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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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应会-水土保持

应知应会-水土保持

水文应知应会水土保持复习大纲1、水土保持、土壤侵蚀、土壤侵蚀强度、土壤侵蚀程度等概念;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是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

《中国水利百科全书水土保持分册》水土保持(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减轻洪水、干旱、风沙灾害,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支撑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

土壤侵蚀:土壤侵蚀是指土壤及其母质在水力、风力、冻融或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被破坏、剥蚀、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土壤侵蚀强度是指常用单位面积上在一定时间内土壤及其母质被侵蚀的重量,土壤侵蚀强度是根据土壤侵蚀的实际情况,按微度、轻度、中度、强度、极强度、剧烈等分为不同级别。

土壤侵蚀程度:土壤侵蚀程度(degree of soil erosion)是指任何一种土壤侵蚀形式(侵蚀形式主要有水力侵蚀、风力侵蚀、重力侵蚀、混合侵蚀)在特定外营力种类作用和一定环境条件影响下,自其发生开始,截止到目前为止的发展状况。

2、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类型按照监测目的和作用,水土保持监测点分为常规监测点和临时监测点。

常规监测点是长期、定点定位的监测点,主要进行水土流失及其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措施数量、质量及其效果等监测。

山东监测站点为水蚀和风蚀监测,其中水蚀监测点主要有观测场、小流域控制站、坡面径流场。

临时监测点是为某种特定监测任务而设置的监测点,其采样点和采样断面的布设、监测内容与频次应根据监测任务确定。

临时监测点应包括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点,崩塌滑坡、泥石流和沙尘暴等监测点,以及其他临时增设的监测点。

3、水土保持监测方法根据水土保持监测的空间尺度,可分为坡面水土保持监测方法、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方法和区域水土保持监测方法。

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写提纲(附实例)【范本模板】

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写提纲(附实例)【范本模板】

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写提纲一、编写提纲前言任务来源情况(包括合同签订),组织领导,监测计划确定,监测任务的组织实施(监测布点、现场监测),监督管理(监测资料的检查核定),监测结果分析,监测阶段报告,上级检查。

1 项目区及项目概况2 监测时段和监测点布设2.1划分监测时段2。

2扰动地貌类型划分和监测点布设3 监测内容与方法3.1监测内容3.1.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3。

1.2 扰动面积监测3.1。

3 弃土弃渣监测3。

1.4 临时防护措施监测3。

1.5 植被恢复监测3.1.6 工程措施监测3.1.7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3。

2监测方法3.2.1 定位监测(沉沙池、简易观测场等)3.2。

2 临时监测3。

2。

3 调查监测3.2。

4 巡查4 不同侵蚀单元土壤侵蚀模数的分析确定4.1 原地貌不同土地类型土壤侵蚀模数4。

2不同扰动类型土壤侵蚀模数4。

3 不同防治措施土壤侵蚀模数5 水土流失监测动态结果与分析5.1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结果5。

2 弃土弃渣动态监测结果5。

3 扰动地面动态监测结果5.4土壤流失量动态监测结果6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与分析6.1 弃渣处理及防治效果6.2 工程措施防治效果6。

3植物措施防治效果6。

4 运行初期水土流失7 结论7。

1 防治达标情况7.2 水土流失及防治综合评价7.3 监测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二、实例东深供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广东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项目概况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是引东江水,向香港、深圳提供饮用水的跨流域大型调水工程,始建于1964年2月。

经国家计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深供水第4期改造工程(简称东深供水改造工程)全长51.7km(包括深圳沙湾隧洞工程),至2010年设计年供水能力23.73亿m3,其中香港用水量11。

00亿m3,深圳市用水量8.73亿m3,沿线用水量3.2亿m3,机动用水量0。

8亿m3,设计流量为100m3/s。

187号文件

187号文件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提高监测质量,有效控制生产建设活动引起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现就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监测目的1、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管理,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协调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二、监测分类2、建设类项目,征占地面积大于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5~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小于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小于5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生产类项目,以每年的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量为依据,依照上条执行。

三、监测内容和重点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取土(石)场、弃土(渣)场使用情况及安全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状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监测方式和手段6、承担委托的监测机构必须实行驻点监测,同一项目的驻点监测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取得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方案实施、设施验收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水利部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全过程水土保持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和时序,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章编报和审批第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进行地表扰动、土石方挖填,并依法需要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

第六条 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编制。

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技术评审、监督检查的部门和单位不得为生产建设单位推荐或者指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第七条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我部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19年7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包括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管理,以及对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

第三条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违法必查、失职必究、惩戒从严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自主验收报备管理和履职督查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二章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报备并取得报备回执。

第六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一般应当按照编制验收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公开验收情况、报备验收材料的程序开展。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为具备验收条件的,生产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形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应当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与否的结论。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生产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组中应当有至少一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参加并签署意见,形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应当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与否的结论。

4、水利部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

4、水利部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公布)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提高监测质量,有效控制生产建设活动引起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现就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监测目的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管理,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协调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二、监测分类建设类项目,征占地面积大于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5~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小于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小于5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生产类项目,以每年的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量为依据,依照上条执行。

三、监测内容和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取土(石)场、弃土(渣)场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监测方式和手段承担委托的监测机构必须实行驻点监测,同一项目的驻点监测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取得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完整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

(完整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第一章综合说明(一)项目名称(主体工程,附属工程)、性质、规模、总投资等。

(二)项目区地理位置、范围和面积(附平面图).(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基本情况.(四)项目区周围河流、城镇等情况。

(五)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第二章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一)破坏水土保持面积.(二)弃土、石、渣量。

(三)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包括林草植被和蓄水保土工程)。

(四)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五)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第三章水土流失防治方案(一)采取的技术规范、标准。

(二)制定方案的原则与目标。

(三)工程措施(梯田、防冲工程、废弃沙、石、土存放工程、拦渣库、尾矿坝、护坡、护堤等)。

(四)植物措施(护坡林草、护岸林草、防风固沙林草、恢复植被面积等)。

(五)耕作措施(主要针对生产建设单位及家属开垦荒坡地)。

(六)其他措施(复垦土地、异地造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等)。

(七)整体措施的相互协调与布局(附平面图)。

(八)各种措施年度实施计划及完成期限(进度表)。

第四章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一)编制估算的依据。

(二)编制估算的方法。

(三)总估算及年度安排。

(四)效益分析(治理度、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多量、拦渣量、综合利用等)。

第五章方案实施措施(一)组织领导措施。

(二)技术保证措施.(三)资金来源及安排.另附:评估论证意见(一)基本评价。

(二)修改意见。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提纲一、前言有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实施过程情况简介。

二、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1.主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有关设计文件批复、调整过程。

2.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过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投资概算,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防治措施设计落实、调整情况。

三、工程建设管理1.组织领导。

包括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及具体管理机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规章制度。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本技术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资源,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土保持问题,保护生态环境。

2.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程适用于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开发、道路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

3. 监测内容(1)水土保持影响因素监测: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雨水径流、土壤侵蚀、植被覆盖、水资源利用等因素进行监测。

(2)监测指标:主要监测指标包括土壤侵蚀程度、植被覆盖率、土壤水分含量、降雨量、径流量等。

4. 监测方法(1)采用现场调查法进行监测,包括对项目区域进行实地勘察和样点设置,填写监测表格等。

(2)采用监测设备进行定点监测,包括安装雨量计、流量计等设备,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记录和采样。

5. 监测频率(1)根据施工进度和自然环境变化情况,制定不同的监测频率,一般为每月、季度或年度一次。

(2)在特殊情况下,如暴雨或自然灾害发生时,需要立即进行监测。

6. 数据处理与分析(1)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制作监测报告。

(2)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水土保持情况,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7. 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编制详细的监测报告,对项目水土保持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并向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提交监测报告。

8. 技术质量控制严格遵循监测规程和操作流程,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9. 监测责任由专业的水土保持监测人员负责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过程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10. 技术规程的修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修订技术规程,不断完善监测方法和流程,提高水土保持监测的效率和效果。

11. 监测记录与档案所有监测数据和报告都应当在项目档案中得到充分记录和妥善保管,以备将来审查和查证之用。

12. 培训与考核项目相关人员需要接受水土保持监测的相关培训,并进行定期考核,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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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
一、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生产建设项目概况
2、项目区自然、经济和生态环境概况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布局
二、水土保持监测布局
1、监测目标与任务
2、监测范围及分区
3、监测重点及监测布局
4、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1、监测内容
(1)开工之前
(2)施工准备期
(3)工程建设期间
(4)水土保持措施试运行期
2、监测指标与控制节点
四、预期成果及形式
1、数据记录
2、重点监测图(重要弃土(渣)场要提供千分之一地形图)
3、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4、附件
五、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体系
1、监测人员组成
2、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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