坚固性系数小于0.3的煤层,不得将施工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的规定。

二是该矿没有按照矿井编制的工作面防突设计布置巷帮钻场施工顺层钻孔连续抽放瓦斯,仅在掘进迎头布孔抽放,达不到瓦斯治理效果。

三是瓦斯抽采系统未按评价单元要求安装瓦斯抽采计量装置,无法统计单元瓦斯抽采量,瓦斯抽采效果评价结果不可靠。

四是采掘接续严重失调,事故前井下布置7个掘进工作面,没有回采工作面。

五是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防突区域验证测点没有结合本煤层顺层抽采钻孔布置情况进行确定,造成验证结果不可靠。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09.06•【文号】安监总煤调[2012]115号•【施行日期】2012.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2〕11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近期,全国煤矿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12年8月2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5人死亡、1人失踪、54人受伤。

目前,抢险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该矿为乡镇煤矿、资源整合主体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

事故发生前该矿已正式投产,证照齐全,属瓦斯矿井。

据初步分析,该事故暴露出:一是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该矿恢复生产时核定允许生产的区域为+1277米(主平峒)水平以上,而该矿擅自在+1277米(主平峒)水平以下非法组织生产;采用非正规的巷道采煤方法,多层、多头多面以掘代采,乱采滥挖,在9个煤层中布置了30多个头面。

二是通风管理混乱。

没有形成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回风系统巷道严重失修,通风阻力大、有效风量不足,采用局部通风机接力通风,工作面之间形成大串联,并与周边矿井联通;未按规定安装甲烷传感器,在瓦斯超限时不能报警、断电;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

三是技术管理缺失。

该矿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技术资料缺乏,没有一张与实际开采情况相符的图纸;机电设备未及时检修;火工品管理混乱,火工品领退制度不落实,未用完的火药、雷管不按规定退回仓库,在井下随意存放。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
牌督办通知书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1.21
•【文号】安委督〔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1.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委督〔2024〕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你省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遇难。

根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省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开展事故调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格按事故调查规定要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你省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刘宏委,************。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1月21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3.02.06•【文号】安监总煤调[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3〕1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国有重点煤矿连续发生2起较大事故和1起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深刻。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1月7日,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该矿为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2005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事故发生前各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

该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06.37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1.02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15112工作面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过上部积聚瓦斯的内错尾巷密闭区域,因钻杆接头断裂,钻杆断裂两端接触面旋转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1月12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煤矿发生一起较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8人死亡。

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年,绝对瓦斯涌出量为86.79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8.52立方米/吨,属高瓦斯矿井。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3431B掘进工作面布置不合理,位于上部煤层放顶煤工作面采空区周边应力集中区影响范围内,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煤层合层没有进行超前探测,防治冲击地压措施落实不到位,3431B掘进工作面所在区域发生冲击地压,造成工作面迎头50米范围内煤壁发生位移,巷道严重变形,并伴随大量瓦斯涌出,致使作业人员被埋和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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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
【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安委办[2018]14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5.18
【实施日期】2018.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8]1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4月份以来,全国煤矿接连发生多起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4月4日,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滴道盛和煤矿立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死亡;4月10日,湖北恩施州咸丰县青林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5月9日,湖南宝电群力煤矿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5月14日,河南能源集团焦煤公司中马村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

这些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有:一是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国有煤矿安全管理滑坡。

主要表现在: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问题突出,机电运输管理松懈
等。

今年发生的8起较大事故中,有5起发生在国有煤矿。

如湖南宝电煤业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手续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没有履行上级公司的监管责任;下属的群力煤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的情况下,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且以包代管,以掘代采,工作面没有安装甲烷传感器。

二是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

煤矿对存在的重大灾害底数不清,治理措施针对性不强、落实不到位。

如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滴道盛和煤矿地质预报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施工顺煤层钻孔诱发煤与瓦斯突出;河南能源集团焦煤公司中马村煤矿区域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39061切眼底板穿层钻孔预抽瓦斯没有达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没有消除突出危险,掘进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三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一些煤矿证照不全或以技改之名行违法开采之实。

如湖北恩施咸丰县青林湾煤矿借整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采用巷道式采煤法贯穿上部采空区引起瓦斯爆炸。

四是煤矿复产复工工作不到位。

部分煤矿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复产复工方案,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整改期间安全措施不落实,有的甚至未经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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